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嘉晏本来是要在宿舍楼门口偶遇她们的,谁知路上遇到个熟人耽误了会儿,紧赶慢赶追上来,还把小姑娘吓了一跳,本来准备演练了许久的,可看到小姑娘水灵灵的眼睛瞧着他,眼里有诧异,还有几分担忧,呆呆的,嘴巴微张,小姑娘的睡裙前还有一只□□熊,周嘉晏的心瞬间软成一片,脑子就像是格式化了,啥也想不起来……
直接拎起了小姑娘放在地上的两个水壶。
覃萧也在这时候赶了过来,又递给他一个,拍了下周嘉晏的肩膀,命令道,“你来了啊!打水去!三壶!”
林溪云看向覃萧。
待周嘉晏一走,覃萧环住林溪云的脖子,“这儿我哥们周嘉晏,智能专业大三的,以后这种粗活,就交给他吧!林同学。”
“……”
还不待林溪云跟人打招呼,周嘉晏就脚底生风走了。
“不好吧。”林溪云反应慢半拍。
覃萧的拖鞋脚底有很多小凸起,“怎么不行?这是他欠我的!哎呦!我老爹买的这什么按摩拖鞋,脚都快废了,林喵喵,我们往回走吧,让他拎去楼下就好。”
周嘉晏直到打完水,心,还在扑通扑通跳着,像要跳出胸腔似的。
不过总算是冷静了下,找到了正常的言语功能,提着三壶水追上人时,作为学长,开始侃侃而谈,“学妹是哪里人?”
“S市。”
“S市好呀,我小时候也在那儿生活过,人杰地灵,历史悠久,古建筑艺术,保存完好,小时候经常去,当年差点就去学建筑了,记录古典建筑艺术美,琼楼玉宇,丹柱碧瓦,画栋飞檐,我经常会去拍摄,我喜欢的S大有一位教授讲同乐楼,这可是榫卯工艺的经典之作……”
林溪云没想到还能再遇上个对古建筑感兴趣的人,林伟泽的研究有一部分就是古典建筑,倒也生了几分兴致,“同乐楼的雄浑稳健,翘脚凌空,殿内楠木的金柱直贯楼顶,周围用枋、椽、檩互相榫合,是精巧设计。”
这个效果,是覃萧如何都没想过的。
没想过周嘉晏整日爱跟她那个考古的老爹在一起钻,还能帮她追妹纸,更让她惊诧的,却是林溪云,小姑娘可真是惊喜,先是林沫的……外甥女,又是琴棋书画样样具备,学的是人工智能前沿学科,居然连古建筑都懂……
三个人说说笑笑,站在楼下的路灯,还加了微信好友。
说到尽兴处,林溪云觉着自己身上倒是没那么冷了,因为沈煜的烦心倒也被这夜风吹散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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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煜站在楼下花园古树的阴影中,将那光下女孩跟友人相谈甚好的模样,看在眸底。
她在笑,是发自心扉的笑,却并不是对他。
心头有几分发苦,就连这风,都是涩的,掌心微微蜷起。
沈煜是直接从拘留所过来的,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是没控制住,想碰碰运气,哪怕远远瞧一眼她也是好的。
可如今,是瞧到了。
阳光俊朗的少年,嗓音温润好听,站在光里。
而他站的远,是在黑处之中。
沈煜轻轻叹了一口气,知道有一日,女孩会在大学里遇见青春阳光的少年,会谈一段恋爱,可那个人终究不会是他。
初秋的夜风,到底是冷的,林溪云穿的是无袖睡裙,忍不住鼻尖发痒打了个喷嚏,也确实是晚了些,两个人跟周嘉晏告别后,便快速就钻进了宿舍楼。
沈煜一直站在楼下,看她,看着她上楼,直到看着她宿舍的灯熄灭。
颀长的背影,清冷如夜色。
他内心的滚烫,在一点点冷却。
在他面前的,有无法跨越年龄差,还有清醒的现实,丑陋的身躯……
似乎都在将他好不容易垒起来的勇气城墙一点一点击破。
月色如水,无辜地照着大地,就好似什么都可以隐没在茫茫的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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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军训为期半个月,两周时间,不算长,也不算短,第一日,教官们就发狠,让人顶着烈日站了两个小时军姿。
天气虽已逐渐转凉,可到底中午的阳光刺眼又浓烈,女生方阵的小姑娘到底都是些十七八岁的,不到两日,就开始叫苦不迭。
覃萧对于一日下来就黑八个度这件事心怀耿耿,自小就是在教职工大院里野大的,没少当过刺头儿,心底可不服气了。
带着林溪云跟丁凝一起纷纷违反各种规定,比如训练场借口上厕所,大姨妈,买水、拉肚子,种种理由带两人躲到小卖部乘凉。
可惜第三日,她拉着林溪云在小卖部买冰棍,撞见了刘婷玉,覃萧眼尖,藏了起来。
也是不巧,刘婷玉刚跟老公因为买学区房的事吵架,心情正不好,林溪云是自己撞上来,“香草巧克力味……好吃吗?”
林溪云红扑扑的脸蛋,热的发烫,“刺啦”塑料包装纸丢掉,抬头就看到站在面前的刘婷玉,鼻梁上黑框眼镜,就如黑夜叉。
语气阴阳怪气,“不是昨个儿刚来大姨妈,疼的打滚疼死去活来吗?今儿个就已经吃上冰棍了?”
“啪嗒”冰激凌掉在了军训鞋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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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子,林溪云成了军训女生阵队的头号典型,□□场上扩音喇叭宣传,行政楼公告栏前罚站军姿。
中午时分,大家都回去午休,林溪云就在大太阳下晒着。
她有点低血糖贫血,明明才晒了不到两小时,就觉眼前冒星星。
九月初的天儿,毒辣辣的阳光直射大地,将行政楼前的花坛里的花儿都晒蔫了,无精打采,没一丁点水分。
新修的行政楼前,公告栏有些年代了,玻璃下是最新的校报,旁边是最新的国际ACM大赛光荣榜,覃萧的那个好朋友周嘉晏在顶头第一个。
旁边几个花坛中,移栽过几颗玉兰树,玉兰花早已谢了,只有余下的绿叶,在地板转上投射下影子。
热,好热,太热了,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躁动。
她真的快被烤糊了。
玉兰树的树荫都盖不住她整个人,树影挪,她就一寸寸跟着树影挪,只期待这毒辣的太阳别给脸晒黑八个度,更丢脸的是还会有偶尔办事经过的同学投来打量的目光。
身上军绿色的迷彩服,又大又厚,还不透气,里头穿着的内衣都贴在身上,黏糊的厉害,这天简直是要热死她,她的脚站的发麻。
只能熬着,林溪云舌头抵在牙齿,才忍住了要作呕的感觉,裂开的唇,嗓子干涩,下一秒就陷入了眩晕里。
沈煜昨晚上帮师弟改了篇论文,凌晨四点才睡,还差一部分实验没有做完,临近截稿deadline,正巧是同个方向,他失眠手痒,便帮助做完了实验。
想到曾经导师调侃他,“如果不是被任氏拖累,你肯定会是最优秀的科学家。”
睡醒就已经是中午十一点,洗了个澡,正打算吹头发,想到有个视频会议要开准备推迟下时间,结果,刚拿出手机,就接到了周唯峻的电话。
周唯峻:煜哥!你在南苑小区吗?赶紧来学校呀!
沈煜起身倒了杯水,正在喝。
周唯峻:“你媳妇儿被人罚站晕倒了!”
沈煜被呛口水,玻璃杯没放稳,碎在了地上,“怎么回事?”
周唯峻:“你媳妇好像因为军训谎报病情,吃冰激凌被罚站军姿,就在新行政楼前,她刚才晕了,不过他们这辅导员也真是狠,让人在大厅里坐了会儿,就又回去站着了!”
“你去找人送她回宿舍去休息!”沈煜说完就挂了电话。
周唯峻还想问,他找谁好?
结果电话另一头挂断了。
沈煜是一周前搬到B大学区隔了两条街的南苑小区,离B大走路20分钟,他开车过来,用了不到10分钟。
周唯峻嫌引人耳目,把车停在学校门口,坐在驾驶座上晃着腿,刚打完电话给院里吩咐过去,一转头,就见沈煜的车正开进校门。
推开车门小跑着过去,拉开了车门,坐进了副驾。
可却在看到驾驶座上沈煜的穿着时,张了张嘴,惊呆了。
相识十年,沈煜从来都是一个严谨自律,沉默寡言,性格孤僻,不合群,一丝不苟,还洁癖。
春夏秋冬四季,都只是那么几件衣服,西装,衬衫,就连色调都是万年单一,他当年可是费了很大的劲,死缠烂打,一哭二闹三上吊才走进了沈煜的世界。
今儿个算是大开眼界,沈大佬穿着藏蓝色冰丝绸缎睡衣睡裤,睡衣的领都没翻,上面两颗扣子没扣,露出精致的锁骨,淌着水珠子,完全跟平日里精英气场不搭,完全是一股糜烂奢靡的慵懒风。
不知道的,还以为刚刚从某个XX不可描述的风花雪月的场所而来。
“哪儿呢?”沈煜的头发还是湿的。
“人在哪儿?”沈煜的头发还是湿的。
周唯峻低头,看了眼沈大佬的凉拖,左脚是黑色的,右脚是灰色的,颜色是岔的!
张了张嘴,可他愣是没敢说出口。
要知道,沈煜家中的鞋柜,那是摆放的整整齐齐,他曾经乱丢过一次鞋子,直接连人带鞋被丢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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