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一更

    大年初六, 就在胤祯准备回丰台大营的时候, 接了皇阿玛的差事。

    他是要到城门口去接人的, 而且是大张旗鼓的接, 必须得让有眼力劲儿的人都知道,接人的是谁, 被接的又是谁。

    穿着贝勒服, 头上戴着顶戴花翎, 腰间还扎着黄带子,后边儿跟了一串的太监、侍卫。

    这阵仗, 绝对的引人注目,胤祯骑马走在大街上,从紫禁城一直到京城门口,这一路上可谓是备受瞩目。

    太过张扬了。

    胤祯总觉得自个儿成了那在台子上唱戏的,偏偏还没领到台词, 表现的如何全靠自己发挥。

    他就知道一个贝勒爵位不是那么好封的, 皇阿玛给足了甜头, 后边就到他卖力气的时候了。

    到了城门口, 下马, 整理衣襟,扎了足足有一炷香的功夫, 才等到来人戴梓。

    这位曾经发明制造过子母炮的牛人, 之前被举家流放到了盛京, 如今不管皇阿玛愿不愿意用戴梓, 但总算是把人给放回来了。

    盛京绝非是大清朝最艰苦的流放之地, 宁古塔才是,但既是流放之地,必是要让人吃苦头的。

    盛京对于大多数人来讲,都过于寒冷,被流放之人在盛京没有产业,身上走的时候更不会携带家私,能在盛京生活十多年之久,戴梓本身就已经很值得钦佩了。

    更别提这人在盛京的时候都没忘了艺术创作,戴梓之所以遭皇阿玛厌恶,主要还出在那些诗作上,可即便是已经被流放到盛京了,戴梓的创作风依然未改。

    还是那般的辛辣,谴责官府的税收之重,怜惜百姓之苦,痛斥那些个贪官污吏。

    跟如今朝堂上喜欢歌功颂德的文人不同,戴梓是真的敢写。

    胤祯又是下马,又是亲自站在一旁等候,甚至还亲手把戴老爷子扶下马,不全是因为皇阿玛的安排,也是打心眼里敬重这位已经五十多岁的老先生。

    戴梓在赦免的圣旨到达盛京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是谁为他求的情了,不是太子,也不是直郡王,而是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少年人。

    原本他都以为,他这一大家子都将在盛京扎根了,没想到在有生之年,还能以无罪之身重回京城。

    “老朽谢十四贝勒大恩。”

    胤祯忙把人拦住,这礼他可受不得,“戴先生乃是我大清朝的功臣,子母炮之威,至今都让小子叹服。”

    简直就像是一个开了挂的人,牛的不能再牛了,这样一个人若是得不到重用,连后世之人都觉得可惜。

    戴梓其实不光是替自个儿谢的,也是想替那么多的汉人谢,想替依旧未改公知的文人们谢。

    他不希望朝廷堵住天下悠悠之口,光是鼓励文人写些歌功颂德的文章有个屁用,公道人心从来都是不分的。

    再过上个几百、几千年后,是是非非也总有后人评说,绝不是一些花团锦簇的文章就能掩盖得了的。

    戴梓既是无罪释放,那之前的宅子也还回来了,不过能不能起复这事儿还不好说。

    “您先在府里待着,好好休养身体,起复的事儿不着急。”胤祯安慰道。

    皇阿玛搞这一出,不是为了这位戴大人,而是想要做给天下人看,至于皇阿玛能做到何种程度,他现在也不好说。

    戴梓倒是不着急,“老朽还想领着家里人好好逛逛京城呢,半截身子都已经埋土里了,能陪家里人的时间实在不多,旁的事儿也不用着急,十四贝勒赤子之心,老朽只愿你一直都能够保留下去。”

    胤祯并不是空着手走的,戴老先生送了他一份自己的诗集,随便翻翻看,就知道这样一个有才能的人为什么还会被流放了。

    满朝文武鼓吹的盛世,真没有表面上说的那么美好,掀开罩在上面的红绸布,里面才是真正的民生。

    这些诗作与其说是写给后人看的,倒不如说是写给朝廷看的,写给皇阿玛看的。

    一棵大树哪里出了问题,当然得要指出来给园丁瞧,而不是用旁的东西罩住,假装这棵树处处都完美无缺。

    胤祯清楚,自家皇阿玛有多爱面子,十几年前都接受不了这样的言论,十几年后的今天,就更接受不了了。

    在那个位置上呆得越久,爱面子的毛病就越厉害。

    胤祯自己将这本诗集抄录了一份,原本留下了,手抄本则是拿去给了四哥。

    戴梓回京,已经成了百姓津津乐道的一件事,好多人都已经记不得有戴梓这个人了,还有的人压根就没有听说过戴梓。

    但那天十四贝勒出城接人的排场大家都见了,之前有关于十四贝勒跟皇上在乾清宫的那番对答,又重新在市井小巷讨论了起来。

    康熙想要的效果已经达成了,胤祯作为满汉一家的吉祥物,在整个大清都颇有知名度,再加上戴梓被赦免回京这事儿,之前的那些传言就更有可信度了。

    不过,这一次皇阿玛还真挺让胤祯佩服和惊讶的,他本以为戴老先生可以在京城养老,但是想起复几乎不可能。

    可就在戴梓到京的第二天,皇阿玛就下旨让戴梓入工部,而且一上来就是工部的从二品右侍郎。

    先是九哥入了工部,如今又多了戴老先生,工部的左侍郎跟胤祯也有些关系,他的伴读明泰的阿玛,就是工部左侍郎罗察。

    新的一年,胤祯在丰台大营也升了,原来是佐领,现如今已经成正参领了,从四品升到三品,只花了一年的时间。

    不过,他在丰台大营的待遇未变,毕竟刚来的时候,丰台大营已经把能的都给了。

    升官对他来说,主要是手里边的权利变大了,管的人更多了。

    不过他估摸着,皇阿玛不会让他在丰台大营呆太久,这是握在皇阿玛手里的剑,等闲不会让皇子参与其中的,他是占了年纪小的光,才得以被安排进丰台大营的。

    时光如同流水一般,稍纵即逝,转眼又是一年盛夏。

    在九爷大婚后的第二个月,就是出行塞外的时间了,许是因着他新婚吧,这次塞外出行并没有他的份儿。

    今年跟往年最大的不同就是太子也要去,伴驾随行的名单里有太子、有直郡王,三贝勒、四贝勒、八贝勒、十四贝勒,还有十三爷和十五、十六两位小阿哥。

    一口气把这么多儿子都带出来了,京城那边连个能监国的人都没有,五贝勒和七贝勒素来是不怎么爱管事儿的,九爷和十爷也摸不清楚朝政。

    是以,所有的奏折都是快马送到御驾上来,由皇上亲自批阅。

    每隔几年都要到塞外来一趟,其目的不过是为了震慑草原各族,带那么多皇子阿哥来真没太多的意义。

    太子、直郡王、三贝勒、四贝勒和八贝勒。

    这五位阿哥,但凡是留一位在京城,也就有可以监国的人了,用不着来来回回地送奏折,耽误了时间不说,主要太不方便了,从京城到热河行宫,一路上快马加鞭也要赶上几天几夜的路。

    别看胤祯一直都在丰台大营待着,可他有四哥提醒,知道这段时间朝堂上不太平静,皇阿玛谁都信不过,自己出巡塞外,一串的儿子都拴裤腰上带走。

    只留下几个没威胁的。

    君心难测啊,连他这个同太子不怎么亲近的弟弟,这会儿都有些同情太子了,明明是国之储君,却被皇阿玛提防至此。

    直郡王同样也是可怜人。

    跟蒙古王爷会晤后的第二天,就要组织大家进去围猎,千万别以为围猎是只有秋天才会干的事儿。

    要震慑蒙古,从来都不挑时间的,春夏秋,赶上哪一季就算是哪一季,唯独冬天例外,这草原上太冷了,皇家从未在这个时间点出巡过塞外。

    皇阿玛和蒙古的王爷们,自然不会亲自下场,下场的都是他们的儿孙和属下。

    胤祯已经十三周岁了,按照时下普遍的计算方法,他应当是十五岁了,到了可以下场参与围猎的年纪。

    好玩的事情就没有不吸引他的,这又是他第一次参加围猎,胤祯在来时的路上,就已经憧憬过很多次了。

    骑着高头大马,拿着特制的弓箭,马背上箭筒里是一支支刻了名字的箭,后边儿还跟了六个侍卫,待会儿他们要帮忙拿猎物的。

    至于射箭打猎,还是他们自己的事儿,毕竟是每隔几年才有一次的围猎,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公平的。

    不公平的地方在于区域是事先划好的,免得所有人都挤到一处去。

    这林子的疏密程度、地势的高低,还有阳光的照射程度都会影响到猎物的分布,而且林子是提前已经被清过了,哪一处猎物多,哪一处猎物少,实际上是已经摸过底了。

    因此,也不能说这次围猎就绝对的公平。

    往年拔得头筹的都是直郡王,今年太子来了,这头筹是谁的还真不一定。

    胤祯不觉得可以比得上开了挂的人,他只要尽力就好,既然是出来玩的,那就玩个痛快。

    猎场里边儿跟他想的差不多,猛兽基本上是寻不到的,多是黄羊、野兔、獐子、狍子、狐狸、梅花鹿,还有野鸡。

    胤祯是不挑的,看见什么就射什么,以至于到最后回去的时候,收获最多的就是兔子了,足足二十六只兔子,野鸡有十八只,黄羊只有两只,最能拿得出手的猎物便是那匹梅花鹿了。

    胤祯回去的算比较早的,除了蒙古两个世子外,大清这边儿就只有三哥和八哥回来了。

    三哥猎来了五只黄羊,外加一头狍子。

    八哥比三哥要厉害些,七只黄羊,还有两匹梅花鹿。

    到这儿其实胤祯就已经发现问题了,在他的猎物当中,数量最多的兔子和野鸡,并没有出现在八哥和三哥的猎物。

    还好随后过来的四哥和十三哥,没这么夸张,猎物里也有野鸡野兔,也有体型较大的动物,不过还是以后者为主。

    直郡王和太子几乎是同时回来的,也是最后回来的两位,一前一后,前者的侍卫背了一头大黑熊,外加三匹梅花鹿,后者则是直接带了一头老虎回来,外加两只狐狸。

    这还真有些难分胜负。

    胤祯还是挺好奇的,皇阿玛到底会判决这两位谁是头名。

    所有的猎物都有专人负责清理、记录,最后再把整理出来的明细交给在场的所有人。

    虽然这不是用表整理归纳的,但姓名后边儿紧跟着就是猎物及其数量,每个人自成一排,这是写的也就半截手指大小,还是挺容易看明白的。

    “往年都是看谁的猎物最厉害,黑熊、老虎、狮子、狼,能得其一,就算赢,但今年情况特殊,在场的人里有两个人都列得了猛兽,倒是让朕不知道该选谁好了。”康熙皱着眉头,一副很是苦恼的样子。

    也不知道底下人是怎么办事儿的,往太子的围场里放了老虎,往直郡王的围场里放了黑熊,单就猎物而言,这两个还真不分上下。

    “无论谁更厉害,都是皇上的儿子,皇上大可不必如此苦恼。”蒙古王爷还是有会说话的,一句话虽然没能解决问题,马屁拍得也不精巧,但全靠同行衬托。

    比如这位“既然质量上不好区分,那不如按照数量来,数量多的即可获胜。”

    说话的这位蒙古王爷,同直郡王的交情很是不错,毕竟皇上到草原上来一般都会带着直郡王,一来二去的,交情也就有了。

    真要是按照数量来,太子只比直郡王少了一只,但关键这并不公平,无论是速度,还是个头,狐狸可比梅花鹿难打多了。

    两只狐狸足可以抵得过三匹梅花鹿。

    直郡王已经笑得露出了一口白牙,太子倒是不慌不忙,“原就是应该按照数量来评判,能够猎到猛兽,主要还是看运气,运气好了,就能碰到猛兽,这并非实力,还是应该看数量,哪个人猎得的猎物多,就代表了命中率高,这才是实力。”

    太子的话,直接把猛兽的特殊性给取消了,之前是从两个人当中选头名,现在是从所有人当中选头名。

    胤祯突然就从看戏的人变成了唱戏的人。

    大清这边的人也好,蒙古那边的人也罢,相较于野鸡、野兔,还是更倾向于大型猎物。

    论质量,胤祯也就是刚刚排进前十,但是论数量,还真没有人能比得过他,整整四十七只猎物,比第二名的十三哥多出来一倍。

    “太子的意思可是把以往的规矩全改了,直郡王觉得如何”

    直郡王当然觉得不如何了,输给太子也就罢了,那是皇阿玛偏心,底下人见风使舵。

    输给十四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小子算怎么回事儿。

    “儿臣还是觉得该按照以往的规矩来,既然不能跟太子分出胜负,那不妨我们二人便并列第一。”直郡王不假思索的道。

    说完这话,心里头倒是一阵火热,这简直是比他压过太子一头更爽的事儿,他又不是没有在武学上胜过太子,但并列第一还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一旦出现这样的场景,其他人是不是就会觉得皇阿玛已经把他和太子放在一个水平线上了。

    这意义简直更深远。

    太子脸都黑了,“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既然有法子能分出胜负,又何必弄什么并列。”

    康熙并不在意这两个儿子当场争执,左右这也不是头一回了,“十四怎么想的若是完全按照数量取胜,那你可就是这一次围猎的头名了。”

    胤祯突然被点名,这会儿也就不好接着装没事人了,他想的比在场的各位想的都要简单。

    一个围猎的头名有个屁用,他不知道在多少游戏和比赛当中拿过第一呢,早就已经不稀罕这所谓的头名了。

    “儿臣觉得皇阿玛说了算,您觉得以哪种方式评判合适,那就用哪种方式评判,儿臣都听皇阿玛的。”

    太子拿头名也行,直郡王拿头名也行,实在不行就让两个人并列第一,他都没意见。

    千万别把他扯进去,他不过是来玩儿的。

    这话说的太过直白,这马屁拍得也太过明显,在场的蒙古王爷们好像才注意到十四爷,这位野鸡野兔带回来一大堆的贝勒爷。

    跟其他从京城过来的皇阿哥们比起来,这位给人最直观的区别就是黑。

    原谅蒙古的大老粗们不能找到一个更合适的形容词,胤祯完全是正宗的小麦色。

    他在丰台大营当差一年半了,风吹日晒的时候都要跟着去训练,肤色早就不复往日的白皙了,跟大多数情况下,都坐在房里的哥哥弟弟们比起来,肤色绝对不是一个层次上的。

    康熙原也没打算能问得出什么来,十四平日里是挺傻大胆的,但又确实没什么进取心,否则在丰台大营也不会一味的强调什么公平,平白得罪了不少满蒙军旗的将领。

    就算是没有野心的皇子,一般也是乐于与人为善的,而不是像十四这样,丰台大营的将领得罪了得有一半。

    康熙不可能判直郡王和太子并列第一,储君到底还是要不一样的,但也不能按照太子的说法来,就像十四说的,这评判的规矩得由他来定。

    “还是按噶喇普郡王说的吧,既然太子和直郡王都猎得了猛兽,那他们二人谁猎取的数量更多,谁就获胜。”

    直郡王胜过太子,拿了此次围猎的头名,还得了皇阿玛的赏赐一匹汗血宝马。

    但本人并不高兴,太子也不高兴,被平白拉出来的胤祯也不高兴,唯一高兴的就是噶喇普郡王。

    这位说起来还是康熙的亲家呢,上次出巡塞外,康熙给自家十儿子定的福晋,便是噶喇普郡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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