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纽约夜记事(1)

    你们是不是都以为我会回到韦恩庄园去?当然不,毕竟我已经信誓旦旦的告诉他们我要回家过年了,再反悔实在是太不好意思。最终我的目的地定在了纽约,不太新颖的选择是不是?但起码足够保险。一般在面对不确定的选择时,我们最好对保守选项下手。我是个保守的人。

    我对纽约这个城市的印象很模糊,好像在我小的时候,这里还是一座普通的城市,除了过分繁华之外,它和这个世界上无数其余的城市没有什么不同。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就是一瞬间的事——冰冻了近百年的古董英雄、穿着战甲的亿万富翁、穿梭虫洞的外星人、名声越来越大的变种人学校……从某一刻起,这里就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世界。

    大到来自于北欧神话的神明,小到穿梭在邻里间的年轻英雄,这座城市似乎是给人们展示出了神秘宇宙的另一种可能性。

    纽约是我一直想去一次的城市,等到我真正的坐上大巴车之后,我才慢慢的习惯,原来实现自己长久以来的梦想和计划,其实并不是很难。我几乎睡过了整个车程,等到我到达纽约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这里的天空比哥谭市要晴朗的多,可惜我几乎也看不到星星,地面上的车水马龙早就比它们更闪烁了。

    这里的夜晚和哥谭完全不一样,行走在这里的人们仿佛看不穿白昼黑夜。我走出机场的时候时间已经过了十点,放在哥谭这会儿马路上早就不会有人了,可是这里的人们比起白天甚至更重视夜生活,而这正是这所城市的魅力所在。

    我要在这里待上十天,租住的短租公寓位于皇后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比起酒店来价格也更划算。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市立图书馆非常近,我可以在里面花上大把时间阅读一切我想读的书籍。读书是我最重要的几个爱好之一,放在当下,也是除去工作之外最好的打发时间方法。

    我这个人并不喜欢大半夜到处跑,所以收拾好东西之后,我就直接洗漱休息了。今天算是圆满的一天,至少我过得还算满意。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在哥谭久住之后,我越发觉得好天气这种东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了。这期间大概不是旅游旺季,游客很少,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道上,端着手机闲散的翻阅各种纽约攻略。花样百出的旅行攻略层出不穷,我选择了最简洁经典的一条。

    果然来到纽约,不能不看的就是自由女神像。我花钱买了双层观光巴士票,随之赠送的提示手册花花绿绿的,大小刚好可以放进呢子长外套的口袋里。上面用卡通画画着的多条路线示意图,给了人们不同选择,旁边还有明晰的标注。我粗略的看完了介绍,把它揣进兜里。

    我是赶着上车的点走到巴士站的。跟在我后面的是一对东欧长相的母女,她们穿着花色相同的长裙和深色高筒靴,看得我有点羡慕。我登上二层的露天平台,扶着栏杆坐下,身前是一位头发花白的黑人先生,他冲我微笑了一下,身后背着一把黄铜色的萨克斯管。巴士缓缓行驶起来,我伸手按住头顶上的赭石色鞣革报童帽,向他点头致意。

    我乘坐的是所有路线中最短的一趟,行车路线沿着哈德逊河一路行驶,我坐在车上向远处眺望正义女神像,这座正义的化身高高在上的注视着我,神情中充满威严与慈爱。

    用右手举了上百年的火炬,她会觉得累吗?

    我的耳机里在唱着《New York State Of Mind》,欢乐合唱团版本,它一直重复播放到这趟旅途结束。我重新回到皇后区,在我租的短租公寓附近找到一家便利超市,买了素三明治当午餐。下午我没有再去其他地方,直接回了公寓画稿。反正接下来还有一个多礼拜的时间,足够我草率的转上几个著名地点了。

    最新的一单工作是为国内的某家绘本杂志画插图,我一共要画三张,到截稿期的时间还很充裕。我把电视机打开,转到哥谭新闻台,一边打草稿一边忙里偷闲的看两眼节目。新闻里正在放关于韦恩企业为哥谭大学捐款建设新操场的事情。屏幕中的布鲁斯被好几位女记者围在一起,无数作响的闪光灯下,他冲着离他最近的那位金发女郎勾起嘴角,唇下的阴影忽明忽暗。

    ‘她简直要昏倒了,一点定力也没有。’我瞪着那位隔着电视机都能感到她无比热切的眼神的女记者,长长的叹了口气,同时心里觉得有点不是滋味。

    布鲁斯的蓝眼睛在镜头中变得不真切起来,侃侃而谈的他背后配图是哥谭大学残破的操场,还有差点被波及到的一栋教学楼。

    “感谢蝙蝠侠,感谢罗宾。”他这样说,笑容勾人,又捉摸不透。我忽然觉得自己的这些天似乎是白花了,到头来我眼中的布鲁斯又是另一副模样,一面又一面,仿佛哪个都不是真正的他。

    真是搞不懂,我感到困惑。

    电视里没有提姆的影子,用媒体大众的话来说,大概就是‘韦恩先生不负责任的把所有繁重任务都交给他的接班人,自己却沉迷于玩乐之中’。打开电视本来是为了放松的,我却越看越心情复杂,又因为电视上那张脸而舍不得关掉,索性把耳机重新戴好,让那些记者们的激进发言模糊在音乐声中。

    直到黄昏的颜色铺在绿松石色的墙壁上、流淌进红棕色的沙发罩里,我才意识到时间已经不早了。长时间的低头使我的脖颈酸痛起来,又扯到手臂上还没好的淤青,疼得我呲牙咧嘴。暖色调的光芒把胡桃木制的长桌衬得金黄,我站起身来合上笔记本电脑,伸了个懒腰,走到玄关处抓起外套准备出门去找点吃的。

    毫无计划就到了纽约,我在这里人生地不熟,到了傍晚又不想乱走,想了想还是重新绕回去了中午买三明治的那家便利商店。我一进门,留着大胡子的意大利店主就认出了我,笑眯眯的问我想吃什么。他说英文的时候语速极快,带着一种来自南欧的口音。

    “嗯……周末……三明治?先生。”

    我抬起头来费劲的辨识着公告板上的‘今日特惠’粉笔字,它们实在是太模糊了。店主先生熟练的帮我加好了三明治的添料,我想了一会儿,选择了美乃滋和蜂蜜芥末酱做搭配。挂在门口玻璃门上的风铃再次响起,我下意识回过头去,一个看起来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走了进来。身后的货架旁人来人往,年轻人们手里抱着大袋大袋的速食品,戴着眼镜的老妇人站在冷冻柜后头,眯起眼睛仔细研究一包进口干酪。

    这时候店主先生刚好递过了我的晚餐,顺便还送了我一只棒棒糖。我本来想谢绝的,但店主先生的意思很坚定。晶莹剔透的玻璃纸裹着圆形的水果糖在我手心里哗哗作响,我用另一只手捻起细细的塑料棍儿,心存感激的把它丢进口袋。

    我突然想到,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棒棒糖了。

    纽约冬天的傍晚很冷,和哥谭市的那种阴冷不同,这里的冷被四周的灯火辉煌给缓和了不少,好像行走在这样车水马龙的时代,就没人会再关心混乱之外的世界。我提着便利店的塑料袋往回走,一路上的行人三两结伴,埋没进霓虹灯牌和嘈杂之中。

    鉴于除夕将至却没能回国,我不得不和国内的朋友发了讯息。我和翟依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那种关系,缘分从幼儿园一直延伸至高中。她也是唯一一个知道我爸妈的事的朋友。她不光了解我,也了解我们家的情况,一猜就猜到了我那些姨母们趁我不在搞特殊,还特地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去她们家借住几天”。我的回答是不用,由于某些难以启齿的原因,我对于‘寄人篱下’这种事深恶痛绝。

    翟依比我想象中还要担心我,一听说我不回家就接连抛出好几个问题,什么“你现在在哪里”啊、“你有没有住的地方”之类的。再三确认我的状况后,她长松了一口气。

    “我很不放心你,冬阳。”她这么说,我的内脏被她这一句话勒得紧紧的,感动、抱歉和委屈一并从我心里冒出泡来。

    我不受控制的握紧了手机,微微发烫的屏幕贴着冰冷的耳尖,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

    我们又接着寒暄了几句,然后步入正题——“你找到他了,对吧?”她问,意有所指。

    我深吸一口气,忽然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是的,”我回答道,“准确的说,是他找到了我。”

    关于下定决心考到哥谭这件事,翟依是身边唯一一个支持我的人。不提家人,其他的老师和同学都觉得我的目标和没由来的坚持格外莫名其妙,尤其是高二那一阵子,几乎每个人都在为我的决定感到可惜、劝我放弃出国,好好安心准备高考。我不怪他们不知道内情,但要不是因为这位知情人的支持,我也无法如此坚定自己的决心。

    “他对你好吗?应该还不错,是不是?谈到他,你听上去很开心。”翟依总结道,“我听说他还有好几个儿子,你们见过了吗?”

    “见过了,他们都很好。虽然和我想象的不一样,”我斟酌着自己的说辞,“不过,嗯……一切大概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我是这么想的,你不用担心我。”

    头顶上有个红蓝相间的身影荡过,伴随着一句活泼的“大家好啊——”,然后消失在灯红酒绿的尽头。人群躁动起来,有些人尖叫着“蜘蛛侠”,紧接着五秒钟之后,所有人就又缩回了自己的躯壳里。超级英雄在这座城市并不稀奇,毕竟这里是纽约。

    听筒对面,翟依的声音模糊在背景音中。我租住的地方在我目前所在位置的一条街外,稍稍抬一下头,就能看到那栋老旧的红褐色建筑楼。手里提着的三明治还是热的,我加快了脚步,呼吸在空中凝成一朵云。

    她说:“我希望他是一个好父亲,这样你就终于可以离开那个鬼地方了。”

    我忍不住回想起姨母们的谩骂、表亲们的嘲讽、还有外婆的冷眼。它们足够将一个脆弱的人灌满绝望,但于我而言,却也没有那么难捱。我并不在乎他们怎么说,因为我拥有希望,以及对爱的回忆和向往。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人生还很长,而它只属于我自己。

    曾经那些坏的记忆纠缠着我,无止境的低吟,想要令我窒息,想要拖着我一同坠落进无边的深渊。

    它们原本像影子一样,存在于任何一个角落,而现在,却开始逐渐离我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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