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进城

小说:农夫的小兔郎 作者:日丽风和
    今日起得晚了,常盛没能坐上村人的牛车,幸好常山村离县城不远,常盛脚程快,半个时辰就走到了城门口。

    把斗笠摘下,常盛抹了把脸上的汗。他现在身强体健,走远路并不觉得累,就是太不方便了,有机会得弄匹马来。

    今日是赶集的日子,有不少周边村子的那户人家把自家的农产品拿去西市卖。西市住的都是普通百姓,每逢集市日都会拖家带口上街逛逛,整条街上充斥着买东西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小孩的嬉笑声,十分热闹。

    常盛要去的是与西市相对的东市。东市住的大多是富户,酒楼、客栈、银楼、书坊等都集中在东市。

    常盛买的是野物,很多富贵人家对常见的鸡鸭鱼肉已经失去兴趣,反而对各种野味颇为青睐,所以常盛没有去酒楼,而是直接往那些门口了摆放了两只威武的石狮子的大户人家的后门走去。

    用力敲了敲门,片刻后有小厮来开门:“谁啊?”

    常盛说明来意,把背篓放下,那野鸡扑棱着翅膀咕咕直叫。小厮看了两眼,让常盛等着,他去叫人。

    过了一会,一个穿着体面长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来见常盛:“哟,真是活的?”

    常盛把野鸡提起来,正想说这野鸡挺肥的,谁想他一提起野鸡就看到一团白色的毛茸茸缩在他逮的野兔旁边。

    常盛:“……”

    被野鸡踩了几脚的白图图:“……”

    皱了皱眉,常盛捏住白图图的后颈把他提起,然后塞进怀里。

    中年男人问:“这小兔子不卖?”

    “不卖。”常盛把野兔提起,“大兔子要不?”

    “都要了。”中年男人让小厮提着野鸡野兔,给了常盛一两多银子,“下回若有野物大可都送到我们王府来。”

    西市农户买的家养的母鸡十八文一斤,野鸡比家鸡贵,一斤得五六十文,一只野鸡三到四斤,约摸能卖到两百文。这有四只野鸡,虽说都是活的,可再加上两只肥壮的野兔,也不值这么多。对方给这个价,看来这是想做长期买卖。常盛点了点头:“好。”

    “那小兔子挺可爱的,我们家小姐喜欢小动物,下回你带两只过来。”

    常盛:“只有普通的小兔崽子。”

    中年男人好奇道:“敢情那不是只普通的小兔崽子?”

    普通的小兔崽子白图图急忙支起耳朵,男人厚重的嗓音传过来:“那是我的爱宠。”

    白图图松了一口气。男人声音平静,应该没有生气!

    常盛当然没有生气,只是心里对白图图的怀疑又加重了。

    离开李府,常盛把他捧在手心抱着走:“怎么跟来了?”

    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忙着左右张望的白图图抬头看他,抖了抖小耳朵,在心里说道:进城这么好玩的事情,他当然要跟来了!

    常盛也没指望他能说话,抱着他往城里最大的书肆走去。

    书肆里头除了卖笔墨纸砚,还兼售琴棋书画,甚至还售卖历届科举的优秀文章,因此店里有不少读书人光顾。

    这些读书人一般穿着儒雅的长衫,身材瘦弱,言行举止间文绉绉的,而常盛这么一个背着背篓穿着粗布衣裳全身上下散发着农家气息的汉子一出现,对比之下非常引人注目,进出的书生都好奇地看他一眼。

    常盛也不在意别人异样的目光,径自去找店里的书童。站在柜台后的书童看是常盛,便道:“是你呀?你上回说要的书里刚补了货……”

    书童言语间颇为熟稔的样子,让留意的书生诧异不已。一方面是诧异书童的态度,一方面是诧异这个农夫居然真是来买书,难不成他还识字?

    “有劳。”

    书童去取书,常盛便在店里逛了圈。书肆里充斥着淡淡的墨香,让人心神宁静。

    书架上文武类的书籍都有,但常盛对这些没兴趣,转头去看笔墨纸砚。

    他有时候得记些东西,得买些纸。

    这时候的纸金贵着,一沓粗纸得要三十文,而装订成册的本子要五十文。更别说好些的砚台、墨块、毛笔之类的文具,没有上百文是买不来的。

    常盛看了眼,最后挑了两沓粗纸和一块墨条。他不会写毛笔字不需要毛笔和砚台,回家把墨条弄成墨水,再找根鹅毛来弄根鹅毛笔就行了。

    为了方便拿东西,常盛把白图图塞到怀里。男人的胸膛宽厚温暖,还散发着好闻的味道,白图图舒服得在他怀里滚了两圈才扒着他的衣襟,露出个小小的脑袋瓜子。

    小小的兔子,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骨碌碌地转呀转,小耳朵一翘一翘的,可爱得不得了!

    书童一抬头就看到这么个惹人怜爱的小东西,眼睛一亮,乐道,“你这兔子也忒喜人了!”

    常盛低头看了眼,摸摸白图图的小脑袋,“嗯”了声。

    白图图学着大花猫的样子蹭蹭常盛的手心,一副乖巧的模样。

    书童越看越喜欢:“我可以摸摸吗?”

    这书童也就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第一次常盛来书肆找书的时候并没有因为常盛一副农家汉子的打扮就怠慢他,而是好脾气地询问常盛需要买什么书,是个不错的人。

    若是寻常兔子,常盛说不定答应了,可这兔子可能是成精的,他没拿它当普通兔崽子对待,便摇了摇头:“它怕生。”

    书童眼里有些失望,但也不强求,看着灵气逼人的白图图,问常盛:“这小兔子真可爱,你家里还有兔子吗?能否卖两只给我?下个月我家小妹生辰,我想送给她。”

    常盛:“……”

    这是第二个看到小白就想要养兔子的人。

    常盛再次回道:“只有普通的小兔崽子。”

    书童:“行啊,劳你带过来。要一公一母。”

    “好。”常盛应下,拿过自己要的书,准备给钱。

    这时候一个身材高瘦,衣着富贵还带着个小厮的年轻人走上前,手里的折扇“哗”地打开把常盛挡在身后。把几本书朝柜台一扔,年轻人对书童道:“结账!”

    书童皱了皱眉:“凡事讲究个先来后到,我先给这位大哥结算,您请稍等。”

    众目睽睽之下,这又是书肆,不是旁的做买卖的店铺,年轻人不好发作,便迁怒常盛,不满地横他一眼:“啧,一个农夫也来买书?”待看清常盛买的是两沓粗纸和最便宜的墨条,眼中的不屑更甚。

    常盛面不改色,拿出买野鸡野兔得的一两银子并一吊铜板数给书童。

    “拿铜板来买书?果然是穷鬼!”年轻人神色鄙夷,挥了挥折扇,不耐烦催道:“数快点!”

    常盛神色平静,似是没听到年轻人的话,可他胸口的白图图就不干了,竖起耳朵,皱着小鼻子,瞪了年轻人一眼,心里骂道:无礼的讨厌鬼!

    玉雪可爱的小兔子就是摆出一副凶狠的模样也还是可爱得很,被他盯着的年轻人“哗”地一声收了扇子,挑了挑眉:“兔子?”

    小小的兔子,黑溜溜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粉嫩嫩鼻子皱着,三瓣小嘴儿紧抿,小巧的耳朵高高竖起,怎么看怎么可爱。

    这小东西姑娘家肯定会喜欢的!年轻人把折扇往手里拍了拍,想起某家小姐,问常盛:“喂,农夫,你这兔子怎么卖?”年轻人说着居然伸出扇子想要戳白图图的小脑袋。

    一只手挡住了他的扇子。

    “不卖!”

    常盛语气冰冷,目光如剑。年轻人被他看得一愣,脸色难看地道:“不卖?”

    “不卖。”

    许是常盛冷硬的拒绝激起了年轻人争强好胜的心,他微微扬起头看常盛:“我出十两银子!”

    白图图心头一跳,急忙抬头看常盛。十两银子别说买一只兔子,足够农家人两年的花哨了!

    常盛没理会,把包好的书和纸墨放进背篓。

    白图图松了一口气,望着常盛的目光满是庆幸。

    真好,男人没有因为十两银子就把他给卖了!

    年轻人气急,挡在他面前:“二十两!”

    白图图:“……”

    这人真是太讨厌了!

    常盛没理会年轻人,把背篓背上,准备离开。

    白图图高高提起的心落下。

    从未被人这般扫过面子,年轻人怒骂:“好你个不知好歹的农夫,想坐地起价是吧?”

    “行啊!”年轻人用扇子指着常盛,叫嚣道:“一百两你卖还是不卖?!”

    白图图:“!!!”

    QAQ,太欺负兔了!为什么要和他一只兔子过不去?

    耳朵高竖的小兔子紧扒着常盛的衣襟恶狠狠地瞪着年轻人,紧抿的小嘴儿里发出一阵咕咕声。

    年轻人旁边的小厮一听,差点晕过去,急忙拉住他劝道:“少爷,一百两别说是小兔子,就是玉做的兔子都能买下来,少爷你别犯糊涂呀!”

    年轻人有些挂不住脸,怒斥道:“要你管!”这话他已经说出口,就万万不能收回,否则他的脸往哪放?

    瞧书肆里的人都一脸震惊地看着自己,年轻人硬着头皮喝道:“把那只兔子给我,一百两就是你的!”

    常盛像是没听见年轻人的话,摸摸小兔脑袋,直接走出书肆。

    白图图看着男人坚毅的下巴,眼睛水汪汪,鼻子红通通,满心感动。

    他是因为被常盛的善意和细心打动才决定暂时留下来,常盛虽然对他很好,可他心里还是有寄人篱下的感觉,因此才会羡慕大花猫。可眼下常盛却用行动告诉他,他没有把他当成一个畜生、一件售价高昂的货物,他不会把他卖了!

    漂泊多年孤苦无依的心像是被人捧在掌心呵护,暖融熨帖得他差点哭出来。

    年轻人难以置信地看着常盛远走的高大身影,咬牙切齿:“这农夫莫不是个傻子?”

    书肆里听到两人对话的书生皆议论纷纷。有人夸赞常盛有骨气,也有人说常盛愚笨不堪。

    穿着身青色长衫,身形清瘦的青年眼中闪过一丝厌恶,把手里刚到的新书放回去,低声说了句:“愚蠢!”

    青年的同伴好奇道:“刚才那人……是不是你大哥呀?”

    青年嫌恶地皱眉,声音冷漠:“不是大哥,他和我们家已经断绝关系了。这样一个不孝不义之人,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

    同伴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心道,难怪刚才你看见他一直冷着脸也不开口叫人。

    想到那值一百两的兔子,同伴艳羡地道:“那兔子看着是挺有灵气的,可那是一百两啊,居然和银子过不去……”

    “他是不会卖的,他一个与畜生为伍之人,把畜生当命,怎么会卖呢?”青年讥嘲道。

    ……

    离开书店,常盛揣着白图图往布店走。

    原主的衣裳没几件是好的,眼下开春,夏天一眨眼又到,他得买两匹耐磨的布请人做两身衣服。

    来这里一年多,常盛已经习惯了这样清苦的生活,对衣食住行的要求不高,不求华美只求舒适,便挑了两匹天青色的细麻布和一匹浅灰的细棉布。

    细麻布柔软舒适、清爽耐磨,而细棉布吸汗透气,正好一个来做外衫一个用来做里衣。

    扒在他胸口的白图图看着布店里花样繁多的漂亮布匹,想起昨晚自己变成人的时候穿的月白锦袍,决定下次变成人形的时候也把衣裳变个花样出来,就那织锦上的流云星月图案就很好看……

    从布店出来,常盛往西市去。

    西市的街道没有东市整洁,但比东市要有人气得多。

    扒着常盛衣襟的白图图揣着小脑袋看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注意力被叫卖的小贩吸引,圆溜溜的大眼睛一会瞧瞧买风车的,一会看看买油纸伞的,满是兴奋。

    他已经好久没逛过人间的集市了,好热闹啊!

    一个大男人怀里揣个玉雪可爱的兔子十分引人注目,不少路过的行人都好奇地看一眼,甚至有小孩拉着母亲的衣角询问能不能买只小兔子来养。

    闻言,常盛脸上的冷意稍缓,摸摸白图图的小脑袋,走进了种子铺。

    在铺子里买了稻谷和蔬菜种子,然后去街角买调料的铺子买了几斤粗盐,打了一罐子酱油和醋。看见街边的猪肉摊子又买了两斤五花肉和一斤猪骨。路上遇见有人在买小鸡崽小鸭子,便顺手买了三对……

    这去一趟城里,常盛就花了四两多银子。

    这钱不经花,幸好马上就春耕了。常盛把剩下的十几文钱装进钱袋子,背着装得满满的背篓回家。

    他胸口的白图图黑亮的大眼睛里眸光闪动,紧紧揪着他的衣裳,心里激动又担忧。

    男人这么穷,可刚才却是为他放弃了一百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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