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它又转了弯
正当旭凤几乎忘了那点遗憾,要认命的时候,命运的安排它又转了个大弯弯。
涅槃时的一场人为的意外,旭凤从天界掉到了花界,他砸穿了花神为锦觅布下的界结,掉进了花界的水境里,自然也在这里他遇到了锦觅。
锦觅被花界芳主们圈养着长大,眼里也只有花界水境这点方寸之地,除了偶尔会来查看她的功课,会处罚她的长芳主外,锦觅心里就再没有其他会让她觉得害怕的人了。凤凰是什么,她也不知道,还以为旭凤是只乌鸦,一个鸟人。火神是谁,她也不知道,也完全没放在眼里。
于是旭凤高抬着下巴,睨视着锦觅宣布自己的身份的时候,锦觅的反应是这样的:火神?!那是什么东西?
能吃吗?
不能吃,那还有什么意思?
活着的凤凰还不如一只死了的乌鸦呢,至少死乌鸦的肉可以炖了吃掉,内丹也还可以给她补充些灵力。
到嘴的食物飞了,灵力也没有了,锦觅耷拉着脑袋,一脸失落,兴趣缺缺的模样完全没有其他小仙子见到六界名人的崇拜小眼神儿和兴奋的情绪。
锦觅就这么用她的无知,没见识的土妞风格,阴差阳错又清新又脱俗的入了旭凤的法眼。
啊,原来这世上还真有不惧他旭凤威名的人,这个长相清秀的蛮荒小妖还真有点意思!
旭凤就因为这点有意思,答应了带锦觅去天界。后来让锦觅当书童,时不时捉弄一下她,也并不是因为什么喜欢她,毕竟戴了锁灵簪的锦觅模样还是糙了些,跟穗禾的精致艳丽完全没法比,旭凤才看不上呢。
果子的味道再是如何甜美,没成熟的果子它也是青的,涩的,酸的,都是入不了口,咽不下去的。
这个时候的锦觅在旭凤眼里不仅是颗还没成熟的青果子,她还笨的不可救药。
他教了她百年,她居然还是一本书都背不下来的蠢样儿。
这叫英明神武的他如何爱????
难道让他去爱她的笨,她偷懒贪玩后的耍赖时说的那些歪理邪说么?
虽然锦觅这时而蠢笨时而有几分小聪明的样子,让从没见过笨的这么理直气壮之人的旭凤觉得很新鲜,偶尔甚至还脑抽的觉得她狡辩的样子也挺可爱,但这点新鲜和可爱真的还不够份量,让旭凤就这么爱上锦觅。
他火神旭凤的喜欢,真的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要真那么容易,早八百年他旭凤就红颜知己满大街了。
旭凤顶多就是觉得这个从花界带回来小书童能给他一帆风顺人人奉承的日子带来些别样的乐子。他带她回来又是教读书,又是教写字,好吃好喝的养了几百年,也不算太亏。
至于锦觅后来能让月孛星使看上,闹出提亲的乌龙,那还真不是因为男装的锦觅有多俊俏,多好看。
锦觅毕竟是个女人,再怎么丑化,比起真正的男仙来也是多了一股男子汉没有的精致和文弱的。更何况戴了锁灵簪,遮了真容的锦觅样子还是挺清秀的,并不丑。
但凡是个长的不丑的女子,穿了男装都能再添三分颜色,比真正的男人俏上三分,所以扮做旭凤书童的锦觅,能让月孛星使看上那也就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了。
说的再简单点儿,就是这位月孛仙子为人比较强势,她喜欢的就是小白脸类型乖巧听话类的男人,这才看上了女扮男装,文文弱弱的锦觅小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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