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 28 章

小说:穿到北宋开饭馆 作者:一时雾
    第28章

    回家途中, 偶然碰见程春娥,见她神色急切,步履匆匆, 连错身而过的林雍也没发觉,不由得奇怪。

    六婆摔断腿脚后, 便由程春娥照顾。家里头只她一个, 此时却着急赶往他处, 独留六婆一人, 莫不是出了事?

    林雍赶紧出声叫住她, “婶,这是要去哪?可是家中有事?”

    程春娥没走多远, 一听林雍声音,就停下了脚步,回头懊恼道:“都怪我着急, 连你都没看见。今日回来的挺早, 有人帮忙轻松不少吧。”

    林雍点头, “多亏了王鄞帮忙,没有他,我可能还在洗碗吧。”

    一想到在家中打碎的碗筷,及今日又摔碎的盘子,王鄞就没面目见人, 只好低低垂着脑袋,佯装没他这个人。

    “那就好,也能给你分点担子。”

    林雍奇怪道, “婶子这匆忙模样,是要去哪?可否需要我帮忙?”

    “不是什么要紧事,趁着娘这会子睡下,我出来买点东西。”程春娥摇了摇头,又解释道,“你知道每月初月末这几日,大相国寺都举办王姓交易大会,热闹得很,不少人会带自个儿做的东西上那边叫卖。我这不是想着娘身子不便,得在家中照顾,找点事做打发时间。我也没什么长处,就是刺绣学过点,做几件丝帕、绢扇什么的,到时候去大相国寺碰碰运气。”

    原来如此。

    林雍差点忘了这事,虽说原主是清楚的,但他毕竟是外来人,只顾着过自个儿的生活,没去细想,连这每月两次的盛大交易会都抛在了脑后。

    “既然婶子急,我就不耽搁了,快去吧。”

    “有空来我这坐坐,先走了啊。”

    程春娥挥了挥手,一路小跑着走远了。

    林雍边走边念叨,“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王鄞好奇,“那雍哥打算做什么?”

    “做什么?”林雍低声重复了一遍,不怎么确定道,“还没想好。”

    这万姓交易大会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当朝的世贸展,每逢月初第一日,月末最后一日,都会在大相国寺举办。不少商贩特地从周边赶来,售卖自个儿的新奇物什或风味小食,除了宋朝人外,亦会有走南闯北的行商带着他国的奇珍异宝,到此兜售,哪怕不去买些什么,随便逛逛,也极能增长眼界。

    原主后娘吝啬,并不会给太多银钱,每月几十文零用,连在集会上买个小玩意儿都不够。即便原主将这一文掰成了两文花,也需得攒上二三月,才能买个心爱的小物件带回家,是以积年累月的将原主养成了抠门的性子。

    林雍一穿过来,每日里惦记着如何挣钱,自然将这事儿给忘了个干净。

    实在不该。

    这可称得上汴京最热闹的集会,没有之一。

    哪怕他不挣钱,倒贴钱,也要在上头闯出点名堂。

    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的裂变式传播,省去了他绞尽脑汁的宣传功夫。

    林雍越想越是激动,走的步子也越来越快。

    可怜王鄞比他矮了大半个脑袋,跟的吃力,一路小跑,直到了家门口,才松了口气。

    “你去做饭,我有点事要办。”林雍丢下这句话,径直去了东厢房,完全没给人拒绝的余地。

    王鄞站在原地,独自愣神。

    昨日他第一回下厨,既然能成,那今日也应该能……吧?

    怀着这犹豫的心情,王鄞艰难地踏进了厨房。

    林雍平日里只买一次菜,新鲜的送到一绝厨房,用来售卖。剩下些蔫儿吧唧的菜叶子和边角料,再留在家中胡乱做了吃。

    厨房里除了肥猪肉,菌菇,还有一把奇形怪状的小螺,黑褐色中带着些白色斑点,王鄞认不出是什么品种,但知道林雍有时会放在鼎边糊中熬煮,用来煮面再鲜美不过。

    他打了点水,随意洗了螺子,又按照林雍昨日教的法子,把肥猪肉剁成了肉末。

    王鄞用刀不熟练,手指握的用力,连胳膊也使了不少劲,把菌菇切的大小不一,还累得手指直抽筋。

    他想着明明菜刀在林雍手中,就那么轻盈顺畅,怎么到他这就百般不听话?

    心中虽有些郁闷,但还是默默做了事。

    昨晚柴火是林雍烧的,王鄞要煮面,首先得烧柴。

    他没头苍蝇似的转了一圈,才在灶台角落发现了一盒火柴。

    虽没打过火,但却也知道原理。

    王鄞捻了根细火柴,用力一划,瞬间燃起的火光,把他吓了一跳,随手丢了火柴,落地就灭了。

    他再接再厉,又划了几根。

    可无一不是刚烧起来,就怕那火柴顺着木梗烧到手指,还没点燃引火用的茅草,就已经顺手丢掉。

    几次下来,晒的干透的茅草竟是还没点燃。

    王鄞有些气馁,但同时又不肯服输。

    只不过是点个火罢了,若是连这都做不成,还谈什么以后?

    他不屈不挠地点火,哪怕火快烧到手指,这回也强忍恐惧,坚定地塞进灶膛的干茅草中。

    没多久,火苗顺着干叶子噼里啪啦地烧开,总算是引火成功。

    王鄞丢了几块木柴,顺手擦了擦额头滑落的汗珠。

    等林雍做了计划,从屋里走出,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呛人焦味,顺着房门大敞的厨房飘出。

    他心头一紧,连忙跑进厨房。

    一见到王鄞脸上东一块西一块的锅灰,就忍不住笑了。

    “你这是在做饭呢,还是在搞破坏呢。”

    走近了一看,原来是面条吸干了汤汁,一不小心粘锅,烧糊了。再加上灶膛里柴多火大,浓浓的烟气飘出来,在厨房内徘徊不去,呛人的很。

    王鄞脸一红,闷声道:“我已经水放的够了……”

    林雍加了一勺水,又重新放了几样调料,“不是水少了,是面多了。这面三个人吃都绰绰有余了,下回记得少放些。”

    王鄞局促地点头。

    经过刚才生火烧柴,他不仅脸上黑了,连衣襟、袖子处都黑了一片。

    刚才忙得焦头烂额,没工夫顾上这些。

    此时林雍来了,挽救了大局,他一闲下来,看到这脏污衣服,顿觉得碍眼。

    只可惜出门匆忙,不仅没带银钱,连换洗衣物也没打包,如今囊中羞涩,又是窘迫又是为难。

    “怎么了?”

    林雍尝了尝面汤。

    虽还有些糊味,但被他下了较重的调料给掩盖过去,吃起来倒还有几分鲜。他满意地合了锅盖,回头见王鄞揪着衣角,心事忡忡的模样,顺口问了句。

    “没、没什么。”王鄞心中焦虑,却不敢开口。

    三日的试用期还未过去,他如今吃住都受人照拂,又怎能开口预支月钱。

    这念头在王鄞心中闪过,很快被他压了下去。

    “其实说说倒也无妨,我要是不愿意,你还能强逼我么?不需要这么拘谨。”林雍摸着自个儿的下巴,觉得有些好笑。

    他自觉性格温和,为何眼前这少年总觉得他难以亲近?

    是哪里出了错?

    王鄞生性爱洁,昨日赶路风尘满面,再加上大堂跑腿,犹豫再三,还是忍不住恳求道:“雍哥,我想向你支两日的工钱。”

    林雍挑眉,没说话。

    王鄞生怕他误会,摆着手解释,“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没有换洗衣物,想去外头买一身。”

    “简单,吃过中饭,我带你去好了。”

    “我自个儿去——”

    “吃饭吃饭。”

    锅里的汤二度沸腾,面条也煮的软烂。

    林雍连汤带面全部盛出,招呼王鄞一同分食了,才带上他出门买新衣。

    两人从解元胡同出来,拐角路过个女学堂。

    里头念书的虽非官宦人家,但也家境殷实,受了杨贵妃影响,自唐传到宋,女子教育渐渐兴起,但凡家里有积蓄的平民人家,都想女儿被官宦看重,飞上枝头边做凤凰。

    因此自掏腰包,教导女儿比之男子也分毫不差。

    只隔了一堵墙,路过时尚能听清里头传来的嬉笑玩闹声。

    王鄞脚步顿了顿,又慢慢地走了。

    两人就近找了个成衣铺,王鄞生的瘦小,又不愿麻烦林雍,随手指了件浅灰色成衣,由铺子的老板娘稍作调整,便拿着衣服走了。

    一套下来连着修改花了四十文,尚未超出工钱的范围,叫王鄞松了口气。

    他原打算先回去烧水洗澡,睡个午觉,没想到林雍自有打算,逛着逛着,就又来到了十里铺外。

    潘掌柜正在柜台算账,见他来了,冲他招手,高兴道:“今儿个又来买些什么?正巧我明日还得去进货,有需要的一并进了,也省得你再跑一趟。”

    “十寸长的竹签,有多少要多少。”

    他今天来十里铺,就是为的它。

    潘掌柜奇怪,一般人要买竹签,也买三五寸长的。

    论及数量,也不过一次一扎,一扎二百根,分量也不少了。

    这要多少有多少,也不知是用来作什么,潘掌柜心里头纳闷。

    “可能还有不少,你若都要,我就叫人取来。”

    见林雍点头,潘掌柜就伸手叫来了伙计,让他去取库房里剩余的竹签。

    一共有四扎,算下来足有八百根。

    林雍爽快地付了钱,叫上王鄞就要走。

    距离月末只剩几日,他又想去万姓交易会上分杯羹汤,就得做好准备。

    如今已是太迟,自然是分秒必争。

    他走得快,潘掌柜不过片刻犹豫的功夫,两人就要走远,他忙叫住二人,问了林雍缘由。

    “到了月末大相国寺,潘掌柜就可分明了。”

    林雍说的神秘,挥手就走了。

    留下潘掌柜一头雾水,完全摸不着头脑。

    “这林雍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

    作者有话要说:18:00二更,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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