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崽子在外头捕猎,纪希自是没有闲着的。
他一醒来就检查大狮子的伤势。
大狮子这是陈伤,伤口愈合的缓慢,这会才长一点点嫩肉芽。
纪希用捣药的罐子把新采下来的星草,细细的捣碎,敷在大狮子的伤口处。
他注意到星草树的变化,兴许是前几天大暴雨的缘故,硕于枝头的花,这会都败个七七八八了,掉在地上的星草可不能直接作用在病人的伤口处,他挑挑拣拣了一番,把这些花朵捡起来,认认真真的洗干净,铺开晾在石头上,纪希想着把它们晾成干花,到时候用得时候,直接用热水煮开就可以了,这样还能够更好的延迟保质期。
别看纪希嘴巴上不说,心里跟明镜似的。
两个人好不容易过上一点像样的好日子,结果,又捡回来一头大狮子,一瞬间打回原形不说,日子越发的难熬了。
他跟小崽子饿了一晚上了,这会正饥肠辘辘呢。
一碗暖胃的果茶,可填不饱他的胃。
他的胃需要充满营养的蛋白质才能够填饱。
考虑到家里有一个病患,作为主治医师,纪希可不能够走远,免得病人一会需要起来,没有人照顾起居。
可是,生活的担子落在他的肩头,他自是不能够躲懒的。
不一会,他就目光锁定在家外边的蚱蜢身上,眼睛中迸射着灼热的光。
昆虫身上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蛋白质,野外的绝大部分昆虫都是能够食用的,在蛋白质的含量上,就连牛肉都要自叹不如。
这叫什么?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呀!
华国人食蝗,历史悠久,连带着《本草纲目》都记载着它入药的用法。
蝗虫主治破伤风、小儿惊风、止咳平喘、冻伤。
不过,纪希留了一个心眼,特意抓了一只蚱蜢仔细端详了一番。
这里没有汽车、没有工厂,更不用担心水质污染的问题。
他需要关注的是这是什么样的蝗虫。
他可不想把沙漠蝗当成口粮。
这不怪他多想。
毕竟,狮子是耐得住酷热的大猫,它们在炎热的沙漠都能够繁衍生息。
像这样炎热的地方,是合适沙漠蝗生存的环境。
蝗虫是“独居者”,一旦它们数量多了,就会散发使族群聚集在一起的信息素,那就意味着一场灾难要发生。
一旦食物丰足,它们就会大量聚集起来,所到之处,更是寸草不生。
它们身上的信息素,这种东西更像是一种战争的发动信号,让整个蝗虫大军的发育处于一种同频的状态,一旦化翼,那么它们就更加的肆无忌惮,所到之处,遮天蔽日。
它们会大量繁殖,可谓是一边吃边生。
一只雌蝗虫每一次都能够产下八十左右的卵,埋入土中。
这些卵无异于是一种变相的□□。
最要命的是这种虫是不能够吃的。
成群结队的蝗虫会分泌一种化学物质,名叫苯乙晴。
这玩意味道不好闻,鸟一般都不喜欢这个味,但是,不否认饿极了的小鸟,会拿它们做下酒菜。
这时候蝗虫大军该怎么办呢?
它们会把身体里面的苯乙晴变成氢氰酸。
得,前面那个只是不好闻。
这氢氰酸却是有毒啊!
妥妥你敢吃我,你来试试。
这些氢氰酸不会让鸟彻底的死亡,但是,会让鸟难受上一阵子。
沙漠蝗会在短短的数日呈现出好几种不同的形态,说它们是上赶的时装模特儿都不为过。
不过,独居的蝗虫与群居的蝗虫很好辨认,散居的蝗虫身上的颜色往往是是草绿色或者浅灰色,或者说是它身上的颜色,往往与它生活的环境很相似,而群居的蝗虫会呈现黑色,跟黑化的复仇大女主似的,或者是艳丽的颜色,在自然界中艳丽的颜色往往是用来警告敌人悠着点,老子身上是有毒的。
纪希认真的看了一眼,嗯,草绿色的。
他麻利的把倒霉蛋的大长腿和翅膀给折了,扔自己编织的小筐中。
蚱蜢:“……”
哇的一下哭出声,到底是什么仇什么怨呀!
像这样的蚱蜢,纪希小时候经常抓,这会更是手到擒来。
他以前抓的时候,经常会用鞋子去打,一打一个准。
这会没有鞋子了,他干脆上石头。
这一石头下去,就算不死,对于小小的蚱蜢来说,那也是要命了!
不远处的狒狒正好目睹这一幕,心头越发的奇怪。
这年头豹子都改吃虫子了?不应该呀!
上一次,他是看见豹子去摘水果,这一回又看见豹子去抓虫子,他的世界观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得崩塌。
纪希抓了一篮子的蚱蜢,想着回去用猪油好好的炸上一番,味道应该格外的鲜美。
埃米尔的病势缠绵,纵使是醒来,也不能够做什么,脸上相比昨天红润了一些,想来是进补的缘故。
纪希注意到这里的人愈合能力相当的强,就像是小崽子,上一回他都觉得小崽子是活不过来了,没有想到小崽子靠着他的药物辅助,以及自身的免疫力硬生生得扛了下来,或许是环境恶劣的缘故,这里兽人的体格非常的结实。
纵使是大狮子,伤得那么重,还能够抗到现在。
搁在现代,那活脱脱就是医学奇迹了。
埃米尔静静的靠在墙壁上,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他发现这个小家伙格外的聪明。
若是单凭一个人的力量,路易斯恐怕活不到现在。
他发现小洞穴的容器里面,多多少少都会装着水。
不得不说,他这个做法是正确的。
这里的雨水来得快,去得快。
外面的日头毒的可以把人烤熟。
大雨会催化青草的长成,但是,火辣辣的太阳同样能够把青草晒干。
灼热的太阳甚至会烤干他们赖以生存的河床。
埃米尔看着他忙忙碌碌的身影,一时没忍住,打断道:“你好,路易斯一直说你是他的朋友,我很感谢你的帮助,也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纪希。”他言简意赅道。
“我叫埃米尔,很高兴认识你。我劝你现在最好不要再忙活那些了,应该多做些准备,这样食物丰足的时候不会维持太久。”
作为当地的土著人民,埃米尔很清楚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
作为一个半截入土的人,他乐于跟纪希分享他的经验。
别小看了这些经验。
流浪雄狮的日子格外难熬,他能够在受了伤又没有人帮助的情况下存活那么久,可见他是何等的能耐。
这里的一切不见得与地球相同,每一份知识对他来说都是可贵的。
埃米尔对这一片地不仅熟烂于心,而且他还知道哪里能够寻觅到食物,这些食物会出现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才出现,这些通通都是知识点啊!
仿佛是知道自己活不了多久的,埃米尔的倾诉欲宛如井喷一般,迫不及待得想要把这些知识传授下去。
听他这么一说,纪希越发觉得前途堪忧。
家里必须有存粮,他们才能熬过漫长的冬季。
看来这段日子,他是有得忙了。
纪希把蚱蜢清洗干净,除去它的jiojio,把昨晚刮下来的猪油倒进炒锅里面,把篮子里面的蚱蜢倒进去,简单的翻炒几轮,就可以出锅了。
若是条件允许的话,他更喜欢往里面扔一点盐巴与辣椒,这才叫做够味!
只是,此一时彼一时,如今将就一下就得了,哪能容得他挑剔。
这蚱蜢说多都是高蛋白呀!
不过,大狮子的话给他提了醒,他加快了收集水果的速度。
水果容易腐烂,是不耐存储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们制作成果干。
这儿的大太阳正好帮了大忙,他用干草往地上一铺,把果子铺撒在地上。
然而,他们的邻居是好吃水果的狒狒,这样摆放着水果,他心里始终有几分踏实,非要让大狮子躺在门口“站岗”,他才能够踏实下来。
大狮子:“……”
这些酸果子有什么好宝贝的?
别看大狮子受了伤,但是,他杵在那儿,就是对狒狒群无形的震慑。
想要上前抢水果?那得自行掂量掂量,能不能做到狮口夺食!
这蚱蜢对于大猫来说,顶多就是一个饭前甜点,想要凭着这点塞饱他的胃,无异于异想天开。
纪希潜入草丛,想着找点食物当添头,哪想到他一进去,就撞见了不要命的巧织鸟。
巧织鸟的个头不大,就跟他的小拳头似的,一身黑色华贵的羽毛,颇有几分贵妇人的模样。
然而,在大自然中,越漂亮的小鸟,越代表着它是男孩子。
巧织鸟在求偶的时候,往往会先给自己搭一个显眼的“舞台”,这里的草长得又高又茂盛,它为了引起雌性的注意,更是在草丛一蹦三跳,翩翩起舞,大展绅士风度。
纪希舔了舔唇瓣,把这巧织鸟惦记上了。
只是鸟是会飞的,可不是好抓的主。
他很快就在附近发现香蒲,感动得都快哭了,真是刚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哟!
他迅速把这些香蒲摘得干干净净,香蒲的顶端包裹着柔软的棉絮,用来做冬衣是最合适不过的了,它们的茎干笔直,只要折下来,稍微打磨一下,这不就成了上好的箭支了吗?
最主要的是它的根茎,是能够食用的,是充满营养的碳水化合物。
这叫什么?
一箭双雕!
它既能够提供优质的原材料,而且,还能够让人果腹,这样的植物对他们来说,是极好的!
纪希特意打磨好几只箭支,回来一看,刚刚一个蹦蹦跳跳的小黑团,这会变成两个了,可见竞争越发的激烈。
他看着那两只小黑团,露出了“和善”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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