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20章

    “之前想过的那位如今不在扬州,书信一去一回需要几日的光景,怕是会耽误你酒楼的生意。而且他能不能答应这件事情,还是另一说。读书人嘛,总有些心气儿,又容易多虑。”

    与其猜疑揣摩,不如将印象停留在当年同窗之时。

    雷应元想了两个晚上,才在头脑里又扒拉出来一个觉得还算合适的人。上午送信去询问,刚好在雷鸣安回府之前收到的答复。

    觉得儿子似乎不太相信他推荐的这位,雷应元有些不高兴地接着说道:“安儿可以晚饭后过去聊一聊嘛。”

    既然自己父亲这般力荐,应该是靠谱的吧,那就晚饭后过去聊一聊好了。

    在晚饭前回到雷鸣安院子休息的时候,陆小凤实在忍不住好奇心问道:“刚刚你和伯父一直在打哑谜,那位来那位去啊,到底要去找谁聊啊?”

    “父亲推荐的人是江宁织造曹玺,按辈分来讲我应该称呼他曹伯父。”雷鸣安语气有些一言难尽,陆小凤一听就猜到了这里面肯定有不少官场上面的弯弯绕绕。

    在进屋落座以后,雷鸣安咂咂嘴,不知道这事儿该从哪儿说起。

    “先从我爹开始说吧,别看我爹只是个从四品的官,但因扬州地方重要,所以巡抚和总督见了我爹都得客气一下。而江宁织造比我父亲还低上半级,说白了只是个皇商而已,却更得罪不得。”

    陆小凤不知道雷鸣安说这些做什么,只是安静地在一旁听着。

    “曹家出了个奶娘,自然就有一个皇上的奶兄。当年太皇太后要从江南为皇上挑选伴读,我可是候选人之一哦。不过临了被我哭闹打滚搅黄了,相当于将名额直接送给了曹玺之子曹寅,为此我爹哀声叹气了许久。”

    家里的孩子能做皇上的伴读,在有些人看来是多么光宗耀祖的事情。陆小凤这才明白,难怪曹玺会答应下来帮雷鸣安写话本。

    和雷鸣安放弃的伴读相比,就算让曹玺帮着写一车话本都不是大事儿。

    “那鸣安现在可是后悔了?”陆小凤故意打趣着说道。

    雷鸣安听后毫不掩饰地撇了撇嘴,即便将近十年的时间过去,他对于成为皇上伴读这件事情依旧嫌弃得很。

    “进宫当伴读有什么好的,就算是皇上的伴读又能怎样?放着府里的少爷不做,非要去当奴才?再说我这么不喜欢读书,进宫就只有被师父打的份儿。到时候因为成绩太差被撵出皇宫,自己丢脸也就算了,还得连累我爹。”

    不想去的原因有很多,可不止这一点。

    “虽说朝廷对汉人并不苛刻,甚至连剃发易服都不用,像我父亲这样入朝为官的人,只需要将发髻散下来梳成辫子就行了,但等你见我爹换上官服把头发梳成辫子的时候就知道了,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要我梳辫子,门儿都没有……”

    总之就一个意思,完全不后悔!

    陆小凤听雷鸣安小声吐槽了一连串,挑了一下眉毛问道:“朝廷没强制要求咱们像满人那样剃头你就偷着乐吧。不过话说回来,既然你似乎……那还加入红花会?”

    “红花会不一样,大大的不一样。要是红花会像朝廷那样,我估计以无尘道长的脾气,把自己的脑袋揪下来都不会同意加入红花会的。”

    “开个玩笑啦,知道你是想获得伯父的认可。”陆小凤伸手拍拍雷鸣安的肩膀接着说道:“我见伯父现在就开始认可你的能力了,要不然怎么会让你一个人去曹家?”

    自己去?陆小凤不跟着一起过去?

    曹家又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还用得着他再过去听一遍故事么?再说要是有天地会的人在暗中盯着雷府的行踪,司空摘星会过来告诉他们注意的。

    “或许是我的错觉吧,总觉得陆兄站在我身边,哪怕一句话都不说,我和那些老狐狸们扯皮的时候,心中都能多出几分底气。”

    雷鸣安都这么说了,陆小凤觉得他要是不同意,那可就太不讲义气了。于是答应了下来:“看样子我这根桩子还是有些用处的。不要不开心啦,到时候我陪着你去就是了。”

    陆小凤说到做到,在用完晚饭就随着雷鸣安直奔曹家。即便可有可能从头到尾都是坐冷板凳,但能给雷鸣安鼓鼓气也是好的。

    曹家平时便有不少人来拜访,门房早已学会通过马车分辨人家的本事。虽然偶尔也有认错的时候,但那多半都是来者故意为之。一瞧雷鸣安的马车就知道是比自家老爷品级略高的人家,立马上前相迎。

    “劳烦告知曹伯父一声,就说雷鸣安前来赴约。”

    称之为伯父,那关系肯定是更亲一步,又是赴约,立马有脚快的门房前去禀告曹玺。

    曹玺晚上有大把空闲的时间,而且白天雷应元又打过招呼,一见到雷鸣安便唤了一声贤侄。看到雷鸣安身后的陆小凤时,捋了捋胡子指着陆小凤说道:“我认得你,四条眉毛,陆小凤!”

    “见过曹大人。”陆小凤也像雷鸣安那样行了一礼。

    曹家和皇上关系甚密,所以知道点别人不知道的事情也很正常,搞不好就是皇上告诉的呢。

    客套过后,曹玺便主动开口:“贤侄儿计划之事,皇上都已告知于我,日后有什么需要,遇到难出了尽管提。像话本这种小事,找我算是找对人了。听你父亲说你想要本江湖,不知贤侄具体有何安排?”

    曹家以前是军功之家,在曹玺这一带正是往诗书之族过渡的时候。曹玺幼年也不爱读书,但其父要求必须手不离卷,在不得不读书得情况下,曹玺就挑比四书五经有意思多了的志怪小说与话本读了起来。

    从雷鸣安的身上,曹玺仿佛看到了自己幼时的身影,只不过比自己有个更能宠溺的爹。

    要是自己小时候故意将入宫做皇上伴读的机会让与别人,怕是回家以后当场就得被父亲打断腿,能不能活着长大成人都是个问题。

    “不知身负世仇的男女,相恋后被人挑明,陷入爱恨情仇,被人横刀夺爱,接着为爱寻仇,随后为爱人身负重伤,最终感天动地放下世仇,喜结连理大结局。要是不想要圆满的大结局,那在放下世仇之后就送主角去见阎王爷。如果被人骂得太惨,也能圆一圆。让剩下那一人殉情咯,二人的尸.身一同化作彩蝶,还能在一起……”

    话本看得多了,其中老幼皆宜的套路曹玺早已烂熟于心。

    “烂俗”二字已经到了雷鸣安的嘴边,又被强忍着咽回了肚子里。大家都知道的套路,那还有什么意思了,制造不出轰动全城的效果,只是拿来打发时间罢了。

    雷鸣安感觉耳朵都被荼毒了,平复了片刻心境,简明扼要地向曹玺提出了几个关键词:“鱼肉乡里的贪官,虚情假意的官家小姐,陷入爱河的懵懂大侠,得知真相时的暴怒,自断一臂的冲动,屠门失去的理智,被高人指点后的醒悟,竭尽本领,报效国家。”

    曹玺作为皇帝在江南的耳目,自然是知道建立红花会的初衷。随着雷鸣安的讲述,曹玺的神情也随之严肃。

    原本以为眼前的小侄只是想搞点热闹,却没成想是来认真的。想到自己远在京城快成书呆子的儿子,曹玺看向雷鸣安的眼神里又多了几分慈爱。

    这要是他的儿子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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