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入三尺峰

    三尺峰虽名为三尺峰,实则是高原之上的一片绵延不断的山群。

    位于此界西北,介于青龙和玄武的地盘之间。按道理说是个是非地,青龙界多妖兽妖修,玄武界多鬼修尸修,都不是什么好相与的邻居。

    三尺峰上有宗门,名为琨吾,乃是天下第一剑门宗。也就是庄云寒步涯等人的宗门。

    宗主庄元苍是当世大能,据说其修为已经可至上界。只是机缘未到,一直未曾遇到考验的天劫,所以才一直委身在人间界。

    也因为庄元苍的关系,这天下第一剑门宗,实际上也可以算是天下第一宗了。

    步涯默默回忆了一下小说中蛋疼的设定,觉得这玩意儿跟说书似的,不太好跟这么个小孩子说。

    于是她言简意赅,“是个好地方,但是你要记得,他们的宗主不是个好东西。”

    萧星昼不知道“不是个好东西”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步涯这犹抱琵芭半遮面的提醒,根本动摇不了他那颗雀跃的小心脏。

    但步涯话已至此,多的也就不想说了。

    回三尺峰的道路有些漫长,期间庄云寒与庄邵都来看过步涯,惹得一众女修牙痒痒,背地里直斥坤泽这等狐媚玩意儿的肮脏不堪。

    到了三尺峰所在的山脚,所有人都必须弃马下车,放弃一切代步工具,一步一步地从阶梯上走上去。

    当然了,御剑飞行者也不例外。强行御剑而入,会被视为闯山挑衅。

    步涯现在已经解开了身上的绳子,跟着一众师兄师姐往山上爬。

    萧星昼是个小孩儿,早就爬得精疲力竭。但是一众“仙师”没有一个想起来照顾他一下。

    步涯虽有心但无力,坤泽体质,说到底就是什么都不行,体力肯定也是跟不上的。这长长的登山梯,她自己爬上去就不错了。

    萧星昼这几日和步涯已经熟了很多,跟在步涯一侧,气喘吁吁地小声问道,

    “真的都是这么爬上去的么?就连那个什么什么宗主,也要自己走上去,不可以飞?”

    步涯想了想,“宗主确实是自己走上去的,但是还真有两个例外不是自己走的。”

    萧星昼:“谁?”

    步涯心道,一个是你姐姐。女主到哪儿都有特权,当时她花信期刚过,虚弱不堪,是庄云寒背上去的。

    另一个么——

    步涯笑道,“是我妈……嗯,应该说,是我娘亲?”

    步涯本人是个福利体质的npc,但是她娘却在原文占的戏份不少。

    她娘叫做车千兰,是个平庸的凡人,在十多岁的时候出门游玩,路遇妖兽,幸得庄元苍——也就是本宗宗主相救。

    结果庄元苍对她娘一见倾心。他原本是活了几百年的大能了,长相上等又有地位,几百年来睡过的女人能建一个女儿城。

    可就是一眼就栽了。

    他第二天就向车千兰家里下聘,拿着金银玉石仙器法宝砸出了一门婚事。且自娶了车千兰之后,再没有第二个女人。

    传说这一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步阶梯,新婚时候是他抱着车千兰一步一步走上去的。且之后车千兰每次下山上山,都有庄元苍这个当世大能当牛做马。

    这么浪漫而又动人的故事,按照标准发展,步涯生下来应当是爹疼娘爱的才对。

    可惜,步涯不是庄元苍亲生的。

    而是十七年前车千兰独自一人回家省亲,路遇劫匪,被拖入山中□□之后怀上的孩子。

    说是当时庄元苍因为参加一个仙门盛会,未曾陪车千兰回家。就遇上了这般遭遇,那之后车千兰本是无颜面再活,跳下悬崖自尽了。

    谁成想,在崖下被寻到的时候尚且有一丝气息,庄元苍不愧是当世大能,愣是借着这一丝气息把人给救回来了。

    然后他一人一剑,横扫了整个西北界的土匪窝。据说是连魂魄都没给人留下,直接魂飞魄散,连个烟儿都没有。

    据说是车千兰那段时间心绪不稳,消瘦的厉害,肚子里有了孩子也不知道。只靠着天材地宝的养命,也不需要大夫。愣是等孩子在肚子里大了,不适合拿掉了,才被发现。

    步涯自从出生之后,便是庄元苍的眼中钉肉中刺。

    但是车千兰却自孩子出生之后安定了许多,虽说一开始也抗拒过,但毕竟血浓于水,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有个孩子牵绊,她居然慢慢心绪稳定下来了。

    也是因为步涯能安定车千兰,所以她才能在庄元苍眼皮子底下活到这个年岁。

    但是留了条命,也并不妨碍她活得的苦。车千兰再疼爱她,也给不了她安全感。自从幼年在宗里的指指点点下知道自己的身世,便总觉得庄元苍随时会杀了她。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借着一张皮相到处攀高枝。毕竟她能依仗的,除了她娘,也就只有皮相了。

    步涯粗略回忆了一下自己这个原身的设定。

    她一直觉得书中步涯这个角色留下来,除了不停地发福利,就是为了加快庄元苍的黑化路程——这么个绿帽子天天在眼皮子底下晃悠,搁谁谁不上火啊?

    在原文的最新章节里,已经隐约有了庄元苍不是好人的势头——当然,也不排除反转,毕竟这年头的作者都爱瞎折腾。

    这一行人从天亮走到天黑才爬到三尺峰顶。

    琨吾宗门口立着一块界碑,界碑上只有一个一个大大的“剑”字,金钩铁划遒劲有力。

    未曾点漆,但是此时那个“剑”字却在黑夜里散发出微微的白光,不刺目,但是足够让人在夜里也看见,且隐约从笔画之间透出些微残留的灵气。

    界碑里外,仿佛是两个世界。

    界碑外风寒且厉,吹的人衣袍猎猎作响,刮在脸上如同寒刀。

    只需越过界碑,风就轻而缓,只能微微拂动发丝,且因为界碑内灵力充沛,一进来就仿佛疲累皆忘,使人如沐春风。

    不仅是萧星昼觉得惊奇,就连步涯都跟着惊讶了一下。

    一行人越过界碑,在和风下整理好被夜风吹乱的衣裳,才继续往前走。

    大道两旁的石灯内放着灵石,有人靠近便会自行亮起。

    走过大道,踏过一守山阵。就能用肉眼从远处的空茫中瞧出那些宫宇楼台。

    他们走过阵法没几步,便远远见着有人来接。

    只不过却不是什么童子之类的,而是一位妇人,带着几个随从。妇人容颜清丽,衣着简单却自有一番雅致。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

    步涯心里揣度着,怕这位就是自己那位娘亲了。

    果真就见着那妇人一路奔自己而来,脸上带着一点藏不住的欢喜。

    庄云寒庄邵等人见了此人,皆行了一礼,唤了一声“师娘”——虽说按辈分来说,庄云寒与庄邵恐怕得叫她“娘”,但是琨吾宗人情淡薄。别说是车千兰了,就是自己的老子,他们也统一称“宗主”,而非“父亲”的。

    妇人亦回礼,寒暄了几句,然后便切入正题,说是要带步涯先行一步。庄云寒等人自然也没有拦着。

    妇人便带着步涯出了队列,站在一旁看着他们走远。萧星昼边走边不停地回头看步涯,步涯笑眯眯地冲着人摆了摆手。

    等到他们一行人走远了,车千兰方才拉过步涯近看,一边看着自己的孩子瘦了心疼,一边帮忙打理了一下步涯的衣裳,问道,

    “好端端地怎么穿成这个样子,要不是颜色扎眼,我都没瞧出来是你。看你这瘦的,下山又没好好吃饭是不是?”

    嘴碎又操心。

    天下的娘好像都是同一个样子。

    步涯此时比车千兰略高,瞧着车千兰这样子,突然心底化开一片柔软。

    以前节假日回家的时候,自己老妈也这个德行,嫌弃自己的衣服不合她的审美,嘴碎得要命。

    不管胖了瘦了,反正在当妈的眼里都是瘦了,回家就有一大桌饭菜。

    刚刚想完,就听车千兰道,“先回去吃饭,饿了吧?”

    “…………”

    步涯笑了一下,“嗯”了一声。

    穿书过来这么久,总算有一个对自己好的人了。不嫌弃自己是坤泽,也不想从自己这里揩好处。

    步涯跟着车千兰往宗里走,大概是太过乖顺,惹得车千兰看了她好几眼,“怎么了?”

    “没事,”步涯深吸一口气,道,“想我妈了。”

    车千兰也不知道步涯已经换了芯儿了,只当她在撒娇,嗔怪道,“你这孩子。”

    步涯跟着车千兰回了她的住处,桌子上摆放着饭菜。

    此桌面内里嵌着一整块灵石,外面辅以名贵木料。这么夸张的用法,就只是为了饭菜和茶点放上去可以恒温。

    是当年车千兰嫁进来没多久,某一次等夫君吃饭,结果庄元苍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饭菜全凉透了,又要重新去热。

    然后第二天,就有童子搬进来这么张桌子,其貌不扬,可内里灵石乃是上等。

    可惜,再上等,也只得在此处发挥些温粥热茶的功效。

    步涯爬了一天的山,也确实饿了,坐下来吃东西仿佛风卷残云。

    车千兰就在旁边看着。

    步涯吃了个半饱方才察觉到车千兰目光不太对。

    她心里先是“咯噔”一下,暗道自己刚刚太过“自在”了。

    平日里做自己也就算了,可这车千兰是步涯最大的一把保护伞,得罪不得。

    更何况天底下当娘的最清楚自己的女儿什么样子,或许初见欣喜之下还没来得及反应,只觉得女儿变了一些。

    可坐在这里吃饭喝水动作全都换了一个,未免也变得太过了。

    车千兰也发现步涯吃饭的动作停下来,且在看着自己。于是便坐正了一些,不再像刚刚那般闲散随意。

    原本的嘴碎心软的慈母突然就变成了端庄的三尺峰女主人,不卑不亢道,

    “不知阁下是何人,来我三尺峰有何用意,小女步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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