如她所料,即便她枉顾命令,私自将百里朝华解下,也无人前来阻拦她。百里朝华是百里山庄选定的继承人,纵使他犯了再大的错误,他们要的也从来不是他的命。
小惩大诫,这是百里朝华当众受刑的原因,如今,百里朝华该吃的教训也吃了。
百里朝华垂着脑袋,跟随着她的脚步,一步步往朝华苑走去。
一路上并无旁人,畅通无阻地到了朝华苑。芍药她们想要前来搀扶,被百里朝华斥退。
“青儿服侍我即可。”百里朝华虚弱地说道。
虞芳铃将他扶进了书房,书房内置着一张软榻,百里朝华在这张软榻上趴下。虞芳铃起身,对百里朝华道:“七公子,我去给你请大夫。”
百里朝华伸出手,抓住她的袖摆,冲她摇了摇脑袋:“不必,抽屉里有药。”
虞芳铃环顾一周,找到他所说的抽屉。她走到书桌前,将抽屉打开,取出一罐金创药。
她把金创药搁在床头,去屋外打了一盆清水,又去百里朝华的卧寝拿来一套干净的衣裳。
百里朝华趴在软榻上,眼眸半合,睫毛微颤。
少年的脸上还有未脱的稚气,这样阖眼睡着的模样,褪去平日里的锋芒,难得显出几分柔弱。
虞芳铃蹲在他床头,轻声道:“七公子,我为你清理伤口。”
百里朝华睁开眼睛,眸光清澈似水。
虞芳铃拿着剪刀,剪开他后背的衣裳,用干布巾沾了水,想了想,提醒了一句:“可能会有些疼。”
百里朝华微微颔首。
虞芳铃拿着布巾,将他后背的血一点点擦拭干净,很快,放在床头的那盆清水染上了鲜红的血色。
艳靡的血色在水中漫开,如同一朵朵曼珠沙华缓缓绽放。百里朝华望着那盆血水,蓦地想起当日在刘婶眉心处见到的那朵曼珠沙华。
记忆逐渐模糊,模糊到百里朝华在怀疑,那日见到的曼珠沙华,是否是他的错觉。
少年再能忍痛,到底也是血肉之躯,鞭子撕裂衣裳,不少碎屑掉进血肉中,虞芳铃无法,只好用银针仔细将碎屑挑出。
百里朝华自始至终都抿直唇角,喉中连一声闷哼也没发出。他的面色像雪一样泛着白,额角上覆满细密的汗珠。
十六岁,到底还是个孩子。
虞芳铃叹息一声,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开始没话找话说:“听闻七公子这次是刺伤韩盟主才被罚的,韩盟主武功盖世,如此说来,七公子岂不是更胜一筹。七公子年纪还小,好好练武,假日时日,定能成为天下第一。”
百里朝华苍白的面颊上浮起一丝笑意:“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天下第一不是那么好当的。”
“韩盟主是七公子的姐夫,七公子与韩盟主之间到底有什么仇怨,叫七公子宁愿违背规矩,也要与韩盟主一较高下。”虞芳铃顿了顿,又问道。
百里朝华脸上的笑意逐渐隐去:“他负了我三姐。”
“夫妻之间的事情三言两语说不清,七公子此番是为三小姐出了头,可韩盟主毕竟是三小姐的夫君,是三小姐真心相待的人,他受了伤,三小姐必定心疼。”虞芳铃满脸不赞同的表情,百里朝华到底还是年轻气盛了些,这一身的棱角,尚未被各种挫折磨平。
百里朝华眼神一黯:“我知道。”
虞芳铃一阵无言,看来这少年心思通透得很,只是有些意气用事。这件事又牵扯到他的三姐,难免就冲动了些。
“先是姑姑,现在又是三姐,百里家的人都是情种,姑姑已经死了,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三姐走她的老路。”半晌,百里朝华再次开口,声音喑哑涩然。
他口中的姑姑,就是百里庄主的妹妹,百里秋彤。
百里秋彤是百里山庄的候选继承人,一旦百里庄主有个三长两短,就由她接手百里山庄。她甚至是百里山庄近百年来,于剑术上天赋最为出色的一位传人,只可惜,她毁在了情之一字上。
年少时,百里秋彤游历江湖,结识剑神。剑神丰神俊秀,无人匹敌,百里秋彤芳心暗许,枯等半生,最后用自己的血祭了剑神的剑,摧毁了剑神的剑心。
百里秋彤以生命为剑,在剑神的心底划下一道无法愈合的伤痕,从此之后,百里家再无百里秋彤,江湖也再无剑神。
穿越前,虞芳铃曾翻过《游梦江湖》这款游戏的策划书,所以关于这段往事,她大致地了解过。
百里秋彤与剑神,大概就是一个痴心女子与薄情郎的故事,痴心女子用命换薄情郎的幡然悔悟,俗套得不能再俗套的故事,但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百里朝华的姑姑。
虞芳铃没见过百里秋彤,百里朝华却活生生地在她眼前,当百里朝华提及这段往事时,她不禁有些恍惚,第一次有种融入这个游戏的真实感。
“百里家的人都是情种,所以七公子你也是吗?”虞芳铃半开玩笑地说道。
百里朝华毫不犹豫地回道:“我不是。”
“这可难说,情爱一事,从来身不由己,等你遇上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就明白了。”虞芳铃清理好伤口,将金创药倒在伤口上,利落地替他包扎。
百里朝华武功再高,终究是凡人之躯,这一顿鞭刑,险些要了他的命。虞芳铃不敢疏忽,时刻守在他身边。
上了药后的少年,迷迷糊糊又睡去,连晚饭也没吃几口。
他睡着的样子,莫名的乖巧,虞芳铃坐在他床边,忍不住拿手抚着他浓密的睫羽。
到了半夜,百里朝华忽然发起高烧,虞芳铃用冷水浸透布巾,始终无法替他降温。
少年的脸颊红扑扑的,睫毛不停地抖动着,似乎极为不舒服。
她唤了几声“七公子”,百里朝华始终没有反应。
“糟了,烧糊涂了。”虞芳铃自言自语了一句。再这样烧下去,怕是会烧坏脑子。
虞芳铃放下布巾,看了一眼屋外的天色,对百里朝华道:“我去请大夫。”
百里朝华烧得神志不清,她这一句话也没指望百里朝华会回应。
虞芳铃起身欲走,一只手蓦地伸出,扣住了她的手腕。虞芳铃惊讶,垂眸对上百里朝华的目光。
百里朝华眼眸半睁,双颊因为高烧晕开两团红晕,他烧得神志不清,手劲却极大,紧紧箍住虞芳铃的手腕,虚弱地开口:“别请大夫。”
自从他挨了鞭刑后,虞芳铃好几次提过请大夫,都被他拒绝。虞芳铃瞧着他这副快要病死了,也不肯请大夫的模样,忽的想起百里朝华人物简介中曾提及过一句“怕苦”,福至心灵,恍然大悟道:“七公子,你不是怕喝药吧?”
百里朝华只是固执地重复着:“别请大夫。”
“好了,好了,不请,你先松开我。”虞芳铃哄道。
百里朝华明显听出她的哄骗之意,箍住她的那只手,力道收得更紧了。
虞芳铃:“……”
百里朝华再次昏昏沉沉睡过去,他睡着后,也不忘抓紧虞芳铃的手腕。虞芳铃无奈,只好继续用冷水替他降温。
好在百里朝华内功深厚,高烧到了后半夜就退了。折腾大半夜,虞芳铃也累了,趴在百里朝华的床畔,迷迷糊糊睡过去。
等她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百里朝华也已松开她的手。
虞芳铃揉揉脸颊,神志登时清醒几分。她瞧了一眼趴在床上的百里朝华,不过才一日的功夫,百里朝华的脸颊就明显憔悴下去,稚气未脱的面容蒙上灰白之色。
虞芳铃心想,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百里朝华既不肯让大夫入府,不如她去府外找大夫开药,再哄他喝下去便是。
虞芳铃喂了百里朝华早饭,百里朝华受了伤,行动不便,早膳吃的是流食。少年的胃口比昨日好了许多,至少能吃下一整碗米粥,见他精神状态恢复了些,虞芳铃放心地出了门。
她去街上的药铺里买了几副内服的药,又去点心铺买了几盒刚做出来的点心。她用的是陆曼青的脸,怕被百里朝云的人识出,就用面纱覆面。
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她顺便在街头逛了逛,用的自然都是百里朝华的钱。
她入百里山庄还未领过薪俸,就当提前预支自己的薪俸,况且这些东西大半都是给百里朝华买的,这样一想,这些银钱用的也就心安理得起来。
经过一个摊子时,忽闻一道谄媚的声音搭讪:“小娘子生得甚是标致,不如跟大爷回家,吃香的喝辣的。”
虞芳铃以为遇到了哪个不长眼的登徒子,循着声源处望去,跌入眼帘的竟是只五彩斑斓的鹦哥。
“我约莫是听错了罢。”虞芳铃一副见鬼的表情。
那鹦哥见她望过来,登时兴奋地跳着:“吃香的,喝辣的……”
“这鹦鹉成精了。”鹦哥摇头晃脑的样子,把虞芳铃逗乐了。
“大爷生得俊,跟小娘子回家……”鹦哥展开翅膀,向虞芳铃展示着自己美丽的羽毛。
虞芳铃:“……”
“姑娘,这鸟儿与你有缘,买下它吧。”摊主见虞芳铃起了兴趣,连忙推销起鹦哥。
鹦哥学舌也不是什么稀罕事,达官贵人都喜欢买只鸟儿放在家中,没事逗两下。偏偏这只鹦哥话多,通常一开口,就是调戏客人,把客人得罪了个遍,在此处卖了一个月,也没有卖出去。
“小娘子,买我!买我!”这只鹦哥不知同谁学的话,语气中尽是油腔滑调,把登徒子模仿得惟妙惟肖。
虞芳铃用手戳了戳它毛绒绒的胸脯,逗着它玩:“除了这句,还会什么?”
鹦哥滴溜溜的眼珠子看了她一眼,竟张开嘴,拖长了声音,发出一声狼嚎。它一开口,附近的几只大黄狗,立时警惕地朝这边张望过来。
虞芳铃被它逗得哈哈直笑。
“会学狗叫吗?”
“汪汪!”
虞芳铃更是乐不可支。
“多少钱,我买了。”虞芳铃想到百里朝华那张堆霜砌雪的脸,心神一动,摸出银钱,将鹦哥买下了。
买回去逗个乐子也行,还能当狗使,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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