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发现端倪

    比赛是成功的,造势的效果也是显著的。

    如果忽略五皇子这个话唠, 一切都是那么完美, 完美地达成了齐晟的预期。

    特别是大皇子的准王妃亲自下场, 组织人手给未婚夫加油鼓劲儿,更是给这场比赛添上了一层世间佳话的色彩。

    世人都是喜欢看热闹听八卦的,特别是皇家的事, 更是老百姓茶余饭后的话题热门。

    如果这八卦里再有了俊男美女佳儿佳妇的加成,就更符合老百姓喜欢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口味儿了。

    于是,这场球赛伴随着一对未婚小儿女的佳话,迅速在京城百姓之间传播开来。

    同时, 蹴鞠这项活动, 也随着皇子与公主的亲身参与,一下子就变得高大上了起来。

    醇亲王的铺子早早就囤好了货,又打出了“皇子同款”的招牌, 一时间门庭若市,准备的二百多个新式蹴鞠很快就售罄了。

    当然了,做好的新式蹴鞠当然不止二百, 库房里还有很多。

    原本,醇亲王见卖的这样好,是准备趁机大量出货的。

    但是, 齐晟用一个很朴实的道理阻止了他。

    “王伯, 物以稀为贵。”

    这个道理, 时常被人挂在嘴边。可是, 面对实实在在的利益之时, 却很少有人能想起它来。

    齐晟的目的不是为了靠卖足球发家致富,而是为了推广“足球”这项运动。

    想要让这项运动真正从平民走向贵族,就得让举行运动的工具,变成一种只有贵族才能买到精品的稀罕物。

    而事实上,在这个生产力十分低下的时代,没有人造的皮革代替真皮,制作足球的成本本来就比较高。

    因为,平民百姓一般是得不到皮毛的。

    就算偶然设陷阱套住了一只兔子,他们也舍不得吃,而是会拿到集市上换成粮食。

    所以,毛皮制作这一步,就把被六皇子命名为“足球”的新式蹴鞠和平民百姓玩儿的藤球拉开了距离。

    而材料只是第一步,价格才是重中之重。

    世人都有一个毛病,就是同一种东西,越是贵,就越是有许多人想要得到。

    而有钱人尤其如此。

    只买最贵,不买最好,并不是一个笑话。

    所以,第一批足球的价格一定要贵,至少得是平民百姓承担不起的价格。

    齐晟问过沈介之后,将单个足球的价格定在了五两。

    五两白银,如果换成铜钱,足够京城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嚼用。

    谁会拿一年的生活费去买一个不能吃不能喝也不能用的东西呢

    所以,愿意出钱买的,肯定都是不差钱的。

    而“不差钱”,本身就是一种无形的噱头,会自动排挤掉得到毛皮容易的贵族少年自己制作足球的可能性。

    京城的公子哥儿们,会把从醇亲王的店铺里买到一只足球作为一种攀比的筹码,一种炫耀的资本。

    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

    自从醇亲王的铺子里那二百个足球卖完,并且透漏出下一批最少得等半个月之后,京城里的公子姑娘们突然就流行起请客聚会了。

    今儿这个公子说家里得到了一件稀罕的古董,明儿那个姑娘说家里的珍奇花草要开花了。

    总之就是有条件要请,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请。

    宴会进行到中途,请客的主家一定会假作不经意地把自己抢购到的足球拿出来,用抱怨的语气炫耀一番。

    “你们是不知道,为了抢这一个足对,足球,这可是六皇子给起的名字,陛下都说起的贴切。为了抢到这么一个足球,我家的仆人差点儿没被挤掉裤腰带。”

    “要我说,既然物以稀为贵,就该价高者得才是。也就是醇王爷不差那几两银子,这下把价钱定的这么低。”

    可实际上,说这话的人,自己一个月的月钱也才二两银子。

    众人心里“呵呵哒”,嘴上还要顺着恭维两句。

    没办法,没听人话里话外的,又是醇王,又是六皇子,又是陛下的。谁敢说半句不好

    醇亲王府,醇王朝齐晟竖起了大拇指“行啊小六,你不去做生意,可真是屈才啦”

    齐晟翻了个白眼,说“我吃喝玩乐,也能一辈子荣华富贵,为啥要费劲去做生意”

    醇王好笑道“那你跟我合伙儿卖蹴鞠,又是为了什么”

    “当然是为了好玩儿啦。”齐晟理直气壮。

    他前世一开始是没条件,后来有条件了又忙的没时间。一直到累死,也没有好好玩儿过。

    这辈子既然有了这么好的开局,啥也不敢就是人上人,如果再不好好玩一玩,他不是白穿越了吗

    他说的是大实话,醇王却觉得很不可思议。

    “两百个蹴鞠两天卖完,一下子就赚了八百两银子。就这还是控制着量,让许多人捧着银子没处买。可到头来,你却跟我说,你就是为了玩儿”

    齐晟用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说出的话特别气人,“王伯,你平时看着挺聪明的呀。怎么到了这会儿,却糊涂了”

    “嘿,怎么说话呢你”

    醇王的折扇轻轻敲在他脑门儿上,传出“啪”的一声轻响。

    齐晟揉着脑门儿朝他做了个鬼脸,强调道“银子什么的,不是重点。”

    重点是把足球在贵族中推广开来了。

    从今往后,麻麻再也不用担心没人和我比赛啦

    “行吧。”醇王也不和他争,挤眉弄眼地朝他一笑,“你好不容易出宫一趟,就准备干耗在我这王府”

    齐晟“嘿嘿”笑道“还是王叔知我。既然如此,小侄就把堂哥借走了。”

    他说完,伸手拉着齐河就要走。

    “诶,诶,就你们俩不成。”

    醇王折扇一挡,就拦住了两人的去路,“陛下将你教给本王,本王可不能让你有个好歹。”

    齐晟“唭”了一声,到底还是没有让他为难,“那就劳烦王伯带路了。”

    只听醇王对齐覃的称呼就知道,齐覃平日里虽然多以施恩于醇王来体现自己的心胸宽广,表示自己不是容不下兄弟。

    但实际上,兄弟二人的关系并不很亲密。

    要不然,醇王也不会一口一个“陛下”,连一句“皇弟”都不敢喊。

    齐晟不是个不识好歹的人,知道醇王带着自己出宫,是担着风险的。

    既然醇王不放心他们两个孩子一起行动,那就让他跟着吧。

    因着是要出宫玩儿,齐晟穿本来就是便装。等醇王父子也换了便装,三人这才一起出了王府。

    “小六第一次出宫,肯定没去过天桥。怎么样,三伯带你去见识见识”

    齐晟很上道地改了称呼,“都听三伯的。”

    其实,前世的时候,齐晟是去过天桥的。

    但现在又从醇王口中听到这“天桥”俩字儿,他是非但没有觉得有半点儿熟悉亲切,反而觉得怪异。

    他如今所处的“大晋”,并不是司马家那一个傀儡王朝,而是一个君权高度集中的架空朝代。

    没有丞相,六部分权。朝廷的机构,类似于明朝。

    但在对女性的约束上,却又比明朝宽纵的多。

    比如公主和贵女们也可以和皇子、郎君们一起读书,并不需要隔个屏风避讳什么的。

    这又像是汉唐了。

    唯一一点儿不一样的,就是后宫嫔妃不像汉唐时期一样,可以参与政事。

    对于这些,他原本只是觉得奇怪,后来也能逻辑自洽,觉得既然是架空朝代,肯定不能和真正的历史发展一样啊。

    但今日听见“天桥”这俩字儿,他实在是逻辑自洽不了了。

    因为,大晋的都城是雒阳,又叫洛阳,换算到大吃货国,应该就是那个洛阳。

    话说,洛阳哪来的天桥

    一般大吃货国的人听见“天桥”,第一反应就是在燕京城吧

    在雒阳的天桥,他今儿可得好好见识见识。

    等齐晟跟着醇王父子来到天桥之后,那种怪异的感觉就更重了。

    听听,听听,大街上吆喝的都是啥

    驴打滚

    这不该是燕京小吃吗

    这还不止,还有呢。

    油茶、果脯、糖火烧,板栗、焦圈、炸酱面

    若是一样两样他有就忍了,但这是整个把燕京的小吃街给搬过来了呀

    更过分的是,齐晟正震惊呢,打后边来了的个挑担的,一边走一边吆喝“狗不理包子诶”

    齐晟“”

    唔,好正宗的天津腔啊

    到了这会儿,齐晟就是再蠢,也不能再自欺欺人,觉得他现在待的时空,就是一个纯粹的平行空间的架空王朝了。

    特么的,这要不是一个没有常识的三流作者写的玛丽苏小说,他把脑袋拧下来,扔到赛场上当球踢

    如果这是一本小说的话,那玫妃当初的怪异举动就都解释的通了。

    她刚进宫的时候,肯定是通过某个特征,发现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一本看过的小说里。

    她就自以为有穿越光环,又熟知剧情,就想抢夺原女主的气运,自己当女主。

    可是后来,现实很快教了她做人。

    在发现自己并不能反抗剧情的时候,她就退而求其次,抱大腿。

    难道,女主是他母妃

    齐晟皱眉咬着指甲尖儿,默默点了点头。

    倒是像。

    不过,像父皇那样自恋的男主,还真是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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