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逐鹿天下之有个空间(一)捉虫

    仿佛贪财的巨龙守着自己的宝藏一样,余薇暗戳戳的一遍又一遍清点着这次的收获。

    天道本源她第一时间就吸收了,那滋味,仿佛三伏天里喝了一瓶柠檬味的冰饮料,那感觉,一个字儿,“爽!”;两个字,“酸爽!”。

    看着黄橙橙的功德和金灿灿的信仰之力,某薇纠结的眉毛都打结了。我是吸收呢,吸收呢,还是吸收呢!

    心一狠,牙一咬,“滋溜”一声,并不,功德和信仰力化作一团金光飘向鸿蒙树苗,顿时一阵暖洋洋的感觉蔓延至整个躯体(空间)。

    如果天道本源是加了冰的柠檬汁,那么功德和信仰力就是一碗暖心的热汤,这汤的味道香醇可口、回味无穷。

    余薇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本体包括鸿蒙树在内,向一种好的方向变化,相比过去整个空间好像轻了很多,用意识察看虚空,宇宙的奥秘像是揭开了一角轻纱,规则的神秘可窥一斑。

    好东西,真真是好东西!这种好东西以后要多多益善才好!

    虚空之中,漂浮着种种物体,有一直生长在这里的奇花异草,有星体陨石,也有散发迷人光芒的法宝奇物,更有各种各样的碎石残片、虚空垃圾。

    原本这些东西静静地或漂浮或随波逐流,然这一日,不知多少年的平静被打破了。

    虚空之中泛起点点涟漪,像一阵风飘过,这些东西都被卷走了。如果有神识强大修为高深之辈经过,或许会听到:咦,这边东西还不少,这个、这件不错,哎,怎么又是碎片,垃圾也太多了.......

    某薇在虚空中翻翻找找,捡捡垃圾,颇过了一段醉生梦死的日子,直到鸿蒙树苗发出一阵阵“饿、饿,想吃...吃...”的信号,余薇这才一个激灵,认命的表示:

    哎,又得做苦力了,┑( ̄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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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行,天无不腐之物,人无不朽永恒。

    ——————题记

    “抬起头来,让我看看,”一副世家大仆打扮的严肃老嬷嬷站在一排排七八岁孩童组成的队伍前训话。

    她四十左右年纪,着一身绛紫色对襟袄裙,头发全都盘起、梳双刀髻,簪一只翡翠玉簪,双手交叠放于小腹前。相貌平平,举止从容,说话刻板严肃,从头到脚都透露着世家大族的气派。

    “嗯,不错,这一个月的调/教看来成效不错。记住你们现在是长孙家的人,你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主家的颜面,连规矩都学不好的人,我长孙家可要不起。听明白了没有!”

    二妮站在人群里神情肃穆的听着张嬷嬷训话,想起这些日子以来的遭遇,简直就像做梦一样。

    她不仅能穿上棉布做成的衣服、吃上热乎干净的饭菜、住上华丽温暖的房子,更重要的是她再不是人憎狗厌、无处安身的乞儿了。

    时值天下大乱,乾王室衰微,各地匪寇横行,更有黄巾乱党,一呼百应,揭竿而起,短短几月时间,纠集几十万人,并裹挟流民无数,号称百万大军。

    这黄巾军因头戴黄巾得名,军中首领名姓卓章,有奇异之能,他曾言得仙人梦中传道,指点十二卷玄机秘录,有能治/国/安/邦之良策,使安居乐业之妙法,更有撒豆成兵,聚水成箭的无上仙法。

    卓章得此秘录,心中大喜,好事,天大的好事,真真是运道来了,挡都挡不住。想我卓章,不过鹿州沛县一草民,二十啷当岁了,事事不成,原不过一辈子混吃等死,得过且过,不想竟是有此机缘,在此予我,得上天垂怜,降下此等仙法,定是我根骨不凡,福缘深厚,可堪造就,有帝王之象。

    我卓章有此等仙书妙法相助,定能成就一番大事业。说不定,到时天下易主,这皇帝老儿的位子我也能拿来坐坐。

    得到梦中奇缘的卓章野心滋生,他叫来自己平日结交的狐朋狗友,绿林好汉,将梦中得授的仙法一一演示,众人无不拍手称赞叫好。

    又将自己心思一一与众人分说,众人见卓章有如此能耐,自然信心十足。有机灵者纳头便拜,口中高喊:“大哥!”余下人见此,也都效仿,卓章愈发志得心满。

    及至次年三月,卓章召集附近山匪流民,攻打郡县,抢占三县之地,五月之内,聚起几十万大军,号百万黄巾大军,他本人自称神武大将军,民间浑话:黄大仙,代天行罚,讨伐暴乾,一路横推,大有席卷天下之势。

    乾文帝见黄巾逆贼越发声势浩大,渐有威胁天下之势,这日召开朝会,向群臣问策。

    群臣之中有一韦姓之人,姓韦名烈,表字长风,任左司马之职,他向乾文帝献策,在各地发布召集令,广邀天下豪杰,共同讨伐黄巾逆贼,又命各地世家豪族共同讨逆,文帝听闻,不费朝廷一兵一卒,就能评估叛乱,欣然采纳。

    不几日,号令下达各地,一时间地方郡县风云之涌动,趁平叛之际,大肆征兵敛财,致使民怨沸腾,百姓流离失所,易子而食,好不可怜。

    二妮就是再这战争中失去家园,失去亲人,因年岁尚小,不记得亲人家乡,只记得自己叫二妮,家中父母俱在,还有一大姐,一襁褓中的小娃娃,家人样貌早已模糊不清。某天清早,她醒来之后,亲人就都不在了。

    从此她独身一人,四处流浪,以乞讨为生,有时要不到食物,饿极了就吃草根树皮,也跟野狗抢过食物。

    这样的日子过了不知多久,只记得叶子枯了两次,某天天,她乞讨时被人放狗追赶,拼命逃跑,跌倒在地,磕破了额头。从那以后她额头眉心间,就多了一颗红痣,并且只要她集中注意力,就能看到一处陌生的地方。

    时下之人信奉鬼神之说,二妮虽小,但从小混迹市井底层,听多了仙鬼传说、奇异诡事,也见过迷信黄大仙的村民被官兵拖出来活活烧死的惨状,她深知自己所见若被人知道,也逃脱不了厄运,而且自己的异状难保不会被人发现。

    能在这乱世、在远离亲人的陌生乡野活到今天,足以证明二妮的不凡。

    在发现自己异于常人之后,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为此,她多次故意在垂髫小儿面前露出异状,然后问他看到了什么,小儿说除了她什么都没看到,遂逐渐放下心来。

    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固定的落脚的地方,这件事就成了她一个人的秘密。

    等到后来,一天之中看到这地方的次数越来越多,这地方有一汪清泉,泉水咕咕冒着,周围是一层层果树,枝头挂着累累硕果,再往后被白雾遮掩,看不真切了。

    某天,二妮讨不到食物,饿得难受,当又看到那处地方果实成熟掉落一地时,不仅想到要是她能进去就好了。

    哪成想,心中念头转动间,她就换了个地方!

    看着眼前一地的果子,二妮顾不上别的,一手拿着一个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等到吃的半饱,她才有心情察看起这地方来。这不就是自己经常看到的地方?

    原来不是幻觉呀!

    沉稳如二妮此时也不仅有些激动和好奇,她像一个真正的七岁孩童那样,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四处张望着。

    只见这里以那汪泉水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泉水旁边有一块石碑,上面刻着文字,二妮没上过学堂,不知道上面写的什么。

    她用手触摸石碑,上面凹凸不平,但不明觉厉的,二妮就觉得这上面的文字应该是很久很久之前的。

    此时的二妮暗自遗憾,要是她能识字,这上面写的什么就能知道了。

    她想的出神,不防手指被石碑上的凸起划破,随后一大段信息涌入脑海,眼前一黑就人事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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