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侯奏请圣上,改立世子。
这件事在京都里掀起了轩然大·波, 街头巷尾都议论这件事。
“以前的郑瑾小侯爷, 我是知道的, 是因为坏了脑袋吗?先前不是落水, 然后撞了石头, 失忆了吗?是因为脑子坏了吗?”
“脑子没有撞坏, 也进了水。得了菜花病, 还真是脏的臭的都要,那得了菜花病的, 发病的时候很明显,就看不出来吗?”
“要是有个儿子还好说, 谁让他没孩子,媳妇也和他和离了。”
“他妻子是邬家的嫡女。”
“没了世子,就和离, 这女人也太现实了。”一个睡眼惺忪的汉子, 听到了和离两个字不知道触动了什么敏感神经, 直起了身子啐了一口,口里是骂骂咧咧。
“瞎说什么。好人家的姑娘, 才要和离。难道被传染上一身菜花病不成?邬小姐是在世子改立之前就已经和离了,你自己什么都不清楚,别乱说, 嘴上没个把门的。”
苏玲珑茶楼的雅间里给邬文月看了病,就听到了楼下的话。
邬文月来找到苏玲珑也简单,身上起了痒包, 手指一挠还有水痕,要是挠破了,液体流到哪儿,哪儿就生包。
她被吓了一跳,该不会是那个花柳病吧,虽然生得不是那私密之处,但足够难受的同时,也让她心中害怕被郑瑾染上了。
她知道保和堂的女大夫口风严,医德好,就请苏玲珑到茶楼里吃茶,顺便来让苏玲珑确定一下,自己身上这不是菜花病吧。
苏玲珑刚刚已经把脉过,也看了邬文月生的包,是因为心力交瘁,免疫力下降而染上的疣。
最简单的医治方法和尖锐湿疣一样,用冷冻激光,现在没有,但也不会像是花柳病那样麻烦,增强免疫力,注意清除体内的湿气,药物疗法的同时注意食补,双管齐下就好。
苏玲珑给邬文月开了药方之后,邬文月松了一口气,“多谢,不是就好。”她穿上了绣鞋,觉得疼痛瘙痒都不是个事,只要不是那脏病就好。
苏玲珑:“是因为下面那些话而烦恼?”
“没有,就是先前和郑瑾的那档子事。”邬文月抿了抿唇,想到了自己那个奇妙的梦境,梦里梦到郑瑾还是世子,最喜欢的妾室是叶菱。
惊醒之后,很多记忆都模糊了,只记得自己对叶菱心中亲近而又怜悯。
梦里没有阮绣棠的存在,但是因为阮绣棠是叶菱的母亲,便开口说道,“他那时候求着我,不要和离,我虽说躲在娘家,心里头还是惴惴的,实在是他让我有些烦恼。”
郑瑾知道,没有了妻子是第一步,之后则是他的世子之位。
如果能够治好花柳病,再求一求邬文月,事情或许还有转机。
邬文月为什么会觉得是郑瑾的原因,那是因为郑瑾抱着她的腿,之后她的腿脚就生了这该死的包,她自然担心是被传染了。
现在听说不是,服用药物就可以好,心里头的郁气一扫而空。
笑着继续说道,“我这样说,阮大夫会不会觉得我太绝情?”
要不是清楚地知道郑瑾身上的病,她或许看到他当真还会心软,只是一想到他身上的病,只坚定和他和离的心思。
“怎么会?”苏玲珑眨了眨眼,“当时侯夫人也求到了我这里,希望我出手给郑公子治病。”
“治不好?”
“治不好。”苏玲珑含着笑说道,“虽说,我也不大喜欢郑公子,但是医者仁心,要是能治,我会尽力而为,郑公子那里,我治不了。”
也不知道郑瑾究竟眼盲心瞎到什么地步,郑璘那边肯定是找的发作期的妇人给郑瑾下套,所以郑瑾也传染的格外重。
身上用了香粉,苏玲珑都可以闻到那种花柳病特有的腐臭味。
邬文月忽然明白,郑瑾手中的那份婚书,或许苏玲珑也见过,所以才会这样说。
不过,无论是邬文月还是苏玲珑,都没有开口继续说这个话题,而是说起了京都里的风土人情。
邬文月和苏玲珑说着话,瑞丰楼里的八宝如意糕香软可口,苏玲珑托了邬文月的福,吃到了刚出炉的热腾腾的糕点。
连同诊金,邬文月还打包了一盒送给了苏玲珑,“阮大夫也带回去,给家人尝尝,这糕点在京都里还算是有名。”
“多谢。”
邬文月带上遮幕,这些日子都议论着郑瑾的事,她可不想被其他人认出来了,既然身上的病不是郑瑾染上的,她也想趁此机会去金陵祖父那里,免得京都里多风波。
郑瑾的世子之位没了,苏玲珑怕此人发狂,特地拘了叶菱让她在家做嫁妆。
不过,透过y121,苏玲珑知道自己是白操心了。
郑瑾显然想通了,自己的病是郑璘折腾出来的,等到册封世子之位的圣旨到了府里头,就和郑璘对上了。
如果目光可以杀人,郑璘早就被自己的大哥千刀万剐。
郑瑾喜欢叶菱,但是把叶菱作为玩物,他从来最重视的是自己的权势。
因为邬文月是太后指婚,等到太后逝去,他做了侯爷,都不曾为叶菱请封。说是让叶菱上文牒,从来都是哄着她的。
被自己的亲弟弟算计,失去了自己的世子之位,郑瑾怎会甘心?
郑璘一直对外表现的是醉心书画,就算是现在遇上了哥哥的责问,也只是笑了笑,表示这是爹爹的安排,等大哥身子好了,他不做世子也可以。
郑璘口里这样说着,转眼又是一番谋划,让一户苦主,说是郑瑾得了脏病,还害了他家女儿,一顿乱棍打了上去,把郑瑾的腿打折了。
郑瑾在还是世子的时候,有暗卫,自从册封的圣旨到了,府里曾经的大公子就只是大公子,二公子才是矜贵的世子。
郑瑾的腿伤在膝盖,虽然早就可以站起来行走,但是恢复期很长,第二次断了之后,侯爷和侯夫人也没有替曾经的骄傲长子求医,而是把断了腿的郑瑾送到了京都别院里。
美其名曰让他好生休养。
郑璘是好还是坏,他们都只有一个儿子,还指望他传宗接代。
郑瑾是弃子,也只能是弃子。
郑璘一朝得势,也不忘拘束兄长。
如今花柳病治不好,晚些时候要是治好了怎么办?这人还是永远在自己的眼皮子下面,永远治不好的好。
秦彦之那里,显然也知道郑瑾最后的结局,还同苏玲珑说了一声,“也不必拘着菱丫头,这些日子都看她没和周家姑娘玩了。”
“就算是要玩,再去周家,或者周姑娘过来,总有不妥。”苏玲珑看了一眼秦彦之,“知道你疼她,但秦家与周家定亲,这个档口免得被别人口舌。”
想了想又说道,“跟着祖父去钓鱼也好。”又皱眉,“小心晒黑了,到时候成亲的时候,德清见到一个黑漆漆的丫头,还是算了。”
秦彦之觉得有些好笑,把人抱到自己的腿上,“我就说了一句,瞧你愁的。”
手指抚过她的眉,替她把没有舒展开的眉头熨平。
苏玲珑亲了亲他的疤痕处,搂住他的脖颈。
最开始见到的一道骇人的疤痕,已经褪成了淡粉色,用一点苏玲珑调制的脂粉,轻轻扫上,就看不出痕迹。
秦彦之刚开始的时候还很生疏,现在也会自己处理,甚至也捏得稳纤细的螺子黛,替娇妻画上两弯柳叶眉。
“你是我夫婿,你说话我自然认真。”她冲着他的耳廓吹气。
温热的气息酥酥麻麻的,带着一点瘙痒,让秦彦之缩了缩脖颈,随即把人打横抱起,往床榻上一扔,自己也欺身压住娇软躯体。
“那夫婿可不可以对娇妻为所欲为。”
“你说呢?”苏玲珑笑着说道。
“我不说,你说。”他的手不老实,开始解开她的衣带。
啪嗒一声,她的手打在他的手背上,清清脆脆,但是手劲儿并不大,娇嗔,“那不可以。”
“晚了。”秦彦之笑着隔着衣服把玩那一分柔软,“夫婿要对娇妻为所欲为。”
放下帘帐。
驾轻就熟的事秦彦之做得很快,一件件衣服从缝隙里丢了出来。
最上面刚落下一件轻薄的小衣,内里就是让人面红心跳的喘息声。
屋外的弦月也躲在了云彩后面,像是见不得屋内的场景。
“给我生个孩子吧。”秦彦之亲吻她的唇瓣。
因为脸上的疤痕淡下来,他也重新回到了朝堂。
以前听到说孩子的话,旁人说自家孩子多可爱,已经会说话了,最近很是恼人,夜里哭个不停。这些话总是让他觉得无趣。
这一次见到了同僚有了孩子,说起那些趣事,让他也想要有个孩子。
与她的孩子。
若是女儿,就像是叶菱一样,娇俏可爱懂事贴心。
若是男儿,他教他念书习武,有他们夫妻两人的长处。
男孩儿也好,女孩儿也好,一想到和她有个骨肉相连的孩子,心尖儿都柔软得不可思议,脸上也总是会带着淡淡的笑意。
“好。”苏玲珑答应道,见着她身上的男人笑了起来,柔情万分地亲了亲她的鬓发。
作者有话要说: 当当当,这个故事完结了
下个故事呢,应该是全文日常向的婚后感情故事,是个现代篇。
叫做大佬的金丝雀,霸总圈养一只金丝雀,疼爱到骨子里头的那种,爱她若生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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