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清晨第一缕阳光升起,沈禹他们已经到了县城。
黎轻今天虽然起得很早,但并不见困倦,一路上都是神采奕奕的,她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路两边的景色,有一簇簇郁郁葱葱不知名的植物,还有叽叽喳喳快活的小鸟,行至某处时,还能瞥见一片蔚蓝色的海域。
去县城的路并不好走,人坐在车里身体一路都是在随着车在晃动,抖得人屁股疼。小腿也很酸涩,好在他们离县城不是很远,才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沈禹来过几次县城,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芳姐给他们的地址,他把拖拉机停在了饭店门口外的一个大坝里。
黎轻打开车门跳下去的瞬间,差点没站稳,幸好沈禹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她,坐在车上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一下车,黎轻才发现自己的小腿都是抖的。
沈禹搀扶着她,“轻轻,你去车上坐着吧,我去找人。”
“我没事,都到门口了,咱们就一起进去吧!”
黎轻看了一眼门口的饭店,发现它是这附近最好的建筑,有三层楼,门上的牌匾看上去还挺大气上档次的,写着“红星大饭店”五个字。
两人才进去,就有一长相清秀的中年女人迎了上来,她声音温柔地说道:“两位吃点什么?”
黎轻:“不好意思,我们不是来吃饭,我们是来找孟建军……同志的。”
“你找我们老板有什么事吗?”刘容听了她的话后,态度依然很好,她看两人虽然穿着一般,但他们身上并不怎么拘谨,神色之间也是落落大方,不像是故意来找事的,没准还可能是老板的亲戚。
黎轻笑得很甜美,还能看见小小的梨涡,“我们是来卖菜的,之前和他已经联系好了。”
刘容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眼黎轻,看她表情认真不像开玩笑的样子,她心里很是惊讶,她以为他们可能是孟老板的亲戚什么的,没想到竟然是来卖菜的。
她倒不是瞧不起卖菜的,只是觉得这女孩实在是不像是干活的。她那双手白得像他们店里的瓷器一样,脸也娇嫩得像三月份的花骨朵,一看完全是娇养着长大的姑娘,哪有半分干活的样子。
不管她心里多么地千转回肠,面上仍然不动声色,“那你们先在下面这坐着等一下,我去帮你们把老板叫下来。”
黎轻嘴甜,“好的,谢谢姐姐了!”
“不用客气。”
刘容对他们笑了笑,然后转身上了楼。
须臾,从楼上走下来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他笑容温和,但身上有一股令人感到压迫的气势,“你们就是芳姐介绍来的两位吧?我是孟建军。”
“嗯。”两人同时默契地点了点头。
“我叫黎轻。”
“沈禹。”
他点了点头,开门见山地说道,“你们的菜呢?带我去看一眼吧!”
“就在饭店门外。”三人走了出去。
沈禹把拖拉机上的几框菜搬了下来,孟建军用手拨弄了几下,眼里闪过一丝满意,“你们这菜不错,都挺新鲜的。”
黎轻直接说道:“你看我们菜这么好,那你价钱给高一些呗!”
孟建军笑了,“你们的菜好,价钱自是应该给高一些。再说了,芳姐是我的朋友,她的面子我还是要给的。这样吧,白菜我就按一斤四毛钱算,西红柿呢一斤五毛,茄子和黄瓜都三毛,南瓜就两角一斤。这个价格怎么样?这已经是我能给的最大优惠了,我相信整个海城你们不可能也找出第二家来。”
孟建军这么做也是想给他们卖个好,以后能长期合作,当然了,最好是能买断他们手里的菜源。现在县城里已经有三四家和他规模相当的饭馆了,竞争相当大,大家都很难买到大量的蔬菜。他们这一批蔬菜也算得上是饭店的及时雨了,至少接下来三四天的蔬菜是不用愁了。
黎轻他们在镇上卖过这么多次的菜,自是清楚每一种菜的价格。他给的价钱的确很公道,基本上都是按照零售价给的,说起来他们的确是赚了。
两人对视了一眼,都觉得没有什么问题。
沈禹:“行,就这个价格吧!”
孟建军进去拿了一个秤出来,“那现在来称一下吧!再过一会儿,该有客人上门来吃饭了。”
沈禹和另一个年轻人负责抬蔬菜,孟建军在一旁报数,“白菜28斤,西红柿41斤,茄子和黄瓜一共64斤,南瓜87斤。是这样吧?你要是不放心可以自己来看一遍。”
沈禹点了点头。
黎轻扳着指姆在那算数,“四乘二十八等于二十乘四加上八乘四等于……”
她从小对数字就不太敏感,反应也很慢,她半天也没能算出来。
沈禹一会儿就报出了数,“一共是68.3。”
这下不仅是黎轻惊讶了,连孟建军都有些惊讶地看着他,刚好饭店里算账的老先生也用算盘算了出来,他赞许地说道:“的确是68.3,小伙子不错呀!”
沈禹表情平静,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夸奖而沾沾自喜,“给个整数好了,那三角钱就抹零了。”
孟建军把钱给了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道:“小伙子来我店里帮我干活吧,绝对不会亏待你。”
沈禹考虑了一会儿,没有完全拒绝,“以后有机会的话一定会来。”
“禹哥哥,你刚刚好厉害呀,一下子就把钱算出来了。”
沈禹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有些脸红,结巴道:“也没……也没多厉害。”
黎轻不开心地嘟着粉嫩嫩的小嘴,“这都不叫厉害吗?我就不能一下子算出来。”
从小在她心里,数学厉害的人就像一座大山一样,只可远观和仰望。
沈禹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安慰她,“可能是你失忆忘了。”
黎轻:……好吧,男朋友非要这么贴心她能有什么办法?
两人并排着穿梭在古老的小城里,走到没人的地方时,两人又悄咪咪地牵个小手。依黎轻的性格是恨不得时刻黏在他身上才好,可沈禹顾及着她的名声,死活不让,黎轻也就只能作罢。
海城依海而建,虽然不大,但风景却十分秀丽别致。因为住海边需要抵挡海啸海风,这里的房屋全都是用石头建的,所以看上去没有那种七八十年代木屋的破烂感。
路也全都是用一些大块的石头铺就的,经过无数的岁月侵蚀和几代人的踩踏,每一块石头上面都很光滑,下雨天走着可能都会摔跤。
当然,石头路也只存在于房屋与房屋直接的小巷里或是一些比较狭窄的马路。海城的主干路还是一条泥巴路,但它两边给种上了郁郁葱葱而又挺拔高大的白杨,风一吹,树叶簌簌作响,看上去也别有一番诗意。
走出一段路后,沈禹突然说道:“轻轻,我带你去个地方。”
他主动牵着她的手,穿过了好几条小巷,最后在一条幽静狭窄的小巷子里停了下来。
黎轻这一刻只想尖叫,她一直以为镇上那条鲜花爬满墙头的小巷已经够美了,可现在看到这一幕,她才觉得自己孤陋寡闻。
她一眼望去,家家户户的城墙上都吊着花盆养了一大簇的花朵,有的是艳丽的海棠,有的是怒放的玫瑰,有的是清雅的百合,更多的是黎轻叫不上名的花朵。
而石子路的两边则种满了一种绿油油的、叶子很肥硕的植物,与灰白城墙上的花格外相衬。整条巷子的颜色杂乱鲜艳,让人眼花缭乱。
而黎轻一直就很喜欢浓烈到极致的东西。
“禹哥哥,我好喜欢这里呀!”她高兴地拉着他的手转圈圈。
沈禹看着满脸开心的她,也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黎轻放开了他的手,双手抱紧了他的腰,仰着头说道:“禹哥哥,我们在这么漂亮的地方是不是应该做一点开心的事?”
他低头看着她,好像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她看着他,他就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黎轻才不管他有没有回答她,垫着脚亲吻了他的嘴唇。
两人唇齿相依。
和他的每一次接吻,她都觉得自己身体轻飘飘的,不管是身心都十分舒服。
这种感觉想让她一直沉沦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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