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一颗番茄3

    林牧当然听不到凌成尧在提什么厚颜无耻的要求。

    此时他正在梦里跟自己较劲儿,躺在小时候经常玩的那种波波球池里面,不过身边不是球,是番茄,行动必须格外小心,不然随时可能压爆一片。

    凌成尧给了林牧一点时间“考虑”,在床边静静立了片刻,然后微微俯身,左手撑在枕边,右手轻轻扣住林牧下巴,令他小幅度地动了动脑袋,并十分臭不要脸地把这当成点头同意。

    “你问我想要什么奖励?”

    “……这个行么?”

    他说着,一点一点凑近,屏着呼吸,在林牧上唇碰了一下。

    很轻很轻,而且一触即离。

    虽然已经求过婚了,亲吻老婆也是人生必修课,但凌成尧大概从未试过如此没皮没脸,身体比脑子诚实一些,知道那些嘴上说的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起身时,他心虚到耳根红透,心脏狂跳,头晕目眩,连背后都起了一层薄汗。

    他有些僵硬地站直身体,抬手在自己嘴上碰了一下,更加心虚气短而又厚颜无耻地说:“就先奖励一半。”

    按他之前给自己的找的借口,剩下一半应该回来再拿,但看着林牧毫无防备的样子,他忽然又有点儿不想对自己信守诺言。

    或者现在就……

    墙边,小巨蛋忽然在筐里晃了一下,buling露出一个光秃秃的脑壳,像一颗瓦数十足的灯泡亮在那里。

    [偷亲是不对的哦]

    龙蛋这玩意儿也真的是一根筋,在孵化完成之前,一般只跟父母其中一方亲近,通常会选接受龙鳞的一方,在极个别的情况下,也会选择龙气明显更纯粹的一方。

    虽然选择方式有些草率,但选了就会坚定立场,长辈经常问的诸如“爸爸妈妈你更喜欢哪个”这种坑爹问题,对龙蛋来说根本就是不存在的。

    作为爹爹的头号唯粉,这是它第一次主动跟另外一位爹爹“说话”。

    虽然这位爹爹年纪小一些,但和被自己偏心眼儿的另一位爹爹都是自己亲爹,大家属于同个龙窝,偶尔说一句话应该也没什么关系。

    凌成尧抱起小巨蛋,在他亮晶晶的小秃头上摸摸,然后比个噤声手势。

    “别告诉他。”

    小巨蛋在凌成尧怀里明显老实,不像在林牧怀里那样几乎随时蹭来蹭去,这会儿就更是像一颗假蛋一样纹丝不动。

    它可不能随便表态。

    虽然这位爹爹也对它很好,而且总是搓它搓得浑身舒坦,但它毕竟是一颗一心一意的龙蛋,除了牧牧爹爹之外,谁提任何要求它都不能随便答应。

    凌成尧捧着小巨蛋,在它光秃秃的头顶亲了一下。

    “乖。”

    小巨蛋虽然还是一动不动,但光滑的蛋壳仿佛蹦出跳跳糖一样的星星。

    好,好吧……

    就这一次。

    下次不要再偷亲了。

    都是一家龙了,可以明目张胆亲呀。

    凌成尧把小巨蛋放在林牧身边,帮他们一起盖好被子,又在它头顶摸了一下,“我不在的时候,你要保护好他。”

    [嘻]

    你放心叭。

    客厅里,一九九八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就这么直接睡了,林牧怕他着凉,还给他盖了几层被子。

    凌成尧路过他身边时,莫名觉得这些被子不太顺眼。

    收拾妥当之后再次路过,又看到一九九八翻了个身,还把被子紧紧搂在怀里,嘴里絮絮叨叨:“小宝石……小宝石……”

    鸡蛋……牛腩……

    好吃。

    一九九八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在梦里随便吃个东西,一觉醒来却实现了人生的一大梦想。

    居然就这么猝不及防地离开了老疙瘩星!

    另一边,林牧躺在床上,在晨曦中皱了皱眉。

    他在整个地下基地设置了模拟补光系统,“日出”时间一样按照地球标准执行。

    身上很沉,又是那种胸口碎大石般的酸爽,他睁开眼,只见小巨蛋亮闪闪地压在自己身上,见他醒了,就开始很兴奋地滚来滚去。

    这下不止胸口碎大石,简直成了胸口泥石流了。

    林牧被它闹得提前醒了,迷迷糊糊地在屋里溜达,总觉得周围跟平时有什么不太一样,但是哪里不一样呢?他又有点儿说不清楚。

    溜达一圈。

    再溜达一圈……

    不对。

    人呢?

    他把几个房间连同室外阳光房全部找了一遍,结果没人,终端通信也联系不上。

    最后调了安保监控,才看到危险人物在几小时前通过升降梯去了外面。

    而且出门时肩上还扛了一条麻袋似的东西,看起来十分可疑。

    仔细一看,这个“麻袋”不就是被捆成一条的熊孩子吗!

    “……”

    什么情况?

    危险人物绑架了熊孩子连夜出逃???

    林牧一脸的怀疑人生,又在屋里转了一圈,终于有了一点收获,在书房里找到了危险人物写的检讨。

    什么意思?

    留下检讨跑路?

    您这是先反省后犯错吗??

    浅蓝色纸张上写得满满当当——极辰帝国高等通用语手写体,属于贵族玩意儿,一般很少人用,林牧以前从没见过别人这么写字,感觉怎么形容呢?笔画优美连贯,看着特别顺滑飘逸,就跟画符似的,而且语法结构格外百转千回。

    比如同一个句子,可能同时存在倒装、名作动、名作状、形作名……还有一大堆看起来毫无必要的形容词和各种不接地气的比喻。

    整篇检讨看起来恍如一座文字迷宫,以至于他通读一遍居然没看懂危险人物到底想说什么。

    其实不怪林牧“文盲”,这篇东西虽然看似写了很多内容,但它根本不是检讨,而是一封情书。

    情书这东西,自古以来讲究的就是言之无物,比如他这篇,根本也没讲些什么正经玩意儿,就是在一些风花雪月的辞藻中,弯弯绕绕,迂迂回回,絮絮叨叨地表达心意。

    三千多字完全可以总结成一个意思——

    我也许,可能,大概,有点很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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