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贫民窟的那些事。

    衣衫楚楚的市民绕开这个地方而行,似乎看不见这个地方,这个地区就会自然而然消亡似的。

    而即便是好心人,带着一颗慈悲之心踏入,在经历了复数以上的抢劫、威胁、侮辱、嗤笑后,也不会愿意第二次再踏入这片土地。

    这片土地是滋生黑暗的土壤。

    更甚于它就是黑暗本身。

    如果是镭钵街是灰色身份人士的聚居点的话,那么平民窟,毫无疑问都是些无可救药的社会渣滓巢穴。

    暗中交易在这里进行,垃圾在这里堆积,在脏乱差的环境里,破败的道路路面,肮脏的下水道这就是贫民窟的生存条件。

    “混蛋小子,你给我等着”

    一家面包店门口,店主骂骂咧咧地插腰,非常不幸,他没有调查清楚情况,就把店开在了离贫民窟不到两公里的地点。

    正是因此,他的店面也成了贫民窟没有能力生活的人们时不时洗劫关顾的对象。

    若非心中还存着一点善念,否则店主早早就在面包里塞上毒药把那些家伙毒死了

    可就算是这样,他也支撑不下去了。

    “等过几个星期,新的店面装修好,我就再也不会见到你们这群混蛋了”店主恶狠狠地说。

    而抢劫了他新出炉的所有面包的那群孩子,早已看不见身影。

    这群孩子约莫十岁左右,衣衫褴褛,又破又脏,蜗居缩在一个由木板搭建的小房子里。

    春天的风无拘无束地从木板缝隙闯入,可以看出冬季这些孩子会面临怎么样的情形。

    他们都没有说话,脏兮兮的脸蛋上表情近乎无悲无喜,冷漠至极,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他们共同分享了那几个面包,并将一半存留起来,作为明天一整天的食粮。

    在阴影的角落里,一个瘦弱矮小的黑发小女孩蜷缩着,怀里紧紧搂着另一份没吃的面包,听着耳边伙伴们吞口水的声音,目光紧紧盯着门口。

    “咕噜噜”

    她听见自己的肚子在叫。和伙伴一样,她也没吃饱。不过,此时,她怀里的那半块面包,并不是她自己。

    她要守护好它,把它留给还没回来的那个人。

    终于,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门打开了,下午的阳光直射入屋子,让站在门口的身影拉出长长一道黑影。

    “哥哥”

    黑发女孩眼睛一亮,在站起来时险些摔倒,还是很迅速地把怀里那搂了好久的面包递给男孩。

    男孩很瘦,几乎只有薄薄的皮肤包裹着骨骼,他同样有一头黑发,黑发的末尾发梢却不知为何有着一小截白色发尾。

    他同样沉默着,从妹妹手里接过面包。

    “哥哥,你怎么这么晚回来”妹妹小声问他。

    “有其他人来到这里了。”男孩啃了两口面包,这才皱着眉说道。他的眉毛很淡,从远处看近似于无。

    妹妹还不在意这一点,只是以有些担忧的目光平静凝视着哥哥。

    “不会有事吧。”伙伴中,有个男孩打破沉默问了一句。

    “是个外国男人,褐色头发,戴着眼镜,灰色眼睛。”哥哥描绘了一遍自己见过的那个人,“他也有异能力,在下刚刚看到他在准备陷阱。”

    “哪个方向”

    细细咀嚼吃着面包的男孩用一根手指小拇指指了指西方。

    短发的女孩抬起头来,没什么力气地看了眼门外“好烦啊。”

    “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连工作都找不到。”

    “其实更多是因为我们看起来还太小吧,我可不想被市警抓到拘留所然后被送到不认识的孤儿院。那样情况也不会比现在好到哪去。”面色苍白的男孩有气无力地说。

    “没有吃的,怎么才能长大啊”瘦得看得见骨头形状的男孩虚弱地开口。

    所有人陷入了沉默。

    半刻钟后,吃完面包的男孩站了起来“沙耶香,凛,克己,雄也,信二”

    他一个个叫到自己伙伴的名字,最后一个是身旁的妹妹“银”。

    加上男孩,残破的屋子里一共有九个孩子。

    黑发及脖发梢白色的男孩面无表情开口“我去看看那些人有没有可以剩下的东西,你们不要跟来。”

    “芥川算了吧,我们都习惯饥饿了,太危险了。”

    “不要去。”孩子们抬头看他。

    “哥哥。”黑发女孩欲言又止。

    男孩示若未闻,只抬颔点了点头,重新走出了屋子大门“在下有异能力,在下会活着回来的。”

    男孩身上破旧的衣服凌乱,在接近右手处隐隐现出衣袖刀刃的形状

    “在下,向你们承诺。”他这么说到。

    乔治西默农走入这个与外部世界格格不入的居民区。

    他一副轮廓深邃的外国人相貌,衣冠整洁,袖口末端用扣子固定上收,皮鞋光洁,是典型的西方国家精英人士模样。

    双手空空走入破败的街道。在贫民窟生活的居民最知道怎样判断一个人的威胁。

    虽然手无武器,但男人一副见怪不怪、气定神闲的姿态,已经让人感觉到他不是一般人可以惹得起的对象。

    暗中观望中的人们只能看见他走到街边的一个流浪儿身边,蹲下身问话。

    不知男人说了什么,流浪儿脸上的警惕神色稍收,给他指了方向。

    顺手丢下一枚金币,男人头也不回,拍了拍流浪儿的肩膀,站起身离开。

    他看不见,流浪儿本人,在他转过身后,当机立断将金币从地上捡起来抛得远远的,匆匆忙忙地低头从另一个方向离开。

    而这枚金币,众目睽睽之下,在肮脏的地面滚动了数圈才停下,被一只瘦小的手握住捡起。

    一身破旧的白色衬衣失去了本身的颜色,如同男孩直起身时抬起的眼眸,灰暗无色。

    “这个,在下要了。”

    大人物看不上这样的一枚小金币,而会为一枚金币折腾的人们,不一定不知道男孩的身份。

    犹豫再三,暗中观察摸向手里的枪的人们还是收回手,低唾了一声,选择了放弃争夺。

    为一枚金币赔上肢体的买卖可不划算

    平民窟“不吠的狂犬”看上去没有声色感受不到威胁信号,动起手来就会发现已然太迟了。

    所谓“会咬人的狗不叫”说的正是这样的人。

    见过血的狗,不将敌人的肢体撕扯得鲜血淋漓是不会罢休的。

    当然,倒也不是说手里持有着武器的人们有多害怕这样一个骨瘦如柴的男孩。

    只不过,为了一枚金币和和这条祸犬纠缠实在是不划算的买卖。

    归根结底,他们在这生活,原则不就是这两个字吗

    连同性命一起押上,去努力得到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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