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16章

小说:在古代养丧尸皇 作者:种瓜
    吃了早饭,周煜提了一小罐子蜜去了沈村长家,准备跟他商量一下河边的那片荒地。

    “贤侄,来了呀?来就来了,提什么东西?”沈村长埋怨了一句。

    “大伯,这次我来是有事要求大伯。”

    “贤侄,你有什么事你就说,何必说的这么见外。”

    “那我不客气,我打算把河对面的一片空地买下来,大伯,你看怎么算?”

    “贤侄,你要买地?还是河那边的荒地?”可以说,沈村长的惊讶一点都不必沈刘氏的少。

    “嗯。”

    “贤侄啊,你可能才来,不太了解我们这边的事情,那边的荒地,有点不祥?”沈村长说的语重心长,他仔细的把荒地那边发生的事情给他讲了一遍,“所以呀,贤侄,你还是换个地方吧!咱们村还有一些地,等下大伯带你去看看,你看中哪块我们们再商量。”

    “大伯,是这样的,那地我不是用来种粮食的,我打算在那里栽种一些果树,你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又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就是买了两天也不一定种得出粮食来。但是我昨天上山摘了一窝蜜蜂,我打算养蜜蜂,那些蜜,倒能卖不少钱。”

    沈村长瞪大了眼睛,这,这蜜蜂窝都敢去摘啊?他左右看看周煜的脸,发现他只脸上有两个小点,这才松了口气。

    沈村长倒是明白了他的想法,石蜜贵,一斤贵的时候一两银子一斤,是城里的大老爷才能吃得上的,但是……

    “贤侄啊,你会养这蜜蜂吗?”

    原主不会,周煜也不会,但是不妨碍周煜会瞎扯啊!在他看来,养蜜蜂也就只要有花采,就乖得很。

    “会,我们那边有一家会养蜜蜂,每年能得十数斤石蜜。”

    沈村长闻言,瞅瞅周煜,心想他还担心这周秀才去了学院,一年十两银子的束修哪里来,这不就有了。

    “好吧,那荒地加起来不小,有十来亩的样子,新开荒的地不要银子,谁开算谁的,前三年,税收算一半,三年后才是正式收税。”

    周煜没想到还有这么便宜的事情,还以为怎么都得花上几十两的样子,还担心身上的银钱不凑手,还想着哪天去县里再换上一笔银子。

    “那大伯,我们时候去县里,把地给量一下?”

    “你倒是心急,你不用这么急着量地,等秋收后量地,到时候就算明年的地,今年就不用缴税了。”沈村长看了周煜一眼,在他们这里,都不急着量地,最好是年底了,这样就能逃一年的税,少有周煜这样自觉的了。

    周煜看向沈大伯,“大伯,我是秀才,有二十亩地是免税的。”

    沈村长才想起还有这么一回事,恍然大悟,“倒是忘记了。”

    沈村长点头,“行,明天我们往县里走一趟,把地量了。”

    周煜办完事儿,就要走,然后被沈村长又叫住了,“贤侄,你等等。”

    “大伯,还有事?”

    沈村长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青溪爹去了,他家有五亩水田,三亩旱地都是我家在种,如今我看你把弟妹一起接了过去,要不要考虑把那地也挂在你名下,这样也能少免除田税。”

    周煜想了想,这事儿还得跟沈刘氏商量一下,他还是别做这个主了,“大伯,这事儿还得与母亲商量一下。”

    “该的,该的。”

    周煜回到家,沈刘氏不在家,问了沈青溪才知道,是去村里一家人家去唠嗑去了。

    “青溪,我把对面山脚的地划拉到了我们家。”

    “你买下来了?”

    “差不多,大伯说这叫新开荒,只要量过地就好,不用给银子,我还是个秀才,以后也不用缴税。”

    沈青溪从话本子里抬起头,“那成,你打算种什么果树?”

    “你喜欢吃什么?”

    沈青溪在脑子里想了想原主吃过哪些水果,然后就被记忆里面水果的味道酸到了,口水差点没留下来,“桃子、梨子、芭蕉、桃金娘、柿子。”

    “都是山里有的吗?我明天回来后去找找?”

    “就北山那边。”北山是一座小山,没什么猎物,山上都是些小灌木,有不少野果树,算是属于村里小孩子的宝藏地了。

    周煜看又陷入话本中的沈青溪,“你很爱看话本?”

    “挺有意思的。”沈青溪头也不抬,“明天你不是去县里,给我带两本。”

    周煜点头,“给我看看你这是什么类型的?哪个作者写的?”

    沈青溪将书翻到最后一页,“香山居士写的,你照着他的买。”说完,又低头去看话本。

    周煜摸摸鼻子,怎么感觉有种被嫌弃的感觉,想想他最初来的时候,这小夫郎不都夫君夫君的叫得挺欢的嘛?怎么现在爱搭不理的了?

    自觉受到冷落的周煜,神情恍惚的来到书房,里面有一些书,都是沈青溪父亲留下来的,他生前是童生,家里有些书是正常的。

    周煜十多年没碰到这些东西了,一时间拿起来还挺不习惯的,想着这好歹也用了人身体,还是继续看了下去。

    这些都是些浅显的东西,原主之前读过了,周煜一看就懂了。这该庆幸,周煜读大学那会的专业就是古代文学,对文言和繁体这一类算是有些研究,看得懂繁体,也能理解,哪怕末世逃命十年,周煜还能记得大概,这该庆幸他学得好吗?

    哪怕这字儿是竖着排,他也没有觉得看起来有多难。

    要是他以前是一个理科生,你让他去科举,呵呵……

    当然,也有那种天才型选手,文科理科一把抓,但是周煜他不是哇!

    看了一下午书,还是沈青溪来叫他吃饭,“吃饭了,明天再看吧。”

    其实,沈青溪自从对周煜产生怀疑后,就一直暗中留意着他,他的观察十分隐匿,不是时时刻刻都盯着,倒也没惊动周煜。

    周煜看向窗外,外面的天已经成火红色了,约摸该是六七点了,他揉揉有些酸疼的眼睛,不知不觉已经这时候了吗?

    “阿婿,听说你在开始读书了?是打算考临山书院了吗?”周煜这阵子都忙着盖房子,没有提起这事儿,沈刘氏原本还以为他没了再读的念头,没想到下午回来就听溪哥儿说阿婿在读书了。

    “嗯,我打算温习一下,再去镇上书院旁听一番,到时候考上的把握也该大些。”

    “阿婿觉得好就成,我一个妇道人家也不懂这些。”沈刘氏有些讪讪。

    “娘,有件事儿要跟你商量一下,我名下不是有二十亩免税的田地吗?除了河对面的那十亩多点的地,大伯问我要不要把家里的地一起记在我名下?我想问问母亲的意思。”

    沈刘氏犹豫了一下,也就同意了,“行,都记阿婿名下,算是溪哥儿的嫁妆。”

    她想过了,这田地放以前算是她安身立命的东西,给沈村长家种着,每年给她40斗粮食。现在有周煜给她养老,她也不必紧抓在手里了。

    沈青溪对科举什么的不太懂,干脆不插话,默默的吃饭,今晚沈刘氏做的红烧鱼,沈青溪之前没事儿去河边走了一趟,捉了三条半斤重的鲤鱼。也不知道怎么烧的,明明没有什么条件,味道比以前吃的那些加了许多调料的还好吃。

    沈青溪偏爱吃鱼尾,虽然刺多,但是肉比别的地方好吃,等周煜和沈刘氏商量好后,三条鱼的鱼尾已经进了他的肚子。

    “嘿,你这孩子,怎么只盯着鱼尾吃?刺这么多。”

    “没事,鱼尾好吃。”

    还有这么奇怪的爱好吗?既然小夫郎吃了鱼尾,周煜就朝着鱼肚子下手了,他对鱼没有别的爱好,就爱吃鱼肚子。

    沈刘氏是个不吃鱼的,看看一个吃鱼肚子一个吃鱼尾的,就剩下鱼头留盘子里,有点无奈,提议,“咱们去抱只狗崽儿养吧,你冬梅嫂的狗下崽儿了,都快满月了,抓回来应该能养活。”

    周煜点点头,他正有这个意思,他以后去书院,不可能天天都回来,这地方有点偏僻,家里孤儿寡母的,他还真的是放心不下。

    “好。”

    沈青溪也是随意,“可以。”

    “那就好,还怕你们不同意,我明天就去跟你冬梅嫂说一声,她还愁着呢,这真是青黄不接,谁家都没有余粮,谁家愿意多喂一只狗崽子。”

    “娘做主就好,对了,明日我去县里,娘有没有需要带的,或者我们一道去,青溪也该去医馆看看。”

    沈刘氏看看沈青溪的肚子,不太赞同,在她的意识里,医馆只有生了病或者有事儿才会去,“这无病无痛的,去什么医馆。”

    “母亲,可不能这么说,孕夫有了身孕,应该隔断时间就去检查一下,看看胎儿是否好,胎位是否正?”

    “是有这说法,但是那不是大户人家才有的吗?”沈刘氏惊讶的问,她倒是听过大户人家才有这种规矩,什么请平安脉。她们就乡下人家,哪里有这么干过的?

    “哪里分这么清,看一看,大家也都放心。”

    沈青溪看着一心劝说沈刘氏的周煜,越发对他是穿越来的不抱任何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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