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早的闹剧暂且告一段落,潘尼沃斯先生和早餐的出现算是彻彻底底拯救了原本成谜的家庭氛围,就连刚刚差点儿睡着的提姆都在老管家那声“早餐时间”之后“唰”的睁开了眼,大眼睛里瞬间闪烁着我从未见过的光,简直和五分钟前的他判若两人,看得我目瞪口呆。
布鲁斯是从书房走出来的,我真没想到他居然是这种有一点空闲就会去读书的人。大概是因为身为英国人的缘故,潘尼沃斯先生把简简单单的早餐都做出了一种英伦式的优雅,可惜我吃多了西式餐点之后便开始无法抑制的思念起中国菜来,切吐司的时候脑子里还在想着从前小时候妈妈给我做过的家常菜,比如煮面的时候要放很多调料,花椒要撒一小把,红彤彤的干辣椒放三四个……
哎。
这个家庭从这时候就开始忙碌了起来,布鲁斯重新回到书房去了,提姆和迪克他们表面上都表现出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然后在背后悄悄告诉我,其实让他们更不习惯的是布鲁斯早起这件事。
迪克吃完早餐后就准备回布鲁德海文了。辛劳的警探们没有假期,很显然,犯罪分子们并不会因为周末就相约停手。他答应我说自己会赶回来吃晚餐,但在这之前,远在布鲁德海文的办公室里还有无数份没处理完的卷宗在等着他。我本来还在担心他的伤势,但一对上那张过分完美的笑脸,我就立马没出息的举手投降了。
同样失去假期的还有总裁提姆·德雷克先生,在他换好西装下楼的时候司机就已经等在庭院外了。穿上正装的提姆一下子就从‘青少年提摩西’进化成了‘总裁德雷克先生’,我特意坐在客厅里等他经过,然后很真挚的夸了他搭配得体的领带夹和袖扣。收到夸奖的提姆冲我笑了一下,万幸,是那种属于‘青少年提摩西’的笑容。
我很满意。
这样看来,我似乎是整个家里把周末过得最清闲的人。今天的哥谭居然意外的迎来了一个无比难得的大晴天,自打我来到这里之后就没再见过这么清澈蔚蓝的天空了。我索性把笔记本电脑和两本参考书都一股脑的搬到会客厅去,然后一点一点磨蹭我那篇毫无头绪的论文。
会客厅旁边是一扇宽大明亮的落地窗,虽然在阴天的时候会遗憾的让人感到逼仄,但只要外面的天空一放晴,原本灰蒙蒙的——不管是草地还是树木,就都镀上了一层来自晴空的、温暖的金边。这里的环境很棒,难得能在寒冬还可以找到令人赏心悦目的绿颜色。用窗框裱起来的晴空配上美丽的庭院,就像是一副生机勃勃的水彩画,让人忍不住感叹,原来这座城市也可以这样温柔。
论文创作之旅并不是很顺利,我把这归咎于窗外的景色太美好,才引得我时不时走神。那种晴空的色彩饱和度不是很高,带着一点冷冽感的感觉,就像是调色盘里的天蓝色不小心混入了一丁点儿浅灰蓝。
我把笔记本合起来推到膝盖上,然后转头长久的注视着外面的天空,直到脖子酸痛,视野间一阵眩晕。
长时间仰头望天就会觉得头晕目眩,接着就想一下子躺倒在草地上,然后什么也不做只晒晒太阳。
我用一个扭曲的姿势盯着天空,突然就忍不住想到了杰森——的那双眼睛。
它们和今天的天空颜色最像。
我不是故意想到他的,主要还是因为他那双自相矛盾的蓝眼睛。我开始愤愤不平,在心里埋怨起他来——他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居然要用那么漂亮的眼睛来瞪人,这实在是太浪费了。这样一双眼睛应该用来注视着心爱的事物,用深情和温暖的眼神来面对世界,然后把日子过程小众的欧洲文艺爱情电影——就像迪克、或者朱诺那样。
好好的天赋异禀就这样白瞎了,这多可惜。
我很小孩子气的决定不喜欢他了。
反正他也讨厌我。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咬笔杆,一边神游了很远,丝毫不想承认自己只是单单的嫉妒而已——除了杰森,还有迪克和提姆。
因为比起我来说,他们和布鲁斯的共同点显然更多。
假如……假如我和他们一样拥有一双蓝眼睛的话,是不是就能和布鲁斯更像了?
是不是……是不是就能更像是爸爸妈妈的女儿了呢?
这是个无解的问题,最近我总是喜欢乱动脑筋,想出无数个此类的烦恼给自己添堵。
借着天气正好,我思索了一会儿,决定到院子里去走走,权当是透气散心了。
韦恩庄园的庭院很大,一望也望不到尽头,让我想起小时候卡通频道播的动画片,又或者是小女孩儿都喜欢的芭比系列电影。那里面上世纪的欧洲贵族小姐穿着内衬鼓鼓的大裙子,和心仪的王公贵族在一个山头那么大的院子里散步谈笑,脚下的草地上盛开着细嫩的小雏菊、清淡的风信子和娇艳的红玫瑰——这样的场景曾一度成为我童年时期的梦想。
不过可惜,虽然我现在真的就住在了庄园里,但身上并没能穿上华丽的公主裙,身边也没有谈婚论嫁的贵族帅哥,更别提现在是大冬天,根本找不到鲜花的影子。
所以总而言之,童年的梦想大概可以算是实现了一半吧。
当我踱步到庭院中央那个造型优美的雕塑喷泉旁的时候,潘尼沃斯先生正站在那里,面带微笑的向远处眺望,目光所及的位置是那片因为季节原因而变得有点光秃的草地。
我从雕塑喷泉后头绕过去,潘尼沃斯先生看到了我,然后微微点头,和我打了个招呼。
“上午好,潘尼沃斯先生——今天天气真好。”我主动走过去站在他身旁,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他看得如此专注。但当我真正走过去之后才发现,那里的的确确就是一块平整的草地,什么特别的也没有。
潘尼沃斯先生开口道:“上午好,雪莉小姐。是的,这是哥谭市难得的晴天。”他说着,“如果可以的话,您可以和少爷们一样称呼我‘阿尔弗雷德’。”
我们一起站在干涸的喷泉下,阿尔弗雷德告诉我他在考虑春天之前要往花园里种点儿什么才好。我想了想,然后兴致勃勃的提议道:“蔷薇怎么样?开起来特别好看,而且还——”
说到一半,我忽然意识到,我实在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人家可能只是看我没话说才帮我找个台阶下,说不定人家根本就不想征求我的意见……
我突然像哑了嗓子一样尴尬的愣在那儿,又不好跟人家说‘把我刚说的话都忘了吧’——这听上去更自以为是了。我想了半天,最后终于支支吾吾的憋出一句:“……咳,如果、如果您愿意考虑我的提议的话。”
一说完我就更后悔了,什么叫“您愿意的话”啊,难道礼貌体贴的老管家人家还能当场拒绝你吗?你这不是强人所难、给人难堪……
我在脑子里使劲儿鞭挞自己,但阿尔弗雷德没有介意,相反,他的笑意更深了:“蔷薇很漂亮,我很开心小姐愿意参与到我们的家庭园艺活动中来,布鲁斯老爷和少爷们听了一定会很开心的。”
我咧开嘴傻乐:“哈哈哈,那真是太好了……呃。”
阿尔弗雷德真的很体贴,不管他是真心还是客套话,这都让我感激的松了一口气。我们又多交谈了一会儿,阿尔弗雷德给我讲了布鲁斯和兄弟们小时候的事,我才知道原来他们也不是从生下来就像现在这么完美——不过即使在韦恩家的标准中不算完美,但也真的很厉害了。至少在阿尔弗雷德口中迪克表演空中飞人、提姆黑人电脑的年纪里,我还在缠着妈妈讲睡前故事呢。
聊天这件事总是会让时间变得很快,不知不觉就从眼前溜走了。我们又逐渐谈到我的小时候——这是阿尔弗雷德的请求,我发现我完全无法拒绝这位老人说过的每一句话。
我忍不住和他谈起我的妈妈,讲到她有多么喜欢那些花儿——我还记得好多年前的夏天里,小小的自己拖着妈妈在阳台上种凤仙花,等到花开的时候,她就把那些红灿灿的花瓣摘下来碾碎,用布条包指甲。汁液从布条下面晕出一点点浅淡的颜色,就像是流淌的月光里开出了花。
她会在傍晚用那双漂亮的手牵着我下楼散步,身上穿着珍珠白色的裙子,脚底下的红鞋和手指上染着的颜色一样明艳;黑色的长头发披在背后,就像是一匹浓重夜色染成的绸缎。我们跑到院子里给缠在生了锈的栅栏上的蔷薇、牵牛花和茑萝浇水,然后我就高高兴兴的指着开的最漂亮的蔷薇花说,等到我以后买得起大房子,就要和妈妈一起把院子里种满这种粉色的花。
它们可真好看。
然后记忆里的妈妈就会微笑,但她接下来的话却和五官一起逐渐模糊在了记忆长河里。
“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讲到这里,我的心里不免有点伤怀,但凝视着前方的目光是平和的。说来你可能不信,这还是自从妈妈去世后,我头一次和别人认真的说起她。时隔了整整十年,这期间我没有一个能谈起这些事的对象。但此刻我怎么也忍不住想要跟谁回忆一下过去,谁都行——而阿尔弗雷德大概就是最合适的人。
“她一定是一位很优秀的夫人,才能够教出像您这样好的孩子。”阿尔弗雷德看着我说道,“我很抱歉,此刻夫人不能和您一起站在这里。”
“我也是。”我轻声附和道。
“我很想她。”
接近正午,阳光越发温暖起来,这座城市难得明媚的找不回了它从前的影子。我注视着那些阳光肆无忌惮的洒落在我的手背上,远处的大树下有光柱透过树叶的缝隙罩下来,那里面有无数颗灰尘困在其中。
我突然想起妈妈给我讲述我名字的由来——不论是中文名、还是英文名,他们都有一个意思——阳光。
阿尔弗雷德建议我回到大宅里去,因为午餐的时间快要到了。我答应下来,最后看了一眼那座耸立在庭院正中央的、沐浴着阳光的喷泉雕塑,然后才回过头去,沿着我来的路线原路返回。
——明明名字里充满了阳光,我却总是在阴霾遍布的城市里找到归宿。
——这大概也算是一种命中注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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