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个三代, 我一定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心里这样想着,爱德华.强尼.文森特, 睁开了自己的双眼,一闪而逝的红光很快淹没在了一片浓稠的黑雾中。
作为一名高贵的二代亲王,爱德华在整个文森特家族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当年在他选择沉睡之前,就一再的交代过那些三代族人们。
他娇气,认床, 一定要给他准备最最柔软舒适的棺材, 以便于他可以舒服的睡到天荒地老。
而且不要吵醒他。
否则他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这副棺材当年的他, 的确很满意, 棺材的板材听说用的是教堂用来做十字架的圣木。
是三代吸血鬼们抢劫了十几座教堂,扒下了所有教堂穹顶上面的十字架, 才打成这一副棺材。
虽然不知道十字架是用的什么木材做的,但是想到那些个死教士,天天拿着十字架对着他们血族张牙舞爪的, 想必是差不了。
作为和教堂最最不对付的吸血鬼家族的亲王, 爱德华对这份材料非常的满意。
棺材里面铺垫着厚厚的绒毛,绒毛的来历也不简单。
那是剃光了五十多个狼人全身的毛发, 才勉强足够填充整副棺材,使棺材里变得柔软舒适。
最后就是用华丽的丝绸做最后的内衬。
别的吸血鬼都是用红绒布做内衬的,爱德华总觉得红绒布会伤害到他娇嫩的肌肤,一定要族人找到更好的替代品。
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被吸血鬼们找到了来自中国的一种布料, 名曰丝绸。
爱德华满意极了,尤其是对最后找到的黄色丝绸。
他记得这在他的家乡,是只有皇帝才能用的。
没错,我们文森特家族的二代亲王,实际上是个东方人,确切的说还是个华夏古人。
在当年的西方世界那是个地地道道的歪果仁。
你问他一个东方人为什么会成为吸血鬼?
还不是因为自己太美!
就像中国古代的人,一看到黄头发蓝眼睛的歪果仁,都会集体过去围观一样。
爱德华刚去到欧洲的时候,也同样被当做稀奇物件,被欧洲民族的族民们残忍且强势的围观了。
一头黑黑长长如绸缎一般的秀发,黑曜石般的眼睛,白里透红的皮肤,弱不禁风的样子,彪悍的欧洲人哪里见过如爱德华一般的男子啊!
爱德华知道他们都被自己的美貌震惊了,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连吸血鬼也被他的美貌震惊到了,想收为藏品。
但美人和那些个死物不同,总是活蹦乱跳的更生动些。
所以当爱德华初到欧洲的第一天晚上,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我们的爱德华同学就被文森特家族的族长,一名一代吸血鬼初拥了。
对了,被初拥之前,爱德华先生还有一个非常接地气的名字,名叫李狗蛋儿。
接受了初拥的李狗蛋儿,从此便过上了茹毛饮血的血族生活。
作为一名稀有珍品的二代血族,李狗蛋儿的生活那是十分的惬意且舒服。
每天的日子就是被各种一代二代三代四代们的团宠日常。
唯一的遗憾,就是强尼.文森特,也就是一代吸血鬼族长,逼着他改掉了用了十八年的名字,非得叫个什么鬼的爱德华.强尼.文森特。
李狗蛋儿觉得他自己的名字就挺不错的啊,如果非要改的话,叫狗蛋.李.文森特不是也挺好。
他的意见被文森特家族的所有族人们,集体无视。
李狗蛋觉得族人们不再爱他了,这是他作为吸血鬼的人生中唯一的遗憾,并且耿耿于怀的记了千年。
就这样李狗蛋从此摇身一变,变成了文森特家族的爱德华,地位仅次于族长。
过了初来到异乡的新鲜时期,漫长的生命让爱德华感觉到了人生的无趣,他开始理解强尼为什么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会如此的开心。
不过漫长的时光过去,他能带给强尼的新鲜感也已经过去了,正如他对强尼,对这个陌生的国家,陌生的文森特家族也渐渐失去了兴趣。
无论是他还是强尼,都需要找一个新的乐子了。
爱德华本来想要找个机会回国看看的,哪想到还没等到他回国,强尼就爱上了一个女孩。
并且因为这份爱情失去了自己的生命。
强尼的死亡,非常直白的告诉了爱德华,血族是个异类,是多么的不受欢迎。
没有人能接受他们,就算回了家,恐怕下场也不会比强尼好上多少。
心灰意冷的爱德华决定沉睡。
而在同一年,几乎所有的血族二代们都做了同样的选择。
在沉睡之前爱德华命族人们给自己打造一副温暖舒适的棺材。
乔治家族的二代,沉睡的时候命族人们打造了恢宏的宫殿。
宫殿里金银玉器,奇珍异宝无数,还要求族人准备一百个美丽的少女和他同眠。
最后才用巨龙石封存了他的沉睡之地。
虽然爱德华觉得乔治要求的不是一百个少女,是一百个食物,估计是怕自己万一醒了以后饿了。
不止乔治家族了,就连一些小家族的公爵侯爵要睡觉了,都得给人家盖个城堡啥的。
好像给沉睡的血族盖城堡是血族的传统。
不过他就只要一口棺材。
他的要求都已经这么少了!
就算不建个城堡,怎么的也得找个鸟语花香的地方安置他吧?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爱德华的鼻子就总是能闻到隐隐的臭味。
并且越来越严重了,到了今天,爱德华终于忍无可忍。
爱美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允许自己变成一个发臭的爱德华。
这个觉是睡不下去了,他非得起来好好教训一顿文森特的这些小辈们不可。
想到这里爱德华拼命的推了一把棺材的盖子。
棺材纹丝不动,像是被什么东西从外面堵住了。
别看爱德华外表娇娇弱弱的,那也是一名成功的血族啊!
力气大着呢!
爱德华伸出自己长长的指甲,用力那么一抓,棺材盖就被他抓烂了。
这么不结实的吗?爱德华表示不敢相信。
难道教会的那帮死教士就是这么对待他们的信仰?
等他出去一定要去找教皇,好好聊一聊十字架材料以次充好的问题。
什么鬼的圣木?一抓就烂,绝对的假冒伪劣产品。
抓烂棺材板以后,爱德华才发现自己居然被埋起来了!
用土埋起来了!!
谁见过被埋进土里的吸血鬼?
这又不是在老家!不讲究什么入土为安!
欺负他是新来的不懂行情吗?
爱德华简直要气炸了。
于是他每天挥舞着两只小爪子拼命的挖呀,拼命的挖呀。
用时一个月,终于挖出了一片天。
还是白天。
刚探出一副小脑袋,就直面了几十双的眼睛。
文森特家族的小辈们没找着,自己先被带进了警察局。
警察们乌拉乌拉说了什么他不懂,过了千百年,这外国话的变化也太大了。
只知道他们都挺凶。
爱德华此时此刻已经被完全的吓傻了。
说回前情。
好不容易挖到地面的爱德华,刚爬上去露个头,就遭到一群人的围观,这一点爱德华表示十分熟悉,没在怕的。
他就是个自发光的体质,总是在吸引人们的视线,这都是没办法的事情,习惯就好了。
虽然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都只穿着内衣就敢出门。
并且穿着内衣和内裙的人们还拿着一个四四方方的东西,对着他美颜盛世的脸。
不过穿不穿衣服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爱德华选择了无视。
左转头看看,嗯!文森特家的城堡,在熟悉不过了,在里面生活了几千年,爱德华自认对里面的每一块砖头都了如指掌。
那么下面就是揪出那些不肖子孙,好好惩治一番,不经意的往右边一看……
WTF?什么鬼?
虽然刚爬上来就感觉这个地面硬硬的,光滑平整,感觉略有不对,但是他看到了什么?
比他们家城堡还要高上三倍的房子!
还不是一栋,是很多栋!
那个在路面的跑来跑去的东西是个什么玩意?马车吗?
那马呢?马夫呢?
爱德华感觉自己的脑袋有那么点不够用了,自己不会是睡了一觉又到了什么奇奇怪怪的地方来了吧?
那文森特家的城堡又怎么会在这里?
于是爱德华就被火速赶到的警察像是拔萝卜一样从坑里拔了出来。
坐上了警车以后爱德华的三观再次炸裂一次,还真是没有马的马车啊,速度好快,竟然跑的比他这个会飞的还快。
到了警察局,爱德华装作完全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看爱德华一副东方人的长相,警察贴心的请了一个翻译。
第一个翻译,日本的,听不懂……
第二个翻译,韩国的,听不懂……
第三个翻译,中国的,这回终于听得懂了。^O^
不过还不如听不懂,这些个蝼蚁居然说他是盗墓贼?
盗谁的墓,我自己的棺材我还用盗吗?居然因为棺材板坏了,要治他一个破坏文物的大罪!
话说!破坏文物是啥?
作者有话要说:明日复明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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