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浑身酒气的醉汉摇摇晃晃地从巷子口拐进来, 就有好事的的故意逗他。
“冯大郎,恭喜你呀当了老丈人了”
醉汉听到这儿,就立定了脚步,斜着两只浑浊的眼珠子,发问, “你说谁当了老丈人了”
他这一路走过来,听见好几个说什么老丈人的了, 他还当是那些人说怪话,就没搭理, 这会儿心里就起了疑。
“可不就是你么,你家的小兰不是嫁出去了么, 听说还嫁得怪好,不知道你拿了多少聘礼啊”
醉汉一听, 眼珠子都红了。
好啊那贼婆娘,他说要给小兰找婆家, 她就在那横挑竖捡,小兰那死妮子也成天哭丧着个脸,他不过是一天没回来, 就不经过他同意把小兰嫁出去了
他跌跌撞撞地跑回家,一脚踹开院门,就看着他娶回来的那个二婚头媳妇,正坐在院里洗衣裳呢。
“小兰呢”
“嫁了。”
醉汉就跳起了脚, 指着女人大骂, “好啊你你竟敢”
“聘礼在这儿”
陈氏从怀里掏出两个银锭子来, 在醉汉面前晃了晃。
醉汉的眼珠子就随着银锭子移动,伸出手就要抢。
“这是我亲生闺女的聘礼,你不是说你是后爹,没的白养活吃闲饭的吗那这聘礼你也别拿”
陈氏飞快地把银锭子又塞了起来。
醉汉却没了恼意。
陈氏有银子,他早晚也能捞摸出来怕什么。
“我是后爹不假,可她也吃了我冯家这么些年的饭,嫁出去怎么就不该我拿聘礼了”
陈氏接着洗起了衣裳,“你拿着就是喝酒赌钱,能放得了几天我不得留着买米下锅,顾住一家人的嘴你这个当爹的又拿回来过几个家用”
她当初二嫁的时候只知道这冯大郎无父无母,在城里有个房住。
谁知道穷得没米下锅,房子年年漏雨,冯大郎竟是个成天只知道吃酒赌钱的混子,养家糊口的担子,居然落到了她身上
好在这人被酒掏空了身子,力气不足,这两年也打不过她了,她儿子也渐渐长大,将来能寻到活计日子就好过了。
之前唯一怕就是这厮真的拿了人家的银子,就把闺女给卖了,如今闺女都跟着那客商走了几十里地了,还怕他什么
“我吃酒赌钱也是做人情要不先拿五两给我”
“要银子休想”
“你不给我银子,我就去找小兰,把她给叫回来”
他就一个泼皮,最不怕就是丢人。
陈氏转头瞧着他,忽然哈哈笑起来。
“你去吧小兰嫁给了一个客商,跟着人家出城了你敢跟出城去,我叫你一声大爷”
安远城谁不知道,城外的流民那就跟蝗虫似的,一个个饿得两眼发绿光,落单的人出城都备不住被啃上一口呢,就冯大郎这个怂货,他怕是连城门洞都不敢过去
她给小兰寻的这门婚事,可实在是太妥当不过了
陈氏笑到这儿,抬起胳膊来,擦了把眼睛
马车行到半道上,眼看着天将正午,赶车的王大军寻了个地方停下。
“咱们在这儿吃午饭,稍歇歇再走”
司娓娓从车上跳下来,目光瞧向从马车前头跳下来的孔金顺。
“金顺,今儿午饭由你和小兰张罗,行不行”
孔金顺再傻也知道这是那两个给他创造的机会,赶紧点头,“行行行”
王大军去给马儿喂草料,司娓娓就背着旅行包,朝远处走开。
她的无人机小宝贝,在安远城里怕引人注意,压根就没敢拿出来过。
之前探路小队来安远城,到了地形复杂,拿不准的时候都会放出无人机来高空探路。
而来的时候,司娓娓也会把经过的地带画成地图,还会写旅行日记将路过的地貌,附近村子的情况,发生过的事,都记下来,这样将来如果再有需要派人到安远城的时候,就能少走弯路了。
收回无人机,司娓娓看着手机里的画面,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前方百米处有一处岔路,探路小队来的时候曾经走过,知道两条道其实都能走,只不过一个是经过村子,另一条是抄近道的小路。
司娓娓关掉手机往回走。
孔金顺和周小兰已经做好了饭。
虽然只是热个水,泡个面,配上从城里买的熟食,这速度也是相当得快了。
王大军端起自己的碗,不忘夸赞。
“这回有了小兰,咱一路上吃饭可就不用发愁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换成光是孔金顺烧火开水,还不知道要折腾到啥时候呢。
看周小兰,架灶烧火,开水放面,熟食切盘,麻利之极,同时也会给金顺分派个小活,让他有事干看样子这两个,日子能过到一起去。
孔金顺经过这一顿饭的工夫,似乎突然领悟到点什么,端着碗笑得傻乎乎,“小兰很能干”
周小兰脸红了,“就是烧了个火,开了个水,我也没做啥。”
面都是现成炸好的,调料都是小纸包分开放的,熟食不过是切一切,这哪能叫活儿呢
司娓娓也点点头,“小兰做得很好咱们快吃,吃完了接着赶路。”
王大军和孔军顺一听她这最后半句,就对望了眼,加快了吃饭的速度。
这是有情况啊
周小兰很会察言观色,看着那三人都跟狼赶似的吃东西,她也跟着,果然四人迅速吃完了饭,也顾不上细收拾,就把碗盘都收到马车里,几乎是人才坐进车里,马车就赶了起来。
小路不比官道,坑坑洼洼,时不时到了狭窄的地方,还得车上人下来,牵着马走过去。
刚刚在岔路口的时候,周小兰其实都瞧见了,明明有条更平整的路,这三人不走,偏偏要费劲巴力地走小路
而且虽然只相处半天,周小兰就敏锐地发现了,这三个人里头,说起来那位王大爷是主家,司大姐是妹子,可其实做主的反倒是司大姐。
她娘说给她找的是行商家里雇的伙计,她想着只要是好好干活的正经人,那都比她后爹给找人的强,比她后爹强
说是她那位男人三十三岁了,可瞧着,虽说也不长得多好看吧,但真不像三十三的人,面嫩。
听着他们仨平时说话都很亲近随意的,她都有点弄不清这仨人究竟怎么回事儿。
她是没跟着做买卖的人赶路过,但她常跟着她娘去客栈里帮工,也听过不少行商的故事那真是苦得不行不行的,可这三人,马车上吃的喝的用的,实在是讲究,在路上吃的一顿饭,比她家里过节吃的还好呢
以她的见识,实在是猜不出来这伙人倒底是怎么回事不过管它呢,反正带她脱离了后爹的算计,不用担心哪天突然被后爹带的人给捆走了就算是去山寨里当土匪婆,她也认了。
好容易走出了那一段,路面总算平整了一些,四人也都上了车,接着向前赶路。
司娓娓拿出自己的小本本,正是这次的旅行日记。
“咱们再走一段路,估计能在天黑前赶到山神庙。”
周小兰羡慕地看着司娓娓的小本本。
“姐姐还识字”
司娓娓点点头,“嗯,我们村子,无论男女老少,都识字。”
周小兰只觉惊讶,“真的那金顺哥也识字”
她原先亲爹没死的时候,对她可娇惯,还说等再长两岁就送她去女先生那里识几个字,学个描花可后来亲爹过世,母女俩被赶出来,亲娘再嫁了个浑人,家里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连弟弟长到十岁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更不用说她了。
“是啊,你要是有不认识的字,就让金顺教你。”
司娓娓就从周小兰身上,深刻体会到了,什么叫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要不是因为社会的原因,陈氏自己就能养活得了自己和女儿,完全没必要再嫁,或者就算再嫁也该有底气。
周小兰也不至于因为怕被后爹给随意卖掉,要草草远嫁。
古代对于古代女子来说,那就是难度hard啊。
周小兰一听两眼闪闪亮,“嗯。”
未来的男人居然识字,这让她心里又高兴了几分。
这样不管她能不能学会吧,起码将来的儿子不会变成睁眼瞎了。
果然,在傍晚之前,他们看到了一座破庙。
这山神庙之前三人就曾经借宿过,庙里没人,一处配殿塌了半边不能住人,大殿里还有神像也不好住人,因此三人是在破庙后院的厢房借宿的。
这次他们仍然把马车赶进了后院。
周小兰已经做过一次饭,这回就有经验了,而且因为不赶时间,她还切了点青菜和肉丝,下了几个鸡蛋,和面一起煮着,咕嘟咕嘟的,香气扑鼻。
正搭着简易床铺的孔金顺和王大军对视一眼,王大军伸出大拇指。
“你小子有福气”
孔金顺美得鼻涕冒泡,“嘿嘿嘿回村去我请客谢你和村长两位大媒”
赶了整一天的路,肚子里来碗热乎乎的可口汤面,配上油炸的麻花和撒子,那是真舒坦。
马车里铺上了席子和褥子,由司娓娓和周小兰在里头睡,外头简易床铺由两个汉子睡
半夜时分,四人几乎是同时被惊醒的。,,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 免费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