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就打, 打败是不行的,打死是不够的, 最好是打到做鬼都不敢再回到安西来。
先前的军事重地黄门关已经变成了内地一个通商口岸关口, 只驻扎了一万人, 剩下的七万多人全都蹲在新开辟出来的国境线上戍边。
西部各个部落和民族活在白色阴影的恐怖下,全都被打的受不了了, 正西和西北方向现在全是凌安之这个鬼见愁的势力范围, 惹不起,北疆还算水草丰盛, 回纥、突厥、鞑靼、朵颜、泰宁等部落全都往北跑。
到了北疆这些人也要吃饭,马也要吃草,他们自己又不事生产,依旧只能抢吃抢喝。
番俄在西伯利亚这一带地广人稀, 所从事的生产甚少, 基本地里除了土豆什么都没有,那就只能抢城墙虽然牢靠了些, 但是只要冲进了城墙就仓廪厚实的泽亲王了。
番俄一直以来都想收复北疆, 这次见几个部落近十万人陈兵城外, 有了机会,也趁火打劫一起发难, 派出大将马克西姆、瓦西里等人一起攻打北疆都护府——
泽亲王就算十二万人都是天兵天将也受不了,何况还是凡夫俗子。
景阳帝一看到攻打北疆军部队的组成部分,在加上各地近日的军报,知道这就是凌安之从西域撵过来的残兵败将, 直接兜头一纸圣旨,命令凌安之千里驰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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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安之和凌霄两人两骑在中军带着大军往北走,军中战车、军备所带甚多。
从西域到北疆,沿途不是大山就是草原大漠,小股突厥不断侵扰,还需要避开沼泽泥石流等地,一路都在绕圈,极不好走,当年泽亲王地形熟悉,冬季里昼夜行军,还走了近两个月。
当然了,夏季行军的速度比冬季要快很多。
如今凌安之和凌霄带着四万五千人走了二十天,已经到了捕鱼儿海的西南角的厄尔错沼泽。
这片沼泽像是拥有少女外貌的强盗,迷惑性很强;有的地方草生有一米多高,一些小型的动物,野鸡野兔甚至狐狸在高草野花之间捕猎穿梭,使沼泽看起来貌似安全,实则沼泽上部的冻土已经完全化开。
看着是结实的地面,一脚下去植被裂开,底下全是淤泥,深度有的地方有十米,一个人不慎陷入,三五个人拉扯不动,基本陷下去就算是报销了。
凌霄这三年变化很大,身形好像比凌安之还微微高了那么一横指,他本来就不白,这回常年征战皮肤晒成了黑黪黪的小麦色。
不知道在哪学的洋相,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严严实实的一块黑色护目镜,把眼睛全部遮住,要不是现在弯着嘴角露出雪白的几颗门牙,谁也看不出来他是在笑着和凌安之说话:
“少帅,往前十里,就是厄尔错大沼泽了,泽亲王前日派人来报说,会派楚玉丰将军在此接应,你看咱们是不是在此稍等一下?”
凌安之变化不大,依旧眼中碧波荡漾,这几年杀孽重了些,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件开了刃的神兵利器,右侧颈项上添了一道新伤,刚结了痂还没有完全好利索。前些年脸上还挂着一些肉,现在经年折腾,已经全给消耗没了。
他声音轻松的道:“泽亲王说来接的时间,我们要在这里等两天。我看不用等了,让前方熟悉地形的探马带一千人在沼泽外围绕大圈找到路径,全军拉成单线通过,就地取材割草绑席,万一有人陷进去也能借力拉出来。”
两个人正说着,前锋部队的传令兵打马跑了过来,直接在战马上禀告道:“少帅,前方有一小搓北疆军的部队,带头的是一位叫做楚玉丰将军,说在此恭候迎接少帅。”
凌安之和凌霄对着看了一眼——虽然凌霄带着个苍蝇镜凌安之没有透视眼根本看不到他的眼睛,凌霄道:“看来这是提前来了,我们往前看看。”
两个人打马扬鞭,往队伍的最前端冲去。
“你动不动就戴着这个劳什子,弄的我都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凌安之每次看到这个镜片气就不打一处来,跟翼王殿下都学了些什么玩意儿。
“戴上看的更清楚些。”凌霄前两年说眼睛被西域的大雪晃坏了,估计是害了雪盲症,有时候视情况要戴着护目境。
“雪盲症全是迎风流泪,你眼睛亮的都反光,也没看你吃药看大夫,再说戴这么个黑乎乎的东西不是更瞎吗?”
凌安之暗暗下了决心,这回打完了一定抓着凌霄去看看眼睛到底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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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大部队到来轰隆隆整齐的马蹄声,余情在车内,掀开了车窗上的小窗帘,最快的先头部队到了有几千人,她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仅披轻甲,眉目清冽的凌安之,凝神的打量了一番,不由自主的心下狂跳。
三年未见,凌安之变化不大,就是气质更凌厉、好像也更瘦削了些,背后插着双戟,此时已经和凌霄下了马和楚玉丰说话,牵着的战马还是小厮。
凌安之也看到了马车上一位穿着利索箭袖长衫的女子跳下了马车。
只见这女子身材纤高,秀发高高挽起后又像瀑布似的浓密披下,细腰盈盈一握,越发显得身材玲珑有致,说不出的英气妩媚,大眼睛双目点漆,配合着微微上翘的唇角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他不由自主的盯着看了几眼,没正事的问楚玉丰道:“怎么?泽亲王在北疆又娶亲了?”
这也不是杜秋心啊。
楚玉丰扶着凌安之单手指着女子哈哈大笑:“你们可是旧相识,你真个认不出来了?仔细看!”
凌霄一脸迷茫,手里拎着护目镜,向凌安之投去了垂询的目光,心道他们将军什么时候又认识了这么个别有风情的美人?
凌安之眼神再好,也实在是看不出什么蛛丝马迹来,只能握着马鞭面带笑容说道:“这可真是考住我了。”
余情有点喉咙发紧,两只手都捏住了衣角,思念像昆仑山顶的雪崩一样,只要开了口子,就万马崩腾似的往外冲。
真是好久不见。
她好不容易压下心中的狂跳,强制自己注意力集中起来,嫣然一笑道:“怎么了,凌将军,骑着我送的战马,用着我送的长戟,却不认识送礼的人了吗?”
凌安之和凌霄目光一碰,半晌才恍然大悟起来,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凌安之想伸手拍拍余情的肩膀,但是手伸了一半又觉得小黄鱼儿不是曾经的半大孩子了,把手又缩了回来。
他看了看余情墨黑的大眼睛才找到了点小黄鱼儿的影子,笑道:“我的天,是小黄鱼儿?你这个翻天覆地的变化,长了这么高?变化惊为天人,实在是不敢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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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路径的选择交给了带路的骑兵,四万五千人连骑兵带步兵拉成竖线缓步通过沼泽。小黄鱼儿也改坐车为骑马,不急不缓的边和凌安之、凌霄聊天,一边往北疆都护府的方向走,虽然三年未见,但都一见如故。
大家聊了聊这几年的改变,凌安之捷报频传,胜仗打的全天下皆知,他的近况容易了解些。余情变化极大,整个人成熟了不少,不过她天性调皮,正在给大家讲她这些年做的荒唐事:
“我前些年一直有在养马,四处跑着做生意的时候,看到骡子高大,结果错把骡子当成种马买回来,我爹太坏了,为了让我吸取教训,自己不说也就算了,还不允许别人告诉我,弄的整个马场半年来一匹小马驹都没添上。”
“花折这几年发了大财,买卖做的像洒在地上的芝麻,遍地开花,花钱也是大手大脚,前阵子花一万两银子买了个比砚台大不了多少的斑点小狗,就养在书房卧室,舔了小哥哥许康轶几次碗筷,小哥哥气不过又没办法,只能抢在狗之前把汤一口喝了。”
这些好玩的事直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一直走了两个多时辰日头偏西,在天黑前绕过了大沼泽。
天色已晚,凌安之吩咐安西军不必连夜赶路,就地休息,明日晨起再走,他在等着开饭的空档,卸了甲换了一身深蓝色便装,随意的走到了一片清澈的小水泊边,就着夕阳下的小水泊银光泛泛,几颗枯了的胡杨屹立不倒,开始欣赏这北国黄昏山水万筹的风光来。
余情看他一个人落了单出神,不禁暗笑,几年前一起从北向南押送物资的时候,凌安之也是有了时间就极目远眺,还遗憾说自己不会画画,要是会画就把这旷达江山都绘在笔墨里。
天蓝水碧,蝶舞莺啼。
余情走到了凌安之的身边,站着陪他一起看这斜阳逐流,凌安之侧过头来,有点埋怨的问她:“听说你后来也出入了几次安西,为什么没有去军中看我?弄的我见到你都不认识了。”
余情心道认不出我来还有理了?问道:“你和凌霄带着四万多人离开安西,边境安全吗?”
凌安之眼神在她腰上晃了两下,心道这腰还挺细的:“我下令青海守军分了一半的兵力两万人,带兵的我是堂姐凌合燕,先协守西域,这么算下来安西驻军只带出来两万五千人,影响不大。”
余情老早就注意到凌安之的脖子上的伤,现在才找到机会问他:“你脖子是打仗受了伤的吗?怎么会伤到颈项?多危险啊,过来给我看看。”
凌安之往余情这边靠了靠,微微弯下腰侧着头,给余情看他右侧的脖子:“没什么事,皮肉伤,就快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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