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百合

    百合的一生是个悲剧再加上奋斗成功的励志人生。

    当年下乡当知青的时候,被青梅竹马的程建明为了回城而抛弃。因为年前无知,也因为铁板上钉钉的婚事,也因为相信着他,与程建明发生了关系,没想到程建明最后竟然竟然会抛弃她。

    想打掉孩子因为没有结婚证而不了了之后,最后又想要留下这个孩子。因为百母误会董大山,说孩子是而嫁给了村里的哑巴董大山。

    虽然为了活下去,也为了回报董大山的好才做的做个选择,但是为了报答搭上了她的一生,知青回城的时候,她就留在董家村,没有一去了之。

    百母赶她出家门,和她断了关系。留在董家村的百合更是吃了不少的苦,又岂是言语能够表达清楚的?

    后来又为董大山生下一个女儿,又发现因为怀孕时吃药,女儿也是个先天性耳聋,为了救女儿欠了一身的债,好不容易靠着出去打工债换完了,其中的心酸不为外人所知。董大山的雕塑出名了吧,但是,有些时候,总是有些让人一言难尽……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一次,就让他们彻底的不要交集了,无论是程建明还是董大山,一辈子的苦就够了,至于那两个孩子,也许当年就不该生下来,一个一辈子都在叛逆,一个虽然乖巧懂事,却因为百合而成为先天性的聋子,也许换个家庭会更好吧!

    阿若来的时候,是正准备去下乡的时候,这一年百合才十七岁,昨晚的百合因为要和程建明一起去一个地方,而乐的一晚上都没怎么睡,醒来的时候就变成了百合。

    “百合,快起床,也不看看是什么时候了,赶紧的,一会出去买些你要用的东西。”百母推门进来,看阿若还躺在床上,不禁有些着急,“后天的火车…你怎么还不着急。快起床,吃了饭一起出去。”

    阿若赶紧起来,碰到百母这种性格的,也别想顶嘴,“知道了…妈,我马上起床,别催了,马上就好。”

    “幸好建明和你去一个地方,不然我怎么放心。”百母絮絮叨叨的出去了,走的时候还不忘夸了程建明一句。

    阿若心里腹诽,就是因为你们都放心,所以百合一辈子才会那么苦,所有的一切都是因为程建明这个渣男。

    麻利的穿上了百合放在床上的衣服,这会才二月,北京的二月可是冷的很,看不出身形的棉袄,穿上有些发硬的大棉裤,衣服不仅是旧的不怎么保暖,灰色的棉布,上面还打着同色的补丁。

    套了条没有版型的黑色宽裤子,上面套了件宽松的红色碎花外套,外套倒是除了旧点,没有补丁,百母爱面子,不管里边穿的怎么样,但是外衣一般都不给打补丁,实在旧了,就做了里边的棉袄面子或拆了当内衬。

    穿上炕下面的摆放的唯一一双布鞋,扎上两条麻花辫,摆在胸前,用镜子边的红头绳绑住。阿若对着墙上的小镜子瞄了一眼,我滴乖乖,活了几辈子都没有这么难看过。

    十七岁的女孩,正是最美的时候,满满的胶原蛋白,一双乌黑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红扑扑的小脸蛋,红润的嘴唇,即便是最老土的发型和最丑的衣服穿在身上,也没灭掉镜子中的女孩魅力。

    阿若并没有做出什么改变,毕竟初来乍到,总不能一下子就把自己变个彻底,所以,即便是头上的麻花辫也没有改变,紧紧的贴着头皮,没有一点修饰作用。虽然模样还是阿若的样子,但是,眉宇间倒是多了股纯真的气息,被阿若睁开眼时淡化了不少。

    这会醒来,阿若到觉得和上辈子一样,之前四世的记忆全部都在,但是,却没有了感情。想起来好像就是时间久了点,里边的人熟悉了点,并没有什么想念的情绪。学到的东西都没有忘记,深深的记在脑海里。

    精神力突破到四层的第六小层,估计这还是上辈子用精神力太多而增加的。至于空间,又升了两级,增加了两一个交易人。之前的林肯还在,白娇娇活到七十六岁就去世了,毕竟早年受苦太多。现在她的交易位面还是灰色的。

    至于第三个交易人,则是架空位面的一个贵妃身边一等宫女,若兰。搜到这个交易人是阿若八十九岁才搜到的,阿若能和她交换的也就金银和书籍,但是,刚开始她也只是一个宫女,只能换一些金银首饰,还是她的贵妃给赏的。所以,阿若也只给交换了一些能让皮肤变白变光滑的药物。

    就凭靠这些药,她变成了皇上的女人,又看着阿若的药物,一步一步走到妃位,又凭着皇上唯一儿子坐到太后宝座。后来没少给阿若交换医书和各种首饰珍宝。

    不过阿若从来不给交换害人的药物,对于相信因果轮回的她,无论是哪个位面的交易人,最多也就遇险时会交易点迷药。而且,也就只有白娇娇交易过,至于林肯,果然,让辈子都没有出现过,阿若每隔一段时间都不忘给他信息,可惜一直没有回应。

    “百合,你磨叽啥呢?咋还不出来,饭冷了能吃么?”外面又传来百母的大嗓门,阿若赶紧出门,去了正屋,看见他们一家人,百父百母和百川都坐在餐桌上,准备吃饭呢。

    “妈,你们先吃,我洗个脸。”在洗脸盆里倒了点热水,端着去远离中间的水槽上洗了把脸,看见唯一的一块旧毛巾,阿若实在没有勇气擦,只能等着自然风干。又悄悄地从空间拿出新牙刷刷了牙,这才回去。

    “就你讲究,也不说早点起来早点收拾,一天一个个的就都等我伺候着呢。”百母手里拿着一个黑面窝窝头,碗里盛着半碗米粥,桌子中央还摆放着一小盘咸菜。

    “别说孩子了,明天百合就走了,以后孩子都要去乡下受苦了,到时候想这么洗,都不知道条件行不行。”百父直接端着碗,喝了口米粥,开口劝百母。

    “我闺女,我还不能说两句了?再说了,我也打听了,董家庄那个地方还算可以。”百母两口吃完碗里的饭,放下碗,“百合,赶紧吃,吃完了今天出去,家里的被子褥子我给你拿一套,把你所有的衣服都拿上,好能换换。”说完就进了百合的房间。

    阿若坐在给她盛好的饭碗前,咬了一口黑面窝窝头,心里在流泪,这可不是后世的细细的粗粮,而且真的很粗糙,拉嗓子是真的。而且味道确实不好,小米粥还好,和平日里的味道一样,里边还有土豆,还算浓稠,已经是周围的好日子了,至少能吃饱,还能吃好。

    勉强吃完碗里的小米粥,啃完手里的窝头,尝了口咸菜,咸菜里好像多少还有点油味,闻着还有香味的,没想到差点没打死卖盐的,阿若直接站了起来,喝了几口水才把嘴里的咸菜味给冲下去。

    等阿若吃完了,百母早就把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直接拉着阿若上街去供销社买东西。小胡同里绕了出去,走了好一会才到供销社。

    路上碰到不少的邻居,挨着打招呼过去。

    看着橱窗那老旧的样子,货物都摆放在上面,阿若看了一圈,也就没了兴趣。

    “同志,给我们拿上一斤这个水果糖。”百母现在柜台前…让营业员给拿上一斤,这是给阿若拿的。

    “妈,我不吃糖,别浪费钱。”阿若一看,赶紧拒绝,想吃的话,她空间里有的是。

    “同志,再给我们称上二斤红糖。”百母没有理会阿若,直接对着供销社的营业员说道。

    阿若无奈,买就买吧,这还有什么办法,百母就是家里的一言堂,她说话都得听着。

    关键是家里面都不富裕,虽然百父百母两人都有工作,但百父一个月也就拿三十二块六毛钱,而百母一个月也才二十二块钱。这还算周围的富裕人家。但是,家里的两个孩子都是高中毕业,上学花钱不说,百川还能吃,这时候的饭菜都没有油水,人普遍都能吃,两个工作的,也就能让一家子吃饱。

    而且,百川的年纪也不小了,都准备结婚了,肯定还要积攒点东西才能回来啊,嫁娶乃是人生大事,不出点彩礼,人家姑娘能跟你来?

    百合今年十七岁,现在是七二年,这次离开以后,至少七七年才能回来。有差不多六年的时间要在乡下度过,基本上是最美好的时光了。

    阿若打算回去以后…把百家的书籍拿上…装个样子,到时候能直接考大学回来。

    跟着百母大包小包的回来,给百合特意买了双军绿色的解放鞋,还买了两件有瑕疵的衬衣,一件绿色碎花,一件白底红点的衬衣,这是百母早就和里边的熟人说好的,又买了两个搪瓷盆,一个红色的暖水壶,一个绿色的暖水袋。红糖两斤,还买了两斤白糖…这都是给阿若补身体的,最后又买了二斤饼干……阿若看到她掏钱时那不舍的样子,却又狠心的拿来的东西都买了。

    回到家里…把之前做好的一床被子和旧褥子给打包起来,把一条没怎么穿过的黑色裤子给阿若打包起来。

    说实话,阿若还真的没有买过这个年代的衣物,这太不符合阿若的审美观了,宽,肥,大,颜色多以黑,灰,深蓝,军绿色为主。也没有想起来收集过,不过第一世胖的时候,好多旧衣服阿若都收起来了,没有扔,就是以防万一。

    “妈,被子我拿一块旧的就行,新的给哥留着,他结婚的时好用。”阿若劝百母,她空间里有好多棉花被,还都是新的,压根不用从家里拿,可惜,这个年代有布,有棉花,就是没有被子,而且什么都要票,只有钱还是不行的。

    “不用,百川现在还不急着结婚,你先用,等他结婚的时候我肯定给他做好。”这个年代买棉花不易,基本上都是靠攒的,一年也就能攒个两床被子,但是还要做家里的棉袄棉裤啊!所以,基本上物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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