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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的秋天向来很短, 一夜醒来, 城市已经裹上簌簌白雪, 温度降至零度以下。
上半年季老爷子给朝夕买了套房子,因为朝夕工作太忙, 于是把装修的事情交给了初一。初一自从怀孕之后便辞了工作,入股苏花朝的工作室, 因此时间相对而言宽裕不少, 也因此,她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把那套房子给装修好了。
甚至还通了两个月的风, 才打电话给朝夕,让她过来拿钥匙。
于是那天晚上,朝夕和陆程安一起去了季洛甫那儿。
开门的是季洛甫, 视线往下,是在地上到处爬的季庭礼。看到有人进来,季庭礼费力吧啦地爬到换鞋凳边上,扶着换鞋凳站了起来。
他才不到九个月,摇摇晃晃地站着, 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朝夕弯下身子,牵着他的手“阿礼。”
季庭礼似乎非常开心, 拉着朝夕的手指头在空中晃着, 另一只手拍着自己的大腿。
季洛甫“他挺喜欢你的。”
“我也喜欢他。”朝夕弯腰把他抱了起来,往屋里走。
初一在客厅里看电视, 见她来了, 笑着“除了你, 没有人抱阿礼了。”
朝夕“为什么”
“他越来越胖了,比同龄人胖了十斤。”初一捏了捏季庭礼的脸蛋,肉嘟嘟的,叹了口气,“我也没给他吃什么啊,怎么就这么胖呢”
季庭礼似乎感觉到自己亲妈在说自己,不满地哼哼了几声。
吃饭的时候陆程安喝了点酒。
回去的时候是朝夕开的车。
他坐在副驾驶上,伸手捡起中控台上的钥匙。
钥匙在他的手心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陆程安“怎么说”
“嗯”
“要搬过去吗”
“搬家很麻烦的。”
这话说完,车厢内便陷入安静。
恰好前面就是路口,朝夕缓缓停下车,转头,就看到陆程安坐在位置上,头微仰着,室外的路灯影影绰绰地照在他的脸上,他侧脸轮廓立体又清晰,脖颈被拉出好看的线条,嘴角扬着,脸上的情绪怎么藏也藏不住。
很快就是绿灯。
朝夕收回视线,接着往前开,油门踩出去的时候,陆程安突然开口,说“但也不能一直住在那套房子里。”
“什么”
朝夕转头看向他,可陆程安保持着坐姿一动不动,似乎注意到她在看他,懒洋洋地掀起眼皮,他眼里还有着被酒精浸渍过后的醉意,漫不经心地笑着“怎么”
“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什么”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朝夕“你刚不是说话了吗”
陆程安“我刚说话了吗”
“”朝夕莫名其妙,收回视线接着开车。
她把车停在楼下。
下车之后,发现陆程安没有动静。
她走过去,敲了敲他的车门。随之,车门被他从里打开,他的手伸了出来。
朝夕“干嘛”
他垂着眸,笑着,也不说话,只晃了晃伸在半空中的手。
朝夕失笑着。
她牵着他的手。
陆程安起身,脚踩在地上之后,整个人跟没骨头似的往朝夕的身上倒,下巴搭在她的肩上,轻呵出一片热气在她的耳根,“我醉了。”
话语里没有半分醉意。
朝夕“醉了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我没醉。”他瞬间改口。
朝夕点头“你没醉,自己站起来。”
陆程安愣了下,继而没心没肺地笑了出来,他慢悠悠地直起腰,身形松散地靠在车门上,他的头发有些许长了,盖住眉毛,眼眸漆黑深邃,勾着笑意。
谁也没说话。
空气中弥漫着醇厚的红酒味。
陆程安朝她伸手。
朝夕“什么”
“钥匙。”
她把车钥匙给他。
“不是这个。”
朝夕翻了翻口袋,犹疑地拿出初一给她的钥匙“这个”
“给我。”
她动作迟缓地把钥匙递过去。
陆程安拿着钥匙,勾了勾唇“这个房子,归我了。”
朝夕无语“你缺这一套房子吗”
他转身打开车门,上半身探了进去,似乎在里面翻找着什么。很快,他把车门关上,面朝着朝夕,伸出手来。
手心朝上,摊开。
手里多了一串钥匙。
极其陌生,从没见过的钥匙。
他抬了抬下颌。
朝夕半疑半惑地接过,“这是”
“交换。”
“啊”
他扯过她的手,把钥匙放在她的手心,“这套房子,归你了。”
朝夕“你什么时候买的”
“前阵子。”
“你买房子干嘛呀。”朝夕哭笑不得。
“我不是和你说过么,”他在晦涩光影中漫不经心地笑着,眼底似含碎光,懒洋洋地说,“金屋藏娇。”
她眼眸闪了闪,旋即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他。
“然后呢”
“然后。”
他歪着身子靠在车上,几乎和朝夕处在同一高度,二人的视线也在同一水平线上。路灯灯光柔和,照在他的脸上,衬得他的神情也分外温柔。他眼梢稍挑起笑意,此刻看过去,眼里流淌着温柔与缱绻。
他的语气和平常如出一辙,但似乎又很认真“给你一个家。”
他突然笑了起来,眼尾峡湾,笑的跟妖孽似的,声音含笑,带了几分玩世不恭,“哥哥给你一个家,你要吗”
朝夕的生日在十二月底。
她很少过生日。
早些年在国外,她连自己的生日都不记得。出去一逛,发现大街小巷都提醒着她圣诞到了,她才依稀记得自己前几天的生日。也没去补买蛋糕,既然忘了,索性就忘到底。
她不认为生日有多重要。
但江烟和江渔年年都给她庆生。
去年原本想过的,但是朝夕那阵子忙得不可开交,连睡眠时间都极少,二人也很识趣地没添乱,只是给她打了个电话祝她生日快乐。
但今年朝夕生日。
她休息。
为了怕江烟大张旗鼓地给她过生日,朝夕在江烟问她那天是不是工作的时候,她回了句,工作。也因此,江烟和江渔也没提给她过生日的事,只给她寄了礼物。
礼物是当天送到的。
朝夕拆礼物的时候陆程安也在边上看着。
有一张卡片掉了下来。
陆程安捡起,看到里面的字之后神情漠然地把卡片放回桌上。
朝夕看了眼卡片上的内容。
江烟亲手写的姐姐生日快乐。
她瞅了眼陆程安,他神情淡漠,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朝夕敛了敛眸,低头接着拆快递。
但心不在焉极了。
总觉得,陆程安不该是这种反应。
哪怕说一句“你今天生日”,也好啊,怎么能一句话都不说呢
朝夕觉得奇怪。
甚至隐隐约约地,心里有一种预感。
自从那晚过后,陆程安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结婚这词,但每次都是一笔带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总有种是在调笑她的错觉。
但是朝夕今天有种,特别强烈的预感。
尤其是陆程安这么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让她更加确信了。
下午的时候,陆程安接到检察院的电话,他说着一些朝夕听不懂的专业术语,过了会儿,拿起车钥匙,用口型和她说“我去检察院一趟。”
朝夕点点头。
她低头接着看书。
过了大概十分钟。
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是陆程安打过来的,“我办公室的钥匙忘记带了,在玄关柜那儿,你找找有没有。”
朝夕起身,果然在玄关柜上找到了钥匙,“有的,我送过去吗”
“你出来吧。”
朝夕打开门,门打开的瞬间,她愣住了。
并不算的走道里,都被红色的玫瑰花铺满,玫瑰花的尽头,站着陆程安。十分钟前,他还穿着慵懒的家居服,可现在,已经换上了正装。
他缓缓地朝她走了过来。
十米不到的走道,他的步伐不快,但朝夕总觉得,从那头走到这一头,她等了不是几秒,也不是几分钟。
她等了太多年。
他在她面前停下,然后,跟变戏法似的变了条黑色的丝带出来,围上她的眼睛。朝夕伸手摸了摸,困惑道“这是什么啊”
陆程安绕到她身后,双手推着她的肩往前走“你待会就知道了。”
等她终于停下来之后。
陆程安把丝巾扯开。
原本放着沙发和茶几的客厅此刻被鲜艳的红玫瑰填满,玫瑰花在地上摆成心形,周围摆放着很多支小蜡烛。朝夕和陆程安站在正中央。
朝夕有点想笑。
她以前读书的时候,也被人用这种方式表白过。
吉他,鲜花,蜡烛。
高调的追求。
但她无一例外都拒绝了。
她向来讨厌这种高调的行为。
可是今天,她心里涌起的不是排斥,不是抗拒,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讨厌。
更多的,是感动。
因为做这些事的人,是陆程安。
陆程安也笑了出来,房间里的窗帘被拉上,只有蜡烛的光在视线里闪耀。他低眸浅笑的时候,眼睑处有一层浅淡的阴影,使得他整个人温柔又缱绻。
他穿正装的时候,大多是清冷疏离的。
很少会有现在这样的,浑身上下,泛着温柔的色泽。
可不管怎样,他都是那个出众又拔萃的男人。在十八岁那年,朝夕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眼睛就牢牢地固定在了他的身上,再没移开过。
多年前他玩世不恭地游戏人间。
再重逢。
他穿着简单利落的制服,神情淡漠又寡冷。
可不管如何。
他浮荡或是清冷,温柔或是疏离。
在她的世界里。
他始终是耀眼又璀璨的存在,始终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
“你总是说我谈过很多次恋爱,其实没有,我认真谈的女朋友,也只有你这么一个,我不记得她们的名字,是因为在我眼里,她们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或许你会觉得我这样不是个好男人,我承认,当时的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可是直到我遇到你,我也开始学着做一个好人,”他淡笑着,“只喜欢你一个人。
朝夕笑了出来。
“我也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谈恋爱,而且还是在这个年纪沈放还调侃我,说是夕阳红恋情。”陆程安摸了摸鼻子,说,“我也很害怕,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会有不开心的时候。”
朝夕摇头“没有不开心。”
“没有吗”他欣慰地笑笑,“但我总觉得,我给你的还不够。”
尤其是十年前,没有及时赶到你身边。
迟早要向命运投降。
他为什么不能早点卸下骄傲。
这是他一直以来后悔的事。
“朝夕。”陆程安捧着她的脸,指腹温柔地摩擦着她眼睑处,他的眼里像是注入了无限深情般,眼眸璀璨,含着光,“我之前一直以为,是我先爱的你,直到后来,江烟和我说,我才知道,原来你早在答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喜欢上了我。”
原来在那个暮春,樱花飘落的时候。
心缓缓坠落的。
不止他一个。
他们的心脏,在同一天,同一时刻,都坠落了。
朝夕的喉咙微哽,语气有些不自然,“她怎么这个也和你说。”
“不好吗”
“我也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会成为检察官。”朝夕的情绪瞬间低落下来,那些二人之间互相隐藏于心的秘密,早在彼此不知道的时候,传到对方的耳朵里。
他们始终觉得,自己的执着与等待,似乎不值一提。
陆程安笑了笑,他的喉结滑动,从唇齿间溢出一抹低沉的笑出来,他抿了抿唇,语气很淡地说“因为害怕你感动,害怕你因为感动,所以才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因为喜欢我。也怕这份喜欢里,掺杂着感动。”
他想要的感情,始终是纯粹的,热烈的,像是飞蛾扑火般,想要把对方誓死燃烧的爱。
如果生命是有尽头的,
那我希望我的尽头是你。
沉默了会儿。
“我也总以为,你不喜欢我,所以那个时候装作不认识你的样子。”朝夕低声笑了出来,她仰头看着陆程安,眼神灼灼地盯着他,“我们好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怪我。”
“怪我来太晚了。”
他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动作缓慢地,在她的面前跪下。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然后从满是零落的花瓣的地上,捡起一支完整的,连刺都没有削掉的红色玫瑰。
他一双桃花眼微敛,笑的深情又极易令人动心。
“我们之前浪费了太多时间,所以现在,我不想再和你互相浪费了。”他收敛起平时一贯的散漫与玩世不恭,眉眼神情中都是认真和专注,仔细听,能听到他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声线, “我带了玫瑰来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夕吸了吸鼻子,说“我愿意。”
嫁给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的愿望。
是我十八岁那年,在心底悄悄绽开的悸动,终于在今天开成花。
你是我心上的,第一朵玫瑰。
陆程安帮她把戒指戴好,旋即起身,低头,如视珍宝般地吻了吻她,他闻到她身上有股很淡的清香,细腻又绵长。
你是旁人口中的无人区玫瑰。
或妖冶魅惑人心,或身附利刺,或高傲令人不敢靠近,但在我的眼底,你就是一朵普通的,带着清淡香味的红玫瑰。
但那香味细腻绵长,在我见到你的那一刻起。
一直到十年后,
不对。
至今已是十一年。
我的鼻尖仍旧只闻到那属于你的,独特清冷的玫瑰香。
你是我心上的,最后一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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