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霸王举鼎,印象宿迁

小说:薄荷微光恋 作者:蓝辰曦
    童年这些美好的回忆,有部分是在这个部队大院里面度过的。

    曾经的美好都深藏在苏州的大街小巷里,在粉墙黛瓦的水乡墨色里,在夏日枇杷熟时清凉的绿豆汤里,在咿咿呀呀的吴侬软语里,在傅里的梦里出现熟悉的画面,在傅里走过那个镌刻着自己生日年份的红酒窖里,他知道所有的爱都会让他变得温暖,也让他更爱这个世界。

    辞别苏州,傅里赶往宿迁。

    北纬34,东经118。生于不冷的北方,未有南风天的南方。在华北平原,于中国秦岭腾冲之间。北望齐鲁,扼二京咽喉之地也。于长江之北,江淮地区,讲中原官话。在于江浙沪包邮,生于鱼米之乡的江苏。更有幸生于吃着甜油长大,喝着洋河酒。有幸于京杭大运河南北走向,分河东与河西的江北小城。

    更有幸之,生于中国,生于当世之盛世繁华,国泰民安。

    傅里热爱这片童年乐土,他可以感知有温度的城市。

    回到爷爷家,傅里自然是先吃奶奶做的宿迁美食了!

    小时候,奶奶给傅里做的娃娃鱼,擀面皮,加上几勺香油拌匀,撒上香芫,放上一些花生酱,可香,可好吃了!还有小时候傅里吃过宿迁的“酱豆炒鸡蛋,拉克丝炒牛肉,小鱼炒辣椒,香辣麻盐萝卜干”。这四个菜被称为宿迁下饭咸菜四大名菜。傅里也是童年吃过这些美味!长大了,离开宿迁,傅里也就再没吃过这些宿迁特色美食了!

    霸王举鼎,宿迁印象。那些曾经镌刻在傅里童年时光里关于宿迁的点点滴滴,仿佛像放映机一样在讲述着这座温暖小城的故事。爷爷带着幼小的傅里走街串巷,在那些被怀念起的地方都有着他们关于这座城的喜欢。

    东大街的鸭血粉丝汤和糖炒板栗的香味随着骆马湖风的轻访,而更加的让原有的香味浓厚着,诱人心尖儿想克!(克——宿迁方言里吃的意思,另有别的解释,较灵活的词。)在渔市口的档口巷子里吃上一盘麻辣小龙虾,一份骆马湖杂鱼烩,爷爷的酒瘾又犯了,喝着纯粮酿造的洋河大曲,一边夹着一条鲜美的银鱼细细咂品起来,那味道,简直绝了!够味!爷爷笑眯着的眼睛在这一刻是开心的。让它感受到湖边人家的那渔火归舟日子里的幸福生活。回家路上,给老婆子在老凤祥银楼里买的金手镯包裹在绣着白兰花的手帕里,这是爷爷对奶奶的爱。爷爷没有太多文化,说不上来海誓与山盟。有的是一辈子的岁月,老俩口子的茶米油盐的陪伴与拌嘴到互相谅解的宽容。

    爷爷对奶奶的爱,总是那么的简单纯粹,朴实无华,就像宿迁马陵山与骆马湖的相依相偎,这一山一湖的山清水秀,这辈子,谁也离不开谁。在宿迁这座温暖小城里孤独终老。幸福且安逸的过着余生的岁月静好。

    早晨,一锅糁汤和牛肉锅贴敲醒了骆马湖的平静的水面,三大爷吃着韭菜盒子喝着早酒,说过会到骆马湖里弄条十几斤的大青鱼炖了吃。吃饱喝足了,爷爷和三大爷他们到洋河滩的避风港将那些骆马湖的鱼货打捞上岸,这可是三大爷家今年收获颇丰的夏捕。拿到渔市口上贩卖,这些肥美鲜嫩的鱼货肯定能卖个好价格。看三大爷露出乐呵呵的笑容,就能猜出很满意这次夏捕的收获。

    爷爷打趣三大爷道:“老三你这鱼卖了好价钱多买几头牛!放牛吧!”

    “算了吧,大哥,谁不知道你是养牛高手,我还是在城里买套房,将来留大孙子娶孙媳妇。”

    “老三,你这真是操完孩子的心,现在又为孙子着想!”

    “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总不能让他们总看大人,也要让他们自力更生,丰衣足食的嘞!”

    “大哥,话是不假,可是这辈子习惯了这样的劳作,哪还有想清福呀!你说呢,大哥。你还不一样,竟说我,自己还是不一样,为儿孙忙碌着。”

    “说的一点不假!儿孙好就是觉得自己享清福了。”傅远博开心笑道。

    骆马湖夏日早晨的风还是有点凉意,喝过酒的身子虽暖,但也抵不住长时间水里捞鱼,爷爷身子打了寒颤。

    一辈子耕耘骆马湖畔,这辈子走出宿迁的希望就算了,寄托了在了儿子傅雷身上,让儿子上大学是傅远博这辈子最大的梦想了!

    年轻的时候傅远博也识点字,但是在那个家穷的日子里,哪还有钱供养他上学。那个流行集体工分,知青下乡的年代里。傅远博在公社里养牛,那也是附近远近驰名人物。到后来围湖养蟹喂鱼都是做得相当棒。也是在知青下乡,那个知识份子糟粕的岁月里,傅远博认识了曾黎兰的父亲——曾格修。也就是后来成了亲家。家里大小伙子曾黎兰。所以呀,时代命运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也让大环境之下的命不可抗究,但是却不屈服。是那个年代的知识份子对命运的抗争,因为他们相信那只是短暂的,而不是一生。

    那个年代,傅雷最喜欢放学后跑去公社里,因为养牛的父亲所在的厨房可是傅雷觉得最幸福的日子。钻进厨房里,吃它几个大馒头,吃点咸菜,要是遇上哪天锅里炖了肉,那傅雷可算是碰上了荤腥,解了馋虫。

    那个年代,能吃温饱就是很多人的梦想。一日三餐都吃不饱,还有什么心思上学。傅雷上省重点中学的时候还是带着萝卜干和酱豆子这样的咸菜下饭吃。有时饭盒里好的伙食能一个月吃上肉也满意了。吃鱼和吃咸鸭蛋黄对傅雷来说算是营养餐了。这个家里有。在那个物质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温饱是大问题!而傅雷在年代觉得自己哪怕吃的差点,也要读书,也要上学,因为他想走出这座小城市,去到大城市发展,去看外面的世界。对于傅雷的内心有着强烈的愿望,那是走出去,离开家乡,去往远方。

    他渴望改变命运,与贫穷抗争,与命运做斗争。他希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走出这座小城,走出泥泞的道路,走出他不被命运捉弄的安排,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自己富裕了,为了将来能够为家乡谋福祉。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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