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光的照耀下,南宫洛璃纤细的背影显得十分落寞,让人看了有些心疼。段浔从后面跟上来,轻轻唤了一声:“殿下……”
南宫洛璃看她一眼:“天色已晚,段中郎还不回去歇着么?”
“方才经过一番打斗,现在热血沸腾,并无困乏之意。”段浔的目光望向茫茫夜色,忽然心生感慨,“宣京城中的夜色很美,美得让人睡不着觉,只想彻夜不眠来欣赏它。”
南宫洛璃问:“塞外的风景雄浑壮丽,夜色苍茫辽阔,比起宣京城中的景色不是更加有吸引力么?”
“寒月悲笳,西风万里,边声连角起,塞外的景致固然雄浑,让人看罢不禁热血激昂。可哪有故乡的景色好啊?”段寻抬眸,看向明灿灿的月亮,目光中有无限的满足以及柔情,“这月亮多圆,多美啊。这个时候要是在月色下喝几坛酒,舞几段剑,真是潇洒快乐极了。”
她年少时最常做的一件事情,便是在明月当空的夜晚爬上屋檐,懒散地靠在青砖黛瓦边,拎数十坛烈酒边喝边对月吟诗。醉眼朦胧间,仿佛看见南宫洛璃走过来。
这时的她总会眯着眼睛感叹道:“嘿嘿。月亮真美,酒真好喝,公主殿下真漂亮……”
因为每次醉酒之后,朦朦胧胧间总是能看到公主殿下的身影。所以段浔爱上了喝酒,喜欢喝得酩酊大醉。
年少时的场景,又一幕幕重叠在她眼前。段浔杏眼眯起,勾了勾嘴唇,她想,那时的自己真是幼稚可爱。
霍遇也爱月下喝酒,月下舞剑,也热血豪情,乐于助人。南宫洛璃觉得段浔的性情和霍遇极其相似,因这一份相似,她和段浔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多。
“本宫没想到,段中郎也这么有雅兴。你和一般的武将倒是有很大的不一样。”
段洵笑了笑,酒窝深深,“其实我以前也十分粗俗。后来听完我朋友一番话后,我决定以后要风雅一些。从此苦读诗书典籍,所以才有现在这么高雅的情怀。”
这话倒不假。霍遇是个文韬武略,性情高雅的将军,可这高雅并非从小就生就。她小时候极其调皮,童年都是在斗蛐蛐,打山鸡野兔中度过的。
后来浪荡不羁公子南宫适告诉她:“宣朝人风流,写诗填词是每个世家公子的必备技能。你看那些官家小姐,她们已经把写诗填词作为择偶标准之一。你要是再不学学,估计以后媳妇都找不到了。会打仗不稀奇,稀奇的是既会打仗,又会写词填曲。我那冰山表姐,她就欣赏这样的人。”
这时的少年霍遇已经偷偷喜欢上了南宫洛璃,听完南宫适这番话后,她决定要培养各种风雅的兴趣爱好。不为别的,只为在南宫洛璃心中留下好印象。
少年人心性单纯,总是想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呈现给自己最喜欢的人看。
没想到少年霍遇天赋异禀,半年之后,她填词写诗比南宫适还厉害,这也是为以后写出《雁门十二曲》做铺垫。当时的小王爷痛哭哀嚎:天道不公,凭什么霍遇什么都强过我,容貌长得比我好,兵法比我强,现在连写诗填词都胜过我……
年少时的思绪继续翻飞,直到更夫的打更声传来,段浔的思绪才被拽回现实。她问向南宫洛璃:“长公主殿下,你猜我那朋友对我说了什么话?”
南宫洛璃神色一怔,从来没有人敢在她面前打哑谜。因她身份尊贵,下人们或者是文武官员们,在长公主面前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何须她猜测。
段浔这种类似老朋友叙事时的问话,并没有引起她的反感。她沉思半晌后,轻轻摇头:“猜不出来,你说。”
“我那朋友告诉我说,我中意的女孩喜欢风雅的人。”段浔不紧不慢道,声音轻柔,就像白日里的暖风一样,“那个女孩很美很美,她一直是我努力前进的动力。不管是行军作战,还是学诗词歌赋。”
长公主并未说话,久久陷于沉默中。在本质上,她觉得自己和段浔有许多相同点,比方说都愿意为了自己喜欢的人去改变。
南宫洛璃记得霍遇当年说过,她最佩服那些懂兵道的人,也最喜欢和这些人往来,因为有共同语言。
为了成为少年霍遇心中佩服的人,南宫洛璃开始读兵书,学兵法。尽管兵书上的内容十分难懂,十分枯燥无味,可南宫洛璃依旧学得津津有味。等她有和霍遇相谈兵法的资本后,等到的竟是霍遇身亡的消息。
如今的南宫洛璃对于行军用兵之道,可谓是熟稔于心,只可惜那个宣京城中最光芒万丈的少年已经不在了。
南宫洛璃目不转睛地盯着夜空中那颗最璀璨的星星,心道:霍遇,你知道吗?这些年我读了好多兵书,只可惜不能和你相对而坐,秉烛夜谈。
霍遇,为了你我改变了许多,你在天之灵能看到吗?
南宫洛璃想,霍遇应该是看不到的。否则的话,何以七年不曾入她梦中?
故人何处觅,有袖泪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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