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花费了五个金币,现在瑟琳娜手上还有四十四金币九十九银币,想要在这个小镇上开个能提供基本餐饮的小破酒馆,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姬胧月并没有打算将所有的钱都花费在这个小酒馆上,因为镇上还有两个酒馆,在短时间内,这个小酒馆是没办法给城堡提供收益的,甚至可能会赔钱,接下来一段时间里,整个城堡,包括兽人们都需要靠这些金币生活。
“瑟琳娜,你将我放到这里就可以了。拿出十个金币,其余金币给艾丽卡带回去。”姬胧月开始发愁,这样脏的小酒馆,如果用巫术,可以瞬间清理干净,但她能用石像说话,不代表她能用石像使巫术。“再去找那些兽人,问问他们谁想到镇子上来打工,我需要两个说人族语比较好,干活比较利索的兽人,明天这个时候带着他们过来。”
姬胧月也是这两天才知道,兽人和人族用的是不同的语言,在地下室的时候,虽然有三十个兽人,但说话的只有那么几个,就是因为只有他们会说人族语。
这么一想,小兽人们是真不容易,就相当于现代社会,一群人被人抓到了大洋彼岸,是黑户不说,还差点儿被卖了,最可怕的是,听不懂也不会说当地的语言,没法和别人交流!
瑟琳娜用袖子擦了擦桌面,将石像小心的放在酒馆唯一一个比较完整的长桌上,恭敬地应了一声,从钱袋子里掏出十个金币放在一旁,然后就出门,锁上门走了。
姬胧月等瑟琳娜离开后,开始逛整个酒馆。
酒馆后头是一个小仓库,里头还留着几个箱子,箱子上有浓浓的酒味,那是常年放酒被熏出来的味道。前头长长的吧台整体上还算坚固,大概是用料好,等擦干净后,应该可以直接用。
吧台后头有几个小柜台,底下柜子可以放酒,上头应该是放杯子的,还残留着几个木质的杯子,布满了灰尘。
墙上挂着一幅早就褪色的画,用十分浓烈的颜色画着一朵红色的花,凑近了能看到上头的颜料已经掉下去不少,画师的画工不好,颜料也十分劣质。
地板是木地板,一块块的地板已经脆了,瑟琳娜刚刚进屋时,就不小心踩碎了一块。墙是灰色的石头垒的,看上去很不规整,倒是别有一番凌乱美。
姬胧月飘在半空中,尽量离灰尘远一些,脑海中开始构思要怎么装修这个房子。
地板肯定是要全部更换的,墙上凹凸不平的石头也需要重新雕琢一遍,吧台可以保留,前头放几个吧台椅,后头可以搞个酒柜放酒,前头的桌子椅子需要重新定制,这屋子晚上照明用的是烛火,烛火暗不说,还容易把木头点着了,远不如晶石灯好用。
这么一想,十个金币可不一定够用,别的倒还好说,晶石灯亮一夜需要的魔法晶石就值一个金币。
所以真要用晶石灯,那前期这酒馆得赔死!
“看来是不能用晶石灯了,就没有能代替晶石灯,还比较亮的东西吗?”姬胧月想了想,目前最容易做出来的照明用具,应该是巫术照明灯。
巫学制造的一切材料都来自于自然,一把草,一片树叶,都可以是他们的原材料,巫术照明灯做法十分简单,只需要树叶十片,木头一块,外加一条棉线就可以了。
燃烧树叶的生命能量,做好之后每天固定往里头放置树叶即可。
只是目前姬胧月没有自己的身体,如果想做灯,就得用艾丽卡的身体,为了一盏灯让艾丽卡念请神咒,姬胧月想,如果她的老师在旁边,大概会被气死。
请神咒是神鬼与人交流的途径,姬胧月竟然用如此富有意义的咒法做灯,这种不端行为简直能气死一个老学究。
太难了,没有自己的身体,实在是太难了。
姬胧月已经想到怎么做个身体瞒过此世界了,她想做个巫术傀儡。巫术傀儡没有生命,可以让灵魂附着其上,但巫术傀儡就跟科学端的高端智能机器人差不多,需要的材料极其难寻,以艾丽卡现在的身家,榨干了也不够姬胧月做一根手指头的。
等姬胧月将整个酒馆摸透后,天色已晚,酒馆外的街道上想起了脚步声,白天冷清的镇子在晚上散发了新的生机。那些去天蒙森林探险的冒险家,还有去打猎的猎人与佣兵回来了。
冒险家居无定所,喜欢到处流浪,将自己所见所闻编撰成册是他们唯一的工作,如果能找到新的不为人知的东西,他们会得到不菲的报酬。
因为冒险家们见多识广,很多时候出远门的商人或是接到了远方任务的佣兵,都会雇佣他们作为向导。
马克·戴维森就是这么一个冒险家,和大多数天生喜欢流浪的冒险家不同,他是被迫成为一个冒险家的。他的来历有些复杂,经历也很多,只是那些过往早就随时间被埋葬了,如今的他只是个贫穷的四十多岁的冒险家,每天靠着劣酒麻醉自己。
“马克!听说你今天又被赶出来了?我都跟你说过了,那些人想去送死,你拦着做什么?惹怒雇主,白忙活一天,还被骂了一顿。”
马克刚走入酒馆,就被人认出来了。马克·戴维森在巴德利小镇上很出名,这个小镇人本来就不多,除了原住民外,没有人愿意长久的呆在贫穷且不安全的巴德利小镇,除了马克。
五年前马克跟随光明神殿的神父来到巴德利镇,从此就在巴德利镇住下了,平日里以为佣兵带路赚钱为生,其实巴德利镇上只有马克一个冒险家,按理说,他应该是非常吃香的。
无奈这个马克一点儿冒险家精神都没有,跟着他去天蒙森林,他只会带着人走最安全的一条路,跟着他,生命确实有保障了,可也没有任何收益和惊喜了。
佣兵们可不是来度假的,他们是来做任务的,那些没人敢去做,只能雇佣佣兵的任务,多数都很危险,佣兵们想让马克带路,马克百般推脱,自己不敢去不说,还拦着佣兵们,不让他们踏入危险之地。
这样做,跟断人财路有什么不同?这次马克遇到的佣兵小队脾气还算好的,上一个佣兵小队,不光把马克赶回来,没给他钱,还差点儿打断马克的腿。
马克喝了一口手中满是苦味的劣质酒,摸了摸胸口的铜币,还剩两个,还能喝两小杯。
“你跟马克说这些有什么用?五年来说了多少次,他也没改过啊。”另一个酒客喝着美味香甜的酒,不屑的看了眼马克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要我说啊,马克你也别给那些佣兵带路了,这巴德利镇上的人谁不认识进天蒙森林的路啊?你还不如在这酒馆做个跑腿的,我们给你点儿小费,也比你现在赚得多。”
“诶,你知道吗?我听说,马克会酿酒,他酿的酒可好喝了,可他酿的酒只送到光明神殿去,送给那位希尔神父喝。”
“挂不得看不上咱们的小费,原来是想巴结神父啊,巴德利家的厨师长死了,他是不是想靠着酿酒成为新的厨师长?只可惜,听说新的男爵是位贵族小姐,想必和老男爵不一样,不会爱酒到花费大半年的粮食,换一瓶酒喝!”
“哈哈哈,一个小姐成为巴德利镇的主人,巴德利镇还酿的出好酒吗?我看连肚子都填不饱了吧?等死了,尸体扔到森林里,魔狼啃着都嫌硌得慌!”
“哈哈哈哈……”
刺耳的笑声随着关上的门逐渐消失,马克看着眼前破旧不堪的小镇,嘲讽的笑了笑。
走过一条街,转个弯,马克看到了神父帕尔默·希尔与四个牧师暂时落脚的房子,马克想起帕尔默住进那间房子时眼底无法掩盖的嫌弃,又看了看一旁镇民的家。
“怜爱世人的光明神?呵,怜爱世人!五年了,这世人都被怜爱到赫里斯去了吧?”趁着心头的一丝酒意,马克毫不顾忌的大肆嘲讽着圣书里光明神的神语,他说起光明神时,眼睛里的仇恨像是无法直视的火焰,熊熊怒火甚至将他自己烧死。
只是他说话的声音,实在太小了。
小到姬胧月飘在他身边,都听不清楚。
姬胧月在马克出现在巴德利镇的时候,就盯上他了。年近半百的马克在一百多岁的姬胧月眼里,就是个小孩,还是个沉浸在中二时期的小孩。
无能者才会狂吠不休,真正有能力的人,会着手去改变一切。马克是个无能者,因为他面对令他不满的现实,只懂得喝酒加小声嘟囔。
不过敢在大环境下对光明神殿产生恨意,这本身就挺稀有了。
再说了,姬胧月跟着马克,也不是为了马克这个人,她是为了马克脖子上带的石头。
想要做巫术傀儡,她需要一颗能够平衡五行的“心”,马克的石头,就是个不错的材料。
姬胧月想,艾丽卡给她一个恶魔的头衔,她也不能浪费了,仇视光明神,那就投入“恶魔”的怀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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