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寻仙

小说:乱世文豪 作者:夜听春雨
    看着面前的“寻仙”两个字,周大有有些发愣。

    他哪里不知道,其实,这种小说,谈不上有什么现实意义,更没有什么启发民智的作用。但是,能短暂的让人感到愉悦,也算是一种美好的事情吧?

    现实的生活已经艰难如斯,何不在幻想的世界里畅游一番,令自己短暂的得到快乐和放松呢?

    男主角名字叫做宋蔷,因为母亲生他的时候梦见了一丛嫣红的蔷薇花,所以叫了这个名字。

    宋蔷生在一座小山村里,风景秀丽,民风淳朴,过了一段简单而快乐的童年生活。他的父亲是个落榜的秀才,在村子里教授了几个学生。因此,他们家的日子过得还是很不错的,既有名望,也有余钱。

    宋蔷每天的生活就是跟一群光屁股小孩一起在外面玩闹,抓蛐蛐,逮青蛙,看满山杜鹃花渐次开放,红成一片。暮色四合之时,母亲的声音悠扬的响起:“蔷娃子回来吃饭喽——”

    听到这声音,他就拍拍手上的泥土,与小伙伴们告别,朝着升起袅袅炊烟的青砖瓦房走去。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会渐渐在这个村子里长大,娶一个脸蛋红红,做得一手好菜的村姑,生几个孩子,就这么抽着旱烟坐在院子里看着子孙们,慢慢老去。

    这一切,都在一个晚霞漫天的傍晚改变了。

    那一天的晚霞,红得像血一样,令人觉得有些不吉利。

    一红一白两朵云,忽然出现在小村子的天空之上。各种奇怪的声音,从云朵那边传了过来。

    村子里的人们走出家门,惊恐的看到,那一红一白两朵云之上,各自站着一个人。他们衣袂翻飞,身前不时出现各种奇怪的东西,有刀剑也有葫芦镜子等等,互相争斗着。

    可以腾云驾雾的人,这是仙人啊!

    村民们纷纷跪倒下去,拜着这两位突然出现的仙人。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仙人们给这个小村子带来了灭顶之灾!他们的争斗渐渐变得激烈,波及了下方的村落。房屋倒塌,土地陷裂,人们纷纷在刀光剑影之中死去。一个美丽宁静的小村落,很快,就陷入到了血海之中。

    懵懂的宋蔷奇迹般的活了下来,被他的父母死死的护在了身下。透过一片血红,他看到天上的两位仙人争斗着离去,谁也没有朝这满目血色的小村子多看一眼。

    宋蔷的眼睛,也变得血红一片了。

    因为他们是仙人,就可以这样漠视普通人的性命吗?

    双手挖得露出了白骨,他挖出坟墓,埋葬了自己的父母。然后,开始茫然的流浪。像是行尸走肉一样,有人给一口吃的就吃下去,没有吃的,就饿着。整个人,仿佛成了一块木头,失去了生存的意志。

    直到有一天,他躺在破庙的供桌底下,听到了两个人的交谈。他们是去参加一个叫做“青云门”的门派的收徒仪式,而这个青云门,是可以让人修炼成仙的门派,仙门!

    原本死气沉沉的宋蔷的双眼,陡然露出了神采来!

    是不是,他也有机会修炼成仙?是不是,他也有机会,为父母和村民们复仇?

    等到那两个人离开之后,只剩下一口气的宋蔷从供桌底下爬了出来,跌跌撞撞的,跟了上去。

    寻仙的故事,由此正式开启。

    ……舒了一口气之后,周大有放下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这具身体没有握惯笔,他花费了好些时间习惯。现在写到半夜,也不过写了一万五千字左右。

    果然,写字就是没有用电脑打字快速方便。可这个时候,电脑这东西压根还没有发明出来呢。

    但今晚写了一万五千字,已经超出她从前的平均水平了。从前她自然是个女频作者,女频的更新压力没有男频那么大,每天差不多更新六千字,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就算是读者,也不会不满。

    隐隐的,远处传来了嘹亮的鸡鸣声。估摸着,已经差不多四点钟了。

    脑子里现在乱纷纷的,确实有些累到了。他挪开面前的小桌子,盖上被子,闭上了眼睛。

    有了希望,就好像是在黑夜中行走的人终于看到了前方的一丝光亮,整个人都不再迷茫了。

    没有再多想什么,很快,他就陷入到了香甜的睡梦当中。不多时关翠云起身做蛋糕出门等等动静,他都完全没有听到,睡得非常好。

    睁开眼之时,他看到一缕阳光透过纸糊的窗户照进来,照在面前两张不再泛黄的小脸之上。却原来是招娣和来娣整整齐齐的蹲在床前,正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他打了个呵欠,笑道:“怎么了?”

    看到他睁眼,两个孩子齐齐松了一口气。来娣说道:“爹你总算醒了,可吓死我们了,差点要出去找大夫了!”

    “找大夫?”

    来娣抢着说道:“爹爹怎么叫都叫不醒,吓死我跟姐姐了。”

    周大有这才恍然大悟:“现在什么时候了?”

    招娣细声细气的说道:“已经过了中午了。”

    看看外面明晃晃的日头,他笑了起来:“原来我睡了那么久啊。”

    招娣看着他,问道:“爹不是身体不舒服吗?”

    他回答道:“不是,我就是睡得太好了。”

    两个小女孩这才彻底放了心,露出笑容来。看着两个可爱的孩子,他的心都要融化了。

    果然,一切都是值得的吧?

    飘零的孤独的心,好像,终于变得温暖起来。

    来娣道:“爹你饿了没有?饭菜都已经做好了,在灶上热着呢。我现在给你端过来?”

    他点了点头:“好,端过来吧。”

    写作是在床上,吃饭也是在床上。看来,在这条腿好起来之前,他都只有在这张床上过日子了。

    这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好像,也不错。

    摆满纸张的小桌子被清理干净,重新端了上来。冒着热气和香气的饭菜,一样一样摆上桌来。

    招娣年纪虽不大,做的菜,竟然很不错。虽然还赶不上关翠云,却也比从前的他好多了。要知道他以前宅在家里当写手的时候,基本都是靠外卖填肚子的。偶尔自己下个厨,也不过就是炒个鸡蛋饭,煮个面条,简单极了。

    现在摆在小桌子上的,是一碟浓油赤酱的糖醋茄子,一碟金黄色的韭菜炒鸡蛋,还有一碗碧绿夹杂着雪白的白菜豆腐汤。虽然算不上什么丰盛佳肴,却也算是色香味俱全了。

    吃了满满两大碗饭,他夸赞了招娣一番。招娣没有说什么,小脸却是高兴得通红了。

    这两个孩子,一个温柔懂事,一个活泼大方,都是不错的好孩子。

    吃完了饭之后,他再次投入到了写作当中。

    阳光很好,金灿灿的从窗户缝隙里照进来。细小的尘灰,在光线中翻滚着。

    知道父亲在做正事,孩子们在外面屋子里安静的玩耍着,一点儿也不吵闹。

    院子里时不时传来邻居大声说话的声音,却也并没有打扰到他。他的全部身心,都沉浸到了写作当中。对于外界的一切纷扰,都不在意了。

    悄悄跟上两个去仙门的人的宋蔷,终于到达了目的地。那是一片看起来好像没有边际的湖泊,除了水,便是荷叶和荷花。

    仙门就在这里吗?他心里很是怀疑。

    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人的其中一个,掏出一只纸鹤,掷向弥漫着水雾的湖泊。

    纸鹤竟然飞了起来,飞进了水雾之中。紧接着,奇迹出现了。水雾开始消散,一片新的天地,出现在宋蔷面前。

    高耸入云的山峰,云海中若隐若现的像是凤凰的神兽,巨大得好像能耸入云端的山门,缥缈的仙音,御剑飞行的仙人们……神秘的仙途,开始在他面前露出一丝真面目。

    原来,仙门其实大隐于市,就在人世间。只是,凡人若是没有得到指引,一辈子也别想碰触到仙门的边缘。

    眼瞧着那两个人进去之后,面前的盛景开始渐渐变得模糊,水雾又开始聚集,他顾不得再考虑那许多,一头扎了进去。从此,开启了自己的修仙之途。

    心情十分忐忑的宋蔷,最开始十分担心自己被撵出去。当他看清楚自己待在一大群人当中,一点儿也不起眼的时候,终于稍稍安心了。原来,这一天是青云门收弟子的日子,来了许多凡人。他隐身在其中,毫不起眼。当然,那些人说是凡人,其实多少都与修仙之人能沾上一些关系,否则也不得其门而入。只有宋蔷,是彻彻底底的,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清楚。

    一声响彻天空的钟声响起之后,青云门的收徒仪式,正式开启了。第一项,便是测灵根。

    灵根,那是什么东西?宋蔷完全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他挤在人群中,侧耳细听人们的议论,终于搞明白了这灵根是什么东西。

    原来,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修仙的。修仙之人,必须身具灵根才行。灵根分为金木水火土五种最基础的,身具一种类型的灵根被称为天灵根,是最好的。而若是身具五种的话,则是最差的。虽然也可以修仙,但是,基本没有前途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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