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贝里小姐回到排练厅的前一刻,训练闲谈由一群男生开始争执‘到底是夜翼更厉害还是红头罩更厉害’为结束。训练得以照常进行,后来我私下听唐纳德说,这场争论直到最后也没得出个结果来。
就像哥谭市的生活和战争一样还在继续。
关于汇演的事情,朱诺一直劝我遵从自己心底的想法,视镜自己喜欢的人物才能表现出最佳状态。她就在众人不解的眼光下在试镜名单里写下了恰恰的名字,即使这个角色在这部剧里甚至算不上女三号。林赛选择了弗兰琪,因为她说除了音乐剧演员之外,她的第二个梦想就是化妆师。我纠结于那个万年无解的谜题‘选择那个你喜欢的还是适合你的’很久,最终还是放弃了珊迪,选择了形象上和我更加相似的里佐。
试镜时间在周四下午,我对着摄像头唱了之前准备很久的《圣诞夜惊魂》插曲。再之后就又是无穷无尽的形体和声乐训练,贝里小姐再次把我们所有人划分成了两个组,其中一组人不需要在演出之前进行减重,另一组人则需要把身形保持到更加苗条的状态,他们比第一组多了每日规定的健身时间,而且每天晚上只准吃一点蔬菜沙拉。
朱诺以及少部分学生被分在了保持组,而我跟林赛则要和大部分同学从此开始艰难的吃草生涯。
还在国内的时候我就是个又懒又宅的人,从来没去过健身房,更别说是大强度训练了。当我们在训练室里挥汗如雨的时候,朱诺手里捧着一本浪漫的爱情小说坐,在旁边给我们加油打气。
我发誓我的体重绝对在标准值之内,可以说是完全不胖——起码比起朱诺的室友阿什利来说。
我只是胸前的曲线更加明显了点儿……我发誓。
我需要减掉六磅才能达到贝里小姐的标准,林赛比我还要惨一点。额外任务开始的头三十分钟还没结束她就把手里的的哑铃一丢,躺在地上哇哇大叫。
我无奈的看着她抱怨,只能安慰道:“没办法,这话你得对舞台灯光说去。这周木的假期结束我们就要开始彩排了,你也不想自己穿不下戏服吧?”
林赛抬起眼睛瞥了我一眼,我冲她做了个鬼脸。
她哼哼了两声,最终妥协的从地上爬起来。
晚餐时间开始前我把林赛拖去洗了个澡,等到我们回到餐厅的时候,迎接我们的是比平时更加喧闹的人声。约书亚——那个我终于想起名字的黑人男孩兴致勃勃的帮我们解惑:“贝里小姐把名单贴出来了,你们去看过了吗?”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正捧着手里的沙拉找叉子,林赛一听他的话,一下子就抄起我的手往训练厅的方向拉。我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呢,奈何扯不过她的怪力,只好顺着她跌跌撞撞的往训练厅跑。
名单被贴在了训练厅门口的那面公示通告栏里,我的名字在A组的‘里佐’之后,林赛和朱诺也成功当选了她们喜欢的角色。除了我们之外,阿什利也在这里,还有詹妮弗为首的三个高挑女孩。
“噢——‘贱女孩’们。”林赛小声说道,一边翻了个白眼。
“什么意思?”我问,她冲那三个人的方向努了努嘴,跟我解释:“就是那种老式青春校园电影里典型的反派三人组,‘贱女孩’那部电影你看过没有?”
我从善如流:“我先记下来。”
阿什利是个勇敢追求内心的女孩,她在报名表下发的那一刻就在珊迪的试镜名单后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但结局并不那么美好,很显然的,她落选了。
詹妮弗带头嘲笑她根本就不可能成为主角,除非《肥瑞的疯狂日记》有一天能被改编成音乐剧。她们说完就甩甩头发走了,留下阿什利一个人站在公告栏跟前暗自伤神,庞大的身躯拖出的影子一个顶俩。
“可怜的阿什利。”我和林赛赶紧离开这块是非之地,生怕把自己掺和进去,背上无妄之灾。在离开之前我最后看了她一眼,那姑娘手背上的青筋都攥出来了也没吭一声,眼睛里还带着一股子狠劲儿。
我和林赛说:“其实我觉得詹妮弗说的没错——虽然她有点刻薄了。”
追逐梦想的路上如果只有勇气和坚持,这是不够的。虽然听上去很残忍,但现实的本钱条件,在考虑范围之内占得比重甚至更多。阿什利在形体和唱功方面可以说是最没有天赋和前途的那一类人。再加上她的外貌,确实是难以找到适合的角色。再说詹妮弗,就算她再怎么刻薄,但人家的势力是毋庸置疑的。
林赛沉默了一会儿,接口道:“是啊,有时候人生就是这么不公平。”
这样一件事就是生活中最不起眼的小插曲,只能牵动你的感情一下子,然后就很快泯灭在了时间的流逝和繁琐的日常中。
星期五那天我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找贝里小姐解决出门的问题。她还是像平常一样总是那副不耐烦的表情,把鼻梁上那架很独特的倒三角形眼镜一摘,给了我一个“不”字。我焦急的团团转,心知这样拒绝了提姆的邀请肯定会给家庭成员带来不便,或者是‘过于自我、不考虑大局’的糟糕第一印象。但我又不好意思打电话麻烦提姆,不管在外人看来他有多么了不起,但在我心里他就是个比我还小的孩子,身为姐姐这么一点事情都搞不定还要麻烦自己的弟弟,简直不能再糟糕。
然而就算我再怎么努力,贝里小姐的回答还是没有动摇。我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厚着脸皮给提姆发短信。提姆的回复让我焦灼的等待了一刻钟,他告诉我别担心,只要等着晚上有人来接我就好。他还顺便提了一下说他们都希望我能留在韦恩宅里过周末,老管家连房间都帮我收拾好了。那种轻描淡写的语气让我更加焦躁不安,像一只被扔上岸的鱼一样紧张的手脚都不知道搁在那里。
天哪,还有管家,我只在电视剧里才见过自带管家和大花园的豪宅。
这实在是太吓人了。
在收到提姆的短信之后不久,贝里小姐就主动来找我,顺便递来了外出申请批准条。她看我的眼神格外奇怪,搞得我脸红的不行,道了谢之后一秒也不想久留,赶紧掉头就走。
再说回去韦恩宅做客——或者认祖归宗——我也不知道怎么说的这件事,为了这场见面,我把我最喜欢的那条压箱底的粉色连衣裙都翻了出来。林赛回到卧室就看到我一脸凝重的如临大敌模样,床上是堆得乱七八糟的五颜六色的衣服。
“怎么回事,你要去联谊还是去男朋友家过周末?”
林赛一边笑我眉毛间苦大仇深的皱纹一边调侃我,我赶紧否认了她两连不靠谱的猜想,最后告诉她我要去见一个住在哥谭市的……远房亲戚。
“所以说你前两天也是出去见他了?”林赛和我的眼光一样,第一眼就瞅见了那条裙子,“见长辈的话穿的乖一点儿不会错,这条裙子是乔其纱的吗?手感真好,不过我更喜欢欧根纱。”
“欧根纱太硬了,我觉得还是……嘿!”我差点被林赛带偏思路,恍惚间觉得这个场景格外熟悉,随后就想起第一次和布鲁斯见面那天,我也是这么手忙脚乱。
最后我还是选择了那条粉色的裙子,一字肩下和裙摆都是漂亮的荷叶边设计,走起路来的时候会随着风飘起来,看上去特别好看。这条裙子不太便宜,是我在拿到稿费之后送给自己的礼物。我还带上了提姆送我的那条项链,我非常喜欢它,因为这是在妈妈去世之后,我头一回收到的来自家人的生日礼物。
朱诺带着她的卷发棒进来帮我卷了头发,还顺手给我化了个反正我是化不出来的精致妆容,弄到最后我都要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去认亲还是相亲了。
来接我的人是五点之前到的,当时我等得已经无聊到给自己的香水起名字了,这时提姆才给我发了短信让我下楼。他说我不用准备什么东西过去,反正韦恩庄园里什么都有。于是我只背了平时爱用的单肩挎包,里面装了一点我的日需品,比如护肤品、口红和香水什么的。
这次来接我的人停车的位置还在上次我和提姆碰头的地方,但和上次不同的是,这次那周围居然少见的站了几个围观群众。
大概是站在车边的那个年轻人太惹眼了吧。
停在那里的是一辆看上去挺有年代感的车,大概是被主人保养得特别好,整个车身都干净的能反光。靠在车门旁边的年轻人长得格外好看,大概是我这辈子活到现在见过的最漂亮的男人——特别好看,是那种无关性别的漂亮。
他看上去和提姆差不多高,但年龄要比他大一点,身材也更加结实。他有着一头带点弧度的黑发和标志性的蓝眼睛,身上穿着很休闲的黑色皮夹克和牛仔裤。在看到我走近后,这位年轻人的眼睛亮了一下,然后给了我一个微笑。
嚯,又是一个闪闪发光的十一分——我想。
“雪莉?见到你真好,我们都看过你的照片了,你比照片上更可爱。”
说这话的时候,他看上去格外真诚,神情里没有半点敷衍的意思。头一次被这么好看的人真心实意的夸奖,我整个人惊讶极了,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谢、谢谢……你也是,很高兴认识你。”
我刚想和他握握手,却被对方一个热情的拥抱给拉了过去。直到坐进车里、被对方提醒我系上安全带,我还是没能缓过劲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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