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第九十二章i039 be the actress starrg  your bad dreas

    小弗兰克波尔斯是一名初中生, 在哥谭市布里斯托中学读八年级。生得很瘦小, 一头凌乱的卷毛, 脸上还有许多小雀斑,并不擅长运动, 体育考试常常不及格, 好在学习成绩还算不错,但也只是不错而已。

    如果要说他有什么特别,那就是他的父亲在阿卡姆疯人院做警卫。

    在小弗兰克还很小的时候, 他的母亲就因为父亲的酗酒问题离开了这个家, 对于小弗兰克来说, 记忆里最为清晰的就是父亲的模样。这个嗜酒如命的男人终于在老婆离家两年后, 看着欠债累累的账单清醒了过来,他艰难地摆脱了酒精问题,为了养家糊口想方设法找了一个钱多到足够养活他们两个人的工作。

    他的父亲弗兰克波尔斯是一个一米八的白人男子,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学历,一只眼睛还有颇为严重的白内障,这让他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着一只眼,显得神色凶狠, 越发不受面试的老板的欢迎。而老弗兰克最大的优势便是身体强壮, 这是他最终在阿卡姆疯人院找到了一份警卫工作的原因。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阿卡姆疯人院的警卫死伤率就和这里的逃狱率一样惊人,于是这家疯人院不得不把警卫的薪水一提再提,只有这样才能留住那些不安的警卫员。冲着高薪酬,很多像老弗兰克这样必须养活一家人的男人便留了下来。

    小弗兰克非常崇拜自己的父亲。阿卡姆警卫的身份在他的同学中颇具传奇色彩, 特别是他的父亲在警卫员中也称得上是少有的“老资历”。这算是他在同学中难得的吹嘘资本。更何况,老弗兰克虽然是一个糟糕的男人,但并不是一个糟糕的父亲。只要有空的日子,他就会陪小弗兰克打棒球,偶尔还会带他去街头篮球场上和那些大人、大男孩们一起玩。

    老弗兰克虽然完全算不上是一个成功人士,也不能说是一个会出现在传奇电影里的模范父亲,但小弗兰克知道,他已经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为自己的儿子了最好的人生。

    所以

    小弗兰克波尔斯现在才会躲在阿卡姆疯人院的某个房间里,透过窗户目瞪口呆地看着外面的景象。

    小弗兰克当然知道在血字杀手目标是小丑的情况下跑到阿卡姆有多么不明智,有多么危险,但他非常担心他的父亲。

    我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如果出了什么事,我也可以帮到父亲。罗宾也是一个小孩,我不会比罗宾差到哪里去。

    这样给自己鼓过劲之后,小弗兰克偷偷跑到了阿卡姆,然后理所当然地被警卫逮了个正着,由于认出了他是谁的儿子,他们最终还是把他交给了他的父亲。老弗兰克还没来得及把他骂个狗血淋头,袭击便突然到来了。

    “老实呆在这里。”

    那时候,老弗兰克一边从腰侧摸出枪来,一边将儿子推进了警卫室旁边的小房间里。

    “我去看看情况,你千万不要出来,听到了吗”

    于是现在,小弗兰克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发生在阿卡姆疯人院外面的战斗。

    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幕。

    仅仅只有一个人。面对着黑压压的警员、sat与fbi,面对着那黑洞洞的枪口与棍棒的,仅仅只有一个女人。

    那是小弗兰克所见过的最为美丽的亚裔女人。

    她穿着礼服式样的复古长裙,上半身的设计里带有些许东方元素的装饰,墨绿色裙摆越发衬托出她的气质优雅,神态端庄。即使隔着这样遥远的距离,小弗兰克也凭借自己良好的视力看到了她丰美的长发,打理良好,一丝不乱地垂到大腿处。白皙的面庞上,线条优美的细长双眸微微弯起,像是含着笑意一般。

    而后,就是这样一个怎么看都纤细文弱的大小姐,应该在玻璃花房里喝红茶看诗集,而不是站在阿卡姆疯人院,站在枪口与警员面前。

    正当小弗兰克的脑海中模糊转过这个念头的瞬间

    “hat the fu”

    他猛地瞪大了眼睛。

    简直就像是魔术一样不,简直就像是魔法一样。

    那个女人轻而易举地躲过了所有的子弹。而后,在数秒之间,第一排的警员便齐齐地倒了下去,不要说小弗兰克,从窗外骤然响起的惊呼与怒骂声中,也可以看出,就算是那些训练有素的fbi精英、特种士兵、重案组警探也没有一个人看出来她是怎么做到的。

    面对完全超脱常理的东西,人类的本能反应就是停滞与回避。

    即使是身经百战的警员们也不例外。

    在第一批人倒下之后,第二批人也连咒骂都来不及发出便突然倒下了,这令他们的攻势守势都为之一乱,而在这种本就实力相差悬殊的战斗里,就算只是一瞬间的混乱也足以致命了。

    小弗兰克眼睁睁看着那个女人在十分钟内轻松击败了所有fbi与警员,就像是他曾经打过的战略游戏一样轻松。而后,她放下肩头的琴盒,从中取出一把大提琴,随意似的用弓弦划过琴弦,下一秒,小弗兰克的眼珠子都要掉到地上。

    大提琴、大提琴碎成了无数块,然后突然覆盖了她的全身,变成了一副高大而流光溢彩的骑士甲胄

    这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在小弗兰克无法置信的表情中,银色的弓骑士堂而皇之地越过满地或昏迷或负伤的警员,正面走进入了阿卡姆。

    在惊天动地的一声炮响之后,阿卡姆紧闭的大门,在她面前敞开了。

    说得再准确一些,是完全被摧毁了。

    糟糕了。

    他明确地认识到这一点。

    既然fbi的精英和sat都拦不住她,那阿卡姆的警卫就更不可能了。

    这一瞬间,他完全将父亲的叮嘱“留在这里”抛在了脑后,他匆匆从窗沿上跳下来,随便从这个房间里翻出一把匕首,便跑出了警卫室。

    而从走廊里传来的动静中,小弗兰克已经听出,那个女人已然与留在阿卡姆的警员、fbi和警卫展开了战斗。

    在奔跑的时候,小弗兰克的脑海中涌现出了许多纷乱的念头。

    去年冬天,小弗兰克曾经生过一场大病,不要提救护车与检测的费用,光是治疗的药物费用就是一个天价,即使是父亲的医保也扛不住那么大的消耗。那场疾病掏空了他们家所剩不多的积蓄,但最终,他的父亲还是扛住了。

    在大笔的钱财砸下去之后,医院成功治好了小弗兰克。圣诞节之后的第二个礼拜三,小弗兰克拉着父亲的手一起回到了他们的家。

    但不知道是不是沉重的债务压垮了父亲,在他病愈之后,已经戒酒有几年的父亲突然又开始酗酒。小弗兰克为此感到非常难过,于是在他身体刚刚好了一些的时候,他便开始出门打一些孩子可以做的零工,虽然能赚的钱并不多,只能稍微补贴一下家用。

    在他因为打工偶尔晚回家的夜里,小弗兰克曾经不止一次看到父亲坐在沙发上,身边堆满了酒瓶和易拉罐,而他就一边用仅剩的那只好眼睛盯着电视新闻,一边往自己嘴里灌酒。小弗兰克不明白为什么父亲突然对社会新闻感兴趣起来,更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在看新闻的时候露出那么压抑的神情。

    他所知道的只有每当阿卡姆的犯人越狱出来犯了什么新案子,父亲喝酒就会喝得格外凶。

    小弗兰克在不得不照顾醉醺醺的父亲时,也不止一次在心里抱怨过父亲这种莫名其妙的正义感。在年轻的男孩看来,不管阿卡姆的犯人们犯了什么罪,那都不是警卫的错,而是不能阻止他们的警员的问题。

    最能让父亲愤怒的就是小丑的新闻。

    或许也不只是愤怒。

    小弗兰克发现,父亲对于小丑所犯下的罪行有一种奇怪的负疚感。他曾经不止一次看到老弗兰克在噩梦中嚎叫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小丑似乎总是他噩梦的主角。而在清醒的时候准确说是在喝酒喝得半梦半醒的时候老弗兰克总是用最恶毒的词语去诅咒小丑,他说小丑是最可怕的恶魔,就应该下地狱。让他多活一天都会害死更多的人。

    小弗兰克曾经担心过父亲会不会某天真的忍不住杀了小丑。

    但是在他这么做之前,血字杀手出现了。

    由于弗兰克波尔斯喝酒喝得实在太凶,这一年来,他在阿卡姆疯人院的警卫工作中出了不少纰漏,不止原定的升职变成了泡影。就连小弗兰克也知道,事实上,他们警告过他,如果他继续喝酒,他就会丢掉他的职位。

    但弗兰克波尔斯依然无法停下酗酒。

    小弗兰克偶尔也会担心,父亲喝酒喝得这么凶,他本就不太健康的肝肺功能会不会出别的问题。

    但是,他很快便没有机会这样想了。

    因为,当小弗兰克冲过又一个拐角的时候,他看到了噩梦般的一幕。

    在他的面前,父亲的额角迸开了血花,而后,他那山一样的身躯,就这样在小弗兰克面前倒下了。

    在他倒下的身躯前,银色装甲的弓骑士无声地站立着。

    在她手中,枪口处的硝烟还未散去。另一名被父亲推开的警员跌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

    “”

    “”

    一时之间,没有任何一个人开口说话。

    打破了这份死寂的,是一旁陡然传来的窗户破裂声。

    一道漆黑的身影猛地砸碎玻璃冲了进来,那道黑影狠狠撞在银色装甲的弓骑士身上,不知道为什么,那高大得近乎坚不可摧的骑士却摇晃了一下,在未及反应的情况下被撞出了窗户。

    而后,蝙蝠侠就这样与那银甲的杀手展开了激斗

    小弗兰克缓缓走向前去,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迈动双腿的,他停在父亲的尸体旁,呆呆地俯视着父亲的脸。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鲜血还在地面上缓慢地流淌,但老弗兰克的遗容看起来居然有几分安详。

    小弗兰克弯下腰,从父亲的枪套中拔出属于父亲的配枪。

    这一瞬间,他的面上露出了刻骨仇恨的神情。

    作者有话要说  弗兰克波尔斯,游戏阿卡姆疯人院里小丑的线人,帮助小丑绑走了戈登。说起来戈登还在某个地方等我去救他,但是算了我打游戏太菜了,他继续等吧喂

    这里设定他为了儿子的病情接受了小丑的金钱,一年前帮助小丑从阿卡姆逃脱,然后小丑制造了圣诞节血案,他受了很大的刺激,一直活在负疚感的折磨下,因此再度开始酗酒。

    这里他是借助复仇者自杀,还是真的误杀,你们自由心证吧。

    我知道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情节。

    但是复仇就是如此。复仇的不义性就在于此。当是否该死全部交托于情绪的时候,当审判权交到个人手中的时候,就是会变成如此。

    原作中大鸟香奈枝单枪匹马冲进某个基地,屠光了所有守卫的情节,虽然我真的觉得很爽,但也真的觉得那是在滥杀无辜。

    复仇的不义性就在于,你在这个过程中无法保证自己不践踏无辜者或者罪不至死之人的生命。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用法律代替了同态复仇与血亲复仇。

    仇恨会酝酿出新的仇恨。

    说了点浅薄的个人之见。希望大家不要介意。我不太想在正文里输出自己的观点,所以就在这里说一点废话。

    也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讨论,不要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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