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 季修微微一顿, 抬头打量田春芳“你确定”
田春芳满脸讥讽“不然和你吃糠咽菜还银行那笔钱吗”
季修沉默, 心里微微奇妙。
原身一辈子没想过和妻子离婚, 所以他来了之后, 也不好意思提离婚一事, 感觉对不起原身, 想要再等等,再等等。
可是现在,田春芳主动提出离婚。
那可就怪不得他了。
季修点头,平静道“好啊。”
田春芳微微吃惊,因为在她看来,季修这时候应该跪在地上哀求自己原谅, 然后自己冷酷地一脚踹开他才对。
虽然离婚是她的决定, 可季修这么平淡,总叫人心里怪不舒服的。
她怀疑地看着季修, 故意道“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扯离婚证”
“不急”
季修的话没说完,被田春芳打断,她露出略有几分不屑的得意笑容“你不急我急,不用和我解释, 我不会原谅你的, 你拖时间也没用。”
季修“行吧。”
他本来还有事要办,打算回头再说,可是他怕再说一句, 田春芳该飞上天了。
上午去扯离婚证,下午再去找种子也行。
离婚前先要分割财产,原身本来有十万块积蓄,虽然被季修折腾了一通后,只剩下七万,不过季修还是按照规矩,分了五万给田春芳,至于家里的老房子,因为是季家两老给的,和田春芳无关,就不用分了,人家也看不上。女儿十二岁,她不想要,也给了季修。
于是除了五万块钱,田春芳只带走了自己结婚时的三金首饰,和这几年的衣服。
商量好后,她转身进主卧,招呼着两个兄弟一起收拾东西,很快将主卧翻得乱七八糟,季修那几件衣服也散得到处都是。
他们很显然没打算整理,只将田春芳的东西挑拣了出来,其他一概不管。
再走出卧室,田春芳趾高气昂道“走吧,去民政局。”
“嗯。”季修答应一声,有点奇怪,她为什么会这么好说话,连家产都不争,说什么就答应什么,而且这么迫不及待要离婚。
目光扫过她的身上,季修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别看田春芳在柳庄村的名声不好,年轻的时候也是村里村外的一朵花,要不然也不会生下季静语这样漂亮的女儿。
漂亮的人心气也高。
她嫁给季修,不过是因为年轻的时候挑挑拣拣,找不到条件好的,蹉跎到嫁不出去,才不得已为之。
可事实上,她一直不满意和季修的婚姻。
季修对她好,在她看,都是应该的。
谁叫季修只是个除了脸一无是处的农民工,而她却长得那么标致。
她委屈下嫁给了他,他就应该将她捧到天上去。
这十几年来,她每天不干活,打打麻将,嗑嗑瓜子,日子悠闲,容貌一点没见衰老,反而因为岁月的洗礼,身上充满了成熟女人的独特风韵。
她本来也就三十来岁。
尤其是,今天特别打扮过,穿着一件高腰的雪纺裙,还化了妆,显得五官姣好,比平时年轻了五岁不止,更显得漂亮风情。
她当然有底气离婚,抛弃因为常年在工地上做事而显得黑瘦土气的季修。
至于她有没有别的情况,就见仁见智了。
不过以季修对田春芳这个人的性格来看,不找到合适的下一家,她是不可能轻易离婚的。
而她现在主动提出离婚
事实上,真相和季修猜测的相差无几。
一开始,田春芳回娘家只是因为愤怒,想要让季修认错,可是回到娘家那边后,她无意中撞上了初恋回乡,情况就不一样了。
这个初恋是当年十里八乡有名的后进生,只是家里条件很不好,约会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
田春芳和他在一起谈了两年后,被另一个有钱人家的儿子哄走了,和他分手。
初恋一气之下外出打拼,十几年没有消息。
现在功成名就回乡,据他说是为了田春芳特意回来的。
他如今在外面做生意,身家几千万,手里开了一个厂子,还有两套城里的房子,就缺一个心爱的女主人,可是他不愿意和其他人分享自己的心血,只愿意和田春芳分享。
听说田春芳已经嫁人,他很是失落,醉酒后痛哭表示,不该为了争一口气就十几年不回来的。
假如田春芳愿意离婚,他不在乎她曾经嫁过人,立刻就可以和她去民政局结婚,他名下一半的资产也都会送给女主人。
乡下人日子无聊,最喜欢议论这些风风雨雨的事。
这件事传得很广,田春芳的两个兄弟听说后,心动于那人的千万身家,特意跑来和田春芳说起这件事,暗示她离婚。
田春芳一听也心动了,去见过初恋后,回来就让兄弟陪她去找季修离婚。
事实上,要不是家里人提醒,免得初恋吃醋,她连衣服都不想收拾的,直接离婚,拿上五万块钱就和初恋远走高飞,去做富家太太不好吗
去城里的路上,田家兄妹三人在不远处嘀嘀咕咕,季修无意中听到内情,丝毫不觉得奇怪。
这才是符合现实走向的情况。
只是他觉得奇怪,田春芳那个初恋,能白手起家赚到几千万,应该是个十分有能力之人。
这样的人,会没有女朋友吗
还需要回来找十几年前的初恋女友
当然,季修也只是猜测,并无证明,或许人家就是念旧情呢
不过有了这个前提,离婚倒是很顺利。
季修表示要公证财产的分割,田春芳也答应了。
等离婚证到手,她迫不及待地离开。
季修和季静语站在民政局门口,父女俩对视一眼。
季修先开口“这可不是老爸要离婚的,你不能怪我。”
季静语表情古怪“老爸,你想什么呢我我其实巴不得你们早点离婚,怪你干什么”
咦
季修有点讶异,但是也没深究,放松地点头“那就好,走吧,我们去买种子。”
两人的的方向,刚好是和田春芳相反的方向。
马路上分成一条线,他们毫不迟疑地往前走,谁也没有回头看。
只是走到后面,季静语还是忍不住回了头。
就像季修说的那样,那个女人,到底是她的母亲
她重生前,已经十几年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了,重生后为了不和她起冲动,也尽量避开她。
所以她已经不太记得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样子,也不记得两人是否有过和谐相处的日子,甚至不记得自己是否爱过这个女人。
现在,她要彻底地走出自己的生命了。
季静语在心里惆怅了一下,看向季修的背影,心里涌起信心。
还好,还有老爸。
手上一共两万块,采买种子花了一笔钱,剩下几千块,季修另外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
用这辆三轮车,可以将种子带回来,不用辛苦手提,以后上下静峰山也容易一点,不需要走路。
“丫头,坐稳了。”
季修拧动钥匙,电动车启动,载着父女俩回家。
到家后,季修将种子卸在屋后的粮仓里,催着季静语去做饭,等季静语听话去了之后,他独自将家里从里到外收拾了一趟,清出去很多田春芳不要的东西。
少了这些后,家里看起来清爽许多,季修也终于有了自己的独立房间。
他心情很好,晚上的时候多吃了一碗饭,季静语佩服得不敢眨眼。
季修冠冕堂皇地解释“干活需要消耗力气,我多吃点而已。”
季静语眼珠子里满是不信“老爸,你和我还装什么啊,你分明就是嘴馋。”
知道了空间灵泉的妙用后,季修爱上了吃河鲜,每两天就要去河里捞一些小鱼小虾放家里养,昨天还带回来了两斤小龙虾。
从季静语开始烧小龙虾,季修就一直守在灶边等出锅。
对于他的心思,季静语自认为再了解不过了。
季修毫不愧色道“还不是静语烧的菜太好吃了,简直是人间一绝。”
季静语脸红,被夸得有点骄傲,又有点不好意思,小声解释“其实也不都是我的功劳,家里没有什么调料品,巧妇难做无米之炊,能这么好吃还是因为这些河鲜在灵泉水里待过,肉质较普通灵泉鲜美一些。”
比如小龙虾,刚捞起来的时候因为生活在河里,又小又脏,看着就让人没有食欲。
可是养了一天,整体变大一圈不说,其他地方也出现了惊人的变化腹部洁白,肉质细腻,虾黄多而干净,有些还有虾子,吃起来别有风味。
要是上辈子,她开餐厅的时候,能有这极品货源,她扩张的速度能翻十倍。
不过季静语想得很开。
没有什么能比老爸更加重要,只要老爸活着,那些餐厅不餐厅的,都不是重点,她现在和老爸一起吃糠咽菜也开心。
季静语想到什么,开口问“对了,老爸,我们手上是不是没钱了”
季修“还有两千来块。”
“两千块好像不太够用,要不然我们养一点小龙虾去卖吧,先赚一点钱再继续种菜。”
季修若有所思,片刻之后,目光赞赏地看向她“丫头这个想法好,我们可以在静峰山上养,也没人知道静峰河里到底有没有小龙虾,都是我们说了算。而且小龙虾这东西繁殖的快,就算大量出货也不足为奇。”
说干就干,第二天,季修去镇上买了一大块铁丝网,放在静峰河的下流,用石头和木桩固定,然后就开始在静峰河里种水草。
水草种下第二天,因为滴了灵泉的缘故,飞快地活了过来,并生长繁殖。
种完水草后,季修又倒了十斤小龙虾下去,又做了一个自动滴水装置,放在河的最上流。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手工,唯一的功能就是以每分钟一滴的速度滴落灵泉。
不过在装置启动的那一刻,静峰河里本来的鱼虾都疯了,疯狂地往上流涌去,试图争抢河水中微乎其微的灵泉。
连下流的小鱼小虾,都在拼命地穿过铁丝网,试图挤到上面去。
季修看着那些蜂拥而来的河鲜,心道亏了。
早知道就不用扔十斤小龙虾下去了,这里面本来也有啊。
不过,他也没有白做工。
因为那十斤小龙虾提前在家里用灵泉水养了一天,许多都是抱仔的母虾,放到河里后,不到三天,静峰河清澈的水底几乎遍布着小龙虾的身影。
这批小龙虾长大的速度,非常的惊人。
要不是水草也吸收灵泉水,长得非常快,早就受不了消耗,被小龙虾啃食干净了。
季修觉得不行,得赶紧打捞。
正好季家那几亩地也差不多收割完了,季家大哥有了空闲,季修便打算找大哥帮忙,一起打捞。
季修抓了五斤小龙虾,打算作为上门的礼物。
他这几天因为小龙虾的事情,一直往山上跑,很少下来。一下来,就看见有个人躲躲闪闪地在他家门口往里面看。
“你是谁”季修警惕地上前质问。
对方回过头来,露出一张还算有记忆点的脸,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
“你是季修”
季修上下打量他一圈,点点头“我是季修,你有什么事吗”
对方露出一丝愧疚之色,将腋下夹着的文件包拿了出来“我是田春芳的初恋,听说你们离婚了,很不好意思,这是给你的补偿。”
文件包鼓鼓囊囊,季修透过拉链缝隙看过去,都是大额钞票,少说十几万。
“这是什么意思”季修似笑非笑,“你给我钱觉得抢走了我妻子,对不起我”
中年男人有点尴尬地点了点头。
季修冷静道“这倒不必,甲之蜜糖乙之,你喜欢的人不是人人都喜欢,事实上,我还要多谢你的出现,让我解脱。”
他虽然看不起男小三,但是不可否认,离婚之后生活十分安逸,所以他也不打算和这个男人起争执。
中年男人一愣,听完季修的话,露出快意的目光“我就知道,正常人不会喜欢她。”
季修头上冒出三个问号。
什么意思
中年男人扯起一个讽刺的笑“我又不是受虐狂,哪里会到一个十几年前抛弃我的女人念念不忘。恨,总是比爱更长久的。”
季修听明白他的意思了,他回到家乡来并不是打算为自己的事业找一个女主人,而是想要报复当年抛弃他的田春芳。
季修表情有点微妙。
不过,这就不管他的事情了,这是他们之间的爱恩情仇。
季修没兴趣插手,点点头,无视中年男人的存在,隔着篱笆叫了一声季静语的名字。
季静语飞快地跑了出来,看了一眼陌生的中年男人,问季修他是谁。
季修没有回答,晃了晃手上的小龙虾,示意她一起去季大哥家吃饭。
季静语一顿,露出兴致缺缺的表情。
大伯和季家两位老人住在一起,而那两位老人都重男轻女,平时经常忽视她的存在,每次去大伯家都很无聊。
季修见状表示,她如果不想去,可以在家写作业,他带饭回来。
季静语想了想“算了,我还是去吧,好久也没看见堂哥了。”
父女俩默契地忽视了一旁的中年男人,往季大哥家里走。
中年男人留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走远,低头看了看公文包里的钱,自嘲地笑了一声。
如果他没有哄骗田春芳离婚,田春芳还真有可能过一辈子的幸福生活。
这个男人自身品德过硬,女儿也懂事漂亮,田春芳只要收心,和他们老实过日子,日后肯定有大福气。
可惜啊,他这个报仇的人来了。
季修和季静语提着小龙虾到了季大哥家。
季大哥叫季勤,比季修大两岁,不过娶妻早,大儿子今年十九,叫季大文,小儿子今年十六,叫季小武,都比季静语要大一截。
因为家里没有妹妹,两兄弟很稀罕季静语。
只是爷爷奶奶为人古板,他们不敢经常去找季静语,只能在学校里照应一下季静语。
到这两年,两兄弟都去了市里读中学,学业繁忙,更什么空来找季静语,这份感情也就慢慢淡了下来。
看见季静语来,两人十分高兴,哄着季静语去里面看电视,吃水果。
季静语嘴角上翘,很是无奈,她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啊。
不过话是这么说,她还是美滋滋地和两个堂哥进屋,享受一下小公主的待遇去了。
季修将小龙虾交给大嫂之后,出来没看见季静语,也没在意,在院子里和大哥季勤说起了需要人帮忙的事。
季勤点头“这个倒是简单,你说个时间,我去找你。”
“明天晚上吧,白天我去跑跑渠道,看看哪家酒店愿意收购,后天早上就运过去。”
季勤答好,兄弟俩就在院子里说起了别的话题。
“听说春芳跑回娘家去了”
季修一笑“我们离婚了。”
“什么”季勤吓一跳,声音大到将老爷子吵了过来。
“嚷嚷什么,还让不让人安静了。”
季勤站起来“爸,弟和春芳离婚了。”
季老爷子愣了愣,很快恢复正常,一副没什么了不起的样子“离婚就离婚吧,早就该离了。”
他摆摆手,溜溜达达继续散步。
季勤不可思议“爸怎么这么淡定”
季修调侃“说明老爷子看得比你通透,大哥,你还需要多修炼啊。”
季勤看他一眼,叹了口气,眼神分明是同情的。
季修有些哭笑不得。
他现在的生活挺好的,有什么好同情
说话间晚饭很快就好了,一行人上桌吃饭。
交给大嫂的五斤小龙虾,被大嫂加了一些佐料和蔬菜,炒出来满满一大盆,放在桌子中间。
季勤的两个儿子出来看见,眼睛都亮了。
年轻人喜欢吃小龙虾,到了夏天,配上凉凉的啤酒或者饮料,是夜宵的不二之选。
不过在乡下,小龙虾是不太上台面的菜,因为生活在河沟和淤泥里,身上总是脏兮兮的,还有些谣言说小龙虾是吃垃圾长大的,身上有毒,导致村里人都很拒绝这道菜。
季家平时也不做这个,今天做只是因为这是季修带来的,给个面子。
可怜两兄弟平时在外面,只看同学吃了。回到自己家,明明村子的河里就有一堆小龙虾,却没尝过几次。
这次看见,掩饰不住兴奋,面上乐开了花,连忙坐下等待开饭。
“吃吧。”
季老爷子宣布一声,大家开动。
季大文飞快地夹起小龙虾,放入自己碗里,为这个小龙虾的尺寸惊讶了一下,回过神,两只手抓住龙虾开始剥壳取肉。
因为新鲜,龙虾很轻易就脱离了壳,虾肉和虾黄连在一起,放在手掌上有半个手掌大小。
沾一点龙虾汁,放入嘴里。
“唔太好吃了怪不得他们都喜欢吃”
季大文的眼睛发亮,飞快地夹向了另一只龙虾。
季小武跟着吃了一口,也是眼睛一亮,迫不及待地朝着中间的大盆发起冲刺,兄弟俩展开激烈的竞争,连照顾小堂妹都顾不上了。
季大嫂皱眉“少吃点。”
她不会当着季修的面说小龙虾脏,是吃垃圾长大的这些话,但是心里不愿意看见儿子吃这些东西。
季大文吃得不亦乐乎,闻言一愣,犹豫了一下,抽空剥了一个完整的龙虾肉放到她碗里。
“妈,你也尝尝,这个真的很好吃。”
季大嫂表情都快挂不住了。
这个糟心的儿子,哪有这么坑自己老妈的
见季修看了过来,她脸颊抽了抽,干笑一声,无奈地夹起碗里的龙虾肉,咬了一口。
“”
季大嫂的眼睛蹭地睁大,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眼神。
这小龙虾,原来是这么味儿吗
未免也太好吃了
浓郁的虾黄,鲜嫩的虾肉,配上麻辣咸香的龙虾汁,放进嘴里的那一刻,让人欲罢不能。
不用季大文再劝,季大嫂几口吃完嘴里的小龙虾肉,筷子朝着大盆伸去。
季勤愣了愣,犹豫地看着自己的妻子。
她怎么了
不是和自己一样,从来不吃小龙虾的吗
季勤是个农家汉子,虽然答应帮季修的忙,可是他本人对小龙虾其实很看不上眼,觉得小龙虾都是壳和钳子,没什么肉,吃起来还有一股泥腥味,非常的难吃。
在他的洗脑下,季大嫂也对小龙虾十分嫌弃,一次没有尝过。
现在看见季大嫂态度大变,他真情实感地迷惑了。
可惜季大嫂这时候已经顾不上他。
只见她抓起一个小龙虾,努力地用笨拙的手法开始拆虾肉,好不容易拆出来后,便迫不及待放进嘴里,完全沉迷在小龙虾的魅力之下。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