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 71 章

    秋意那天就是一时贼心起, 跑出一中校门就后悔得不行, 每天求神拜佛明竟没有认出自己。

    以至于周一回校,她连假装回头偷偷瞄他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其实,她的担心真是多余的。

    隔天是同桌的生日,她非常大方地说请她去校门口那家奶茶店喝奶茶。

    秋意平时零用钱不多,加上她心疼父母每天天没亮就起床开店卖肠粉,赚的都是辛苦钱, 她就更加勤俭节约了。

    奶茶她也喜欢,但也舍不得经常喝, 有时候馋得不行, 她才让自己放纵一回。今天有人请自己免费喝, 她也就不客气了。

    她们一下课就往外跑, 去到奶茶店的时候人并不多,但里面已经有人坐着,看样子也是G中的学生。

    等她们点完奶茶,身后已经排起了队,她跟同桌退到一旁等叫号, 然后一眼看到了里面坐着的学生并不是别人, 而是他们班的几个男生, 明竟也在里面。

    秋意心虚地不行,偷偷瞥了明竟一眼, 发现他没有看自己之后就立刻移开视线。她的脸一直朝外,也没打算跟里面的同学打招呼,反正不熟。

    当她心里一直默念奶茶小哥赶紧把奶茶做好的时候, 同桌突然朝里面喊了一声。她喊了什么秋意没听清楚,反正她跟里面一个男生打招呼,然后其他男生也跟她说话。

    别看同桌平时是个书呆子,跟班上男生打交道的时候可比她轻松自在得多了。他们一直聊,秋意一直在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要是可以的话,她宁愿自己此刻消失。

    好不容易,奶茶小哥终于叫号,同桌上前领了奶茶,然后跟男生们说再见。

    秋意一看到同桌走到自己身边,立刻拉着她往前面走。

    即使她脚步很急,但仍然听到身后有人说:“明竟,怎么见到人也不打声招呼?”

    明竟:“你女朋友?”

    “什么女朋友?她们是我们班的,你该不会不认得吧?”

    “嗯。”

    “……”

    一句“嗯”足以气死人不偿命,但也让秋意悬了几天的心放到肚子里。可矫情、矛盾是女人的通病,无论这个女人是三岁还是八十岁,得知自己跟明竟做了快一个学期的同班同学,他对她半点印象都没有,她还是觉得失落。

    其实也这不怪明竟,他平时在班上几乎只跟男生玩,女生想在他面前刷存在感,不是送情书就是送礼物。

    秋意也曾经动过送情书的念头,可他抽屉里一年到头情书跟礼物就没断过。他坐在最后一排,离教室的垃圾桶很近,看到抽屉里有情书,看都没看就直接扔垃圾桶。至于礼物,他的兄弟们已经得到他的默许,反正看到他抽屉有,就可以替他处置,能吃就进肚子,能用就用,不能用的最后也落入回收。

    所以,她是谁他都不知道,贸然送过去也只会被回收,倒不如不送。

    她想,她跟他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他会认得她这个同班同学。

    可她太高估自己也太高估明竟,等高一结束,她在他眼里,仍旧是一个陌生人。更惨的是,她以为的来日方长也即将走到尽头,因为高二一开学就要选X科,然后分班。

    像明竟这种尖子生,暗恋她的女生不去打听他X科选什么,各科老师也早去问他意向,谁不想把这个稳居年级第一的宝贝疙瘩拉拢到自己门下。

    不过,任凭各科老师怎么明里暗里找他谈话,他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化学。

    这是秋意在放暑假前得到的切确消息。

    化学、化学、她只觉得化学造人,像她这样的理科渣,跟随爱情选化学无疑是死路一条,可不选化学,她的爱情也是死路一条。

    她其实知道,将来想考取重本,选历史是她最明智的选择,这是她最感兴趣也是各门功课当中最拔尖的一科。

    但陷入爱情的女人都是感性的,经过一个暑假的考量,她最终失去理智,义无反顾地选了化学。

    当然,老秋跟玲珑以及班主任都劝过她,可她一意孤行,旁人多说无用,也就随她了。

    选化学只是第一步,全年级二十个班,化学也算大热学科,特别在G中这种高手林立的学校,学霸们更偏好于选理科,所以注定化学班肯定不止一个。

    在分班公布的前一天晚上,秋意紧张得睡不着,甚至比当初中考放榜的前一天晚上还忐忑。

    当她第二天看到自己跟明竟的名字都列在了同一个班上的时候,她的唇角忍不住裂开了。这是第一次,她觉得上天怜悯了她。

    一周后,全高二年级的学生在当天下午到新班级报到,然后秋意又得到了上天的第二次怜悯,新班主任竟然把她的座位安排在了明竟的前面。

    这于她来说,无疑是天上掉下个大馅饼,如果此刻只有她一个人,她真想大哭一场表达自己的喜悦。

    她抱着自己的书走到新班级,等她落座的时候,明竟还没到,而她的新同桌已经到了。

    同桌是个性格活泼开朗的,跟她很快就聊了起来。

    直至感受到身后的位置有动静,她的腰不禁绷了绷,然后听到明竟跟自己同桌说话的声音,她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

    从今往后,他就坐在她的后面,他们之间紧紧是隔着一张课桌的距离。

    可距离时缩短了,她跟明竟之间仍旧是陌生。在新班级呆了一周之后,他们还是没有说过一句话。

    最大尺度的接触,大概就是收发作业的时候,她给他递一下作业本,亦或者是他给她递一下作业本。

    即使是这样,秋意仍然觉得无比满足,就连分班后的第一次摸底测试,她也是投以200%的热情。

    不过,有时候投入跟产出是不成正比的,特别是她明明是文科的料却偏偏死磕理科的时候,那状况就更惨烈了。

    这一次,她切切实实感受到自己选择化学是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

    高一的时候,她在班上再不济也没进过倒数后十名,但进入化学班的第一次摸底考,她就考了全班倒数第五名。

    那一刻,她除了感谢给自己垫底的那四名“善者仁翁”,已经别无他想。

    不过好在的是,有教无类是G中这所百年名校的教学宗旨,学生再差,老师也不放弃他们。

    但一个老师一般带两三个班,底下一百多号学生,即使他们想尽心尽力地教,那也是有心无力。

    于是,在摸底考之后,班主任让大家组成学习小组,六人一组,最大的原则是就近原则,方便互相帮助。

    正是因为这样,秋意成功进入了明竟所在的学习小组。

    班主任面上说是按照就近原则组建学习小组,其实在当初安排座位的时候,他已经悄咪咪地做了安排,根据学生上一学期期末考试的成绩,好差交叉安排。

    所以,秋意能坐在明竟前面,还得“感谢”自己渣得不能再渣的成绩。

    秋意的同桌跟明竟的同桌肥猪都是好热闹的人,在学习小组成立的第一天,他们就强烈建议小组进行一次团建活动。

    因为才做了一个星期的同学,大家对彼此不熟悉,不知道各自的经济状况是怎样,所以所谓的团建,就是一起去食堂吃饭。这样的团建,任谁都消费得起。

    第一次跟明竟同桌吃饭,秋意既兴奋又紧张。

    长这么大,这大概是她第一次吃饭这么装模作样,慢斯条理,嘴巴不敢张大,饿了一下午又不敢多吃,点菜都不敢点有骨头的,生怕在明竟面前吐骨头毁了形象,甚至吃到生姜也只能吞下去。

    “好了,大家别光顾着吃,以后大家同属一个学习小组,先彼此了解了解一下,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先来。”肥猪说完,就开始自我介绍。

    就一高中生,所谓的自我介绍,不过就是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区的人,之前在哪个班云云之类的。

    秋意是最后一个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当她说到自己班级的时候,认真吃饭的明竟终于抬起了头,惊讶地问她,“你之前跟我一个班的?”

    “……是呀!”秋意笑着开玩笑道:“不过像我这种学渣,你不知道也不奇怪。”

    对于她的自嘲,明竟没有安慰她,只是说:“或许是你太低调了。”

    明竟这话说得很真诚,他跟她做了一年同班同学,他对她毫无印象,大概是因为她没有像某些有心机的女生在他面前刷存在感。正是因为这样,他对这个安安分分的老同学,莫名多了几分好感。

    其他几个同学听说明竟不知道秋意是自己同班同学的时候,免不了趁机挖苦一下他。他无所谓,脸色淡淡地照单全收。

    这顿团建饭过后,六名小组成员明显比之前熟络了许多,等回到教室的时候,大家就开始讨论学习提升计划。

    当然,在正式讨论之前,大家先把各自的“底”掏出来,而这个“底”,就是这次的摸底考试的考卷。

    明竟作为小组的灵魂人物,对其他组员的成绩具有绝对的评价权,等他看到秋意化学试卷的分数时,他顿了顿,非常耿直地说:“我建议你转科。”

    作者有话要说:去你的转科,老娘到底是为了谁选的化学,难道历史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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