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姆的单方面努力下,杰森和他算是成了……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怎么说呢,虽然杰森在人际交往这方面有些冷淡有些大大咧咧,但也是能感觉出提姆是有意接近。但抛开目的不谈,杰森确实觉得提姆人还不错。虽然年纪小上许多,但是耐不住人家双商高,不仅知识储备丰富,而且谈吐幽默,知情识趣,甚至一点不把杰森的提防放在心上……人家也未必就是恶意,杰森觉得再冷待他自己都快不好意思了。加上杰森的交际圈在学校里本就简单,小半个学期下来,提姆连安洁莉娜一起发展成了说得上话的关系。
“单就为人处事而言,提姆可比你聪明太多了。”安洁莉娜是这样感叹的,“如果我是个alpha,把你和提姆摆在面前让我选……嘿别这种眼神,你知道我没有别的意思。”
杰森把视线从安洁莉娜身上收回来,转而看向去端餐盘的提姆,“你就这么肯定他会是个O?”
“他比你还软,”安洁莉娜不置可否,耸耸肩,“说真的我还是不明白,韦恩家真的就没有人怀疑过你是O?”
“因为没见过我这么能打的O吧。”杰森看到提姆已经靠近,截住了这个话题。他看着面前走过来的男孩子,的确是纤弱的模样,不怪安洁莉娜这样想。不过说起来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就是长得快,提姆刚转学时还比他第一个头,才过去多久就窜上来一截,站直时目光已经能平视杰森的鼻子。
杰森暗里估算了一下彼此的身高增速,遗憾的发现自己技不如人。这时候对方已经站在了桌边,坐着的杰森只能用仰视的视角看着他,“……”有种微妙的不爽。
他自我安慰,看看别的杰森托德,你长到一米八没问题。
提姆走个流程式地问了一声能否坐下,安洁莉娜同意是同意了,但样子看起来怎么怎么的不情愿。
杰森疑惑,你不是说你是alpha就喜欢他这款吗?
安洁莉娜翻个白眼,可我又不是alpha,我是个omega啊哥哥,不吃他这套的。
提姆就像没注意他们两人的眉来眼去,温和地向他们安利食堂新出的中式点心。安洁莉娜也并不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冷淡,乐滋滋就接受了推荐,叉子往提姆盘里递得愉快。杰森客气客气地尝了一块饼,觉得自己可能还是更喜欢马路摊子上的辣热狗。
……说起来他从进了韦恩家后,好久没吃过路边摊这种东西。家长们总有一种意见,就是路边摊都不干净,比如阿福,宁可自己花时间学会了种种低俗小吃的做法也不愿意让杰森电话叫份外卖。布鲁斯当着阿福的面是一副成熟家长做派,自己再年轻十几岁吃垃圾食品也挺欢快——杰森还没忘了第一次见面他还给自己在快餐店里买汉堡呢。
但是,感觉上还是不一样的。
不是说小甜饼就不好吃,阿福的手艺不好之类的。感觉这种东西,实在是说不清道不明。布鲁斯带他出席过几次酒宴,长桌上摆满名贵的山珍海味,随便一道菜就动辄上了多少多少钱,都是曾经的犯罪巷小子想都想不到的。然而它们静悄悄摆在那里,就像华美的装饰品,从热气腾腾到冰冷凝固,无人问津。有钱人端着比菜色还要更加昂贵的红酒杯来来往往,嘴里的生意分走他们全部的注意力。注视一切的杰森在角落里,切割一份牛排,冷掉的牛肉依然鲜嫩,杰森却清晰无比地感觉到它在口腔中炸开一股腥气。作呕的欲望在瞬间漫上来,他却无视了明里暗里投来的惊讶视线,固执地一道菜一道菜的试吃下去。
——最后解围的是托尼斯塔克,虽然一样和布鲁斯顶着花花公子的名头,但是哥谭宝贝的荒唐表现在痴迷美色和为美色一掷千金,连他极限运动的爱好看起来都与他的一贯颓靡形象不太符合;而托尼斯塔克,花心是一方面,他的热度还同样来自于他种种惊世骇俗又莫名切合的行为举止。他在人们因为顾忌着布鲁斯的面子所以只是私下里对杰森评头论足时,站出来表示聊了太久自己也很饿了,然后包圆了酒桌那一头的甜点,彻底拉歪了人们的关注点。
那顿饭杰森什么味道也没吃出来,最后回了韦恩家还是阿福帮他催吐了。之后布鲁斯没再带他去酒席,他也猜测过是否因为自己而让对方丢了脸……但是红头罩说得好,管他的,几百美金一份的牛排就是没有路边摊大叔收摊时可怜他递过来的一份热狗好吃。经由这件事杰森也认同了红头罩的话,有的人即便练上多久的礼仪,即便穿上西装打上领带,往脸上贴了多少金子,依然无法掩盖掉他骨子里的东西。他本来也不觉得自己是上等人,那之后也干脆对这个圈子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比起韦恩先生的前任养子,杰森的出镜率要低得多——虽然这也有他厌恶媒体的因素在。
他百无聊赖地戳戳盘子里剩下的碎屑,尽管没什么胃口他也还是有不浪费食物的习惯在。提姆看出这一点,对着盘子里超过一人份的食物迟疑一会,决定要硬塞下去——幸好安洁莉娜拦住了他,因为杰森并没有要用自己的规则约束别人的意思。
所以今天也还是平淡的一天。杰森告别提姆和安洁莉娜后寻思着要不要逃课去吃垃圾食品。他避开大人们注意而去光顾的生意其实也就那两家,卖热狗的大叔是他还在犯罪巷时对门口的人家,看到杰森吃不上饭经常可怜他;另一家是开在巷子深处的便利店,能在犯罪巷开下去的店本来也不简单,明面上卖的都是不会出现在寻常店家但也说不上稀奇古怪的货物,价格却要比巷子外低很多——不过人家本来也不靠这些过生活。一些东西,糖果,面包,摆在那里就是积灰等过期的,但也便宜了巷子里的孩子,他们最喜欢“照顾”这家的生意,因为店里老板虽然每次被偷都怒气冲冲破口大骂,但其实从来没有认真追究过。杰森住的离这里不远,甚至在这家店里得到了人生第一把吉他,卖东西的坏脾气男人坐在台阶上教他学会了自己编的两首曲子,杰森学的兴致高昂,后来被收养了有条件深入学习后才知道这两首曲子狗屁不通。
他没有回过犯罪巷,但是男人的妹妹还是女儿在更平和一点的平民聚居区开了家快餐店,卖卖小吃。男人的店是地头蛇和大人物的货物中转站,赚来的黑心钱用在把女人送出犯罪巷。这点关系其实熟人都知道,男人还是要死死掩着,逢人说自己孤家寡人,怕哪天自己玩脱了带累女人。杰森有事没事,也去看顾下这家店,用罗宾的身份干掉两伙看上店主人好欺负的抢劫犯。
……思来想去最后杰森还是选择了靠抛硬币来决定自己下午是去餐车啃热狗还是去快餐店点黑豆汉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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