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毕业证的通知最早出现在班群里,当时刚高考结束没多少天。翟依打给我的时候我正从邮局出来,没骑自行车,路过超市进去买了一支牙膏管装的护发素,顺便把拖到最后才买的机票付了全款。三天后的航班,时间顺利的话,到哥谭的时候刚好能赶上天黑之前的最后一刻傍晚。过马路的时候有骑着机车的南欧帅哥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我忽然想起好几个月之前,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坐摩托车的经历。
回忆以一种不太友善的方式瞬间挤进了我的脑子里,那天晚上可以算得上是人生中最糟糕的一夜,可我却莫名其妙的开始怀念起那种烟草和柑橘的味道,还有被夜风吹得睁不开眼的感觉。手机来电的铃声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我把电话接起来,是翟依。
她和我聊到学校的毕业典礼,原本给了六月下旬做范围,今天终于敲定了具体日期。班主任本来是劝着我参加的,用她的话说就是“让有点才艺的同学准备个节目,为母校做最后一点贡献”。我不知道在毕业典礼上表演节目算什么贡献,说实话,我有点抵触当着不学音乐的同学的面唱歌。还好机票的日期救了我一命——刚好赶在毕业典礼的头一天。
距离暑期的语言课还有一周时间,其实我不用走得这么赶的。但一想到了哥谭之后我还有一大堆事要做——例如和房东联络啦、收拾新家啦、搬行李啦、说不定还会出什么意外啦——我就头疼的不行,恨不得下一秒就直接飞过去,然后把一切事情都提前整理好。我本来不是个喜欢把事情拖到最后一刻的人,可不知道怎么的,事实总是让人感到事与愿违。
邮局距离我的高中算不上远,硬要说的话,中间大概间隔着不到三站公交车的距离。我身上没有零钱也没有公交卡,所以选择了更加绿色的出行方式——走过去。自从哥谭大学的训练结束之后我就一直在刻意控制体重,不吃晚餐,每天步行一个小时,生怕新学期开学的时候因为穿不上演出服而被贝里小姐丢进健身房。
回到学校的时候,班里的同学刚到了一半。高考结束之后大家都像是打开了一层枷锁,开始化妆和染发的人在多数,没有人穿校服。我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来,之前一直做我前桌的男孩子今天穿了一件挺好看的黑色印花T恤,背后印着骷髅头、蜘蛛网和艳红色的玫瑰花。我盯着最中间的那朵玫瑰发了一会儿愣,就听到了班主任叫我的名字。
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当你习惯于别人叫你的一个名字的时候,突然有人再用另一个名字叫你,你就会感到很不习惯。这两天我一直待在家里,给我打电话闲聊的人都是哥谭群里的大学同学,或者迪克和阿尔弗雷德。他们都叫我“雪莉”,所以当班主任老师在喊“安冬阳”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硬是愣神了好几秒钟,这才站起身来。
所以说,想要改变一个习惯是多么简单的事情。
这感觉真怪。
我的会考科目中数学和物理拿了‘B’,除此之外其他都是‘A’。算不上是很好的成绩,但我自己挺满意的。从小到大理科就从来不是我的强项,而且我得承认,高中三年大部分的数学课和物理课都被我拿来画画和看英文小说了,这显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好习惯。
我本来打算拿到毕业证就回家的,但班长突然提出要大家一起聚餐,考完试之后难得清闲下来,大家都同意了。问到我的时候我表示自己没意见,反正早点回家和晚点回家都是一个样。班里除了我之外,要出国的同学还有好几个。一想到今天或许会成为我们之间某些人的最后一次见面,我就觉得挺舍不得的。
高中生的毕业聚会无非就是一个花样,KTV,啤酒,伴着眼泪的表白,还有难以实现的约定。除了我们班之外,还有理科实验班。我们两个班约在了同一个地方,翟依一听就激动起来了,一路上缠着我讲她的恋爱经历。顺便一提,数学王子接受了她的表白,他们两个人都要去上海读大学,我真实的为她高兴。
说到恋爱,某种意义上来讲,今天晚上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众所周知,高中刚毕业、尚未走出叛逆期的男孩儿们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比酒量,而且是那种‘明知道自己不能喝还要硬灌’、‘战到天亮也要拼出个你死我活’的那种架势。喝高了的男孩儿们闹腾起来,简直有种天花板都能掀翻的架势。
在这种混乱之中,我一共收到三个大着舌头、模糊不清的告白,其中两个都不是我们班的,我甚至都叫不出那个戴眼镜的男同学的名字。更糟糕的是,我那个瘟神表弟好死不死的也在理科实验班,举着话筒带头起哄、开起我的玩笑来毫不手软,我差点被他气疯了,不过被我拒绝的家伙样子看上去更难堪。
别误会,我当然爱我的同学,但这得是有前提的。我本来就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而比起热闹来说,社交方面的问题更令我感到苦手。这两项加在一起的场面就是我的噩梦,我简直都不想在回忆我是怎么从那个鬼地方逃出来的。
后来据翟依告诉我,那天晚上他们辗转了三个地方,最后还玩了深夜密室逃脱,直到一两点钟才回家去。听到这里我就更庆幸自己走得早了,至少不用再面对我表弟那张蠢兮兮的脸。
其实我回家的时候天就已经黑了,不过还没黑透,看上去大概是七八点钟的样子。我一直觉得自己从小到大养成的最好的习惯之一就是雷打不动的坚持不在外面待到太晚,翟依总喜欢那我这点开玩笑,说我有被害妄想症。现在我总是会因为这句话条件反射的想起哥谭,沉默一会儿之后并不打算多作解释。
我有一阵子没有看过《哥谭今日》和《哥谭早报-网络版》了,不知道又有哪个疯子半夜上街乱晃、把建筑炸成废墟、然后和义警们在主街上演追车大战。不过即使不看新闻,我最近也总是会想到哥谭,还想的越来越频繁。
不知道是哪个明智的伟人说过,当你愈来愈经常想起一个地方的时候,那么就是时候到那里去看看了。
我的身体诚然还停留在这座城市,但精神却早就飘到别的那个你我心知肚明的地方去了。心思浮躁让我在回家的时候竟然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外婆回来了,客厅的灯依旧关着,所以在我进门之后,她开口把我叫住的声音使我吓了一大跳。是真的字面意思的吓了一跳,毫不夸张。
“安冬阳,我要和你谈谈。”我听到她这么说。
说老实话,平日里外婆几乎不会这样叫我的名字。心情好的时候,她会管我叫“喂”和“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她连叫都不叫,直接把我当成空气。在我的记忆里,自己这样被叫全名的次数从小到大屈指可数,大概只有妈妈去世的那天,还有我硬着头皮告诉她我想去哥谭留学的那天。
通常,用这几个字眼开头的对话进行的都不会太顺利,多半情况下的结局是不欢而散。这会儿屋子里安静的吓人,伴随着燥热夏夜的蝉鸣,我浑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或许不存在的冷汗挂在挽起头发露出的脖子后头。
我把手里拿的东西放回房间,顺便走到客厅把灯打开,然后坐到茶几对面的那张椅子上。外婆还是像平时一样坐在她最喜欢的那张沙发上,抬着眼皮看着我,脸上没有笑意,像面对我时的一如既往。这么多年以来她好像从来都没有对我笑过,以后大概也不会了。
冥冥之中,我仿佛猜到了接下来她要和我说的事情,而这么多天以来我一回家就把自己关进房间,就是为了尽最大的努力来避免这场谈话。我本来以为熬到三天后就可以这件事就可以永久翻篇了,但现实总不想让我如愿。
我们两个人面对面坐着,看样子谁也不打算先开口。小时候我把这当做一种游戏,谁先出声谁就会输给对方。可现在这样的无声对峙只会让我感到无比疲惫,我深吸了一口气,伸出右手按了按太阳穴。
“有什么事?”我开口。
外婆依旧用审视的眼光打量我。很奇怪,明明她自己总是用这种态度对我,却从来都不允许我用同样的眼神注视她,或者我那些姨夫姨母,还有他们的孩子——至少不能当着她的面。我一直都困惑,却也模糊不清的明白这大概是怎么一回事,所以从小到大我大部分时间都很听话。
再怎么说,不听话的代价只能是自讨苦吃。
她还是不出声,时间久到我以为她忘记了自己要说什么。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数到五,假如她还是继续矜持的话,我就站起身来走人。我一数了四声,正准备说五的时候,她打断了我的脑内小剧场。
“你决定好了要走,是不是?”她叹了一口气。
我实在是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这场对话是不是晚的过分了一点?
于是我点了点头:“对。”想了一下,又补充道:“三天之后就走。”
她的反应和我想象中有一点不一样,我还以为她会借机又开始名为‘你走了也不会有出息还不如留下来’的长篇大论,但她只闭了一下眼睛,接着站了起来。
“我有个东西要给你。”她说。
我从没想到有生之年能从她口中听到这句话,一般她说的都是不近人情的“把那个东西给我”。她走的很快,没有回头,像是身后有什么人在追着她似的,又或许是一回头她就会后悔自己刚刚做出的决定了。我满脑袋的疑惑,但也只好站起身来,跟在她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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