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淑珍见林溪云呆愣,给她介绍,“淼淼,这是我外孙任景琮,今年刚要上高一。”
抬眼看了眼任景琮,咳了下,“臭小子,你给我过来,这是你林家淼淼姐。”
任景琮看了一眼,“你就是要给我当嫂子的?”
出于礼貌,她开口,“你好,我是……”
结果自我介绍还来不及出口,就看见花裤衩抢走大妮手中的树枝。
他似乎很不耐烦。
“大妮儿,我哥在哪呢?”
大妮看了他一眼,迷茫地眨眨眼,没有理他。
“问你话呢!”
任景琮的耐心已飙升到沸点,大妮吓得一哆嗦,手抖着朝左指了指。
下一秒,只见任景琮拔腿狂奔,百米冲刺的速度“唰”地如风般掠过他们一众人。
“哥!哥!哥!您大佬在哪呢?我错了!我再也不玩游戏了!我这就去跪键盘!不不不!我跪榴莲……”
沈煜这么凶的吗?
这认怂态度大概就是唐思忆口中所说的“狼性霸总秒变蠢萌小奶狗”现场版。
求生欲好强烈!
杨淑珍笑着拉过林溪云的手,“淼淼,在这里一切都还习惯吧?”
“嗯。”林溪云,“谢谢杨奶奶。”
杨淑珍对大妮招招手,“大妮,来跟淼淼姐问好,大妮喜不喜欢淼淼姐?”
蹲在地上的大妮站起来,笑咧开两排大巴牙,“嘻嘻。喵喵是哪个猫咪吗……”
“大妮,刚刚是在看蚂蚁搬家吗?”林溪云笑眯眯问她。
她的眼睛如赤子般闪耀,大妮上前“吧唧”亲在了林溪云的左脸颊。
得逞后,大妮捂着嘴嘿嘿的笑。
林溪云羞红了脸颊。
“这孩子是真喜欢你。”
迎客松青翠欲滴,小溪流水潺潺。微风拂过脸颊,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间钻进来,在大妮的周身洒下金黄色。
大妮从裤子的口袋里摸出一块葡萄味的大白兔奶糖,憨笑着放在了林溪云的手心,又继续蹲在地上看蚂蚁了。
杨淑珍轻笑出声,拉着她手,沿着青石板路,往里走,“走,我带你去找沈煜!”
!!!
沈——煜。
她要怎么问,十一年前那个人是不是他?万一不是他呢?
两个人绕过翠湖,经过假山,入目即是庭院里的相对而立的两道身影。
百年老槐树下,任景琮一改先前的嚣张飞扬,此刻乖巧地站在汉白玉石桌前,怯懦胆小地可怜样儿,委屈巴巴承认错误。
“哥,我以后不玩游戏了,你别气了。”
男人站在树下,纯白色衬衫妥帖精致,下身的黑西裤勾勒着修长的腿,侧脸线条分明,凌厉硬朗。
枝丫间的日光从头顶倾泻洒落他的肩头,整个人一半在暗处,一半浴在光里。
衬衣的袖口上精致的蓝色水晶袖扣闪烁璀璨的星芒。
那人似乎是听到动静,他抬眼看过来。
惊鸿一瞥。
林溪云之前想过很多次见到沈煜的画面,却还是失败了。
这会儿脑子有点空,完全忘了自己之前想好的开场白。
船到桥头,她却只记得扯开一抹得体不失身份的微笑,这还是得益于这么些年林伟泽对她礼仪的严苛教导。
一朵毛绒的合欢花掉在了她蓬松的刘海上,擦过侧脸,最终飘落在她脚前青石板地。
少女白色蕾丝束腰长裙,腰带勾出漂亮的曲线,衬托地修长纤细的双腿。
她盈盈一笑,像是斑驳的星光。
碎在了男子的心湖之上。
本来抬起要踹上任景琮的脚,微微收了收。
沈煜修长的骨指分明的手,抬起,放在任景琮的头顶,揉了下,尽量显得温和。
被摸头的任景琮却是在瞬间石化,眼睛直打哆嗦。
震惊地瞪大眼睛。
往日这时候,他哥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脚,今天居然摸他头。
我擦!
他哥洁癖啊,之前嫌弃他的头皮屑脏了书房的地毯!
难道这又是什么新式惩罚,后招会更狠?
任景琮都快哭了。
这头上摸的怕不是他的手,比刀子都恐怖。
还是跑为上策,任景琮却干脆利落的闭上嘴,“哥,我先回屋学习了。”
尾音未落,人已跑到三米开外。
落荒而逃了。
杨淑珍没忍住噗嗤笑出声,“沈煜!我想起来我要出门一趟,你送淼淼回濯园吧,她刚来,还不认路。”
沈煜许是似有所感,漫不经心地转头看向了她一眼。
这一次,终于……四目相对。
男人的眼,深邃像海洋。
看向她的目光里,没有冷漠,没有凌厉,好像有点无奈跟妥协,他点了点头。
杨淑珍见沈煜同意,立马脚底生风,跟任景琮一样,走的飞快,不一会儿,就看不见人影。
林溪云站在原地,在纠结到底该怎么顺畅地跟沈煜交流。
唐思忆说他声带受损,成了哑巴。
变得狠戾。
可是眼前的他……好像没那么凶,跟唐思忆说的不太相符,喜欢安静,对人也很友善。
因为弟弟玩游戏,耽误学习,做哥哥的收起游戏机,弟弟承认错误,他给一个奖励的爱的么么。
男人迈出了步子,走到她身前,稍稍停顿了下,看了她一眼,似乎想表达什么,却什么都没说。
转身出了园子。
走了两步,见少女没跟上来,转过身来,安静等她。
林溪云心里莫名闪过那句,“你送淼淼回濯园。”
她狐疑地开口,“沈……沈大哥,我们是去濯园吗?”
少女的声音,软糯轻柔。
沈煜其实不太懂如何跟女孩子相处。
他的生活单调简单,公司,家,接触的职场女性,研究员,讲话从来简单干脆,不拖泥带水。
可他的声音,因为声带受损,难听,早已恢复不到往日的清冽。
他想出声提醒她,卡在喉头,却还是止住了,他怕出了口,就成了命令吩咐。
最终,沈煜没有开口,轻轻点了点头。
其实,自从看到她,这短短的一个昼夜,他的心头就如坐在过山火一般,起起伏伏,跌宕不平。
只隔着镜头的小女孩好好照看的女孩,已经长成亭亭玉立的少女。
鲜活地站在他的面前,不是照片里,不是镜头前。
杨淑珍还真是了解他。
她有句话,说对了。
少女站在他面前,他怕是连一个赶字都说不出口。
漫长的十一年,有些东西。
就这么变了质,发酵成了他自己都再也无法控制的感情。
林溪云见他点头,这才跟上前,走在沈煜的身侧。
她今天穿着带坡跟的细带凉鞋,走鹅卵石并不太稳,但好在濯园并不远。
风吹落合欢花,阳光从枝芽间跳跃。
男子线条好看的侧脸线条沐在深浅不一的光里,深黑的眸底,如藏了一整个银河的星光,盛夏的绿意光影都成了他最好的陪衬。
林溪云视线细细描摹着男子精致的五官,英俊的轮廓,以期能从这张俊脸上找出一丁点往日的蛛丝马迹,从而坚定自己心头那个大胆的猜想。
可惜,林伟泽只给她留了那么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小女孩是自己,而那个整张脸都烧成黑炭的少年,她却始终都没能问出来。
林伟泽嗜酒,却不成瘾,有那么几次,酒后吐真言,却是她怎么都拼不起来的真相。
“淼淼呀,你真该好好感谢他,医生说那么大的火,若非他护你,我可就瞅不着你了,你要是丢了命,我可怎么去见你妈,她为了救你,拼了命,不顾自己……”
十一年前,她的妈妈林芝谣也因为那场大火去世了,若非那个少年,只怕她也葬身火海,可惜,等她醒来康复后,却也不记得任何细节。
就如现在,她找不到丝毫照片上的少年的痕迹,相似的轮廓。
会是他吗?
他好像更高了。
皮肤比照片上白多了,鼻子高挺,睫毛很长,那种见到英雄的敬意,在心田蔓草丛生,油然而生。
濯园外,种着合欢树,簌簌落了满地的合欢花,远远望去,粉红一片,她开口,“合欢,安五脏,和心志,我看这一路种了好多合欢树……
男子清淡的目光穿过日光和盛夏聒噪蝉鸣,深邃地注视她,如一汪深海。
“沈大哥——”
然而话未出口,许是太专注,又想追上沈煜的步伐,压根没注意到脚下的用石头垒起的台阶,林溪云一脚踩了空,重心不稳,
完了!
就在她以为要摔个狗啃屎的,修长的手指握住了她的手腕,她撞进了一个宽厚的胸膛。
不知道是自己的心跳,还是耳边传来微微震动,她的脑海里只剩下砰砰砰的心跳声。
女孩许是受了惊,僵在他的怀中。
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像是以无法控制的速度飙升中。
她身上,有淡淡的花香味。
近了。
沈煜伸手,轻轻拍了下她的背。
林溪云被这一下唤醒,这才惊觉自己居然就这么贴在,这么亲密的接触!
“啊——我我我……”
他该不会以为自己是故意的吧?真是要疯了!要疯了!丢死人了!好想立刻马上原地爆炸啊!
真是再也没有更丢脸了。
还是在沈煜面前!
林溪云慌乱中退出,脸颊上一片绯红。
女孩的声音,甜美软糯,惊慌失措。
他还来不及反应,她便如受惊的小鹿般逃开,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花香,远了。
渐渐散开在明媚的光里。
怀中、指腹间还残余着女孩身上的淡香,沈煜看着女孩跑进留园的身影,眼底沾染着浓的化不开的笑意。
这一幕尽数落在周唯峻眸底。
林溪云。
原来你就是这么多年沈煜心头的那道白月光。
挺拔的身子斜倚在树下,吹了声口哨。
一双桃花眼斜睨着沈煜,笑的骚里骚气,“煜哥!人跑远了,眼珠子都快看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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