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是一把剑。
准确点来说,我其实是一把剑的剑灵。
不过,这并没有很大的差别。
毕竟,我是天下第一剑。
然而,我却总是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这都是因为我的主人,是个大狗比。
我曾被他握在手里,锋芒毕露,血染剑身,杀人无数。
多少英雄豪杰,天下枭雄都做了我刃下亡魂。
然而被我剖过的鸡鸭鱼肉……也无数。
要是让各位死在我剑下的英豪们知道,杀了他们的剑,还被拿去杀过鸡,也不知道他们作何想法。
估计,恨不得把我主人碎尸万段,以祭自己在天之灵吧。
每当被主人拿来杀鸡,鸡血鸡毛沾了一身都是的时候,我的内心简直是绝望的。
然而我的狗比人根本就不能够体会到身为剑灵的我的心情。
我想,跟了这一任主人,大概是我身为剑灵剑生中,最他妈可悲的事情。
简直是,奇耻大辱。
于是,我每天都想着,有一天能有人将我的主人杀死。
然而,这个想法很美好,现实却很骨感。
【2】
我无法想象,我主人爱上一个人的样子。
从我陪他这二十多年里,我见惯了他那放浪不羁,风流倜傥的调调,实际上他这个人却那看似多情,实则是不解风情得很。
他至今还是个处。
他大概,喜欢的不是人,而是一种杀人的感觉。
他是天下第一剑客,剑术高超,如飒沓流星,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令人赞叹不已。
可是,很少有人见过他的剑光,还活下去的。
主人虽为剑客,一身侠骨丹心,可是行事实际上,他行事颇有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作风。
他喜欢干一些偷鸡摸狗的行当。
就比如明月高悬之际,锦衣夜行,于万籁寂静之时,取人项上头颅。
人命,如同剑刃上的血珠,在无人知晓之时划落,我所到之处,鲜血肆意流淌。
身后鲜红的血液染红一地,悄无声息。
随后,我们如鬼魅般消失在作案现场,后出现在某高台阁楼无人处。
月光为高处不胜寒的主人镀上一层柔色。
他将头上的斗笠摘下,露出一张英俊的脸,随后在这漫漫长夜,我们共同享受着杀戮的余韵,等待着天明,殆尽着那一抹杀戮后的兴奋。
肆意妄为的杀意,屠戮人命的刺·激,我被他紧紧握紧在手中,感同身受到他的每一个呼吸,每一次心跳。
我和他深知这是怎样一种让人迷醉的感觉。
那种战栗,怎么也压抑不住,它是来自于灵魂深处压抑不住的野兽,明知会失控,却仿佛罂.粟般让人上瘾。
见证一个人的眼睛从明亮到黑暗,瞳孔里再也映不出任何东西,感受到生命之火在刹那间闪烁,随后熄灭。
这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
他不喜欢惨叫和哀鸣,我也不喜欢那些兵器撞击在我身上的感觉。
这让让我觉得,我要碎了。
尽管很刺.激。
所以,一剑封喉,一剑致命。
是我们最喜欢的结局。
【3】
我主人是天下第一剑客。
哦不,或者是天下第一刺客。
清明阁第一杀手刺客——沐流云。
但是,在我眼里,他连杀只鸡他·妈的都不能砍准。
每次看着狗比主人手忙脚乱地去抓一只扑哧着翅膀到处飞的鸡,问题是这只鸡的脖子上破了个口子,边哗哗地喷血,边咯咯咯地叫着,顽强不息地一次又一次从主人的魔爪中逃生。
我就躺在满地鸡毛鸡血中,问候着主人上下十八代。
你永远也无法想象,这个场面有多“生动”。
鸡飞狗跳,不过如此。
对,他就是条狗。
连杀只鸡都不会,他就不会杀之前,把鸡的翅膀和脚捆住吗?!
非要把场面弄得这么——别具一格,别开生面。
我很想从剑中跳出去爆扣他的头。
等他逮住了那只因流血过多,不幸落入他手中的鸡后,他就会像个傻子一样叉腰大笑,像是刚刚做了什么丰功伟业一样。
“哈哈哈,今晚的晚餐又有着落了!”
他并不知道他头顶鸡毛的样子,要多傻有多傻。
当然,他吃那只烧鸡,吃得油光满面的时候更傻!
脏兮兮的。
我可是有洁癖的剑灵。
好在这个人每次都会替我擦干净。
竹林中。
再一次和主人一起打败了傻兮兮冲过来下挑战书的煞·笔,主人把对面的剑打落,而后露摘下了斗笠,露出白牙一笑。
他是属于那剑眉星眸,朝气蓬勃的外貌类型,所以并不能像那种俊美阴柔,丹凤细眼的人一样邪魅一笑。
而他自认为的邪魅一笑,实际上就是在别人看来就是一只天真的二狗子在傻笑。
我翻了翻白眼。
大多数人都以为是自己看走眼,被主人那张看起来初入江湖,涉世不深的脸给骗了。
都以为自己遇到了什么扮猪吃老虎的高手,悔恨自己太过于大意,又或者咒骂主人扮猪吃老虎。
这些人都是眼瞎。
主人实力的确高,怎么能说他扮猪吃老虎呢?
主人他是狗,这些人遇到主人。
那都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唉,依旧没有人可以杀死他。
听着失败者跪地求饶,正打算屁滚尿流地要逃走,我望着天叹气,只感受到身体一横,一滩温热的鲜血就溅在地上,随后那张布满惊恐表情的头颅也在地上滚动了几圈。
生死状已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武林中的规矩。
主人收起我,无聊地摇了摇头。
他道:“啧,真是不经打……”
天下第一剑客,岂是浪得虚名?
主人剑心坚定,又拥有我这种神兵利器,这世上无人能够杀死他。
他念了我的名字,掏出怀中的布擦拭着我的剑身,那双璀璨星眸里倒影在上面,我把他眼里的斗志昂扬都看在了眼里。
“昆吾,”他说:“无敌真的是太爽了,一点都不寂寞。”
我被他插回剑鞘,收进了精致的剑袋中,被他背负在了背上。
他抬脚不看身后的尸体,继续赶路。
望着头顶那茂盛竹林遮挡下蓝色的天空,我躺在他的背上修生养息,给与了答复。
傻瓜,你才活了十八个年头,哪里知道寂寞是什么滋味。
他浑然不知我的存在,只顾着专注执行下一个刺杀人物,前往下一个任务点,收割下一个人头。
他还年轻,蓬勃生长的朝气正从他身上散发出来。
一切都岁月静好,真烦。
就在我以为我的杀鸡人生不会有尽头,只能够等主人老死的那一天才能够解脱的时候。
我却没有想到,有一天,主人他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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