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什么样的案子呢?”我吃了两口泡面,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诸伏警官有些犹豫地打量着我,似乎拿不定主意是否告诉我,我冲着他眨了眨眼睛,他认输地吁出了一口气。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一周前,死者就是你们骨科病区的一个年轻女孩,她被人用麻绳勒死在病床上,现场没有挣扎的痕迹,应该是在睡梦中被勒死的。第二个死者是楼下心内科病区的一个老人,同样死法,第三名死者是五楼的一个中年男性,他们都是在熟睡的过程中被人以绳索扼住喉咙窒息死亡。所以一开始便被定性为连环杀人案。”
“一开始?”我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词,连忙追问,“也就是说后来你们改变了想法。”
“你还挺机灵。”他笑笑,笑容很温暖,“因为第一个死者死后的第二天,我们接到了凶手寄来的信函,不知道你看没看过阿加莎的名著《ABC谋杀案》,就像那里面描述的一样,凶手在信里面对警方进行挑衅,声称自己是一个以杀人为乐趣的变态,他会杀掉三个人,然后让警方调查,如果警方毫无进展的话,他会继续杀下去。”
我和他说我看过阿加莎的全部著作,他的眼睛蓦地亮了一下,我自满地挺直了腰背,他被我的样子逗乐了,嘴角漾起一丝笑纹。
我们热火朝天地聊起了阿加莎的几部有名小说,十多分钟后,才双双意识到跑题了。
“那封信有什么不妥吗?”我主动拉回了话题。
“那封信是清晨邮寄的,如果说他真的如信中所述是个变态连环杀手,那么他会选择一种很有挑战性的方式——在杀人前寄信,让警方知道有人要被杀后再动手,这样的话才具有挑战性,更符合杀人狂追求刺激的心理。可他却是在第一个死者死亡8个小时后,警察早已经去现场勘察过后才寄的信——”
“这表明凶手是杀了人后才想起来要用这种方式。”我不由自主地插嘴道。
他没有生气,反倒有些高兴,点点头:“对,我又查阅了现场的所有记录,有了一个大胆的推论:凶手实际上只是想杀第一个人,但为了摆脱嫌疑,他又杀了另外两人作掩护,第一个人是他在冲动之下杀的,我们只要调查第一个死者的社会关系就可以找到凶手的线索,而且凶手既然能在医院杀人,并巧妙地避开了所有摄像头,说明他很了解医院的结构,是内部人员的可能性极大。”
我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忽然想起了什么,心里更是涌上一股冷气:“你、你刚才说第一个死者才是凶手真正要杀的,后两人都是打马虎眼用的,而第一个死者和我同在一个病区,你还说犯人很可能是医院工作人员——天啊,该不会是我们这个病区的医生或者护士吧!?”
我惊得手一抖,一根面条从叉子缝隙中掉落下来,落到石膏上。
我惊恐地望着他。
他掏出纸巾,俯下身,很有耐心地帮我擦去石膏上的面条和油渍。
“放心吧,我会保护你的。”他说,说罢,似乎意识到有些不对头,连忙支支吾吾地补充道,“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保护,我毕竟是警察——”
他的脸上居然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羞赧,弄得我也有些不好意思了。
“其实我也是这样怀疑的,所以能不能拜托你帮个忙。”他稳住情绪,看着我的眼睛,继续说道。
“嗯,您请讲。”
“一会儿我会假装离开,你的主治医生过来例行检查时,多半会想办法套你的话,你就说你是我的同学,我来调查之余顺便看你,并且告诉你凶手似乎有重要物证落在了第一个案发现场,他明天会再来调查,记得不要说得太刻意。”
“喂,你的言下之意是说我的主治医师是真凶吗?”我惊讶地张大了嘴巴。
“嗯,差不多吧,不过你别害怕,你只要把这一点透露给他,之后的都交给我处理。”
接下来,进行得很顺利。果然凶手就是我的主治医生,他听了我的话,当晚就忍不住去那个病房查看,结果被埋伏在里面的警察抓了个现行。
当然这些不足以让他认罪,但警方还有其他证据作为佐证,他没和我细说,我也没问,这场经历算是我凄惨住院生涯中的一份辛辣的调料。
但我却意外收获了更多的东西。
虽然案件了结了,但诸伏警官几乎每天都会来看我,他不是那种很善言辞的人,但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想法。
因为我对他也有同样的感觉。
出院的前一天晚上,他照常找了个拙劣的借口来看我,并给我带了一本推理小说,最新出版的,我不禁感慨他还真是个不折不扣的直男。
不过我还真的蛮喜欢这个礼物的,比鲜花呀,水果呀这些东西都实惠且有用。
他和往常一样,坐了半个多钟头,问了问我的病情,然后就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正好单位有电话要他立刻过去,他便起身跟我告辞。
在他要离开时,我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
我昨天拆了石膏,活动稍稍敏捷了些。我也不知道我哪来的勇气,鼓着嘴巴,对着他面带惊愕的脸说道:
“明、明天晚上我就要出院了,以后还能再见到你吗?”
他愣了一下,表情有些不知所措。
随后,他叹了一口气,脸上的纠结消失了。
“明天我送你回家吧。如果你不觉得讨厌的话,我可以……经常去你家看你。”他说道,转过身来,正面对着我,语气很真诚。
我的脸红了。
这算是表白吗?
但我出院后,他果然如他说的,几乎每天都会来我家,帮我打扫卫生,买菜买水果买日用品,做饭、洗衣服,就差没帮我洗澡了。我觉得自己像是雇了一个兼职保姆。
随着长时间的接触,我们之间生出了一种不需要语言形容的默契。他是个慢热的人,越熟悉话越多,有很多隐藏天赋,诸如弹吉他、唱歌,还会作曲,甚至能辅导我功课,在我们相识的第二十天,他在台灯下帮我计算数学题时,我被他专注的神情吸引了,忍不住在他的侧脸上吻了一下。
这一吻倒好,把他闷骚的伪装都撕破了。那天晚上他在我家过了夜,我依偎在他的怀抱中,像树袋熊一样搂着他的脖子,他的胡子茬有点刮脸,但看在看着很帅的份上,我没有怂恿他刮掉。
他的腰带和随身的配枪放在了床头桌上,我撒娇地想要摸摸那把枪,他拗不过我,伸胳膊够过来,我摩挲着枪身,忽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
我做了个举枪射击的姿势,他有些惊讶。
“动作很标准嘛。”他笑道,“很多警校的学生第一年都做不到你这么标准,看来你很有天赋。哪天我可以叫你射击。”
“真的吗?我一直都特别羡慕那些英姿飒爽的女警,小学的时候特别想成为一名警察,不过我身体不大好,再加上胆子小,就放弃了。”我把枪交给他,重新躺在他的臂弯里。
“女孩子还是做些别的工作比较省心,警察确实很危险。”他抚着我的脸颊说,轻轻吻了吻我的额头,“你有什么特别想做的工作吗?”
“我想当老师——”我顿了一下,“不过这要看我能不能考上大学——”
他的唇移动到了我的鼻尖:“一定能的,你很聪明,也很努力,肯定可以的。”
没有关严的窗户里漏进来一丝冷风,将我们身上的汗吹干,我再一次贴紧他滚烫的身体,我们复又翻滚在一起,他有力的身体碾压着刺激着我的神经,让我在极端的兴奋中忘却了所有烦恼,只想着和他永远相拥在一起,不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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