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完酒,酒瓶就会被侍者扔进垃圾堆里,碎成一片一片。
铃铛亲完转身离开和扔一个玩具没什么区别。
顾期期走进来,墙角边顾燕帧还是茫茫然,没想明白这嫂子是谁,他什么时候勾搭了有夫之妇,又勾搭到什么程度。
她看他嘴唇通红的狼狈样,很是嫌弃:“活该。我都说了她人不好,你还不信。”
“嗯……”顾燕帧倒没什么不好意思,他脸皮一向厚,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这不是好人是很明白了,因为他的钱包不见了。
铃铛回到沈宅已经是傍晚了。天边一团团橙红的火烧云,明艳而热烈。
花园里,张妈还在修剪花卉,小月在厨房里准备碗筷。溜出去的事,没有任何人察觉到。其实只要够听话,就不会有人管她。
这似乎是值得开心又难过的事实。
晚饭,沈听白依旧不在家,她一个人吃完了一桌的菜。她为了早点把礼物给他,回到房里就在床上睁着眼等着。
除了吃喝穿睡,她第一次感觉到另一种物质以外的愉悦。能让大哥开心,似乎是也一件很幸福的事,她很想听他夸赞她。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愿望。
她盯着头顶的水晶吊灯,难得有些兴奋,眼睛里也是亮晶晶的,手中冷冰冰的表被捂得温热。
为了不在中途睡过去,每次有些困的时候,铃铛就用拿着发卡戳手掌一样。
但或许是做了坏事的诅咒,这么半梦半醒,直至手掌印出红痕,漆黑的房间里再次涌入白光,那汽车声也没响起。
他没回来。
铃铛发现,只要他不愿意见她,她确实就见不到他。一些事情不在乎的时候,就可以漠不关心,在乎时处处都是能深想。他一点都不喜欢她。
第二日早上,刘佳来到书房时,铃铛便是有些低落,低着头眼下还有些泛青。
抄写到《出师表》的时候,女孩眼睛有点酸,停下来,迷茫地看着她:“老师,我觉得大哥很讨厌我。”
“可是我很喜欢他。”
“我买了一个礼物给他,可是他都不回来,他一点都不想见到我。”
她常常对刘佳说自己的日常事,并不忌讳。这种喜欢的话很容易会想歪,但对上那干干净净的眼睛,怎么都让人想不到脏东西。铃铛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掏心掏肺不留余地的好。对刘佳也是,信任就半点不顾虑。
刘佳声音还是很温柔:“喜欢他就对他好一点,他总是会看到的。最近外面不太太平,沈少爷确实很忙。”她不清楚沈家的家事,但确实他们不是很关心这个姑娘,她也只能多安慰她。
这些话刘佳一周来都在同铃铛说,但一直到这周周末沈听白也还是没回来。梳妆台前的锦盒落了一层灰。
下一周时,她虽然还是不算开心,却是不再提喜不喜欢了,就是坐在椅子上认认真真写字。铃铛的字已经写得很好了,那本《千字文》已经学完了。
她学会了写家里所有人的名字,还曾兴冲冲拿着纸去给小月看,小月看了眼只是再次将钱塞进她口袋,“小姐听话。”
仆人不识字,觉得她又是无理取闹了。
女孩愈发安静,脸上的笑也是越来越少。刘佳习惯了铃铛每日提沈听白的事,今日没提,她却还是在走前摸着她的脸颊说着以往说过很多次的话。
“铃铛是一个很好的姑娘,我很喜欢你,每个人都会喜欢你的,所以不要总是不开心。要多笑。”
她说得很认真,眼里带着暖意,手指移到女孩嘴角向上提了提。似是一种母亲的关怀。
铃铛看着面前的人,只觉得喉咙有些涩。她今天并不开心,但却还是抿唇露出一个笑,她不愿意看见在乎的人因为她不开心。
“我也很喜欢老师。”她抱住女人对着她耳侧道。
但刘佳走后,她又是趴在桌子上,看着窗外光秃秃的树枝发呆。明明就是所有人都讨厌她。她真的是一个很不讨喜的女孩。
她已经忘记了那块上了灰的表,往后沈宅的生活就是像院子里枯萎的茉莉花一般,颓败无力。但这种无趣也是许多人艳羡的。外面动荡不安,温饱过了头的富家子弟才会觉得不够刺激。
铃铛并不是一个靠情感活着的人,不开心便是吃得很多。她很喜欢钱,又有食物,就什么烦恼都消解了。
刘佳不在的时候,没人同她说话,家里的吃的也吃腻了,她就背着包从那半人高的围栏溜出去。
常常是午饭后,太阳泛着微微的热气,她锁上门说自己要午睡便再没人觉得奇怪,去她房里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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