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第 46 章

小说:在古代养丧尸皇 作者:种瓜
    果然第二天, 沈村长就把他们家的两个小孩子送来了, 两个小孩子一个九岁,一个七岁,还有一个更小的,沈村长就没有送来了。

    “贤侄,这两个小孩子就拜托你了,如果他们不听话,该怎么打就怎么打?不用给你大伯留面子。”沈村长回头又跟两个小孩子说,“你们要听你周叔的话, 要是调皮,让你娘知道了,少不了一顿竹子炒肉。”

    “我们知道了。”两个小孩子还算乖巧,只是不时偷摸的看着周煜, 对他十分好奇。

    “那贤侄,我就先走了。”

    周煜跟沈村长来来回回的不知道打了多少次交道, 当然是认识她家的两个小孩子的。

    他朝两人招招手,“毛毛,林林,去屋里。”

    “周叔。”

    “你们手里拿的什么?”周煜有点好奇,两个小孩子手里都拿着一块儿30公分长的木板子, 看起来还有些奇怪的样子。

    “沙盘。”

    “用来做什么的?”

    “写字。”

    哦,看来沈村长准备的还很齐全嘛!她哪里知道这些,其实以前就打好了,两个小孩六岁的时候就说好让沈青溪他爹启蒙, 然后跟着学两年然后看看能不能去镇上学堂。后来出了事情,沈青溪他爹去了,这沙盘自然就派不上用场了。

    周煜打算在他的书房教几人,说是书房,其实里面的摆设简单得很,以前只有一个书柜和一个书桌,书柜上摆了四书五经和一些经史典籍。一些是沈青溪他爹留下的,后来的就是他自己添置的。

    如果只是华哥儿一个人识字的话,一张书桌也就够了,现在多了两个人,周煜就只能再定两个桌子。

    “你们三个都是认识的,我也不跟你们介绍了。我们从最开始的识字开始。”

    周煜还弄了一块大木板,上面涂了一层锅底灰,也不知道他上哪里弄的白色粉笔,就开始在小背板上写,“壹、贰、叁、肆……拾。今天上午我们就需要认识这十个字。”

    周煜教的就是以前的幼儿园的知识,他们还小的时候,幼儿园老师会教一些简单的数字,比如一到十的数字,不过现在就是繁体,也是不变的。

    三个小孩子都是挺聪明的,十个字没多大功夫就记住了,大概也跟他们的年纪大有关。人总是这样,小的时候觉得难,大一点就觉得简单了。

    既然他们接受良好,周煜都把一些常用的字都写在了黑板上,比如说他们所在地方的名字叫什么?他们的姓氏,名字之类的。

    这些字应该是他们经常听到的,几个小孩子都是适应得非常快。

    周煜觉得,这也太没有挑战性了,就从书架里抽出一本三字经,“你们都是聪明的孩子,现在我们来学一点正式的知识。”

    周煜打开三字经,抄了十六则,让他们跟着读。

    “人之初、性本善……”

    周煜在山头教一句,他们后面跟一句,周煜一下子教了三遍,“现在你们自己读。”

    “人之初、性本善……”

    周煜就在一边听着,“你们把他们记熟,等下我回来考考你们,学得好的有奖励。”

    要问他出去干什么?肯定是灌腊肠啊!灌腊肠的肉他已经腌制好了,小肠的里膜他也已经刮掉了,就等出去灌了。

    结果却看见沈刘氏已经灌上了,沈青溪还在一边指挥,看见周煜过来,还说,“阿婿,你教小孩子们认字重要,灌腊肠就交给我来就好了。”

    他还看见旁边的盆子里都放着腌制好的腊肉排骨,沈刘氏还在那里说着,“调料你放在一边,溪哥儿说这是用来腌腊肉的,我就顺手腌制了起来。”

    最后,无事可干的周煜又回到了书房。

    周煜觉得这个时候的小孩子可真是乖啊!他都出去了这么久,回来的时候,书房里面就只能听见读书的声音,并没有人打闹的声音,都在认真的看着黑板上面的字。

    要在以前的学堂里,是根本就不可能出现的场景。

    周煜等他们一遍读完,然后才问,“现在我来考考你们,你们谁先来。”

    “周叔,我来。”

    周煜点头,用棍子指着其中的一句,“这个怎么读?”

    “性相远。”

    “昔孟母。”

    “性乃迁。”

    “拾。”

    “青云县。”

    “沈远林。”

    周煜点点头,“回答得十分好,坐下。”

    “毛毛,你来。”

    “性本善。”

    “性相近。”

    “贵以专。”

    “教五子。”

    “名俱扬。”

    “窦燕山,有义方。”

    “沈远扬。”

    “肆。”

    ……

    总之来说,三个孩子学得都挺认真的。

    “好,你们休息一会儿,等下再继续。”

    周煜才上任半天,就很有为人师表的意思了,他已经在准备给三个小孩子的教科书了。

    首先,人人都得拥有一本三字经不是?

    要去镇上买,时间来不来得急?

    不管怎么想的,周煜还是没有去,即使他的速度跑起来十分快,但是青天白日的,搞不好就吓到人了。所说,跑腿儿这个事儿谁最合适,非沈青溪莫属了,就是几个瞬移的事情。

    但是周煜直觉性的觉得沈青溪不会跑这两个腿儿,哪怕来回也就十分钟的事情。

    “青溪,有件事请你帮忙。”

    沈青溪瞟瞟他,将小卤蛋朝他的方向移动了一点儿,周煜很快就被小卤蛋吸引了注意力,“小卤蛋,爹爹抱。”

    小卤蛋十分给面子的咧嘴笑,伸出穿得有些臃肿的手,就要周煜抱他。

    周煜顺势就将儿子抱了过来,沈青溪淡淡的问,“你刚才想让我干什么?”

    “没,就只是想你帮忙做去买三本三字经,孩子们都没有教科书,回去也看不了。”这个时候,周煜不得不怀念从前,起码那个时候,只要交了学费,教科书是人手一本的。

    “麻烦。”沈青溪揉揉脑袋,随即就想到自己似乎有很久没有吃过酒楼里面的烤鸡了。

    “拿来。”

    “什么?”周煜莫名奇妙,拿来什么?

    沈青溪鄙视的看着周煜,“让我跑腿不用给银子的吗?对了,你上次当的那块儿玉我还没有跟你算账呢!”

    周煜没想到沈青溪居然会答应,连忙将身上的银子都给了沈青溪,然后才问,“什么玉,不都当了吗?”

    沈青溪看着他冷笑,“你以为你那玉捡来的吗?”

    周煜突然想到一个可怕的答案,僵硬的扭头看他,就看见沈青溪乌沉沉的脸,完了完了,这还真的有那个可能。

    好在,沈青溪并没有真的跟周煜见识的意思,周煜松了一口气。

    “哎,青溪,你去哪里?”

    沈青溪怀疑,当初周煜是怎么考上名牌大学的,就用这么笨的思维逻辑?

    “给你跑腿。”

    周煜高兴的亲了小卤蛋一下,“看吧,你小爹果然喜欢爹爹,让他去镇上跑腿他就去了,就是撬了锁他都没有打我。”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又是一个短小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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