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想发现心脏?不行(3)

    听到了林寒的这一番话以后, 系统沉默良久。

    倒也不是不能开店, 只是上次开店以后结果怎么样来着?

    鉴于上次的陆氏螺蛳粉带来的心理伤害过大, 系统及时地道:“我这边经费不足了。”

    “还有……”

    系统的声音低下去:“如果被程昀归认出了你是谁, 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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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的编辑部迎来又是抽奖的一天。

    逸博的座位已经空了。程昀归望过去,发现电脑还是开着的, 电脑上的界面停留在word文档。

    也不知为何,看着看着程昀归站起来,走到电脑前拖着鼠标大致地浏览了一下逸博收到的故事。

    难怪他哼哼唧唧地死活不愿意选,他负责的板块是“人鬼情未了”,但依这些故事来看, 这是“人鬼仇未了”, 四个故事里的男主都负了女鬼, 死法各异,其中一个还被剁了馅做成水饺送给别人吃。

    程昀归想了想, 如果他是编辑, 应该不会选最后一个,人|肉水饺真的算是很古早的梗了。

    啊, 对了, 上面那一篇好像更有趣——

    忽然,一道阴影罩在了电脑上。

    接着电脑屏幕的最顶端冒出血珠,一粒一粒,屏幕像刚被扎破的人的手指。紧接着这些血珠滑落下来,在屏幕上拖出一道道长长的血痕。

    程昀归回过了头,只见小芸正面无表情地站在他身后, 右手攥成拳头垂落在身侧。

    对面的秃子立刻笑道:“感谢一下小芸吧,她救了你。”

    “不过这玩意儿就是邪门,吸引着人去看去选,我早上来时也中招了,也是小芸救的我……”

    在秃子开始唠唠叨叨的时候,小芸转身走开,回到了她的工位上。程昀归从这个年轻女孩子的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

    这时陆明冉也到了办公室,还提着包子。程昀归走过去拿了一个,然后指着那电脑对他说:“千万不要去看。”

    程昀归的话音刚落,“叮”——提示音响起在耳边。

    离得很近,是从他的电脑上传出来的,而且这是重叠的两声,另一处来自更远的地方。

    程昀归还没去找一下那人是谁,秃子的声音便炸了起来:

    “草,一大早地投稿,还是投给我!”

    秃子负责的板块是《鬼魅人间》,要求是通过鬼故事写出人间冷暖。他对着电脑怪叫了一声,但是表情很轻松,似乎并没有太在意。

    也是,这可是秃子,伯爵阵营中实力相当可怕的人。据说他在一次香港恐怖片任务里扮演和尚,意外得到能缚住厉鬼的道具念珠。回来后他干脆就不再留头发了,做和尚打扮,拿着他的念珠,别人管他叫“鬼僧”。

    秃子向程昀归这里投来目光,勾起嘴角一笑:

    “怎么?你也是?”

    程昀归拖动着鼠标,点开了邮箱。

    五封。

    同样是鬼故事,但这个栏目的结尾一定要有转折,要在结尾吓到人。

    就拿这个栏目的题目来说,这是很经典的鬼故事——有一个青年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位姑娘,聊着聊着他发现姑娘好像对他很了解,后来有一天他发现了姑娘已经死亡的新闻,而qq聊天框里,那人此时打出一行字来:“我在你身边。”

    程昀归大致地看了一下,看到一个眼熟的名字:林寒。

    想起昨晚林寒说他要创新风格后,程昀归担心他搞出更恐怖的小说,就先看了其余的三篇。

    结果是梦回200×年。

    蹲在路边哭泣的梳着辫子的女孩,转过脸来仍是辫子,以及晚上组队去学校探险一无所获,第二天发现他们昨晚数楼梯的时候多出了一层……这些已经是很老的故事了。

    难怪林寒能制霸这个栏目,他但凡写一点不一样的东西那就已经赢了。

    另一边,看着程昀归这么认真地一篇篇读过去的样子,秃子没能忍住,用笑得花枝乱颤形容他都不为过:

    “看你这样子,是认真地挑拿刀子弄死自己,还是上吊自杀。何必呢,选哪个都是选死法。”

    说着,秃子直接随手点开一封,将它转发给主编,意思是敲定这一篇。

    做完这一切以后,秃子哗啦一声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自己的包作势要走。

    哑女看了他一眼,然后继续忙自己的事。

    “走啦,我要去庙里做准备了,”秃子笑嘻嘻地道,“与其浪费时间在选择上,还不如早做准备。”

    他用手机拍了一下故事,带着包头也不回走了。秃子走时,刚好朱莉和英山正从外面进来,英山看着他那精神抖擞的样子,嗤笑道:

    “每次都这样,见了血就兴奋,哪有出家人是这样。”

    朱莉娇笑起来: “你懂什么——”

    说话间她有意无意地瞄着还在看故事的程昀归,道:“这就是实力,等实力强大到一定地步以后,自然不用缩在电脑前发抖。”

    这是在暗指程昀归。伯爵这边的人谁都瞧不起,尤其瞧不起幸福之家这里的人,说是他们领头的人没有血性,下面的人更是怂包。

    今日一见,果然如此。看来这个人是会和逸博落得一样的下场,可惜啊,系统专门把他挑选过来,朱莉还以为他有多大的本事呢。

    程昀归先按住身边的陆明冉让他不要较劲,接着,他点开了林寒的投稿。

    看了之后,程昀归可以说是“瞳孔地震”了。

    早上。九点钟。

    主编姗姗来迟,坐在电脑后永远保持着他优雅高贵的姿态,永远都像是手里有着一瓶血一般的红酒。

    程昀归把林寒的稿件发给他以后,亲自去了他那里。

    于是伯爵抬起眼,懒懒地看他:“我不会多看,你选什么就是什么,不用找我。”

    “不,我觉得……”程昀归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你还是看一下比较好。”

    毕竟这故事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发生在主编身上,还百分百变异。

    而且,这次的故事实在是……程昀归忽然有些担心伯爵不允许通过。

    程昀归站着不动,那意思明显是你若是不看,那我就不走了。

    伯爵见他这样,冷冷地打开了邮箱。

    而看过之后,伯爵的瞳孔陡然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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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秃子从外面回来了。他进入大楼坐电梯折腾了一会儿,随后手指染着鲜血地从电梯里迈步出来。

    “喂,英山,”秃子给英山打电话,带着事成之后的满足感,“那个程昀归呢?”

    “我这边已经结束了,我就是挺好奇……”

    话说到一半后,秃子看见了一个人。

    这时英山还在说话,说程昀归下午就去做任务了,还没见回来,估计是已经死了。

    死?

    秃子分明看见,在一楼的咖啡厅处,程昀归正坐在那里,低着头抚摸自己膝盖上的猫,脸上带着浅浅的安逸的笑意。

    而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瘦削的青年。

    秃子有些不敢相信地走了过去。他身上血腥气太重,一接近那里那两人就都扭头看他。

    先开口的人是程昀归:“你,任务做完了?”

    从他的语气来判断,这是也完成任务了。不过程昀归身上未免太干净了,脸上也没有任何疲惫之色。

    这时他对面的青年看着秃子,惊叫起来:“你是杀猪的吗,怎么身上这么多血。”

    “你懂什么,我是去做事了。”

    那青年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又叫了一杯咖啡。

    秃子搞不懂这人是要做什么,而程昀归好像立刻领会到了青年的用意。

    他双手把咖啡递到秃子跟前。

    特别诚恳,特别同情地说:

    “大佬辛苦了,大佬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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