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了?”
程充和同顾之桥喝过几次酒,一见她笑容可掬, 一步步走过来的样子像是刚掏完蜜蜂窝, 偷吃了蜂蜜的小熊, 就晓得她喝得不少。
“和路轻舟、她女朋友麻辣鸡胗一起,喝了几杯威士忌, 不多。”两人相处一段时间, 足以使对方知道路轻舟和麻辣鸡肫是谁, 同理还有镶钻杀手和人民路彭于晏。顾之桥呵呵笑,蹲下抱抱马克吐温,和它脑袋顶脑袋玩闹一阵后问,“你是在等我吗?”
“这两天遛狗没见到你, 来看一看你是不是还没回家。”
“对不起,这两天约了人。”今天临时喝酒, 昨天是躲起来不见人,顾之桥心虚。
“对不起什么?我们又没有约好。”程充和没说在看到顾之桥前, 她特意领马克吐温绕着小区多走了两圈,两天不见人,心里不踏实。林涵音也没回家,窗户、阳台全是暗的, 这些年轻人啊。“晚了, 你早点回去睡吧,下次还是少喝点。”
顾之桥嘴里说好,抱住马克吐温又不松手,两眼巴巴看着她, 搞得她好像是王母娘娘硬生生要拆开这对狗男熊女。
程充和笑着摇摇头,也不催她。“还说喝得不多,怎么,有很高兴的事情要庆祝?”
发现自己喜欢一个人算是一件值得庆祝的高兴事情?
应该。
但假如这人可能永远无法给你同等的回应呢?
顾之桥一向以为,能有喜欢的人就足以使人欢喜。
她搂着马克吐温,点点头说:“是有件高兴的事。”
程充和等她继续说,没想到她只是看着自己。
一个快乐的人嘴上说着有高兴的事,眼神却含着忧伤,像是一首诗。
心里莫名咯噔一下。
“咦,程女士,你平时睡觉的时间快到了。”顾之桥站起来,拍拍裤腿,踉跄了一下。
程充和扶住她。“小心。”
她的手稳稳当当地贴在顾之桥的背脊,人在顾之桥近前,隐隐有责怪的意思。顾之桥看着她不再年轻的容颜,光亮之处,那些岁月沉淀后留下的皱纹、细纹一览无余。但是这些丝毫无损她的爱恋,甚至顾之桥觉得这些皱纹令眼前的人愈发具有魅力。这一刻她很想吻她,皱纹也要,什么也好,哪里都好,她想吻她,仿佛一个亲吻就能使她躁动彷徨无处安放的灵魂得以安息。
一定是酒精的错。酒精使人的欲望显露无疑,就像是个放大镜,明明已经收拾妥帖,又被酒精牵住蛛丝马迹。
“哎,你啊,真不让人放心,走,我送你上去吧。”
送她上去那还得了,顾之桥连忙拒绝,“不用不用,我刚刚是不小心,不是喝多了。”
“是吗?”程充和怀疑。
顾之桥有苦说不出,总不能讲你看我理智尚存,没有索吻,就晓得我一点没有喝多。
否则……
否则她也做不出什么冒犯她的事情来。
“顾之桥。”程充和叹气,伸手摸她的脸。
天人交战过于消耗,又被脸上的温热所惑,顾之桥尚未察觉程充和连名带姓称呼她,有种说不出的无奈。她一个劲地解释,三个人一直在聊天,路轻舟抠得不得了不让她多喝,一杯酒大半都是冰,说到后来马克吐温打哈欠,程充和忍不住笑。
忽然手背上一热,就见顾之桥抓住她的手闻了又闻,“你用的是什么护手霜,真好闻。”
程充和平静地说个牌子,心跳不自觉加速,刚才,她亲了自己的手吧。
是巧合吗?
第二天睁开眼已是上午十点,外头太阳高照,程充和托着头感到不可思议,这一夜竟昏睡至此。
她一坐起来,马克吐温立刻跳上床,趴在她的身前,几十斤的狗就那么横卧在她身上。“等下就给你吃早饭。”她拍拍马克吐温的背脊,下巴搁在它的脑袋上。马克吐温的毛短短渣渣,扎得人下巴涩涩的。
程充和一下子抬起头,神情古怪。
昨晚那么长时间不是白睡的,各种梦境交织在一起。她……好像在梦里和人亲吻?
程充和摸摸自己的嘴唇,听说过有春梦这回事,她从来没做过。以前经常梦见被人追杀,她一直跑一直跑,看不见那个追杀她的人。后来,后来她不记得梦里有什么。她一向不是喜欢做梦的人。
但春梦……还是上回通过看那位顾小姐的手机才有所了解。
比起那位顾小姐的梦,她的梦似乎充满绮丽诱惑。
捂住微微发烫的脸,程充和无声呻//吟。梦里,她好像同别人接吻,那个吻格外悠长,缠绵。现在想想,自己也有点吃不消。
一把年纪的人梦到和小姑娘亲来亲去,从头亲到底,你说要命不要命。
难不成临到老才发现自己仍有可发掘之处?
难道说林涵音喜欢女人是因为她的遗传?
天呐,太荒唐了。
程充和不敢相信。
说起来要怪那位顾小姐,要不是她昨晚做些意义不明的事情,她也不至于胡思乱想,更不至于做绮梦。
是的,怪她。
遛狗回来后,程充和把顾之桥亲她手背的动作和前两天说的话翻来覆去想了好些遍。
那位顾小姐好像喜欢她。
尽管从现实层面来看,可能性极低。
她们之间差了足足二十岁,一个时当盛年,一个正在凋零。如果有心留意,能感觉到自己正在变老,精力、体力一年不如一年,她快要五十岁了呀。她自问除了是林涵音的母亲之外,一不漂亮,二无甚特别,实在没有可以吸引她的地方。
而且她是林涵音的母亲,那位顾小姐喜欢过她女儿……把自己当成林涵音?不,不说年轻靓丽,涵音比她漂亮比她白多了,瞎子也不会把她们混淆在一起,何况,从性格爱好来说,她和涵音几乎没有相似之处。
顾之桥和小杨一样有恋母情结?老实说,看不出来。仔细回忆一下,两人在一起的时候说意义不明的废话比较多,很少会说到家里,更别说顾之桥的母亲,有限的对话里,能感觉到顾之桥和家里关系不远不近,亲近但不亲昵。
平常顾之桥的举动?规规矩矩,十分正经,言语动作都很尊重自己。
要说见面,顾之桥约她和她约顾之桥差不多,住得那么近,偶遇也是家常便饭。除去工作交集,一起遛狗比较多,天南地北什么都谈。她们聊得来,和顾之桥说话也轻松,不必费力解释,时常会觉得自己变年轻了。
但是……
应该是她想多了,那位顾小姐不可能对自己有情爱方面的喜欢。一定是近来压力太大,林涵音的、过去的、以至于她错将友好当成暧昧。
她一个五十岁的人,半只脚踏进棺材里,哪还会有情爱上的牵扯。
翻翻行事历,今天没有特别的事,程充和决定给自己放一天假。打电话告诉钱今自己不去馆里,钱今那头闹哄哄的。
“怎么回事?”
钱今找个安静的地方给她回话。“来了个算命的。”
“算命的?”程充和当自己听错了。
“对,小说电视里的江湖术士,梳道士的发髻,穿绸缎练功服,就差没有举块铁口神算牌子了。”
“来做什么?”
“说是我们这里风水要改。要不是看在她是个女的,长得清清爽爽,不像是坏人的份上,我就叫保安了。”
程充和听说事情解决,便没有在意,交代几句挂了电话。收拾房间、打扫卫生,顺便买菜给自己做饭,心情在忙忙碌碌的日常事务中变得平静。
问过林涵音要不要来家里吃晚饭,万年雷打不动的拒绝理由:工作忙。
至于那位顾小姐,不是没想过叫她,但是怕自己见到人就想到那个梦,面孔烧得慌,会尴尬。
为此,她还特地提早了遛狗时间。
今天大概是个好日子,人人都准点下班。
顾之桥知道程充和没去上班,猜想她会早出门遛狗,一下班就闪了。昨晚的事她模模糊糊有点印象,偷亲程充和手的那一幕暗暗窃喜没被当事人发现,当然打定主意要跟程充和一起遛狗也是为了观察对方的反应。她不想因为自己一时脑袋发昏影响两人的关系,早发现可以早解释。
喝醉酒是事实,情难自禁也是事实。
尽管路轻舟嘲笑她偷亲人家的手。
“看不出来啊,你一个天天要买情//趣用品,口口声声性//欲性//欲的人居然那么纯情。”
这是纯情的事情吗?明明是神性。
算了,她不跟路轻舟计较。俗人,完全不懂她吻下去那一刻的虔诚与圣洁。
早下班的结果是小区后门——也就是靠近她住的地方那扇门有家水果店,她经过,里面有人出来。
“小桥。”声音里满是惊喜。
对于顾之桥来说,是实实足足的惊吓。
分手之后,林涵音叫她出来过几次,她一次都没答应,不是忙工作就是忙着跟在她妈屁股后头遛狗。同住一个小区多日,今天两人头一回正式遇见。
“小桥,你是来找我的吗?”林涵音气色不错,看见她居然没算旧账,有说有笑。
“平时这个时间你还在加班呢,怎么今天那么早?”
“天天加班很累的,我想休息休息。你呢,最近好嘛?”
聊了一会儿近况,林涵音又问她的来意。顾之桥只好说:“我来找马克吐温玩,马克吐温记得吗?你妈的狗,你妈是我们新客户,这个之前跟你讲过。”
听到有程充和,林涵音立刻警惕起来,“对哦,她就住这附近。她要来?我得赶紧回去。”
顾之桥不乐意了,“喂喂喂,你什么意思啊,看见你妈还要躲。”
“哎呀。”林涵音像以前一样,拉住她的手臂晃了又晃,“我有点不晓得怎么面对她的深情款款,今天她还叫我一起吃晚饭呢。”
亲生的到底是亲生的,这种好事永远轮不到自己,顾之桥有点酸。
林涵音又说:“你陪她遛狗,我先走了。下次约你,你不许说忙。噢,对了,别说见过我。”
女儿薄情,晓得亲妈会出现就想着跑路,岂有此理。刚才那一点点酸全化成了对程充和的心疼。顾之桥说:“我可不会撒谎。”
“少来,小桥,帮忙啊。前妻也是妻,你要帮我。”
林涵音走得风风火火,留下顾之桥东张西望,等等不见人影,肚子有些饿,她发消息问程充和:今天几点遛狗啊?想狗。
对话框始终显示:对方正在输入……
顾之桥干脆拨电话过去,毫无悬念的苹果手机默认铃声在她身后不远处的小店方向响起。同时,一只白毛黑点狗头从小店招牌后面探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马克吐温:狗啊,多少借口以汝之名。敲碗,要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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