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生死攸关

小说:何以安山河 作者:鹊登楼
    甘州和青海线高原荒僻, 以前运送药材进去成本太高,如果有安西军的物资垫底, 就算是搭上了大户, 成本低很多。

    花折做生意有些格局, 前期重在布局和抢占市场,只要能可持续经营利润可以不计, 他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余情的无礼要求。

    之后转头向一直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养神的许康轶道:“殿下, 我在太原有几个药房,我和代雪渊现在去转一转, 取几味药材,今晚可能回来的比较晚,就不打扰您了,明天早晨我和两位凌将军会合后直接一起走。”

    许康轶知道花折和余情经常借助身边的力量, 谋些做生意的事, 这些事儿他即使有心也没有精力过多关注。

    他心中一动,想到余情最近和花折在蕃俄翻了书城内所有书籍的事, 不在椅子上靠着了, 用手肘支着桌子, 慵懒的喝茶问道:“情儿,蕃俄那么多的书, 全运到了太原?”

    余情黑眼珠一转:“嗯,除了蕃俄的小说。”

    书籍浩如烟海,为了查到甘州瘟石的解药,经史子集、医学类都有记载的可能, 余情和花折唯恐有所遗漏,不惜一切代价的运回了国内,在太原制作了拓本,之后太原和兰州试药所各有一份。

    许康轶一向嗜好读书,苦于没有时间罢了,他站起身来道:“你们把这么多书放哪了?带我去看看。”

    余家起家就是在太原,在太原家大业大,余府内就有数栋用作周转仓库的小楼,余情征用了其中两排数栋,变成了巨型藏书阁,甄别了几遍之后,将可能有线索的摆上密密麻麻的层层漆成朱红的书架,暂时用不着的装进箱子,消毒后摆入地下仓库,没办法,全摆根本摆不上。

    许康轶自正门进入书库,只这一栋一层就已望不到边际,几百万册图书悉聚于此,医书为主,间或其他经史子集。

    看年份,恐怕是珍贵的原始孤本书籍藏匿其中,看语言,不只是番俄,包括中原、西域、夏吾、天竺、朝鲜各国各族语言。有一百多个书官正在摘抄记录,是谁看过的书纷纷标记。

    许康轶未去过蕃俄的书城,但是看着朱红书架上的百万册图书,觉得人生而渺小。

    许康轶也不嫌麻烦,告诉余情有事先去忙,自己在这里转转。余情知道许康轶一向嗜书如命,只不过视力差了之后看的少了罢了,加上早就和书官说明了用途,一旦翼王到此,只说花公子吩咐要编辑一套万民医典,之后卖给官家换钱,翼王自会理解为花折要沽名钓誉的名利双收。

    自下午开始,许康轶在一排排的书架下走过,和书官碰到了就点点头算打个招呼,偶尔翻起一本,再轻轻放下,皓首穷经也不足以形容此处的书海浩瀚。许康轶一直面沉似水皱着眉头,不过他一向如此,亲近的人也见怪不怪了。

    在书架下这一圈直走到太阳落山,月上枝头,许康轶晚上视力不佳,所以不再翻阅。

    余情陪他用罢了晚饭,之后两只纤细的爪子随意拍了拍:“小哥哥,最近家里银堂还有事,我今晚去金堂看看,要是太晚了就睡在银堂了。”

    许康轶颔首:“你有事自去忙,我今天休息一下,明天起早也出去安排些杂务。”

    余情走后,许康轶身边安静了下来,他回到房中,挥退了所以人,一个人开始只身独处。

    他摘下水晶镜,站立在窗前,浩瀚的夜空星月闪耀,可是在他眼前是漆黑一片,仅是能够看到树木和月亮的轮廓,他眼神是茫然四处飘的。

    自余家藏书阁走出来,他心中慢慢的猜到了一件事,也好似明白了花折这几年究竟在无事忙些什么。

    有风吹过,他的思绪飘出好远。

    有些事情可能从来没有想过,所以一时难以接受。

    如果他的眼睛好一些,夜夜可秉烛,时间显得也许会长一些。

    许康瀚雄才大略,是国君不二的人选,本来计划给他几年时间,步步稳扎稳打,待他皇兄事成,他也算是今生的重任卸下。

    他还想着这两年按照计划稳稳当当的把事情做完了,之后去北疆和安西走一走,北疆银装素裹、安西胡杨草原,气候虽说差了些,但他心中对这两个地方亲近。

    再然后浮生得闲,趁着眼睛白日里还看得见没有彻底损坏,把府中数万册藏书好好的看一看批注一番,过一过他自小想当书虫的瘾,以后就算是真陷入黑暗,脑子里也有内容可回味。

    现在看起来,一切可能都来不及了。

    他陷入了从未有过的寂寥和焦急之中。

    ******

    可能有生以来,最近余情是最开心烂漫的日子,凌安之在太原整顿中原军,有时间就能来陪陪她。虽然大多数时间是天大黑了才出现,天不亮就要继续去忙,但是她明白,这点时间挤出来的已经是相当不易了。

    自从那天之后,余情不再敢把凌安之带到家里去荒唐,在中原军驻地外封闭的一个宅子里将庭院深深的别院指使胡梦生亲自动手收拾了出来,再其他人只有凌霄知道——万一军中有急事,凌霄还能找得到他家元帅。

    凌安之说狡兔有三窟,随随便便给这个庄子起了个名字,叫做兔子窝。

    余情连夜踏着斑驳的树影回到别院的时候,凌安之已经在兔子窝外小路上等她了,看到她回来,远远的冲她露齿一笑后迎了上来。

    此处本是别人避暑的宅子,人丁稀少实在不敢来住,毕竟离着最近的人家也有几里远,真有贼人行凶的话,喊救命都没人听得见,真是选了个最适合被图财害命的地点。

    余情和凌安之在一起,估计别说贼人,就是吃人的妖怪也要绕着走,前些日子正好看上此处偏僻清净,简直太合适了,爽快付账变成了狡兔三窟中的一窟。

    夜色微凉,凌安之拉着余情的手,带着她神神秘秘的往院墙外的树林里走:“情儿,三哥带你去看一个鸟窝,里边好几小鸟呢,毛茸茸胖乎乎的像几个毛线球。”

    余情和他十指交握:“太好了,小动物们特别小的时候最可爱了。”

    凌安之坏坏的逗她:“嗯,肉也最嫩,入口即化,最是好吃。”

    “…”余情停住脚步,明知道凌安之是逗她还是忍不住反驳道:“可恶,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凌安之哈哈大笑:“我这个兔子还不是啃了你这个窝边草了。”

    凌安之不再逗她,还真带她爬上大树,看了鸟窝里挤在一起吓破胆的三只鹤鸟幼崽,凌安之对这些小活物从来不感兴趣,不过知道一般女孩抵挡不了小毛球的诱惑,领着她看完的小鸟,又在鸟窝下方的树杈里掏出一个小物件。

    余情眼睛亮亮的:“三哥,你拿了什么?”

    “嘘,大鸟送你的,不可说。”凌安之直接带她下了树,又爬上院子的围墙,并排坐在了墙头上。

    这才贼兮兮的将小物件拿出来,余情接过来一看笑的要死:“小木头蜻蜓?”

    凌安之给小蜻蜓拧了拧劲,还真飞起来了,肚子在夜色下散发着幽幽的荧光,在余情的注视下,在他们二人头上盘旋了三圈,之后又稳稳的落回到了凌安之的手里。

    余情觉得凌安之还挺有趣的,伸手轻轻的将小蜻蜓接过来:“三哥,哪来的这么个小物件?”

    凌安之洋洋得意,绿油油的向余情挑了挑眉眼:“我今天中午趁着吃饭的时候想了想怎么做,刚才在等你的时候自己做的,蜻蜓肚子里装的是萤火虫。”

    “你的手也太巧了!”

    好像是比余情的手巧不少,凌安之趁机在她鬓角上吻了一下偷香:“哈哈,以后三哥不能陪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就派小木头蜻蜓来看你。”

    凌安之还有事情要做,领着余情玩了一会,之后回到了屋内之后又开始处理文书,余情端茶送水,觉得认真的男人最好看,等着他忙完了在文书中刚抬头,就厚着脸皮蹭过去坐在了他腿上。

    余情描摹着凌安之剑眉入鬓,吻了吻他额头上的小伤疤,又犯了色心,学那浪荡的青楼女子,莺声燕语的说道:“客官,您最近来的太勤,可有不少银子没结了?”

    凌安之心里痒痒:“哎呦,家里娘子管得紧,实在没钱了,卖肾抵还不行吗?”

    余情搂住凌安之的脖子,犯贱道:“那娘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什么好?不如我这个贴心贴意的,客官您休了她娶了我,这欠账不就一笔勾销了吗?”

    凌安之捏她的鼻子:“不行,当时人家陪嫁丰厚,休了妻扒层皮都不够退赔的。”

    余情一伸手,将裹在袖子里的一叠文书大气的塞进他衣襟里:“这些回家去休妻,够不够?不过条件也有一个。”

    凌安之掏出来一看,不由得啼笑皆非,“哎呦,余掌柜的,您这是又有钱了?这一百万两是存到天南的银号了?说吧,什么条件?”

    余情从他腿上滑下来,半跪在凌安之双腿中的地上,伸手摸向他的腰带,娇滴滴学的更像:“郎君,扒层皮就不用了,不过扒开你的衣服牺牲点色相,还是必须的。”

    余情声音婉转,哪有什么大户人家女孩的样子,纯纯的一个小浪蹄子,一句“郎君”叫的凌安之浑身发麻,神智都晕呼呼的,当即放弃抵抗,缴刃不杀。

    余情心里洋洋得意:就没有她送不出去的礼!

    窗帘内一室旖旎风光,最近凌安之像是被狐狸精勾了魂,有些色令智昏,在军营里有时都有些心猿意马。

    凌霄看不上他猫洞来狗洞去的做派,不过知道他常年受苦,过不了多久又得回到安西去,也潇洒不了几天,在军中经常不动声色的减少他要操心的事,把能代劳的全代劳了。

    今天一边坏笑着将他推出门外,一边牙根痒痒似的嘱咐他:“这些琐事就全交给我吧,你就别操心了,不过这大帅日夜太过操劳,担心您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子。”

    余情浑身发软,伏在凌安之怀里摸他的胸前的伤疤,含含混混的问道:“三哥,总是这么胡作非为的,有了身孕怎么办啊?”

    凌安之捋了捋她的长发,胡说八道信口拈来:“你以为那么容易就怀孕了?子女是缘分,缘分不到想有孕都难。”

    余情最喜欢凌安之精雕玉琢的胸膛,觉得这种线条和肌肉有超越性别之美,可是这么多年一道一道伤疤填上去,也算是白玉有暇了,“三哥,你武功那么好,怎么还会受伤呢?我记得当年第一次在北疆的时候,可是只有一道疤的。”

    凌安之亲了亲余情的额头,混不在意的说道:“两军阵前,刀枪无眼,谁能保证自己不受伤?”

    屋内仅点了一盏蜡烛,摇摇曳曳的映出一阵微光,照的余情葡萄粒似的眼睛水汪汪的:“可是凌霄功夫应该不如你,他身上却是一个伤疤都没有?”

    凌安之一手就扣住了余情的肩膀,凌霄身上的确没有伤疤,但是余情怎么知道的?失声笑道:“你还偷窥过凌霄那个黑小子?”

    余情晃了晃脑袋,调皮的去吻凌安之的手:“去年北疆凌霄卸甲,我看到了,他也打了这么多年仗了,为什么一点伤都没留下呢?”

    凌安之也曾经问过凌霄同样的问题,凌霄当时正陪着他喝酒,他把酒当水喝没事,凌霄已经半醉,借着酒意肉麻的来了一句“留着一身锦绣,娶个大帅享受,”直接把凌安之笑的肚子都疼。

    “凌霄进攻不如我,但是防守滴水不漏,比我不知道严实多少。”

    两位师傅评论过凌安之和凌霄的武功,说凌安之那种打法是威风凛凛,但是凌霄的打法能长命百岁。

    余情歪着头沉思了一会,“不会吧,三哥,你也有防守的死门吗?”

    凌安之微微一笑,拉着余情的手挨个划过他右侧身上的伤疤,左侧寸疤没有,右侧伤疤四五处:“我以攻为守,不过有时候暗箭难防。”

    余情恍然大悟,“你右侧身防守不严,怪不得你平时站着从来都是左侧微微向前?凌霄也从来都是在你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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