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一池春水

小说:何以安山河 作者:鹊登楼
    “我家里好大一部分收入来源是就是布匹生意, 我对尺寸极为敏感,平常扯布不用尺子。”余情踮起脚尖, 把颈项的长度都给他量了。

    她久在军中穿着男装晃悠, 弄得凌安之有时候也想不起来她富家千金的身份来。

    倒腾记得差不多了, 余情小声说了一句我走了,抱着保温盒子, 轻轻带上房门, 低头走出了院子。

    她这三个月每天均在胡思乱想,有时候假装路过, 偷偷看一眼凌安之空荡荡的屋子,想到可能北疆战事一平,今生都难再见了,就疼的肝肠寸断。

    她猜到那个人的性格, 说了不行就是经过深思熟虑, 再纠缠也没有回旋的余地;她也知道二人之间横亘的千山万水,知道答案, 不想逼他亲自说“不行”二字, 早就决定一直当个妹妹混下去也挺好的,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情况就变成了那样。

    一池春水,俱被打破, 把她心里多年的执念浮出了水面,想压都压不下去。

    喜欢也没用,没用也喜欢。

    余情站在院门外,在漫天纷纷扬扬的霰雪中透过大门缝望着凌安之房间里还亮着的烛光, 一直愣神。

    ——连凌安之什么时候穿戴整齐打起了油伞站在她身侧也不知道。

    “你看什么呢?”凌安之以为她至少走出一段了,冰天雪地他嫌冰手懒得伸手开门,直接纵身掠过了院墙就看到愣在院外抱着保温盒子冲着门缝发呆的余情。

    余情微微一怔:“你…你怎么出来了?我打算等你熄灯了再走。”

    “我刚才趁着你出门换上了衣服,今天听王爷说入夜有远东豹悄无声息的进入过王府,可能有危险,我送你回去。”余情的院子挨着泽亲王的寝宫,凌安之客居的院子为了议事方便紧挨着会客厅,之间隔了大半个王府。

    余情心不在焉:“我没事,也是练武十多年的人了,不怕杂毛畜生。”

    凌安之打开油伞遮挡一下清雪,和她并排慢慢的往余情院落方向溜达:“大猫还是要小心些的,豹子之类的足间有肉垫,走路全无声息,非常有耐心能潜伏跟踪猎物几个时候,而且也擅长埋伏在不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趁人不备的暴起伤人。”

    余情听了,心中不由自主的浮现一个疑问:“大猫类的行动迅捷,平时来无影去无踪的,你是怎么知道这么详细的?”

    凌安之想到小时候的事,有一丝得意:“我和凌霄在南方学艺的时候,最喜欢去鄱阳湖周围的山峦密林里转悠,大猫越神秘,我们越好奇,那时候还和梅姐姐偷偷跟踪观察过呢。”

    余情墨眼流波,失笑道:“你们真是莽撞,大猫暴起伤人多吓人啊,万一出事,如何是好?”

    这些当时根本不在凌安之考虑范围之内,既然想要好玩,那就可能付出代价了,不过他们计划周详,确实没出过什么事:“小时候整日里没事搅三分,吃的喝的玩的全是自己琢磨的,这跟踪大猫还算是轻的了,弄的长辈们看到我就头疼。”

    ——确实是打小闲不住的主。

    凌安之看了余情一眼,嘲笑道:“你是大家闺秀,这些你小时候没玩过吧?”

    余情额头冻的冰凉,想了想说道:“半夜打熊和抓鱼,还是前些年的时候你和凌霄带我去的。我小时候经常在京城,是和小哥哥许康轶一起长大,小哥哥读书我就跟着一起读书,他习武我也跟着练武了。”

    许康轶极小就出宫了,搬进了已经封王建府的泽亲王府,他自小不受父皇待见,一直没有张罗着让他出阁读书,幸亏太原余家家底丰厚,斥巨资给请了教习师傅,许康轶更是感恩舅舅家的恩典,珍惜学习的时间和机会,三更锣鼓五更鸡,晚上三更半夜了还在读书习武。

    余情年纪小,有时候没那么抗累,就在演武场或者书房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全是许康轶抱回去房间休息的。

    凌安之想到许康轶常年紧绷,偶尔出去飞鹰走狗也是为了给外界留下一个闲散王爷的假象。其他的时间俱是安排的满满当当,看似有条不紊,其实连喝茶吃饭的时间都算计好了,无趣的很,言语里带了一丝难得的同情出来:“那你估计更什么也玩不到了。”

    余情倒觉得吃点苦挺有意思的:“小哥哥特别聪慧,看书基本过目不忘,练武也是从不偷懒,所有教过他的文武师傅全夸奖他:有如此出身,不必有如此天分,有如此天分,根本不用花如此时间和精力。”

    果然人家是天潢贵胄,身边教习师傅拍的马屁都是彩虹的;可惜上苍是公平的,过目不忘的人就坏了眼睛,不给他那么多过目的时间。凌安之又想歪了,想到别的地方去了,不再说话。

    余情开始没话找话,脚步踏过积雪的青石板,语气也欢快了些:“三哥,北疆多久仗能打完啊?”

    凌安之:“不出意外,明年春天吧。”

    还有四五个月的时间能看到他?

    余情带着点小期待:“之后你还是回安西吗?这几年太原新的好吃的好玩的可多了,以后会去太原吗?”

    凌安之笑:“我去太原做什么,主帅擅离驻地是大罪,可以砍头的。”

    余情心里不好受,嘴里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道:“你就不能骗骗我吗?”

    凌安之耳力惊人,一字不漏的听了去,他当没听到,开始绘声绘色的给余情讲这次打仗的见闻。

    俱是什么想捕点黄鳝改善下伙食,结果误抓了不少蛇,幸亏没伤人;军中本来全是骟马,一匹母马竟然生了个小马驹,全军走到哪都抱着带着;一头不冬眠的棕熊四处晃悠,掏了他们军营一个靠边的帐子,正休息的士兵看到比斗笠还大的脑袋突然伸进来,还以为是做噩梦,根本没当回事;一路欢声笑语,大晚上的把余情都笑精神了。

    终于余情进了屋子关上房门前,故作轻快的摆了摆手,“你也太累了,快回去休息吧。”

    凌安之展颜一笑,露出八颗白牙:“我等你熄了灯再走。”

    ******

    第二天凌安之放纵自己缩在被子里,睡到了日上三竿,直到忍无可忍的凌霄临近中午了推门而入的嚷嚷才醒:“祖宗,中午饭都要错过去了,大家伙儿全在等你议事呢。”

    凌安之属于明知故犯,所以心里也没什么内疚,问道:“你手里抱这么大的箱子里边装的是什么?”

    凌霄往太师椅上一坐,直接把箱子打开了展示给他看,挑着眼眉微微抬着下巴抑扬顿挫的对他说道:“余大小姐刚才专程遣人送来的冬衣,本小将军托了您的洪福,也和您一样混了十二套,我已经试了,除了肩略宽一寸,剩下的地方纹丝合缝,犹如被亲自量身了一般,这一箱子特殊的是您的,特意给您送了来。”

    “会不会好好说话?没大没小的揶揄谁呢?”

    凌安之掀被下床,贴身的衣服柔软温暖,再伸手去摸外衣的料子,外面一层各色不知道什么动物的软皮,内里称着一层浓密的狼贴身的绒毛——这层绒毛是中空的,极度保暖,草原狼冬天凭着这层毛,晚上可以直接卧在雪壳子大风口里过冬。

    他上手一摸就感觉这衣服就暖的烫手,“不是咱俩做的一式两份一样的吗?你怎么知道这箱特殊的是我的?”

    凌霄别有深意的瞟了他一眼,伸长手掀开了任意一件衣服的领子示意他看:“喏。”

    领口内侧靠近锁骨的地方非常拙劣的绣工歪七扭八的秀了一个小字:“安。”

    凌安之心里动了一下,脸上倒是笑的挺灿烂:“这回终于过了一个暖冬,她给东西开光的毛病什么时候改改?”

    凌霄眼神不收的盯着他,先是长出了一口气,又叹了一口气,最后抿了抿唇线,实在忍不住的说道:“不是我说你,平时戎马轻裘大大咧咧,只负责撩拨从来不负责收场,日前的事是和花折脱不了干系,可是人家姑娘不知道原因啊,在人家眼中你就是一个先兽性大发,再始乱终弃的畜生”。

    凌安之从凌霄进门就知道他是冲这个事来的,他不想在气焰上被凌霄压下太多,否则没好果子吃:“还不是因你而起,人家美人是救了你,还得我以身相许为你报恩吗?”

    要是能被他牵着鼻子走凌霄就不是凌霄了,提高了语速劈头盖脑的就批评他:

    “你这么多年摸着良心问问,小黄鱼儿对你怎么样,人家送什么你均照单全照,我看她这几个月看似如常,实则精神都有些恍惚,根本心里就没放下,梅姐姐到现在还没成家,你打算再误一个?再说人家皇兄又不瞎,就在旁边看着,让我说你什么好?”

    凌安之摸了摸鼻梁,服软的问道:“那你说怎么办?从了是不可能的,难道还撵着人家说我看不上你,别费心了?”

    殊不知这一个“不”有多难说,一个说不好就是另外一个梅姐姐。

    凌霄叹气,坐在那眉目有些落寞,像昨晚的余情:“别装了,我知道你不是看不上,要是看不上你倒自然了,你心里还是有人家的。不过也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余情和梅绛雪不同,时间久了对她更不好,你跟人家好好聊聊吧。”

    凌安之摸了摸脖子,眼前浮现出余情昨晚强颜欢笑那个黑眼睛来:“你还不知道吗,我是这么多年越想赔不是越火上浇油,余情和梅绛雪怎么不同了?”

    凌霄不看他,起身将这些衣服丢上床一套,剩下的挨件挂了起来,还有黑白两件做工考究、袖口镶着玉扣的狐裘大氅:

    “你看余情这些年送你的东西就知道了,是真心疼你。他们家人好像再聪明都心眼实在一些,泽王对杜秋心、翼王对恶妇刘心隐,平时还没怎么表达,外人看起来都觉惊世骇俗。余情要不是泽王和翼王的妹妹,我还真劝你收收心娶人家,我也放心些。”

    凌安之昨晚回来后也想到这一点,杜秋心和刘心隐在他眼中顶多算是胭脂俗粉,平时也就能暖个床;可能就是性子温顺细致些,光出身、样貌没一样能配得上天潢贵胄,才气更别提了。尤其恶妇刘心隐,简直是潘金莲在世,可是那兄弟两个还真就不忘初心,他也是服了。

    凌霄看他不说话,知道他是听进去了,又似乎自言自语的道:“总不能一直这样吧。”

    ******

    凌安之刚刚清扫完外敌回来,太多事情要做,余情第二天晚上又三更天给他按了一下经络针灸了一次,看好的差不多了就和花折昼夜不停的审这些被抓医生去了。

    他也忙的脚打后脑勺,也没时间字斟句酌的研究和余情怎么聊聊。

    这几天他还在两军阵前溜了一下丹尼斯琴,泽亲王都说天气晴朗要出来走走,装作若无其事的来到阵前观战。凌霄也面无表情,坐在马上近距离细看。

    丹尼斯琴已经知道西域部落撤兵逃亡漠北的消息,不过看到凌安之回来了,而且还亲自上阵不由得大喜过望,又换了一头八叉大角的驼鹿冲出阵来,凌安之拍了拍小厮的马脖子,伏在小厮耳边问它:“儿子,你能禁住那半兽人不?”

    小厮基本能听得懂人言,刨着马蹄一个长嘶就把凌安之带到了阵前。

    丹尼斯琴的狼牙棒和凌安之的擎天戟看起来都沉甸甸的有些分量,两个人也不搭话,想看看对方的虚实,直接斗在了一起,才五个回合,丹尼斯琴又故技重施,抡圆了力气冲着凌安之劈头盖脑的往下砸。

    凌安之本应该策马躲避,但是他还是没有克服自己的好胜欲,举擎天戟全力遮挡,兵刃相撞一声巨响,火星乱冒,震得观战的人耳根发麻,两军阵中的战马嘶嘶暴叫,在原地抬蹄转圈。

    丹尼斯琴虎口开始出血,凌安之也是气血翻腾,两个人各退了一步,丹尼斯琴一副果真不弱的眼神,凌安之撇了撇嘴,鄙视的来了一句“不过尔尔”。

    不过丹尼斯琴也有准备,凌安之进攻恶龙出海一般,确实比他迅猛,防守自然就弱一些,只要找到了防守的死门,把这种体格还不如他三分之一的小将斩落马下可能就在一瞬间。

    凌安之不和他缠斗,掏出酒壶喝了一口酒,出乎意料的打马转身在丹尼斯琴正要把他生吞活剥的眼神下就回了营盘,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本来他想着趁混战亲兵一拥而上,人多势众,直接把丹尼斯琴砍为肉泥就算了,不过这一试探,发现丹尼斯琴武艺高强,这样做死伤甚巨,还不一定达到目的,总之要从长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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