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人造爱(1)

小说:好女孩变坏 作者:清都先生
    从杭州徒步走回上海需要多久?

    我不知道,反正我是被傅家司机送回来的。

    为了避免和傅阳见面,我今天起得很早。傅家的佣人从不多问,只需告诉他们我需要用车回上海,我就省了不少心。

    10:20 a.m。

    我盘腿坐在床上,捻着一根香烟,慢慢地读着昨天晚上像疯了一般的微信消息——全是来自长时间没有联系的老朋友。

    章齐发过来的那条就混在其中。

    今天晚上就是傅阳之前为我设计好的与叶斯言接触的好机会——章齐要在W酒店办生日派对,叶斯言要去。

    章齐:鲜橙妹妹,之前老傅跟我说你是他的plus one,我就没发邀请函给你,是我错了[委屈]~

    章齐:今晚你跟傅阳一起过来,老章我给你赔罪!随便给我灌酒,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绝对喝!

    我一想到傅阳就忍不住冷笑,连忙回复他:灌酒就免了,你给我单独列在宾客名单上就行。

    章齐秒回:咋了?不和傅阳一起过来?

    ……我怕我跟傅阳一起过来我忍不住在路上就把他给杀了。

    我:这是面子问题~做傅阳的plus one多没面子对伐,我肯定得单独有一份啊~

    章齐:那必须啊!我现在就给你安排上。

    得到了准话,我关了屏幕,叼着烟从床上站起来。

    我在卧室里的另一端安了一面嵌入式的全身镜,走过去,顶上特意安装的射灯照下来,可以将整个人看得清清楚楚。

    镜子里的女人年轻而苍白。我的双手按在小腹之上,除了手心冰冷的温度以外,再也没有别的感觉。

    ——非常好。

    我闭了闭眼睛,将所有额外的、不需要的情绪全都清理出去。

    滑盖白万抽起来有一股淡淡的焦糖奶香味,我被这股味道勾得突然想喝牛奶,正好前天在玛莎百货买的牛奶还剩下一瓶。

    希望它没有过期。

    于是我把未燃尽的香烟往烟灰缸里一按,起来伸了个懒腰,然后窜到冰箱前,一开一拿一口下去,冰凉的液体顺着食道滑入胃袋里,整个人都清爽了。

    ……昨晚,傅阳有一句话说对了——我们之中,我才是没有move on的那个人。

    这使我除了狼狈之外,产生了一丝丝耻辱感,同时又有些解脱。

    如果傅阳都已经走出来了,我再将自己继续困在其中,似乎也显得太蠢不可言了。

    只是我要回到原来的社交圈子中,还得靠傅阳发的那条朋友圈——非常讽刺,非常黑色幽默。

    我把还剩一半的牛奶放回冰箱里,然后盯着冰箱门上辛普森一家的冰箱贴发呆。人在情绪不佳时,连看到卡通冰箱贴的笑容都觉得是在嘲讽自己。

    傅家不愧是华人中的顶级家族,傅阳也不愧是“皇太孙”——傅昭在这一年内随便传了几条流言,就能让那个圈子把我扔到地上。而傅阳只需要发一条意味不明的朋友圈,就能让他们立即把我视作一颗价值连城的巨钻。

    ……只要沾上傅家,就能白日飞升吗?

    我无言以对。

    我最后看了一眼冰箱上傻笑着的Homer Simpson,不再胡思乱想下去,转身走向了浴室。

    今晚是个很重要的夜晚。

    我脱下了bra和内裤,赤身裸体地站到洗手池面前,仔细端详了一番自己的面容——不管是为了能泡到叶斯言、还是不辜负傅阳的一番“好意”,我也得做到从发丝到脚尖都一丝不苟。

    如果一切顺利,也许今晚我就会跟叶斯言睡在同一张床上。

    对吗?

    这样想着,我对镜中的自己露出了一个迷人而虚伪的微笑。

    一条血橙色的亮片吊带连衣裙,能显得肌肤比积雪还要洁白。而男人都迷恋着尖头细跟的高跟鞋,它对他们有着一种奇异的性吸引力,所以必须穿上。

    自从那场车祸发生以来,我再也没有去过特别热闹的派对,于是这种挑选“战袍”的场景颇有一种久违的味道。

    章齐办派对的风格向来都是要最大限度的浮夸、奢靡、喧闹——鸡尾酒,顶级DJ,舞曲,冰淇淋,蜂蜜,sexy bombs,还有性、性、性。

    受邀的女孩们基本也会配合他的风格来着装,换句话说,着装的风格约等于“异性热力”四射。

    我对着镜子认真涂抹着一只同样是血橙色的口红,然后从首饰盒中取出一条钻石吊坠挂到脖颈上,整个人看起来神采飞扬、艳光四射。

    非常bitchy,非常shaggable——非常Nick Zhang。

    也许叶斯言不会喜欢这种风格的女人。

    那也无所谓了,我对他的贼心仅限于想同他接吻睡觉,其他的我也没有过多考虑过。

    从上次在一期与他短暂的接触中也可以看出来,叶斯言也根本不是我所臆想的那种男人。或许他还会喜欢呢?

    我抓起一只白色的坤包、一件黑大衣,踩上一双白色的细绑带高跟鞋,便直接走出了公寓。

    今天上海的天气依旧很好,临近傍晚时分,天空的颜色同我身上的裙子一模一样,只是不如它这般波光粼粼,更像是滴入水中的墨团。

    傅阳知道我不想理他,从昨晚到现在,他就再也没有联系我,之前说的plus one也就随之而自动作废了。

    我很快就拦到了一辆的士。

    按理来说,现在这个时间段,应当是上海市中心最堵的高峰时刻,假如不加价,基本是没有的士司机愿意载客的。

    然而今天似乎却不算太堵,我一路极为顺畅地抵达了外滩,只加了十块钱。

    楚瑜今天不打算过来,她和章齐不对付很久了。除她之外,以前同我玩得不错的那些女孩们还在国内的基本都来了——我一走进W,就看到了一个。

    一个身形窈窕的女人,裹在一条雾蓝色的抹胸纱裙里,好似一缕从娇兰的“蝴蝶夫人”中诞生出的倩影幽魂。她踩着一双根极细的银色高跟鞋,走路的姿态犹如一只仙鹤,却又比仙鹤多了专属于俗世乐土的诱人。

    她转过身来,正好也看见了我。

    我冲她微笑,走到了她的身旁,亲热地喊出她的名字:“瑾宜。”

    陈瑾宜,家里也算是三代以上的豪门了。不过因为傅昭的小动作,我已经有至少半年没有见过她、也没有跟她有任何联系,不过这并不能影响任何事情。

    她也露出一副惊喜的样子,上前来挽住我的手臂:“Estelle!天啊,好久不见!你今天真的好美!”

    我从她带了美瞳之后水雾朦胧的双眼中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与她的表情毫无分别,惊喜程度几乎就是复制粘贴。

    我也笑得如鲜花盛开:“你今天才是真的要艳惊全场,我都被你惊呆了。这条是Valentino早秋的新款吗?好漂亮,真的很衬你,瑾宜。”

    陈瑾宜没有矫情地继续互相商业吹捧,她十分大方地颔首,然后目光转向了我的身后,一无所获之后又略显失望地收了回来。

    “傅阳没跟你一起来吗?”她的红唇微微嘟了起来,显得格外娇俏,“我也好久没见到他了,真是大忙人一位。”

    我忍住了呵呵一笑的冲动,装作轻描淡写地回答道:“既然是Nick的生日,Nate很早就到了,当然不会跟我一起来。”

    这个答复非常具有说服力。

    陈瑾宜不再纠缠傅阳的问题,三两句寒暄之后便拉着我直奔向电梯。章齐今天将W的顶层酒吧包场了,站在楼下就能似有似无地听到从楼顶传来的喧闹声。

    与其说这是个派对,不如说这是一个狩猎场。

    我和陈瑾宜一同步入派对场的时候,阔别已久的酒精、香水混杂的味道让我整个人的大脑霎时间如浸入冷水之中那样猛地清醒了过来,本能地进入了一种奇妙的战斗模式。

    整个顶层都被章齐布置成了一座金光灿灿的宫殿,仿佛置身于凡尔赛宫的内部。章齐请来的DJ正在上面打碟,下面的舞池里已经挤满了人。侍者手中银托盘上的香槟在霓虹灯下像一颗颗闪烁着的行星,而吧台前等候着酒保的男男女女则是被环绕着的恒星。

    这群红男绿女里,不少生面孔,熟面孔也多。我一进门,就有不少人同我打招呼,态度十分热情。

    我随意地应了几声,目光在一张张美丽而又模糊的面孔上游走而过,却实在漫不经心。

    ——今夜我的目标是叶斯言,或者说,傅阳给我的目标是叶斯言。

    不远处,章齐被一群不同人种的辣妹围在其中,脸上是他标志性的笑容:又苦恼又甜蜜。我总是在想,如果不是他生了一张小白脸,估计见者都会想揍他。

    金钱豹就站在他身旁,夹着一根烟,白衬衫的扣子大概只系了三粒,露出了大片蜜色的健壮胸膛,简直就是Alpha Male的典范,却没有任何一个女孩敢凑近他。

    他的面容被缭绕朦胧的烟雾遮掩着,应该是看不太清,可我还是清晰地感受到了他的目光锁住了我。

    我侧过脸去,穿过一群笑闹着的年轻男女,甩开了他的眼睛,继续搜寻着叶斯言的身影。

    正好一名侍者从我的身边经过,我顺手拿了一杯香槟,一边啜饮着,一边环视着四周。

    ……没有找到。

    我开始怀疑叶斯言会不会是收到了邀请函却没有到场。

    我将香槟一口饮尽,玻璃酒杯一尘不染的表面映着我的面容,却只能辨认出一个美艳而陌生的轮廓。如果是曾经的我,现在可能已经开始陶醉于猎场暧昧热烈的氛围之中了。

    但是此刻的我,却因为找不到叶斯言而开始有些百无聊赖起来。

    有几个陌生男人在向我搭讪,我连余光都懒得分过去一丝一毫。我还想再拿一杯香槟,或者走到另一侧去找叶斯言,但是那个提供香槟的侍者已经游走到了远处,只有离我最近的小桌上摆着一些杯子蛋糕和啤酒。

    我走过去,将空杯子放在桌上,然后拿起了一个杯子蛋糕,随便咬了一口。

    ——章齐对甜点的品味实在糟糕透顶,粉色的杯子蛋糕居然是柠檬味的。我忍着厌恶强迫自己把口中的那一小块酸甜给咽进去,面对着手中缺了一口的杯子蛋糕,根本提不起兴趣来。

    “……你不喜欢这个蛋糕吗?”

    突然,有一只手伸到了我的面前,向我递上了一杯香槟。玫瑰金的液体在灯光下好像落日照耀下的大西洋,我赶紧接了过来,呷了一口,让发酵到酸软的酒精味带走柠檬味的残留。

    我感激地看向了递酒的好心人,回答道:“我只是不喜欢柠檬味。”

    “所以你喜欢栗子味吗?”

    我愣住了。

    叶斯言微笑着,清隽秀朗的眉目在这些斑斓缤纷的灯光、和喧闹强烈的音乐中有些格格不入。

    然而正因这格格不入,才有种目眩神迷的感觉——仿佛一遇到他,从头到脚都泡在了酒里,变得心醉神迷,像是一见钟情的错觉。

    他也拿起了一枚杯子蛋糕,轻轻咬了一口,眉头锁在了一起。

    “你说得对,蒙布朗小姐,柠檬味确实不太好。”

    我笑了起来,将香槟递还到他的手中:“看来你也得喝上一口了,泡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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