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身下之臣

    宋妍妍以为她这一生将会极其平凡的度过,在万千云云的世界里,她就像一颗渺小的沙粒。

    微胖的身材,眼角下面还有几颗雀斑,过着不算太糟糕的日子,整日在公司和住房之间来回奔走。

    二十六岁的她有着一颗六十三岁的心,拿着五千块钱工资,吃着一顿二十块钱的外卖,按点下班,准时吃饭,生活不规律,熬夜是常态,刷着新出的番,敷着双十二大减价买来的面膜。

    馋着剧里女主角的……身子。

    她这辈子做过最出格的事,就是跟大多数人的恋爱观不一样,宋妍妍喜欢的是那种又香又软的女孩子。

    所以时不时的会挑上几本穿越啊,重生啊,有的没的小说来看一看,也会把里面的主角想成她,但万万没想到上天竟然这么厚待她。

    在家里面插排插时,触电身亡。

    穿越到了一本名为《霸道总裁爱上冰山小秘书》文里,成为了煤老板宋城的独生女,妥妥的富二代。

    “辣鸡作者,毁我名字。”宋妍妍捂着心口,自认阅尽书籍无数,收藏夹里的百合小说满天飞,偏她手贱,将自己的名字输到了度娘上。

    跳出了这本充满古早味的言情小说,剧情里的总裁使出各种撩妹绝技,用人格魅力赢得了小秘书的芳心,顺便灭了个大反派。

    她左等右等,在二十几章看到叫宋妍妍的炮灰,大骂一声:“太阳了个作者,你是脑子进水了?还是塞了豆腐?诅咒你写书不火,出门被车撞。”

    不——

    这些都不是重点,现在已经穿过来了,她宋妍妍现在就是炮灰N号,是那种压根没跟主角他们接触过的人,唯一接触过的只有反派,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突出反派的疯狂。

    前几秒,原主刚刚还在作死,还作到了反派的头上,惹了人家的宝贝妹妹。

    作者为了写出反派只手遮天的能力,安排原主上场,先是在拍卖会上抢了反派他妹想要的万马奔腾水墨画,再极尽讽刺的说了一些难听的话。

    “一个残废,走不了路,就别出来见人了,不如早点找个人嫁了,在家里安安分分的做个富太太。”

    宋妍妍看着吵吵闹闹的现场,不确定地皱皱眉头,她之所以一下子反应过来穿越了,就是看见了那一幅万马奔腾水墨画,还有坐着轮椅,在她面前的旗袍女人。

    能认出来,完全就是因为那个辣鸡作者水了不少这画怎样昂贵,面前这个旗袍女人怎样漂亮——

    还有,触电的感觉消失了。

    宋妍妍垂下了头,看着坐在轮椅上的沈二,心中波涛骇浪,难怪那个垃圾作者舍不得写死沈二。

    一双狭长的丹凤眼,尾角微翘,面对原主的讽刺,依旧无喜也无悲,即使疾病缠身,仍然温和,天生就是养在书香门第才会有的气质。

    沈二并非是生来就是富贵人家,一身的疾病是因为儿时穷困潦倒而落下的病根,那双腿就是为了救沈大摔断的。

    也幸好沈大是个商业奇才,不然依着他们过去的家境,沈二身上的那些病,早就将她活活拖到了地狱里去。

    垃圾作者为了体现出沈大的锱铢必较,才一夜之间让宋家覆灭,正是由于这样的性格,沈大跟男主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原主是罪人,可宋妍妍不想死。

    她才刚电死,不想被剁成肉泥喂狗,咣当一声,跪了下去。

    认清楚现在的情况,为了活下去,她必须要自救——

    不然沈大养的那只狼狗三下五除地就能把她吃完,骨头都能咬成渣。

    “所以我有一个很好的主意。”宋妍妍顶着在场所有人的目光,她笑嘻嘻的扬起头:“沈二,你嫁给我吧,在我家里面做富太太,你走不了路,我就背你,你见不了人,就只看我一个。”

    空气里迷之安静。

    宋妍妍家里是有钱,可沈二也不差,她哥沈大用钞票砸人的话,都能够砸出一座山。

    虽然不是富太太,但不差钱,宋妍妍心虚地摸摸脑袋,她怎么就那么背,早不穿越晚不穿越,偏偏穿越在严重作死的时候。

    “你不用担心我在外面乱来,金库我全部上交,保证不存私房钱。”

    “你看!这幅画就是我特意买来送给你……你你喜欢吗?”宋妍妍狗腿的拿起了那幅画,递到了沈二的面前,毕恭毕敬的站在边上。

    沈二下巴微仰,不伸出手接那幅画,也不说点什么。

    只看着宋妍妍,眸色沉如水。

    后面的两个保镖没有沈二的吩咐,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不该做些什么,想用身体隔开了宋妍妍。

    “住手。”沈二清冷的话语响起,宋妍妍觉得有戏,小说当中的沈二没有死,而是在新西亚度过余生,她一生没有嫁,也没有娶,就孤零零的一个人。

    综上所述,不是经历过什么情伤,就是不婚族,或者是个姬佬。

    以上推论只是宋妍妍的总结,可她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她不想死,更不想得罪反派。

    想到害得宋家一夜之间倾覆,她成为了一只狼狗的盘中餐,宋妍妍心里拔凉拔凉,幸好沈二没有发怒,还阻止了保镖。

    果然——

    虽然原主的脑袋蠢了点,这张脸还是有点用处,垃圾作者为了更加凸显沈大的毫无人性,将宋妍妍描写的是那叫一个倾国倾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而他沈大竟然不屑一顾。

    说喂狗就喂狗。

    宋妍妍得寸进尺抱住了沈二的腿,靠得紧紧,用胸前的波涛骇浪近距离的接触对方。

    “二二,人家真的好喜欢你啊!”为了保持原主本来的人设,她用着原主一贯娇滴滴的声音说:“你要是不嫁给我,我入赘你家,成不?”

    “不用聘金,自带嫁妆,房子别墅随你挑,红本本上都写你的名字,不算婚后财产,都是你一个人的婚前资产。”她苦着一张娇艳欲滴的小脸,可怜兮兮地挤出了几滴,一副轩然欲泣的模样。

    任是再如何冷酷无情的人见了,难免不会生出一分怜惜。

    沈二伸出了手,指尖修整得齐平,挑起宋妍妍的下巴,指腹在光滑白皙的顶端轻轻摩挲。

    仅用了一成的力道加重,宋妍妍忍不住哼了一声,她不停,反而继续往上,舍不得那张倾国倾城的脸受了一丝亏待,雨露均沾地摸着,在那一双迷人的桃花眼处逗留。

    指腹经过眼圈周围,忍不住停下了手,沈二眼里没有半点儿波澜,只不过指尖掠起的地方带着一股火热。

    炙热的滚烫,勾得人不上不下,她坐在轮椅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宋妍妍伏底作小的姿态。

    手往前伸了伸,只够到了宋妍妍耳朵的部位,面上没有半点儿表情,宋妍妍敏锐的发觉对方不悦。

    为了狗命,她抬起头迎合。

    送上了她那一头柔和的长发,辣鸡作者当时花了不少笔墨来描写原主这一双长发,宋妍妍依稀记得:

    女子飞扬跋扈,可她有嚣张的资本,单是那一头染着亚麻茶米色的大.波浪卷,就足以迷倒众生,她是天生的尤物,红唇半张半合间,空气里一片寂静,希望这悦耳的声音永不停止。

    她是煤老板宋城的女儿,名副其实的家里有矿,上帝的宠儿。

    慵懒随意的撩了撩长发,指着面前的那一副万马奔腾水墨画:“这画,我要了。”

    如此恣意潇洒的佳人,谁又想得到她最后的结局竟然是成为沈大家里那一只狼狗的盘中餐。

    ……

    宋妍妍一把捂住了沈二的手,一阵冰凉从对方的掌背传来,惊得她差一点儿就直接扔掉。

    屋里开着暖气,沈二腿上又放着一块小毛毯,她的手背跟山涧里的泉水一样,宋妍妍一开始太紧张,以至于沈二碰她下巴的第一秒是什么滋味,给忘了。

    熊心豹子胆的扯下了那只手,在保镖上来之前,捂在手里面,做着人工生暖的运动。

    “沈二,你嫁给我,以后天天给你暖手,好吗?”她看着稍微染上了点绯红色的手背,骄傲的昂了昂头。

    沈二用另一只手的指腹点在了宋妍妍眉心,一路往下,直到红唇,食指在上面摩擦,沾上了宋妍妍的口红。

    这一刻,宋妍妍感觉冷,对方的手没有温度,还冷到了骨子里去。

    那人收回了食指,放在了唇边,清冷的眉眼微微动容,沈二磁性而又成熟的嗓音响起:“身下之臣,该是你进我沈家的门。”

    身下之臣——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宋妍妍的心一下子跳到了嗓子眼里,沈二是上面那个攻?

    视线扫过了沈二的腿,规矩的放在轮椅上,她可是拥有外挂的穿书者,清楚的知道那腿动不了。

    沈二示意她低下脑袋,在她的耳边吐气如兰:“坐下来,自己动。”

    蓦地,宋妍妍脸色一红。

    不敢置信的看着沈二,她支支吾吾了半天,没说什么,耳垂边突兀地碰上了一道柔软的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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