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小说:她千娇百媚 作者:慕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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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城的秋天向来很短, 一夜醒来, 城市已经裹上簌簌白雪, 温度降至零度以下。

    上半年季老爷子给朝夕买了套房子,因为朝夕工作太忙, 于是把装修的事情交给了初一。初一自从怀孕之后便辞了工作,入股苏花朝的工作室, 因此时间相对而言宽裕不少, 也因此,她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把那套房子给装修好了。

    甚至还通了两个月的风, 才打电话给朝夕,让她过来拿钥匙。

    于是那天晚上,朝夕和陆程安一起去了季洛甫那儿。

    开门的是季洛甫, 视线往下,是在地上到处爬的季庭礼。看到有人进来,季庭礼费力吧啦地爬到换鞋凳边上,扶着换鞋凳站了起来。

    他才不到九个月,摇摇晃晃地站着, 嘴里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朝夕弯下身子,牵着他的手“阿礼。”

    季庭礼似乎非常开心, 拉着朝夕的手指头在空中晃着, 另一只手拍着自己的大腿。

    季洛甫“他挺喜欢你的。”

    “我也喜欢他。”朝夕弯腰把他抱了起来,往屋里走。

    初一在客厅里看电视, 见她来了, 笑着“除了你, 没有人抱阿礼了。”

    朝夕“为什么”

    “他越来越胖了,比同龄人胖了十斤。”初一捏了捏季庭礼的脸蛋,肉嘟嘟的,叹了口气,“我也没给他吃什么啊,怎么就这么胖呢”

    季庭礼似乎感觉到自己亲妈在说自己,不满地哼哼了几声。

    吃饭的时候陆程安喝了点酒。

    回去的时候是朝夕开的车。

    他坐在副驾驶上,伸手捡起中控台上的钥匙。

    钥匙在他的手心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陆程安“怎么说”

    “嗯”

    “要搬过去吗”

    “搬家很麻烦的。”

    这话说完,车厢内便陷入安静。

    恰好前面就是路口,朝夕缓缓停下车,转头,就看到陆程安坐在位置上,头微仰着,室外的路灯影影绰绰地照在他的脸上,他侧脸轮廓立体又清晰,脖颈被拉出好看的线条,嘴角扬着,脸上的情绪怎么藏也藏不住。

    很快就是绿灯。

    朝夕收回视线,接着往前开,油门踩出去的时候,陆程安突然开口,说“但也不能一直住在那套房子里。”

    “什么”

    朝夕转头看向他,可陆程安保持着坐姿一动不动,似乎注意到她在看他,懒洋洋地掀起眼皮,他眼里还有着被酒精浸渍过后的醉意,漫不经心地笑着“怎么”

    “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什么”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朝夕“你刚不是说话了吗”

    陆程安“我刚说话了吗”

    “”朝夕莫名其妙,收回视线接着开车。

    她把车停在楼下。

    下车之后,发现陆程安没有动静。

    她走过去,敲了敲他的车门。随之,车门被他从里打开,他的手伸了出来。

    朝夕“干嘛”

    他垂着眸,笑着,也不说话,只晃了晃伸在半空中的手。

    朝夕失笑着。

    她牵着他的手。

    陆程安起身,脚踩在地上之后,整个人跟没骨头似的往朝夕的身上倒,下巴搭在她的肩上,轻呵出一片热气在她的耳根,“我醉了。”

    话语里没有半分醉意。

    朝夕“醉了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我没醉。”他瞬间改口。

    朝夕点头“你没醉,自己站起来。”

    陆程安愣了下,继而没心没肺地笑了出来,他慢悠悠地直起腰,身形松散地靠在车门上,他的头发有些许长了,盖住眉毛,眼眸漆黑深邃,勾着笑意。

    谁也没说话。

    空气中弥漫着醇厚的红酒味。

    陆程安朝她伸手。

    朝夕“什么”

    “钥匙。”

    她把车钥匙给他。

    “不是这个。”

    朝夕翻了翻口袋,犹疑地拿出初一给她的钥匙“这个”

    “给我。”

    她动作迟缓地把钥匙递过去。

    陆程安拿着钥匙,勾了勾唇“这个房子,归我了。”

    朝夕无语“你缺这一套房子吗”

    他转身打开车门,上半身探了进去,似乎在里面翻找着什么。很快,他把车门关上,面朝着朝夕,伸出手来。

    手心朝上,摊开。

    手里多了一串钥匙。

    极其陌生,从没见过的钥匙。

    他抬了抬下颌。

    朝夕半疑半惑地接过,“这是”

    “交换。”

    “啊”

    他扯过她的手,把钥匙放在她的手心,“这套房子,归你了。”

    朝夕“你什么时候买的”

    “前阵子。”

    “你买房子干嘛呀。”朝夕哭笑不得。

    “我不是和你说过么,”他在晦涩光影中漫不经心地笑着,眼底似含碎光,懒洋洋地说,“金屋藏娇。”

    她眼眸闪了闪,旋即双眼直勾勾地看着他。

    “然后呢”

    “然后。”

    他歪着身子靠在车上,几乎和朝夕处在同一高度,二人的视线也在同一水平线上。路灯灯光柔和,照在他的脸上,衬得他的神情也分外温柔。他眼梢稍挑起笑意,此刻看过去,眼里流淌着温柔与缱绻。

    他的语气和平常如出一辙,但似乎又很认真“给你一个家。”

    他突然笑了起来,眼尾峡湾,笑的跟妖孽似的,声音含笑,带了几分玩世不恭,“哥哥给你一个家,你要吗”

    朝夕的生日在十二月底。

    她很少过生日。

    早些年在国外,她连自己的生日都不记得。出去一逛,发现大街小巷都提醒着她圣诞到了,她才依稀记得自己前几天的生日。也没去补买蛋糕,既然忘了,索性就忘到底。

    她不认为生日有多重要。

    但江烟和江渔年年都给她庆生。

    去年原本想过的,但是朝夕那阵子忙得不可开交,连睡眠时间都极少,二人也很识趣地没添乱,只是给她打了个电话祝她生日快乐。

    但今年朝夕生日。

    她休息。

    为了怕江烟大张旗鼓地给她过生日,朝夕在江烟问她那天是不是工作的时候,她回了句,工作。也因此,江烟和江渔也没提给她过生日的事,只给她寄了礼物。

    礼物是当天送到的。

    朝夕拆礼物的时候陆程安也在边上看着。

    有一张卡片掉了下来。

    陆程安捡起,看到里面的字之后神情漠然地把卡片放回桌上。

    朝夕看了眼卡片上的内容。

    江烟亲手写的姐姐生日快乐。

    她瞅了眼陆程安,他神情淡漠,一副无动于衷的表情。

    朝夕敛了敛眸,低头接着拆快递。

    但心不在焉极了。

    总觉得,陆程安不该是这种反应。

    哪怕说一句“你今天生日”,也好啊,怎么能一句话都不说呢

    朝夕觉得奇怪。

    甚至隐隐约约地,心里有一种预感。

    自从那晚过后,陆程安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结婚这词,但每次都是一笔带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总有种是在调笑她的错觉。

    但是朝夕今天有种,特别强烈的预感。

    尤其是陆程安这么一副置身事外的态度,让她更加确信了。

    下午的时候,陆程安接到检察院的电话,他说着一些朝夕听不懂的专业术语,过了会儿,拿起车钥匙,用口型和她说“我去检察院一趟。”

    朝夕点点头。

    她低头接着看书。

    过了大概十分钟。

    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是陆程安打过来的,“我办公室的钥匙忘记带了,在玄关柜那儿,你找找有没有。”

    朝夕起身,果然在玄关柜上找到了钥匙,“有的,我送过去吗”

    “你出来吧。”

    朝夕打开门,门打开的瞬间,她愣住了。

    并不算的走道里,都被红色的玫瑰花铺满,玫瑰花的尽头,站着陆程安。十分钟前,他还穿着慵懒的家居服,可现在,已经换上了正装。

    他缓缓地朝她走了过来。

    十米不到的走道,他的步伐不快,但朝夕总觉得,从那头走到这一头,她等了不是几秒,也不是几分钟。

    她等了太多年。

    他在她面前停下,然后,跟变戏法似的变了条黑色的丝带出来,围上她的眼睛。朝夕伸手摸了摸,困惑道“这是什么啊”

    陆程安绕到她身后,双手推着她的肩往前走“你待会就知道了。”

    等她终于停下来之后。

    陆程安把丝巾扯开。

    原本放着沙发和茶几的客厅此刻被鲜艳的红玫瑰填满,玫瑰花在地上摆成心形,周围摆放着很多支小蜡烛。朝夕和陆程安站在正中央。

    朝夕有点想笑。

    她以前读书的时候,也被人用这种方式表白过。

    吉他,鲜花,蜡烛。

    高调的追求。

    但她无一例外都拒绝了。

    她向来讨厌这种高调的行为。

    可是今天,她心里涌起的不是排斥,不是抗拒,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讨厌。

    更多的,是感动。

    因为做这些事的人,是陆程安。

    陆程安也笑了出来,房间里的窗帘被拉上,只有蜡烛的光在视线里闪耀。他低眸浅笑的时候,眼睑处有一层浅淡的阴影,使得他整个人温柔又缱绻。

    他穿正装的时候,大多是清冷疏离的。

    很少会有现在这样的,浑身上下,泛着温柔的色泽。

    可不管怎样,他都是那个出众又拔萃的男人。在十八岁那年,朝夕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眼睛就牢牢地固定在了他的身上,再没移开过。

    多年前他玩世不恭地游戏人间。

    再重逢。

    他穿着简单利落的制服,神情淡漠又寡冷。

    可不管如何。

    他浮荡或是清冷,温柔或是疏离。

    在她的世界里。

    他始终是耀眼又璀璨的存在,始终在她的生命中闪闪发光。

    “你总是说我谈过很多次恋爱,其实没有,我认真谈的女朋友,也只有你这么一个,我不记得她们的名字,是因为在我眼里,她们都是无关紧要的人。或许你会觉得我这样不是个好男人,我承认,当时的我确实不是什么好人,可是直到我遇到你,我也开始学着做一个好人,”他淡笑着,“只喜欢你一个人。

    朝夕笑了出来。

    “我也是第一次这么认真地谈恋爱,而且还是在这个年纪沈放还调侃我,说是夕阳红恋情。”陆程安摸了摸鼻子,说,“我也很害怕,你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会有不开心的时候。”

    朝夕摇头“没有不开心。”

    “没有吗”他欣慰地笑笑,“但我总觉得,我给你的还不够。”

    尤其是十年前,没有及时赶到你身边。

    迟早要向命运投降。

    他为什么不能早点卸下骄傲。

    这是他一直以来后悔的事。

    “朝夕。”陆程安捧着她的脸,指腹温柔地摩擦着她眼睑处,他的眼里像是注入了无限深情般,眼眸璀璨,含着光,“我之前一直以为,是我先爱的你,直到后来,江烟和我说,我才知道,原来你早在答应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喜欢上了我。”

    原来在那个暮春,樱花飘落的时候。

    心缓缓坠落的。

    不止他一个。

    他们的心脏,在同一天,同一时刻,都坠落了。

    朝夕的喉咙微哽,语气有些不自然,“她怎么这个也和你说。”

    “不好吗”

    “我也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会成为检察官。”朝夕的情绪瞬间低落下来,那些二人之间互相隐藏于心的秘密,早在彼此不知道的时候,传到对方的耳朵里。

    他们始终觉得,自己的执着与等待,似乎不值一提。

    陆程安笑了笑,他的喉结滑动,从唇齿间溢出一抹低沉的笑出来,他抿了抿唇,语气很淡地说“因为害怕你感动,害怕你因为感动,所以才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因为喜欢我。也怕这份喜欢里,掺杂着感动。”

    他想要的感情,始终是纯粹的,热烈的,像是飞蛾扑火般,想要把对方誓死燃烧的爱。

    如果生命是有尽头的,

    那我希望我的尽头是你。

    沉默了会儿。

    “我也总以为,你不喜欢我,所以那个时候装作不认识你的样子。”朝夕低声笑了出来,她仰头看着陆程安,眼神灼灼地盯着他,“我们好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怪我。”

    “怪我来太晚了。”

    他松开手,往后退了一步,然后动作缓慢地,在她的面前跪下。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然后从满是零落的花瓣的地上,捡起一支完整的,连刺都没有削掉的红色玫瑰。

    他一双桃花眼微敛,笑的深情又极易令人动心。

    “我们之前浪费了太多时间,所以现在,我不想再和你互相浪费了。”他收敛起平时一贯的散漫与玩世不恭,眉眼神情中都是认真和专注,仔细听,能听到他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声线, “我带了玫瑰来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夕吸了吸鼻子,说“我愿意。”

    嫁给你,是我这么多年以来的愿望。

    是我十八岁那年,在心底悄悄绽开的悸动,终于在今天开成花。

    你是我心上的,第一朵玫瑰。

    陆程安帮她把戒指戴好,旋即起身,低头,如视珍宝般地吻了吻她,他闻到她身上有股很淡的清香,细腻又绵长。

    你是旁人口中的无人区玫瑰。

    或妖冶魅惑人心,或身附利刺,或高傲令人不敢靠近,但在我的眼底,你就是一朵普通的,带着清淡香味的红玫瑰。

    但那香味细腻绵长,在我见到你的那一刻起。

    一直到十年后,

    不对。

    至今已是十一年。

    我的鼻尖仍旧只闻到那属于你的,独特清冷的玫瑰香。

    你是我心上的,最后一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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