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中, 他径直走进书房, 泡了一杯浓茶之后,便首先翻开了那本《血色江湖》。
面前台灯的一点莹莹绿色,在夜色中看起来, 格外显眼。
骨瓷茶盏里泡着的碧螺春, 渐渐的冷去了。清幽的茶香, 慢慢的消失在空气里。
书页翻动的声音时不时的响起,更添几分夜的静谧。
妻女们早已经入睡, 外面院子里,只有一点喁喁虫鸣, 有节奏的响着, 在陪伴着他。
终于, 厚厚的一本书,翻到了最后一页:“他骑在漆黑骏马之上,朝着太阳落下的地方, 纵马而去。紧紧跟随在他身后的,是他的三位娇妻。四个人的身影, 慢慢的消失在了荒原的尽头……”
阖上书本, 随手放在书案上,他沉吟起来。
情节并不新颖, 跟这时许多侠义小说一样, 《血色江湖》的大概情节便是写主角父母被仇杀,自己被一个高人带走。然后刻苦学习武艺,长大以后出山为父母报仇, 最后抱得美人归,与三位娇妻一同归隐江湖的故事。确实,非常的老套。
但是,他的优点也是很突出的。主角快意恩仇,杀伐决断,几位娇妻也不是单薄的背景花瓶,各有特色。所以,总体来说,这还算是一本不错的小说。
怎么说呢,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
周大有起身来到旁边厨房里,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才回到书房中,接着开始看下一本小说,也就是萧梦琴的《春风又绿江南岸》。
与董少剑干净利落的文字不同,萧梦琴的行文缠绵多情,婉转流畅,一看,便晓得肯定会受到女性的喜欢。
这本言情小说的梗概是,大家族的少爷在江南小镇遇到一位像水乡一样温柔清雅的姑娘,两个人开始了一场恋爱。期间,有家族的阻碍,两个人观念的碰撞,以及其他一些阻挠。但最后,两个人还是终成眷属了。
很简单的情节,但是作者的文字功底不俗,整篇小说读起来像是喝下一杯清茶,让人感觉很是舒服。周大有觉得,这个萧梦琴的风格,有些像是从前他那个时代的一位奶奶辈著名言情小说作家,来自于宝岛的那位。
将近半夜时分,他终于看完了两位竞争对手的小说。不得不说,之前,他还是小看这个时代的作家了。他们差的只是新颖的设定和见识,论起文字功底,似乎,个个不俗。自己要不是沾了前世见多识广的光,还真不能说可以与他们一争。
毕竟,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只要你愿意去吸收,每天都可以有新的收获。
夜色深浓,他却了无睡意。
之所以跟陶思望说要考虑一下这件事,还是因为他自己的性格原因。如果没有希望的话,他认为还不如好好专心写文,还比较有意义一点。但是现在看了最有希望得奖的两个人的小说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可以一争的。这样的话,就不能放弃了。
毕竟,得到了这个奖,就意味着更大的名气,更多的读者,更多的稿费。谁不喜欢呢?
翌日,他便专程去了报社,给了陶思望答复。得到了他愿意参加竞争最受欢迎新作家奖的回答,陶思望很是高兴:“那可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做准备,今天就把你的名字报上去。”
他问道:“你之前说,投票从下个月开始?”
陶思望点点头:“是的,时间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胜出的五名作者,再来共同进行现场的投票选择,当场颁发奖项。当然,你进入这五名作者里面,我认为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现场投票的事,你现在就可以有个心理准备了。”
“我知道了。”
与此同时,本城一处安静的宅院里。
葡萄架底下,安放着石桌石凳。一个高瘦的男人坐在石凳之上,面前,摆着厚厚一叠报纸。看报头的样式,全部都是新城文化报。
高瘦男人对面坐着穿黑色西服的中年男人,对他说道:“董少剑,你看看吧,那个周墨还没有出书,这就是刊登着他小说的全部报纸了。”
董少剑屈起手指敲了敲面前的报纸堆,眼里露出几分轻蔑之色:“一个连书都还没有出的所谓作家,也能当我的对手吗?他也配?”
中年男人摇摇头,道:“你呀,还是这样的性子,这样可容易得罪人。”
“我就是这样耿直,不虚伪。那个萧梦琴倒也罢了,虽然娘们儿唧唧的,好歹还是出过书,卖得也不错。这个周墨算什么东西?”
中年男人道:“你也不要太瞧不起他,他虽然没有出过书,但是,看情况,那也是迟早的事。而且,这一篇《寻仙》也是真的写得不错,我都有在追看的。你还是看看吧,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啊!”
董少剑摆摆手,道:“不必了,可能萧梦琴跟我还有一争之力,这个周墨,还是算了吧。看他的小说,简直是浪费我的时间。”
见他固执的不肯看,中年男人只得说道:“那也罢了,我也不强求你了。只是,我觉得你还是要重视一下那个周墨。新城文化报自从刊登了他的小说之后,销量翻了几倍,据说,都是他的功劳。”
董少剑还是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只道:“新城文化报这样一家不起眼的小报,就算是销量翻了几倍,抵得上和平京报的零头吗?再说了,可能就是这报纸越做越好或是运气来了,也未必一定就是他周墨的功劳嘛。你们都这样给他头上戴高帽子,有什么意思?他写的那什么寻仙,不过是哗众取宠之作罢了。一时的运气谁都有过,但想要长久下去,还得靠实力说话。”
同样谈起了周墨的,还有两个人。
欧式的小洋房,铺着白木地板的阳台。栏杆上爬满了嫣红的蔷薇花,开得绚烂夺目。
两个青年相对而坐,面前的玻璃小茶几上,精致的瓷器里摆着红茶和曲奇。
麦色皮肤的青年端起茶盅抿了一口热气腾腾的红茶,开口道:“梦琴,这一次的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你有把握吗?”
面容清秀得带着几分女气的萧梦琴微微一笑,回答道:“老实说,我没有什么把握。——竞争对手太厉害了。”
麦色皮肤的青年露出几分不赞同的神色:“你怎么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呢?”
萧梦琴好脾气的笑笑,道:“我没有看轻自己,之所以这样说,是有道理的。我的小说的受众多数是女性,而我们国家现在的情况,读书识字的女性,是远远少于男性的。单单是这一条,我就已经非常吃亏了。再者,我已经看过了周墨先生和董少剑先生的小说,都写得非常好。尤其是周墨先生,相当有创意,在文学界,堪称独树一帜。所以我觉得,我的胜算,实在是不大……”
尽管这样说着,萧梦琴的神态却相当轻松自若,完全看不出沮丧失望之类的神情。
“看起来,你并没有不高兴啊?”
“为什么要不高兴?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凡事看开一点,人就会活得快乐。”萧梦琴道:“我写小说,是因为自己喜欢,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奖项的肯定。再说,有很多读者喜欢我的书,这对我来说,就已经是最大的肯定了。”
麦色皮肤青年笑了起来,露出白白的牙齿:“你这人一向都是这样,脾气太好了。你这样,容易受欺负的,知不知道?”
萧梦琴笑道:“我哪有受什么欺负?每次别人刚要开始欺负我呢,就被你打回去了。我就是想受欺负,都没有机会……”
两个人笑语盈盈,空气里飘散着茶香和花香,实在是一副美丽的场景。
几天时间匆匆而过,转眼间,便到了下月初。这个时候,也就是和平京报开始为本年度最受欢迎新人作家奖进行初选的时候了。
这一日,周大有特意买了一份和平京报,报纸一展开,便看到头版头条上,刊登的正是显眼的新作家奖的投票事件。
看来,和平京报还挺重视这件事嘛。
他的视线匆匆掠过,很快就浏览到了候选人名单之上。这份名单上,看起来有三十几个人,算不得多。看来,在这个年代,读书果然还是算一件比较奢侈的事。这要是在现代,哪个报社搞这样一个奖项,还可以自己报名,那人数,估计海了去了。
名单中,他果然看到了周墨、萧梦琴还有董少剑的名字。
投票采取读者来信登记的方式,每个人只有一票。选票的式样,就刊登在名单下方,需要自己裁剪下来,写好了再寄出去。与选票一起寄出的,还得有自己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看起来,还挺严肃正经的。
这个搞法挺不错的,还能促进报纸的销量。
放下和平京报,他拿起新城文化报来。上面大篇幅的刊登了此次新人作家奖的事情,还为自己拉了票。看着看着,他不由得微微一笑。这新城文化报,也算做得不错了。要是他真的得了奖,也是双赢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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