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门被敲响,熟睡的唐知白模糊间应了两声,就听见有人陆续的走进来,接着厚重窗帘帷幔被人拉开,清晨曙光透过玻璃窗映在床上,阳台上的玄门也被打开透气,丝丝暖风吹入,唐知白掀开丝绸被褥,终于睡眼惺忪地爬了起来,呆坐在床上。
几天的时间,他已经有些习惯这一套繁琐而规矩的操作,他流畅地接过仆人递过来的湿手帕,轻轻擦了把脸,终于清醒了不少。
唐知白来这五天了,除了这座庄园里面来来往往的仆人,他就只见过一个年迈的私人医生,林霄因也没在见过,其实见不到太多人,他私心里反倒松一口气。
经过几天的时间里,虽然闹了不少笑话,但至少他弄清楚了不少事情。
比如,这里的的确确就是小说《伦敦风云录》的世界,自己也的的确确就是倒霉蛋林诉。这个世界的里,不管是科技或者法律都很像是美国曾经的二战时期,虽然是叫英国的没错。
只是,在这里,军队和王室代表着绝对权威,将代表着,就算一个平民再有钱,他也不会受大部分人的尊敬,一个贵族就算再落魄,也拥有着对仆役和农户的生杀大权。
就如他舅舅林霄因一样,虽然只是个华裔,可从小留学英国的他接受是洋人教育,更是拥有着王室赐予的男爵称号,所以,才会在英国社会上有着不小的地位。
但王室虽然威严,核心的几大家族却四分五裂,争锋相对已经多年了,这也导致了,混乱的社会上黑道势力逐渐发展了起来。
管家太太见唐知白醒了,上前恭敬问好,“早上好林先生。”
“早上好,史密斯太太。”唐知白打着哈欠。
管家太太眼中渐渐显示出暖意,史密斯太太是个严谨且十分有教养的英国女人,对于礼仪融入生活有着苛刻的要求,她是从小照顾林霄因的管家,后来,又被安排照顾林诉。
经历这一场灾难后,导致林诉记忆缺失,史密斯太太一开始非常地担心,但后来听医生说,这并没有影响到身体状况。她还是比较开心的,至少现在的林诉懂得了什么是礼貌与时间。史密斯太太开始渐渐相信,经过她的谆谆教导,还有机会将这颗长歪的树苗挽救回来的。
因此,她连声音都沾染了些愉悦的情绪,“您是要在房间里吃早餐,还是要去餐厅里吃。”
唐知白刚想说在这里吃,就听见史密斯太太又说,“男爵大人回来了,此刻正在餐厅里享用早餐呢。”
他一愣,看向史密斯太太,目光中有些退缩。
史密斯太太看见林诉的犹豫,以为是像从前那样的原因,想了想便小心开口。
“男爵大人工作繁忙,每次赶回来都只是为了见您一面,这次您身体出现状况,男爵大人每日都会致电回来,询问您的情况,您又何必要再和男爵生气呢。”这话放到从前,林诉必定会发火,如今看到他的变化,史密斯太太才敢谨慎开口。
果然,只见他考虑了片刻就同意了这个请求,唐知白说,“你们出去吧,我换好衣服就去餐厅。”
史密斯太太开心地点头头,领着一众正打扫的仆人退出他的卧室,关上了门。
唐知白呼了一口浊气,便起身下了床。他能怎么办?总不可能一辈子都不见林霄因吧?这可是他名义上的舅舅,在这个世界的生命与未来还得依靠着林霄因呢。
原著中的林诉虽然死得早,但那完全是因为他自己作死,现在这具身体还只有十一岁,依照他现在的情况,只恨不得离莫轶越远越好,怎么可能还回去招惹他。
至于林霄因的惨死,原著里说,他舅舅是因为效忠王室的诺曼公爵,作为幕僚给公爵出了不少针对莫轶的主意,所以才会在停车场被莫轶截肢后,被他的狗活活咬死……
唐知白想着主角莫轶变态的手段,不禁打了个寒颤,小说里看着是很爽,可放到现实就是恐怖片。
没关系……唐知白安慰着自己,这是林霄因五十岁的事了,起码还有十几年,一切还来得及慢慢改变,毕竟占了人家侄子的躯体,活了不属于自己的优渥生活,总是要给些报答的……
唐知白边琢磨着边拉开衣帽间大门,看着一整间琳琅满目的奇装异服和假发,现在的他现在已经可以风轻云淡波澜不惊了。
回想他第一次打开衣帽间时的震惊,豪华房间储柜中全是些镶满宝石的怪异洋装,以及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假发,杀马特豪华升级版,简直就是一种视觉污染。
原著里对于莫轶的描写,除了怎么得罪莫轶,和最后的死亡,其他事情几乎是一笔带过,唐知白完全没有想到,在生活里这熊孩子除了性格讨厌、居然爱好也很特殊。这两天听仆人们说,曾经的林诉很厌恶自己的华裔血统,外出时向来只穿骑马装和戴假发,用来遮掩自己的黑头发和黄皮肤。
唐知白随意挑了件西装换上,叹了口气,看着镜面里纤细的男孩,带了股清冷的傲气,他看得有些魔怔了,伸手触摸着这平滑的镜面。
真是除了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别无他想。
林诉长得和他原本的身体几乎是一模一样,除了现在只有十二岁,显得比较青涩幼稚之外,他可以毫不怀疑这就是曾经小时候的自己,只是林诉的营养条件显然比他要好,没有他小时候的瘦小蜡黄,脸蛋白皙圆润,显得比较可爱很多。
不管怎么说,既然上帝使他来到这里,就好好活下去吧。
下楼后,走过镂空烫金的石柱浮雕,绕开走廊,唐知白看见坐在硕大餐厅主位上,吃早餐看报纸的男人。
听见动静,林霄因心情愉悦地放下手中报纸,看着男孩身影拂起浅笑,林诉向来不喜欢和他用餐,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
史密斯太太拉开椅子,仆人陆续摆好餐具,唐知白被招呼坐下。林霄因看着他的打扮,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是诧异与惊艳,感叹着,“小诉,我已经很久没有见你穿过西装了。”
其实这就是套普通的西服,但林诉长相清秀,眉目似雾,此刻更像是一个俊美而精致的陶瓷娃娃。
第一句话就让唐知白一愣,心里开始慌张,想起那满屋子的花花绿绿,难道该死的林诉,是不穿西装只穿奇装异服的吗?早知道这样,他早上就该不管多丑都往身上套!
唐知白抓着银叉,心虚地嗫嚅着,“不,不好看吗?”
“不不不。”林霄因一愣,随后慌忙否认,“你以前不爱穿得这么……呃……这么朴素,你穿起西装来很帅!比很多公爵大人的子嗣都要好看。”
他说的是真心话,林诉长得很好,只是平日里扮相怪异实在不敢让人多看。看着林诉脸色,担忧他会生气,林霄因又补救两句,“你穿那些骑马装也很帅气,主要我的小诉长得很英俊,穿什么都好看。”
唐知白差点被他说笑,到底是怎样的审美,才会觉得曾经林诉的样子帅气?兄台可是在昧着良心说话?
见林诉神色充满笑意,林霄因才松下一口气,他真的一直想不通,他这个侄子的审美怎么会像被水泥糊了一样,自己和姐姐品位都不差啊,最后只能无奈摇摇头。
看着林霄因小心翼翼的样子,唐知白笑容逐渐淡去,低头遮掩似地吃肉片,心中难免有些触动,曾经的他从小就在外独自生活,唐妈除了固定打钱给他,联系都很稀少,可以说,他从未感受过亲人之间的关怀。
曾经以为自己足够强大,不去羡慕房子里白炽灯光下的人情暖意,自己能够忍受孤独,事实上他也的确独自生活了十几年,可现在他明白了,那是因为他从未感受过温暖,所以才不曾难以忍受。
心底有些柔软,端起牛奶喝着,唐知白思量片刻,软软道:“舅舅,我忘记了很多事,可能也想不起来了。”
唐知白说得可怜极了,林霄因心软安慰着,“我听路易斯先生说,你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丢失的不过是记忆而已,没关系你还小,以后会慢慢想起来的。”
但看着侄子犹如一头受惊的小鹿,舅舅因为心疼又说道,“就算想不起来也没事,想知道什么舅舅会告诉你。”
唐知白乖巧地点头,小心地问着:“舅舅,是谁打伤我的?”
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他一直担心这一次的造成意外的,并不是林诉曾经得罪的街头混混,而是林霄因的敌人或是某些位高权重得罪不起的人物,这样的人往往擅长使阴招,背后捅你一刀。唐知白很怕躲过了主角,却躲不过林诉造成隐患的连锁反应。
提起这件事,林霄因眼中浮现出几点戾气,气愤地冷哼一声,厉声道,“不用担心,人已经捉到了,呵,不过是几个克习顿街头的小混混,竟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我不会让他们好过的,看来克林顿区的风气是该好好改改了……”
语气中带了决绝的狠毒,常年生活在法治社会的唐知白,不禁打了个寒颤刀叉撞上瓷盘,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想起他这便宜舅舅,在外面也是个手段毒辣的老狐狸。唐知白暗地里告诉自己,不管什么时候,一定不能暴露身份!
林霄因以为他是害怕那些流氓混混,降下声调道,“小诉,你放心,他们不会再对你造成伤害了。”
“嗯,谢谢舅舅。以前真是辛苦你了。”只要不是什么大人物,唐知白就用不担心。
其实仔细想想,十二岁的林诉只是一个小霸王,现在的他顶多是让林霄因头疼一点,还远远不到麻烦的程度。
林霄因内心掀起一阵温暖波澜,带有丝丝热度,这几日只听史密斯太太说现在林诉性情大变,不想变化这么大,竟然会开始体谅起他来了,中年男人地眼眶略微有些许湿润。
看着一个人安静吃早餐的侄子,很是乖巧,和以前简直判若两人。林霄因心中的疑惑一闪而过,就开始担心起现在侄子性格柔软,只怕会被欺负,于是他皱起双眉,暗地里打算了一番。
“克林习区现在鱼蛇混杂,形式混乱,关于你遭袭这件事,背地里不敢保证被谁收买利用过,那里的学校不能再读了。”
唐知白默默吃完最后一口面包,抬起头安静地听着他讲话。
“这样,后天我就送你去斯特黎尔学院,那里相对其他地方,算是全伦敦最安全的学校了。”
林霄因还正说着,只见对面乖巧的孩子眨眼就变成了个炸毛的小猫,倏然站起!还不小心撞上桌子,将玻璃杯碰倒在地,与此同时,几乎是尖声的反驳。
“我不去!”
“小心伤着自己!”林霄因蹙眉,责备地目光中有些心疼,侄子受伤这一次已经让他心惊胆颤,不能任由他去街上胡混了,于是硬下心,口气带上了些强硬,“不行,你去那里安全才有保障。”
史密斯太太等人伫立在旁,想去收拾玻璃碎片,也因气氛僵硬不敢上前。
唐知白小脸惨白地站着,斯特黎尔学院!不就是那个变态主角的学校吗!
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了,唐知白尴尬地慢慢坐下。
林霄因叹了一口气,知道林诉反对什么,“我知道你反对什么,不用舍不得你那些克林顿区的朋友,相信我孩子,于权利或是地位,他们都不是你未来前进道路上的优秀伙伴。”
“斯特黎尔是基督教堂式教育,你虽然不信教进去也不要胡闹,耶和华是威严慈爱的,会给予你安全的庇护。”
“必须去吗?”唐知白欲哭无泪。
“孩子,你的安全最重要。”
“好。”唐知白无奈地点头,他很想向林霄因咆哮,里面虽然没有隐患了,可是里面有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阿修罗啊!完全就是斯特黎尔学院死亡学院好吗?
林诉虽然是个前期炮灰,但也是到了十七岁得罪太多人才躲进斯特黎尔学院的,没想到,自己才刚来就要接受这样的命运。
算一算,现在的主角莫轶才六岁吧,六岁的孩子连原著的开场岁数都不到,应该还没那么危险,唐知白瘫坐在椅子上尽力往好的地方想……
破晓之时的伦敦弥漫着浓重的雾霾,天还有些灰暗,一声轮船远帆的清脆号角声从远方传来,听得隐隐约约,眼前被白色迷雾所遮掩的中世纪建筑也让人看得不真切,犹如雾里看花,不知此时是幻境还是现实。
唐知白懒散地撑着下巴注视着车窗外,不知道能看清什么,只能唏嘘果然是雾都,工业污染的尘嚣似乎已经要把整座城市的灵魂吞噬。史密斯太太坐在一旁,原本是林霄因是要亲自送的,结果临时有急事,这件事情就全部由她负责。
史密斯太太坐姿端正优雅,一看就是个受过优良教育的女人,斯特黎尔学院内全部是贵族子弟和王室成员,所以,作为男爵大人的家族管家,绝对不能显得没有能力,史密斯太太微微抬起下巴。
灰暗街道上一盏暖黄的灯光吸引了唐知白的目光,犹如冰冷昏暗城市里唯一给予热度的火炉,温馨又暖和,唐知白被它橱窗中摆放造型精巧的小东西所吸引,被小灯光照耀着很诱人,他转头看向史密斯太太,可怜兮兮道:“史密斯太太……”
史密斯太太随着唐知白的目光移向橱窗,整齐摆放着几个精致好看的提拉米苏蛋糕,表情略微严肃,犹豫着,“您的伤刚好,外面的东西不干净……”
唐知白一动不动,湿漉漉的眼神投向她。
史密斯太太动摇了,只能让司机停好车,自己亲自下车去挑选。
唐知白正坐在车上等她,忽然,听见后方巷子拐角传来一阵喧哗,几个穿着夹克和牛仔裤的街头青年正从小巷子中追着一个瘦弱小个子跑出来,气喘吁吁,挥舞着大刀、棍棒,逃命的小个子似乎是体力不支了,不慎一趔趄,就被一个粗壮黑人逮到,一把扯住衣领粗鲁踹翻在地。
下一秒,铁棒木棒全都招呼在了瘦小的身躯上,几个街头青年残暴地踢打,脏话连篇,嘶哑的嗓音配着满口生殖器官难听极了,看得唐知白直皱眉。
司机斜靠在驾驶座上看着倒车镜里的画面,似笑非笑地感叹道:“啧啧,现在的伦敦真是越来越混乱了,怎么连幼小的孩子也开始下死手了。”
唐知白看了他一眼,急忙转头朝后仔细望去,才发现,地上苟延残喘的人哪里是什么瘦弱,这根本就是一个五六岁大的孩子,身体蜷缩成团,有经验的护住头和腹部,眼前的事,无论从观念与道德上都让唐知白看得极为不舒服。
可现在能做什么?自己只有两个人,人家七个人有刀有棍,拿什么和人家拼?唐知白被他们的动作吓得瞪大双眼,只见小个子没反应了,那个黑人打得很不痛快,蛮横地一把抢过同伴钢刀举起来就要砍那小孩的腿。
似乎是一只被锁死在猎人陷阱里,将要被屠杀的野兽,原本一动不动的男孩绝望地发出一声难听嘶吼,一口就狠狠咬在了黑人的大腿上!
原来,他是在装死?
像是被鳄鱼锁死目标,拼命甩也甩不掉,黑人凄厉惨叫声听着渗人,男孩乘机在地上翻滚了两圈,艰难地爬起来逃命。
唐知白看得心惊肉跳,放在车把手的掌心都出了汗,见小男孩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唐知白做下决定,一把拉开车门,司机想阻止都没来得及反应!
他慌张想将小男孩拉上车,只见小男孩剧烈挣扎反抗,他匆忙低声安抚,“嘘,不用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小男孩愣了一下,唐知白乘机将他一把拉入车内,急忙关上车门。
盯着后面追来的街头,慌叫道:“快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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