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进车里以后,这位年轻人对我做了个自我介绍,告诉我他是理查德·格雷森,布鲁斯的第一个养子。他身上有一种和提姆跟布鲁斯截然不同的人格魅力,让他相处起来更让人感到随和自然。明明是家里的孩子们中年纪最大的,他却没有提姆身上那种时时刻刻端着架子的紧绷感,谈吐间也更加轻松真挚,连穿着都偏向青春亲切,笑起来也特别生动,就像一只特别开朗的……大型犬。
——我承认我最近的比喻用的越来越奇怪了,但我绝对没有任何不好的意思。真的,我保证。
“不过大家都叫我迪克——你也这么叫我就好,如果你愿意的话。”他后来补充道,看着我的眼睛眨了一下,把他衬得更像一个漂亮又精致的玩具娃娃。
他实在是太好看了,我本来还在心里吐槽这个名字的歧义呢,但一对上那双的大眼睛,我就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只好点点头说:“好、好的。迪克,呃……这是个好名字。”
我发誓,我绝对看到他的嘴角抽了一下。
其实从网络上搜索和‘布鲁斯·韦恩的孩子’的相关信息的话,弹出的消息页面几乎都是关于提姆的,大概有百分之九十五——剩下那百分之五中也基本上都是假消息和空有噱头,关于其他孩子的消息和提姆比起来是少之又少。所以在面对迪克的时候我才能用更加平常心的状态观察他——至少不用被像金子一样的人生履历给衬托成惨兮兮的loser。
开车的时候,迪克把袖子给卷了起来,我的余光瞥到他线条优美结实的小臂上,却被露到袖子外面的、还透着一点浅浅的红颜色的纱布给吸引住了视线。这道伤即使透过纱布看上去也挺触目惊心的,看上去还很新。
反正我从小到大是没受过这么厉害的伤,我有点担心他,但又怕触及到对方的什么不能问的秘密。顾虑了一小会儿之后,我终于忍不住问道:“你还好吗?你的胳膊看上去挺疼的。”
“哦,这是——你知道,警察平时出外勤的时候总免不了磕磕碰碰。吓到你了?”
他飞快地把袖子翻下来,挡住了那一点点白色。我摇了摇头,有点意外道:“没有——所以你的工作是警察?”
“是的,意外吗?我在布鲁德海文警局工作,以后欢迎你空闲的时候到布鲁德海文找我玩儿。”他挑了挑眉毛。
哦,布鲁德海文——林赛的故乡,我想到。
迪克看上去确实不像是警察的样子,毕竟对于警察来说他实在是太漂亮了。不过这倒是也能解释他有点晒成小麦色的皮肤和透过衣服也能看出来的结实身材。
我点了点头,真心实意的赞叹道:“真厉害,你肯定个勇敢的人。”
不开玩笑的,世界上我最尊敬的人有三种——马路清洁工、坚持周更的漫画家,还有就是出外勤的警察。
格雷森先生听到我的赞扬,有点惊讶的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我们恰好赶上等红灯,他望着我的蓝眼睛里映出来我的倒影,然后慢慢地闪亮了起来,看上去是真的很满意我的赞扬。
我也看向他,虽然感到很不好意思,但我舍不得把自己的眼睛挪开。
这样的对视下,我的脸不争气的发烫起来。
绿灯终于在我心底急不可耐的催促中亮起来,迪克重新把视线挪回前方,我赶紧也把脸转过去,然后悄悄松了一口气。就在我已经要开始继续神游的时候,他的声音才再次响起来。
“谢谢,我很开心。”他语气轻快地说道。
韦恩庄园大概是在……郊区之类的地方?我这人是个严重的路痴,所以对地形路线之类的一窍不通。车窗外的风景沿途从哥特式的高大建筑和充满科技感的霓虹灯牌大厦慢慢延伸渐变到绿植遍布的空旷郊区,再往后就是群山连绵,但天色却依旧灰暗阴沉。我在脑子里幻想着《音乐之声》里冯崔普上校先生位于阿尔卑斯的家,就是不知道韦恩庄园到底会是什么样子。
其实比起韦恩庄园来说,让我更好奇的还是素未谋面的另外两个兄弟。当迪克告诉我家里除了他和提姆外还有其他两个兄弟、并向我简单介绍了这两个人后,我就开始对接下来的隆重见面感到有点……怎么说呢,应该是不安——另外两个人听上去都不像提姆和迪克这般好相处,偏偏我也是个不擅长主动和别人搭话、性格也不怎么活泼的人。
由于第一次见面要讲足礼貌,所以我并没有带上那副平日里和我形影不离、几乎要长在身上了的耳机,这导致在我和迪克的聊天告一段落后,我开始变得格外无所事事,极其无聊。直到我把某首儿歌在脑子里换着腔调循环演唱唱了又唱之后,我才终于意识到这样毫无准备是不行的,于是又开始幻想起待会儿和兄弟家人见面后的对话场景来。
晚上好布鲁斯,你今天看上去很不错;嘿,提姆,我很喜欢你的礼物。你好,杰森,我是雪莉,听迪克说你很喜欢看书?好巧啊我也是;很开心认识你达米安,你喜欢小动物对不对?我最喜欢猫和兔子了……
这段对话被我像魔咒一样地默念了三次,韦恩庄园的影子也就跟着出现在了我们眼前。我的一生中还从未见过把阴森灰暗和富丽宏伟结合的如此理所应当的地方,经过了时间的沉淀之后,略带沧桑的风雨痕迹使这座建筑更加美丽。
身旁我新上任的漂亮哥哥的拍了拍我的肩膀,带着一点令人心安的语调说道:“欢迎回家,雪莉。”
我被那声无比自然的‘回家’给惊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因为迪克说的实在是太自然了,就好像他从前已经对我说过这句话无数次似的。
自从妈妈去世后,就再也没有人会‘欢迎’我回家了。时隔多年再次听到这么一句令人感到温暖的话,我不自觉的有点鼻酸。
回家——哇哦。
我伸出手捂住砰砰直跳的心口,把这个带有魔力的单词在心里默念了一遍。
迪克技术优越的把车开进停车场、以一个完美的角度停进了车库,我忍不住想到眼馋了好久、好不容易等到法定年龄终于可以开始考的驾照。但下一秒,‘自己是个记不住路还分不清东西南北的路痴’这个事实蹦进了我的脑袋,于是我只好把‘考驾照’这个念头点了叉。
身为在哥谭市已经有着些许年头了的大家族之一,韦恩庄园的内部结构和从外面看一样让人感到惊艳。迪克领着我路过明明是冬天却还在开花的花园、立着优美雕像的喷水池,一路上走走停停,向主宅的大门口前进。这里有着哥谭市普遍特有的哥特味道,但更多了一丝庄严。
我就像个参观博物馆的客人一样张大了眼睛尽可能的想把看过的风景往心里记,转头却瞥到迪克似笑非笑的看着我,眼神里写着‘无奈’和‘纵容’。我一向对蓝眼睛的人毫无抵抗力,又加上被如此好看的对方这么一看,有种被抓包的难堪和羞涩一齐涌上来,我的脸再次不争气的开始发烫。
“那——那什么,这里真好看,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呢。”不忍尴尬,我只好硬着头皮找话说,但说到一半又发现自己在当着这种从小长大在豪宅——呃,城堡——啊不是,庄园里的人说这么显得自己没见识的话,于是更尴尬了。
你们都看过红楼梦吧?我现在就得自己就是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而且还是薄脸皮、嘴又笨版本的刘姥姥。我一边怨恨自己本来就没多少的口才关键时刻掉链子、一边在心里默念说多错多,头也不受控制的一点点沉下去,仿佛要把自己埋进胸口,进行眼不见心不烦、顾头不顾尾的鸵鸟行为。不过好在迪克是个胸怀宽广的兄长,他看上去并不介意自己第一次见面的妹妹傻乎乎的行为,反而安慰似的拍了拍我的头顶。
“我们都很开心你能回家——尤其是阿福,他一定为你准备了不少东西。”
每向前走一步我的心跳就更加快一点儿,当我们站在主宅门口的时候,我已经顾不上在乎自己在迪克眼里的形象了,满心都想着第一次来到我一半的血统发源地一定要正式,于是把已经很整齐的头发理了再理,呢子外套的腰带也扎得更紧了一点儿。天色逐渐暗下来,廊前的灯慢慢开始映照出一种温暖的光芒。
迪克见我纠结半天也抬不起敲门的手,于是神色有点复杂的宽慰我。我本来想让迪克帮忙按门铃打招呼、然后再向开门的人介绍我——如果开门的人不是布鲁斯或者提姆的话。但他坚持要我来按下门铃,这才代表勇敢地迈出第一步。
“我听提姆说,第一次到布鲁斯办公室的时候你也是让他来敲门的,这怎么行?来吧,克服了这个心理障碍你才能真正放松下来,在家人面前是不需要顾虑的。”
韦恩家的兄弟果然都很擅长打莫名其妙的心理战,一个两个都一下子就看透‘家人’是我的软肋。高度紧张的僵持下我的后背都开始燥热了,竟然觉得迪克说的挺有道理。
其实事后我想了想就发现他这说法根被没啥道理——毕竟和大家混熟了以后我肯定就不怵了,不就是帮忙叫个门嘛,光揪着第一次见面这个点说什么心理障碍算什么,一点意义也没有。
不过在当时那个情况下,倒确实是给了我按下门铃的动力——谁知道呢,也可能是那种没出息的本能,就觉得长得好看的大哥说什么都对吧。
总而言之最后我还是木着脸照着他说的做了,明明是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却被搞得像填报高考志愿那么隆重。大门里的世界响起了脚步声,我咬着嘴唇闭上了眼睛,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紧张,跳得飞快的心里却生出一点点怪异的期待。
会是谁来开门呢?我想。
身边的人的一只手轻轻搭上了我的肩膀,像是在给予无声的支持与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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