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重对这个家早已没了什么留恋。毕竟再多的爱,在一次次的暴力之下,也注定消散无踪。
更甚至有时在疼痛蔓延至心尖时,他曾不止一次得想过以暴制暴、以杀制暴。虽然这些想法每每都被他理智所击败,但发展到今天,他已无法确保,自己的理智是否会一直在线。
而他之所以没有离开,最大的原因是因为经济不允许。
可现在……
将藏在老鼠洞内的铜钱与刚刚的才得到的一枚元宝一齐放在手心,他低头朝手心看去。
他似乎再没有了留下来的理由?
……
即没有了留下来的理由,季重没在犹豫,便手脚麻利的收拾起了自己的东西。
但仅仅只是一刻钟之后,他便有些想要放弃这门工作了。
无他,这个家中属于他的东西,似乎全是些破烂玩意。
原先他将那缺了角的脸盆、泥巴堵住烂洞的夜壶、打满补丁用来干家务活的衣服,还有险险快要散架的草鞋都当成了自己的宝贝。
虽说没有达到抱在怀中爱惜的地步,可若是让他扔了它们,他却是怎么都做不到的。
可这会儿想着那人可能还在一直注视着他,他却……
面颊烧似火红,季重鲜少有这样窘迫的时刻。
他的心中纠结万分,不知自己到底是应该带着这些东西离开,还是将这些东西抛下独身离开。
若是将这样的东西当做行李,那个人,会不会觉得他太过穷酸?
若是将这些东西抛下独身离开,她会不会又觉得他太过势力?明明还没有什么本事呢,就嫌弃起了自己的过去来,想要跟自己的过去划分的一干二净?
他纠结了一会儿,终究还是带上了那身打满补丁的衣服与那双快要散架的草鞋。
毕竟他这样衰运缠身的一个人,怎知能在主城混上多久呢?
一两多的银子虽说是他这辈子拥有过最多的财产了,可如若去到主城没有营收进项,最多也就是让他撑上一两个月不被饿死罢了。
所以他此去主城不打算住店打尖,而是打算先和乞丐们一起挤挤街道或者破庙,待到将主场内的情况打听清楚了,再另行谋划,看能不能在此生存下来。这样的话,手中的钱财可能会使他在城内多撑上一段时间。
而若是想要在乞丐堆中生存扎堆,穿着现今这身干净的衣裳以及仅破了一个小窟窿的布鞋自然是不行的。
只能待到用这身衣裳混过进城的那关后,找一个无人的街道换上那身褴褛的衣衫草鞋。方才能成功的混进那乞丐堆中。
这么想着,他便真这么做了。而且还将自己想法明明白白的对着空气说了一通。
虽没有得到什么回应,但他已然习惯了那人的行事轨迹。
对方似乎非常不喜欢言语,除非他逼问太过,或者是她不解答他便会理解错的事情以外,她并不愿意与他沟通交流。
不过他知道,她一直是在的。
不然她不会在他每每遇险之时,都能及时准确的出现。
想到这里,他的面颊忽然一僵。
她一直都在,岂不是说明,他脱衣换衣的时刻她也都在?
他虽然如今只是年仅十五罢了,但村中正常的人家,大多也都是在为自己的子女在这个年岁定亲议亲。
而如他这般不正常的人家,虽没有长辈愿意将自己辛苦养大的闺女嫁给他这样的穷光蛋倒霉鬼窝囊废受苦,可并非没有少女看在他这张尚且能够入眼的脸上,向他频频示好。
只是可能所有人都没有想到。如他这般的人,居然想要两情相悦的一段姻缘。居然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期许!
所以他当初理所当然的拒绝了那些并无感觉少女。
然此刻想着自己的身子可能已经被……
虽在心中不断暗示自己对方乃是仙人,虽声音稚嫩,疑似少女,但可能对方的年岁早已老迈,看他犹如在看儿孙。
可毕竟呈现在他耳中的声音就是年轻女孩儿家的声音,即使他再怎么不断暗示,脸颊还是没忍住由僵转红。
“以后我换衣之前会拍手给你信号,烦请你回避一下。”季重道。
仍旧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但不是有一句话说得好吗?沉默即代表默认,她定是听到他的话觉得没有异议,所以才没有出言搭话。
怎么想就怎么说,怎么说就怎么做。
既然定下了这么个规矩,在季重背负行囊交罢过路费进入到主城,寻了个空无一人的街道打算将行李中的破烂衣服换到身上时,他提前‘啪/啪/啪’的拍了三下手掌才开始进行起下一步的动作。
只虽然明明已经约定过了,可换衣途中,他心中还是忍不住有些打鼓,最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完成了人生中最快的一次换衣,心头的锣鼓才停止奏乐。
在那之后缓和了一会儿情绪后,他深吸口气道:“我换好了。你可以重新看我了。”
甄秀当然没有办法看到他。不仅没有办法看到他,而且也没有办法在这会儿上线查阅她家崽崽居然在她不在的时光做了这么多堪称戏精的表现!
只因她没有想到在梦魇当中明明被快进的,说好的顺风顺水没有任何波折的去时道路上,居然会有野狼埋伏。
询问狗比系统是不是卖给她虚假道具,得到的回答是顺风顺水不代表没有任何的危险,毕竟在这样一个封建社会的大背景下,荒郊野外不发生点什么有点太不符合常理了!所谓的顺风顺水没有任何危险,即指每次的危险他们一行都能有惊无险的度过,不会造成什么人员损伤。
她爹这趟出门带的保卫的人共有十个,人虽然不多,不过全都是武能骑马打仗,文能提刀做饭的汉子。再加上她与他爹身边伺候的丫鬟小厮,他们一行满打满算也都不超过二十个人。
在狼群围过来之前,他们原在原地休息搭伙做饭。由于人不多,荒郊野外的人若分散太开更容易有危险,所以他们是围着简易灶台火堆做的。
于是这一会儿,在看到家丁小厮包括她爹全都已与那些在暗夜当中眼睛冒绿光的饿狼缠斗起来时,她不禁留下了悲壮的泪水,紧接着抄起自己不知从哪方简易灶台上摸到的菜刀便朝有十几只野狼聚集在一起,尚无人敢上前与其缠斗的狼群扔了过去。
甄秀本只是随意一扔。想着无论是他爹还是那些保卫大哥们手头都有剑,不需要依靠这菜刀当武器。所以她把菜刀扔到狼群里去,扔不准了没什么影响,没听说过狼会用菜刀的!可要是扔的准了,只要多弄死一个就都是赚的。
却没有想到,她这么一扔,却瞎猫碰到死耗子般的将那把菜刀扔到了聚集在那群狼最中,皮毛黝黑无一丝杂色,看起来极为像是一头中华田园犬的狼脑袋头上!
头上!
疑似中华田园犬的狼几乎没有发出任何的哀鸣,便轰然倒在了地上。然其附近聚集的那些狼却在同一时间集体‘嗷呜’一叫,紧随着那些与她爹以及保卫大哥们尚在缠斗的野狼便都突然停了下来,跟着一起‘嗷呜嗷呜’。
你说在这种两兵交战的时刻能随便就收手‘嗷呜嗷呜’吗?这不就跟两个人打架,其中一方没有任何预警就突然收手打算跟你从动手变成动口起来没什么区别吗?
打架这事其中一方收手,另一方顶多多打对方一下,可这种时候,狼群收手,则迎接的必然将会是死亡。
甄秀:“???什么情况,系统,是不是我用菜刀弄死得那头狼大有来头?”
系统:“那是这个族群的头狼,且还是头觉醒了初阶灵智的头狼。”
甄秀:“我靠!”
“我去!”
“我的妈也!我是欧洲人吗?这辈子的我是欧洲人吗?我随手扔一把菜刀而已,就弄死了一头头狼?”
系统:“……。”
没多久,战斗便以己方胜利而结束。
甄牛走到愣愣呆呆脸上挂满了泪痕的自家闺女面前拍拍她的脊背,“别伤心了。大道无情,我儿切不可因为只宰杀了一头野狼便钻了牛角尖。错的不是我们,如若它们没想来围攻我们吃我们的肉,我们怎会与这种深山中寄居的野狼们交手?而如若今日它们不死,那么死的必然是我们这一方了,我儿可能猜到这些狼群中会否有人为我们哭泣流泪?”
与此同时,甄秀听到系统播报,“恭喜宿主斩杀头狼,使狼群命丧于此,救了此间一行人的性命!恭喜宿主得到善意值20点,是否选择兑换为系统金币。”
甄秀愣了愣,当然选择立马就兑换了,兑换完后,她从自己与系统的对话中抽离,用袖子擦干眼泪看向她爹,“不会。所以爹,这狼肉能吃吗?要是因为这荒郊野外肉不好处理的话,我建议咱把它做成烧烤的!咱不是随身带着盐巴和辣椒粉末吗?有这两样,烤出来的东西肯定咋样都不难吃!”
说着,甄秀忍不住吞了口唾沫。
甄牛:“……。”
算他白担心了!
虽然讶异闺女的没心没肺,但这样的结果正是甄牛所期盼的。所以在狼群中挑了两个最为膘肥体壮的后,甄牛让大家伙举着火把抬着狼肉又往前行了五六里的路,为防万一,还用灵力将那些染了狼血的地面与几十里外的地面中的土进行了一个交换,以防有狼群寻仇再寻到他们跟前。
这么一番折腾,等甄秀拿到烤得焦香酥软的大狼腿啃着之时,已然是两个小时之后的事了。
口腹之欲得到满足,她先前因为狼群到来而紧绷的神经终于也放松了下来。
身为女眷,虽然还只是个八岁的豆丁,但她吃饭可以和这些八尺大汉们一起吃,睡觉休息的时候却自然是不能和这些大汉们混在一起了。
于是待到吃饱喝足之时,甄秀重新回到了自己的软轿当中。
这会儿有钱了,放松下来的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在临睡前偷偷再看一眼她家崽崽。
本想着都这么晚了,她在外面呆了一天,崽崽绝对已经睡了,系统这会儿绝对再也找不到逼氪她的方法了!
可没有想到的是,崽崽确实是已经睡了,且睡得香甜。
然而他穿的是破布麻衣,穿的是露指草鞋,睡的是破庙中的露天草席,不仅如此,脸上还糊了一重泥巴。
更夸张的是,崽崽的旁边还睡了五六个跟他年龄差不多大小,打扮差不多模样的游戏小人儿。
甄秀:??
什么情况,她不是让崽崽去主城重启生活过好日子吗?怎么只是半天没登游戏而已,崽崽就沦为小乞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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