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床上盯着自己被刀子划开的手臂,月光从敞开的窗帘外照进来, 遮住了我的整条手臂, 就像是用玻璃碎片拼成似的那么脆弱。白的泛起一种透明的月灰色, 青紫的血管像小溪的无数支流一样在一层薄薄的皮肤下头蜿蜒汇聚。

    血珠像眼泪一样顺着伤口的角度往下滑, 我把下巴埋在膝盖上, 放任自己的目光逐渐失去焦距, 于是它幻化成了一朵盛开的罂粟花。可几秒钟之后那朵花就不得不败落了, 因为再也没有同根生的颜彩能继续支持它长大,罂粟花很快就干枯在了我的手臂上, 又重新凝结成一片暗红色的硬痂。

    我用手纸把那块血痕擦掉, 伤口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条拇指那么长的淡粉色的印。

    过不了多久, 就连那条印也会消失。闭上眼睛,我想。

    那之后的第二天早上起,我就又开始做了那件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做的事泡图书馆。我不是个擅长社交的人,而我现在的这个状况也不太适合和谁交朋友。幸亏我习惯于读大量的书来让自己摄取新知识, 尤其是那些我从未接触过的领域,而这所学校的图书管里刚好有着关于变种人的最全面的资料。

    我开始抱着那些晦涩难懂的大部头生啃, 感恩节假学校里有不少同学都回家了, 我难得和那些留校的同学混了个眼熟, 除了马克西莫夫兄妹之外, 和我说话最多的就是一直戴着眼镜的斯科特萨默斯和留着一头姜红色长发的高个子美女琴格雷。我意识到每一位变种人的能力都是不同的,在这所学校读书的同学们大多都有自己的外号,根据能力而定, 比如说皮特罗的快银和斯科特的镭射眼。

    我依旧带着手套过日子,有点意外的,我比自己想象中更快的接受了现在的状况。这大概要归功于友善的同学们不断跟我分享他们刚刚觉醒x基因时所经历过的事情总归都是些糟糕的记忆,伤害,歧视,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复杂和晦涩。但是他们挺过来了,并且说我也一定能可以。

    还有就是,虽然经历了那种我完全不想回忆的事,但来到这所学校里的头两个晚上,我居然一场噩梦都没有做。平静的安眠拯救了百分之九十的我,后来旺达跟我解释,这是因为教授的精神力一直覆盖着整座学校的缘故。

    他可真伟大。

    旺达马克西莫夫是在十二月的第二天早上搬着行李闯进我的临时宿舍的,也就是我拿刀子剌手臂玩的第二天,美其名曰假期住校一个人过得太寂寞,要和我做室友。我没意见,反正我挺喜欢她的,谁会不喜欢性格好、长得美、还主动对你示好的女孩子呢

    我猜的没错,她和皮特罗果然比我小一点儿小一岁,和提姆跟孔克南是同龄人。变种人女孩儿和普通女孩儿丝毫没有不一样的地方,大家都一样喜欢漂亮衣服、八卦和电视明星,我们很快就玩到一起去了。对于我总是图书馆这件事,旺达是持反对态度最强烈的人。她和她的双胞胎兄弟都是支持实践才是真理的行动派,有事没事就想拖着我往学校后面的森林里做能力训练。

    我哪儿敌得过他们啊,别说是皮特罗了,就连旺达都能拿她的混沌魔法直接把我举起来打包带走,丝毫不费吹灰之力,只要她想。

    那天下午我们一直待在树林里,研究我究竟该怎么控制自己能力的事。旺达建议我从最小的东西开始练习,比如说一棵草,然后一朵花,再往上,一颗果实。在两个小时之内,我一共毁掉了一平方米那么多的草、十几朵花和一整只水果篮。好一点的情况就是我的实验对象只会枯黄,糟糕的直接变成一堆黑乎乎的看不出原本模样的硬块,这还是刚接触到我的手指头尖儿。

    我最后破罐破摔的往地上一躺,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人用勺挖走了一大块。没带手套的那只手背碰到了青绿色的、还没被我摧残过的草坪,瞬间把活生生的草变成了一堆尸体。

    我赶紧把手抬起来,下一秒就要哭出来了。

    “一定是因为我的书看得还不够多,说不定还有什么方法我能尝试,比如比如有那么一个咒语,只不过我还没找到,只要我一念就能便回普通人那种。”我盯着天上偶然飘过的悠闲云彩,小声说。盯着天空这件事让我有点发晕,但旺达告诉我,这是因为我耗费了太多能力的缘故。

    “才不是,你一天看过的书比我一年都多了。再说了,我们又不是魔法师,上哪儿搞什么咒语。”皮特罗反驳我的观点,“你只需要练习,很多的练习。没人一天就能学会控制能力,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

    “大不了我一辈子都戴手套。”我念叨。还好只是手,不然我干脆一辈子都活在玻璃罩子里头算了。

    “那怎么行你这样可当不了x战警。”旺达伸出一只手指头戳了戳我的脑门儿。

    “我不想当x战警,我就想当个普通人。”我从地上爬起来,看着自己弄出来的一地狼藉,觉得生命都失去了颜色。没人会不喜欢超级英雄,但当有一天你被告知自己也有了超能力之后,这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可这是你与生俱来的能力啊”旺达皱着眉头看我,好像我刚说出了世界上最奇怪的观点,“你不喜欢变种人”

    我只好和她解释“我没有不喜欢变种人,我只是已经习惯了当普通人,而且我也不是很很想和别人打架。战斗什么的。我就想管好我自己。”

    听了我的话,旺达的眉头慢慢舒展开“啊,这样,虽然我不是很能理解,但我接受你的观点。”双胞胎都是从小就觉醒了能力在外漂泊的人,我们过得不是同一种生活,“那你就更需要练习了,你瞧,只有控制好你自己的能力,你才能假装自己是个普通人。”

    天呐,你听听这叫什么事儿,有朝一日我居然也得靠假装才能当普通人了。

    这世道。

    我摇着头拒绝“可不能再胡闹了,你看看我毁坏的这片草地得什么时候才能再长出来教授会生气的。”

    “这有什么的,”皮特罗扭了一下脖子,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斯科特第一次来的时候就直接毁了教授最爱的那棵树,教授不但没生气,还给他鼓掌呢。”

    我没话可说了。

    傍晚的时候我们重新回到了学校里,教授说晚饭过后要单独帮我补课,因为我告诉他我希望自己能在感恩节假之后重新回到哥谭。短时期之内想要初步控制住自己的能力外泄是一件难事,但教授告诉我,愿意尝试总是一个好的念头。

    晚餐我是和旺达跟琴一起吃的,其实变种人之间也会有内部歧视,比如说因为能力太强而被大家避而远之的旺达和琴。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也会被归入这个行列,光今天一天之内,有不少低年级的小萝卜头看见我就绕道走。琴告诉我一是因为我的出场太像恐怖片,大半夜的被蝙蝠侠抱着还浑身是血就来了,二是我的第二种能力不知道被谁传了出去,即使我一天到晚不摘手套,但总还是会有人持怀疑态度,感觉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

    旺达和琴不怕我,主要是因为她们的能力比我更强,强得多。

    “你不用因为这个觉得不开心,你看我都在这里住了这么久了,他们还不是一样讨厌我。”琴是这么安慰我的,但我还是高兴不起来。

    “他们躲远点是对的,换我我也害怕。”妈妈说错了,她不应该担心我受伤,而是应该担心我伤到别人才对。

    整顿饭我吃的郁郁寡欢,直到天黑下来的时候,代号是暴风女的门罗老师找到了我。

    “雪莉,有人想要找你。”她跨过餐桌走过来。

    “是谁”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小丑。

    “黑头发,蓝眼睛”门罗老师想了想,“他说是你的家人。”

    我们家一共有四个黑头发蓝眼睛,她说的是谁

    “哦对,他说他叫格雷森。”

    啊,是迪克。我点了点头。

    一种惶恐突然爬上了我的心头,那种令人忍不住蜷缩的不安感一拳打碎了这两天维持着的表面平静。我开始发抖不管迪克的隐藏身份是夜翼还是什么人,就算他再厉害,他也还只是个普通人。而我呢我看上去是个没什么危害的小女孩,但藏在表皮底下住的是一只杀不死的怪物,偶尔不小心还能夺了人的性命。

    这两天在学校里我没有这种感觉,那是因为身边的同学都是变种人,大家要怪就一起怪,哪个失控了边上都有人能帮着解决。可是回到家怎么办我就会重新变成离开了族群和同类的那个,随时得心惊胆战的提防着下意识的触碰,稍微有个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你怎么了,雪莉”琴敏感的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她跟旺达都能读心。

    “我我有点害怕。”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倒不如说连我自己也缕不清楚我究竟是怎么想的。一方面担心自己会一个不小心用能力伤害到迪克他们,另一方面又害怕他们因为知道了我的能力而厌恶抵触我。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跟着门罗老师离开了餐厅,威彻斯特的星星挂在我头顶上,像一群萤火虫。我老远就看见迪克靠在他的车旁边等着我,我忽然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了。

    一切事情的源头就是因为我非要逼着提姆告诉我那些秘密,事情闹到现在都是我活该。那天算不上吵架的吵架之后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们,一想到这里我的鼻子就酸了。

    他们会原谅我吗因为我私自戳破了人家的秘密,还给他们添了那么大的麻烦。布鲁斯肯定愁都愁死了,谁叫我非要钻牛角尖啊,你看看这世界上哪个家长没有秘密要是当初能等到他们主动告诉我就好了,现在我也不用天天戴着手套面对一堆枯草崩溃的抹眼泪。

    门罗老师拍了拍我的肩膀鼓励我,看我的眼神就像是在看要第一次离群的幼崽。我小幅度的朝她点了一下头,感觉自己就像是个持着剑的勇士,要头一回上战场面对内心深处的恐惧。

    我深吸了一口气,开始迈步子。等我磨蹭完了我和迪克之间的小半部分距离后,他忽然朝我走了过来,速度很快。我一惊,往后倒退了一步,第一个反应就是把两只手藏到背后去。

    要加油,别怂,只要不伸手就什么事儿都没有我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抬起头来,望着他那双闪闪发光的蓝眼睛。

    原来它们在万千星辰的映照下是那么的好看。

    “嗨,迪克。”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2 哥谭特殊人类学校

    1

    大家好,我是雪莉。

    众所周知,哥谭市是一座奇葩城市。这里有全世界最阴的天、最不靠谱的警察和最黑的夜。这句话是我的朋友兼前同桌兼前室友旺达马克西莫夫告诉我的。为什么要说这么多前呢因为我从今天开始就要转学到哥谭特殊人类学校了。

    我原本是纽约特殊人类学校的学生之一,就读天赋人类系二班,最好的朋友是同班同学马克西莫夫兄妹、琴格雷和隔壁后天变异系一班的彼得帕克。而由于一些不太好解释的私人原因,在十八岁这年的某一天,我被迫离开了自己深深热爱着的纽约特殊人类学校。

    临行前我格外舍不得自己的好朋友们,还忍不住抱着我的班主任泽维尔教授大哭了一场。直到旺达和皮特罗再三向我保证他们一定会每天都和我发邮件、一个月至少聚会一次,我才好不容易止住眼泪。

    来到哥谭市的第一天,我就感到了明显的不习惯。我原来的学校位于威彻斯特郊外,那里永远都是一碧如洗的蓝天。而哥谭市头顶的灰蒙好像就从来没有散开过,我一看就觉得又头疼又压抑。学校的环境也是,纽约特殊人类学校看上去像是童话里的古堡,而哥谭特殊人类学校阴暗冷清,像一所疯人院。

    我非常不喜欢这里。

    我是一个人提着行李箱来报道的,负责接待我的人是我新班级的班长,提摩西德雷克。他看上去是个挺友善的人,但就是老跟带着面具似的,随时都绷得很紧。他也不觉着累。

    提摩西他让我称呼他为提姆告诉我,我的新班级号是四班。

    我有点好奇的问他“这所学校不给学生们分系别吗”

    我刚路过那一长排教室的时候,发现这里只有班号之分,什么样的同学都混在一起念书,感觉乱糟糟的,一点调理也没有。和我以前的学校完全不一样,我们那里把学生分成好几个系因材施教,比如说当时我就读的天赋人类系班牌是黄色的、彼得所在的后天变异系班牌是绿色的。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个特殊训练系,虽然我没有朋友在那个系读书,但我知道,他们的班牌是红色的。分别对应不同的系,教授我们的老师也不一样,比如我们系的泽维尔教授和兰谢尔先生,比如彼得他们系的班纳博士,再比如特殊训练系的斯塔克先生、罗杰斯先生和罗曼诺夫小姐,他们各自擅长的东西都不一样,就像我们这些学生的能力也都不一样。

    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提姆,提姆想了想,回答我说“但我们学校一直以来都是混合教学,这样包容性更强,也便于让我们结识多样化的朋友。”

    “好吧。”我无话可反驳了。

    他领着我见了我的新班主任布鲁斯韦恩先生,还有助教阿尔弗雷德潘尼沃斯先生。他们和我想象的十分不一样,韦恩先生给我一种高高在上的大总裁即视感,而潘尼沃斯先生比起儒雅的教授更像是无所不能的英式管家。

    咳,我瞎说的,绝对没有别的意思。

    韦恩先生递给了我一张课表,然后告诉了我宿舍的位置。在我前往宿舍的路上碰到了据说是我同班同学的理查德格雷森和芭芭拉戈登。芭芭拉的姓氏我熟啊,这不是和警察局的戈登局长一个姓嘛。格雷森我就不知道了。

    他们热情的说要帮我搬行李,我感到有点儿手足无措,拒绝也不是,不拒绝更不是。但芭芭拉告诉我她就是我的新室友,叫我不要和她见外;而理查德是她的男朋友,他们让我叫他迪克这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我一下子就认识了三个新同学,收拾好东西之后,我就跟着他们去了班里。我刚好能赶上下一节课,课表上写的是格斗基础,授课老师是班主任韦恩先生。

    提姆帮我指了指我的座位,是教室最后一排靠窗的那张双人桌。在我走过去之前,我发现那里已经坐了一个男孩子了。

    啊新同桌。我在心里想。在纽约的时候,我的同桌一直是旺达,那么多年都从来没有换过。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跟男生坐同桌,我不免有点紧张。

    在我注意到他的时候,他正用手撑着下巴,看着窗外那棵半秃不秃的树上飞过的大群麻雀。我盯着他黑色的后脑勺儿看了一会儿,突然觉得,这真是个漂亮的后脑勺儿。他看上去块头挺大的,比彼得和皮特罗都大上一圈,校服衬衫的袖子随意卷到了手肘的位置,露出修长结实的小臂,肌肉线条分布的特别好看,有种藏不住的力量美。

    提姆打断了我的神游“这是杰森,你的新同桌。他呃,他的脾气可能有点不好,但本质上是个好人,希望你们能够好好相处。”

    说这段话的时候,提姆的脸上分明就写了清清楚楚的自求多福几个大字。他的眼神有点儿同情,我下意识想到了昨天晚上我刚看的那部电影。

    十三号星期五,里面的主人公也叫杰森。我倒是不怎么怕恐怖片,但万一现实中的杰森和电影里的杰森一样的话,那我就完蛋了。

    上帝保佑我。我在胸口画了个十字,做好了心理准备之后,就向我的位置走了过去,拉开椅子。

    “你好,我是今天转学来的新同学,很高兴认识你。”

    我先发制人,主动和他打了招呼。据说主动散发友善的人往往更能让人感到亲切,我还挺想和新同桌打好关系的。

    那个男孩回过头来,光坐着就比我高出了小半个头脑袋,想要对上他的眼睛,我不得不稍微抬起一点下巴。

    他的脸慢慢转过来,我愣住了。

    我的新同桌长得可太好看了,他怎么这么好看呢黑头发,蓝眼睛,带着一点哥特式味道的长相,怎么看怎么是我最喜欢的类型。骨骼深邃、棱角分明,帅得个人风格浓郁,辨识感强,别人想模仿都模仿不来。就像是走坏男孩路线的欧洲男模,但是比那些男模又多了一种难以磨平的侵略感,让人无法忽视他。

    我没忍住,抖了一下,但依旧觉得和这人当同桌血赚不亏帅哥啊,谁不喜欢每天光看着就觉得世界都亮起来了。

    帅哥看我一直盯着他看,挑了一下眉毛。这个动作带着点儿痞气,被他做的特别好看。我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好像一只蒸锅里的虾。他大概觉得我这副模样挺好玩儿的,漫不经心弯了一下嘴角。

    “杰森托德。你叫什么名字”

    我望着那双像结冰的海面似的蓝的透彻的眼珠子,既干净又冷冽,里头只盛着我一个人的影子。我的心里“咯噔”一下,脑子里的警报器拼了命的响起来,嚯,那架势,气吞山河的。

    虽然我的新同桌不是杀人狂,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完蛋了。

    我对他一见钟情。网,网,大家记得收藏或牢记,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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