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16章

    林溪云想十年前,沈煜也应该是如任景琮这般年纪吧,青春年少,本该是最美好的年纪。

    那一个雨夜,不用她猜,都知道发生了很不好的事情,虽然她也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可她却不会去问。

    每个人都有别人无法触碰的伤口,那些需要漫长时光来治愈的疤,即便结了痂,可依旧会疼,她不想问,也不想撕开,让他再一次面临鲜血淋漓的二次伤害。

    “沈大哥,他们走了吗?”

    沈煜迎着她的眸光,点头。

    “那你等我一下!”

    林溪云出来时看到过一个穿着病号服的小女孩,面前放着画板,在画着夜色中的医院。

    她跑过去,也不知道跟小女孩说了些什么,再回来时手上居然拿着一只黑色的签字笔。

    林溪云拉过沈煜的手,坐在花园里供人休息的木质长椅上,“沈大哥,你伸出右手来。”

    修长骨节匀称的手指在她的面前,摊开。

    林溪云握着笔,“沈大哥,虽然这个方法会有点幼稚,但很实用啊!”

    女孩纤细的手指握住黑色的签字笔,鼻尖在他的掌心里,一寸寸勾勒出动物的轮廓。

    那一点一滴,却仿佛是在他的心上烙下刻痕。

    古代人,自周朝起,便有了黥面一刑罚,于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而她却是,于心上下刀子,以情涅之。

    不多时,他的左手掌心里,多了一只小老虎,脑袋上的“王”字歪歪扭扭,可哪里是威风凛凛,看起来倒像是呆头呆脑,跟她一般蠢笨。

    只是这只老虎顺着经脉一点点蔓延至心脏。

    夜色微凉,她穿着牛仔连衣裙,扎着丸子头,两缕鬓发垂在耳边。

    “小时候我被人欺负了,别的小朋友会有爸爸妈妈出头,可每一次外公都是会在我掌心画一只威风凛凛的小老虎。他说,老虎是万兽之王,有了这只小老虎呢,就要学会战胜一切困难,内心强大,要做主宰自己的王。”

    沈煜的心陡然松软成泥。

    时光呼啸,割出记忆的碎片。

    多年前的夏夜,如水的月光,穿过百叶气窗洒在她的稚嫩面庞,她用签字笔在纸巾上画简笔的老虎,声音是独有的软糯童音,“小哥哥,送你一只小脑斧,为你披荆斩棘。”

    女孩正在换乳牙,门牙上下各掉了一颗,说话漏着风,咬字不真。

    干净莹白的脸蛋上挂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笑起来,明媚夺目,甜至心坎上,让他的心化成一滩水,渗入骨髓深处。

    沈煜瞬间的恍惚,林溪云修好了老虎额上的“王”字,笔杆套进笔帽。

    她站起身,再返回到小女孩画板前,将签字笔还了回去,小跑着回来。

    起风了,月亮钻出云层。

    风吹起她鬓角的短发,她抬起头,昂首对他笑语盈盈,朝他伸出了白皙的掌心里,“沈大哥,我们回去吗?杨奶奶等会见不到人该着急了,她晚上还有一瓶点滴。”

    沈煜收起了左掌心,视线落在了她有些泛红的小脸上,在夜色中,更添了几分艳色,其实她的长相很精致清澈,有那么几分娇,是人群中一眼便能让人惊艳的模样,可她却总是很好掩藏住那份惹眼。

    可此刻她对自己毫无防备,她不知道此刻的她,有多么勾人。

    沈煜眸色渐沉,半晌后,在她期待的眸色里低声回复,“嗯,回去吧。”

    女孩起身从他掌心抽走自己的手,走在前面像一只落荒而逃的小狐狸。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往回走,沈煜看着女孩的背影。

    这个世界对他的温柔,时隔多年,再一次,落在了他的手掌心。

    送到了他的跟前,他想他是该握住的,哪怕,她对自己,并非爱情。

    越靠近她,却偏偏越来越贪心。

    浑身上下的血液里沸腾叫嚣,可是最终什么也没有,到底是没有去握。

    他想,黥面之字入骨血,融为一体,是割过他心脏的脉络。若是刑罚,那他愿意受刑一辈子,若是刑罚,那他愿意受刑一辈子,在心脏上刺下她。

    沈煜跟着她的步伐,走在她身后,唇角泛起一抹苦笑。

    将她推开的想法,如濒死的鱼放弃最后一丝挣扎,沈煜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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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溪云这几日,发现个奇怪现象,护士来往换药时,都有些怕沈煜。

    林溪云问过后,才知道沈煜打残自己三叔双腿的事在护士站里传开,添油加醋被渲染的人尽皆知。

    就连每次来往护士看沈煜的眼光,都透着几分害怕跟古怪。

    就连林溪云也遇到过那么几次,可是即便解释了,每次那些个小护士看到她,还是一副既心疼又欲言又止的模样。

    有面熟护士追着顾晴问,“小晴,你说那个沈先生,以后溪云跟他结婚了,要是哪天他们吵架,他会不会家暴啊?”

    “是啊,那个中年男的是他爸爸,连自己爸爸都这么狠心的——”

    好巧不巧的,这话被沈煜听到了。

    沈煜即便面上表眉峰锐利,看起来,又冷酷又凶凶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一天就安静无声地坐在沙发上,可她看着他,心里却知道,不是的。

    不是这样的。

    林溪云失败地想,原来,她说了那么多,还是没用吗?

    都说时间是抹去所有伤痕最好的利器,可有些伤疤,或许真的是连长长的时光都无法治愈。

    住院部楼高27层,站在医院天台可以俯瞰整座城市霓虹闪烁,万家灯火。

    有些人喜欢高处,是因为想把自己藏起来。

    林溪云是尾随沈煜上的顶楼,此刻沈煜站在天台上吸烟,她上来时,他的脚下,已经有了两个烟蒂。

    也不知是这夜色寂寥,还会他的背影,仿佛与那万家灯火生生割裂。

    林溪云躲在消防门后面,本来只想被,可是天台上有风窜来窜去,她实在没忍住打了个喷嚏,算是彻底暴露了自己。

    果不其然,下一刻,男子清冷的声音淡淡道,“出来吧。”

    林溪云索性也不藏了,从墙后面走到了沈煜跟前,知道他是因为听到了护士们的议论声,站在他身后,“沈大哥,她们的话你不必放在心上。”

    沈煜抬眼,安静地看她,“不会。”

    林溪云看了眼他脚底下的两个烟蒂,“吸烟对身体不好。”

    “好。以后注意。”沈煜看着她,其实这两根烟蒂不是他的,是别人留下的,他只是点了烟,却并没有吸一口。

    顶楼天台上视野开阔,整个城市被灯火点亮,从这里望下去霓虹闪烁,灯影摧残,绝对是极佳的观景台。

    只是这会儿风有点大,吹乱了她的头发,林溪云又一个喷嚏接踵而至,却被她忍住了,这风还挺利,沈煜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她得把人劝下楼去,揉了揉鼻尖,看着他。

    “沈大哥,其实从小到大,爸爸在我眼中,只是词典里的两个字,有一段时间,我特别羡慕班上有爸爸的孩子们,每天放学都能看到他们爸爸来接回家,可是呢,后来,也就慢慢习惯了,缺少了固然是遗憾,可外公从小陪着我,我也健康快乐长大。”

    陟彼岵兮,瞻望父兮。这些情感从不曾有过,她渴望过,宁愿没有父亲,也好过他把父爱从头至尾给了别人,还质问他为何那般自私。

    沈煜抬起眼,黑曜石的眸子就这么安静地看着她。

    其实说完,她就有些后悔了,这件事说到底她是一个外人,并不能感同身受,更不能用自己的遭遇来说事,随即很快转移话题道,“我看你还没吃晚饭,我是来叫你去吃晚饭,医院对面的兰西街上开着一家粥店,他们家的南瓜粥特别好喝,汤包也好吃,要不要去尝尝?”

    林溪云带着几分忐忑看他,舌尖轻轻抵住牙齿,尾音轻柔,怕再触及他心底伤心处,眼神热忱地望着他。

    半晌后,男人喉结微微轻滚了一下“好。”

    见他点了头,林溪云跟在他身后下楼直奔兰西街,心情较之前反而轻松了不少。

    汤包店是连锁,百年老店的招牌,隔着老远就能闻到汤包的香味。

    老板娘是年纪四五十岁的妇人,老板坐在轮椅上,林溪云这几日也听到医院里别人说起的这家店老板娘和老板相濡以沫的爱情,也正是因为这个,医院里护士医生们对这家店格外照顾。

    老板为护住老板娘,瘫痪了,老板娘是个强势的人,一个人撑下了这个店面,他们有两个儿子,品学兼优,一个出国读博,一个为了照顾父母,也进入B大读书。

    这么的一个四口之家,生活并不富裕,却让她觉着温暖,老板娘每天都收拾的格外好看,见谁都是笑嘻嘻的。

    林溪云伸出两根手指,“老板娘,两份经典套餐。”

    老板娘在点餐机器上输入套餐信息,笑眯眯看了林溪云身边的男人一眼,“小姑娘带男朋友来啦?”

    男子衬衫西裤,一身清贵,袖口处在柔和的光下折射着冷光,与这狭小的店,有那么点格格不入。

    收银台前,沈煜掏出了钱包付钱,被林溪云给挡了回去,狭小的店面并不算大,这会儿也熙熙攘攘坐着用餐客人,只余下最靠里侧的一个长桌,她指了指,“说好的,请你呀!那边有个空位置你要不先去坐。”

    沈煜倒也没再坚持,却也并未走远,而是站在一边看着她娴熟地扫码付钱,拿好餐具。漆黑的眸子深深望了她几眼。

    林溪云刷完支付宝结账,老板娘早便注意到了沈煜,拉住她在耳边小声说了句,“小姑娘,你男朋友很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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